水资源论证实践与启示

2015-03-23 03:02阎战友
海河水利 2015年4期
关键词:报告书建设项目节水

张 锐,阎战友

(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 300170)

自2002年以来,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截至2013年,海委共审批各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70份,总审批水量6.8亿m3,涉及火电、水电、煤化工、石化、煤矿开采、供水等行业。相关项目分布于流域内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见表1。

表1 2002-2013年海委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涉及行业和地区情况

通过多年的实践,建设项目业主和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单位都提高了对水资源论证工作的认识,报告书的编制水平不断提高,审批单位的管理也进一步规范。同时,水资源论证为取水许可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和保障,并进一步促进了流域和区域的水资源管理。下面结合海河流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管理等工作,谈几点认识。

1 逐步探索,日趋完善

200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确立了水资源论证制度,但相关技术要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到2005年才颁布。因此,早期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是在摸索中编制并不断完善的。这一阶段的论证报告最明显的特点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涉水部分的浓缩版,未能对1 个建设项目的用水作全面客观的评估,其相关分析不完善。如,在内蒙古自治区某火电厂两期工程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中论证的总取水量共计1 125 万m3;在项目投产后,通过节水设施的使用和加强管理,用水量大幅度减少,年用水量降为525 万m3。造成这种现象的关键问题在于论证报告对节水措施及污水回用措施的分析论述不深入,没有根据相应的技术手段核减项目用水量。《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颁布以后,随着技术要求的细化,各建设单位对项目用水环节也逐步重视,加上水利部进一步提高了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质量的要求,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相关论证内容逐步细化和完善,成果更加可信。报告书能够根据项目的特点,从不同的切入点对项目的用水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同时能更加客观地评价建设项目的用水,给业主单位的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的同时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提供了依据。

2 取水可行,总量匹配

目前,海河流域多数省份用水总量指标已分解到地市和县级行政区,总体上讲,用水总量控制形势不容乐观。2014年修订后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颁布实施,其特点之一是项目取用水对区域“三条红线”指标的匹配性分析。因此,项目取水不但要可行、可靠,更要符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也就是要在分析区域内现状用水总量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本项目取水合理性进行论证,即某区域某一水平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要满足该区域相关水平年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项目用水需求。

此外,项目取水合理性分析还应包括与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区域水资源规划与配置、产业政策与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的符合性等内容,最终得出取水合理性分析成果。

3 用水分析,量体裁衣

对不同建设项目用水的论证,要关注其关键用水环节,即“量身定做,量体裁衣”。下面对火电和煤炭开采两大类项目的论证加以分析。

(1)火电项目。截至目前,海委审批的报告书中以火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所占比例最大,其中空冷机组18个、湿冷机组24个、背压机组11个。此类项目也是目前北方地区的常见项目,空冷机组及背压机组耗水量较少,节水水平较高。笔者主要论述湿冷机组,其用水主要包括3个系统,即生产给水系统、补给水系统和生活给水系统,论证时要抓住关键环节,对其中的用水重点分析。

生产给水系统主要由脱硫、脱硝用水和煤灰水系统组成。目前,根据相关技术文献和大量生产数据,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是公认较成熟的脱硫技术,论证时应把握其脱硫效率及耗水率,找到最佳契合点,保证其用水合理节约。脱硝用水系统用水量不大,应尽量采用循环用水,原则上不应安排新水。煤灰水处理系统的用水往往容易被“放大”,其实是可以“有效控制”的,根据所审批的报告书记载,火电厂的耗煤量大约为98~109 t/h、产灰渣量为66.7~74.1 t/h。调湿后的灰渣含水率一般应控制在20%~25%,而大部分火电项目可行性研究中分析的灰渣含水率多在30%以上,详见表2。如,在2010年审批的河南某电厂可行性研究中灰渣含水率为35%,经论证,含水率降为25%,因此水资源论证报告中应对此部分用水细化论证。

表2 不同省份部分项目灰渣含水率统计

补给水系统涉及循环补给水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兼顾供热的电厂还包含热网补给水系统。出于安全角度考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此部分用水往往取各环节用水定额的上限值作为其水量计算标准。久而久之,对这部分用水量的论证往往忽略项目区和项目本身的特点,认为补水量超出一点无所谓,但是全年累计消耗的水量惊人。因此,水资源论证报告对此部分用水应该着力“检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超标之处,检验的标准之一是《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中所规定的冷却塔蒸发损失率要符合1.2%~1.6%、循环水的浓缩倍率应不低于3、电厂锅炉的正常排污率不应超过锅炉额定蒸发量的2%、全厂汽水损失率应低于锅炉额定蒸发量的1.5%、热网损失不超过热网水量的0.5%等。

