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軌問題折射管治能力低下

2015-03-24 15:35陈明金
澳门月刊 2015年3期
关键词:設計時間資源

陈明金

早前,審計署公佈的審計報告顯示,輕軌一期工程存在預算超支、進度失控、運建辦態度拖延等多種問題,並建議公共工程設立“補償性違約金”。面對審計報告、運建辦以及個別私人承建商的回應、社會各界人士的討論和批評,結合輕軌這項澳門百年不遇的工程,不少居民都講,就好似“霧裡看花”蒙查查,只知道等坐輕軌的時間一拖再拖,其中的原因,究竟是承建商的小系統運作存在小問題,又或者是政府大系統的運作存在大問題?

俗話講“有錢好辦事”。這一點,在博企工程建設上得到了充分的說明,同樣是澳門的工程,博企的私人工程,只要錢到位,建設進度往往都好快,提前完工營運,時間就是金錢,好少有拖延的。隨著時間的一再推後,輕軌工程難免會超支,但對已經通過預算的政府工程,政府不缺錢,也不會賴帳,為何總是執行率低,有錢使唔出,大幅拖延的多數是政府工程?這個是首先值得思考的根本問題。

輕軌一期氹仔段,設計、監察、顧問、車廠的地基和上蓋、柯維納交通樞紐等,分別判給近10家不同的公司負責;全長8.39公里的道路、高架橋、11個車站,分3個標段招標,6家內地、台灣及本地的公司,組成3個聯營體承建。工程期最長1,158天,應該在今年中陸續完工,之所以可能延誤,以下的問題值得繼續思考。

鄰近的內地早就進入高鐵、輕軌時代,從實際經驗來看,例如,武廣、京滬高鐵等等,都是判給一家大的設計院負責總體設計,並統一管理和施工。澳門的公共財政應該受社會監管,政府工程,嚴防公帑濫用,分散招標,引入競爭,本意可能是好的。但是,對於輕軌這類講究技術含量、統一連貫的工程,過於分散招標,所帶來的問題是:設計不一致、橋樑不一致、資源配置不一致;加上監察、顧問不一致,難免造成要求不一致、做法不一致、進度不一致、講法不一致;將來日本三菱架設軌道和行車物料,是否不一致,建築商經常祈禱,澳門人自求多福!

長1.94公里的氹仔市中心段、3.37公里的路氹城段、3.08公里的氹仔口岸段,不同的設計,造成的問題首先是,高架橋的橋型不一致。氹仔市中心段,橋樑的架設方