生活给水系统相对于前两者来讲,用水量较小,因此部分报告书编制者对这部分用水的论证重视不够。其实生活用水是否合理,标准之一即其是否符合当地用水定额标准。

(2)煤矿开采。煤矿开采项目用水水资源论证工作存在一定争议。在煤矿采掘中,井下涌出大量的疏干水,此部分水应该纳入地下水的管理。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中应加强对此部分内容的分析,其原则宜为“首选回用,多余利用”,即涌水尽量回用于生产、多出部分可供给周边其他用水户。此类项目的“取水量”应包含矿井的全部涌水量,而非仅仅生产和生活用水量。有部分编制者认为煤矿开采不存在循环用水,这是煤矿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的一大误区。如,煤炭开采生产系统中的“灌浆用水”,该环节用水水质要求不高且耗水量相对较大,使用循环水较为合适。以海河流域河南北部两个年产180万t的煤矿为例,其灌浆用水均为9万m3/a,占生产用水量的15%,如使用循环水,则煤矿的用水效率大幅度提高。此外,煤矿工业场地绿化、地面及道路洒水部分也可以使用处理后的循环水。

4 节水措施,重在可行

项目节水分析是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就火电等不同项目节约用水环节需要注意的细节作一剖析。

目前,在海委审批的70 份论证报告中,大部分报告书的“节水措施和节水潜力分析”章节相对简单,分析深度严重不足。水资源论证报告节水部分既是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的突出体现,也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描述的用水环节进行检验的关键内容,更是判定电厂用水是否合理的重要指标。对这部分内容,首先应从项目实际出发,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并从用水指标、消耗水量等方面分析是否存在节水可能性,提出相应建议。以火电项目为例,其节水技术措施主要包括电厂内生产废水和化学废水的处理回用、加强冲灰系统节水、降低输水管道渗漏、提高发电水耗率、建立循环用水系统等。同时,节水设施要充分考虑机组的类型和项目所处区域的自然条件,不能简单地生搬硬套,要提出具体的措施,使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易于落实;还可从经济、效益等方面分析评价节水方案的优劣。

从机组角度分析,在气候湿润且经济较发达的地区,火电厂可以引入世界先进且环保的IGCC 技术,与同等规模的PC电厂相比,IGCC电厂用于冷却用途的水量下降33%。IGCC 电厂与传统火力电厂技术指标对比,见表3。

表3 IGCC电厂与传统火力发电厂技术指标对比

5 退水分析,统筹考虑

(1)项目退水应符合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要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主要控制指标。因此,应在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标要求下论证该项目退水的合理性。

(2)项目退水地点应科学合理。以煤矿项目的退水为例,目前,大部分论证报告编制者认为煤矿退水是指生产及生活用水后产生的废污水;而煤矿由于安全生产的原因产生大量疏干水,除用于自身生产和生活外,多余的水量须排掉。所以,煤矿退水应包括矿坑的全部涌水与煤矿实际用新鲜水(即疏干水用于项目本身生产、生活的水量)之差、生产及生活用水后产生的废污水等。煤矿涌水较多的地区,多余疏干水的去处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处理后外排;作为其他用水户生产水源。

(3)对火电厂而言,其退水量一般较少。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论证“近零排放”的可行性,详细列出各部分富余水量的去处,见表4。

表4 电厂废污水排放及回用情况 m3/h

6 加强管理,重在落实

自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以来,“管理”一直就是一个重要的内容。目前,各管理单位基本形成一套适合自己管理范围特点的管理体系,但是普遍存在重前期审批、轻后期管理的问题。这里对监督管理谈几点认识。

(1)要全程跟踪,实时监管。目前,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对取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取用水户,应在其水源取水口安装水量在线监测设施,全面了解项目建成投产后取用水情况。应定期关注建设项目的水平衡测试情况,了解建设项目各用水环节的用水量,以利于项目节水,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同时,还应加大检查力度,以执法检查、专题抽查等方式对已投产项目取用退水进行全面检查,严防违法取水、不合理用水以及乱排乱放等现象的发生,保障水资源的合理、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2)要加强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通过对建成运行2~3年以上的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评估,强化相关企业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通过分析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论证内容与结论的合理性,调查水资源论证建议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价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各项用水指标的合理性,检查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补偿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建设项目对水资源的取、用、耗、排在水资源论证阶段和实际运营阶段相关差异性,发现建设项目在水资源论证和管理的薄弱环节,总结建设项目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监督和督促企业开展节约用水工作,提出对水资源论证制度在实施和监督方面的建议,为水资源论证管理提供参考。因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要勤于思考、善于借鉴,以期为企业节约用水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工作的改进提供有益参考。

(3)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公众是项目区域重要的利益相关人。但是,目前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过程中公众参与程度不高,使得项目取退水影响和补偿往往得不到有效监督和落实。因此,应在论证管理中建立一条畅通的公众参与通道,明确公众参与与监督的途径与形式,使公众充分享受项目建设带来的社会效益,同时也扩大监督范围,使建设项目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7 结语

水资源论证是科学、规范管理水资源的重要手段,该制度的实施促进了水资源优化配置,减少了项目不合理取水,预防和减少了省际水事纠纷产生。今后,应进一步完善水资源论证的法规制度体系、技术标准体系、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认识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的重要性,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方法、规范论证程序,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以此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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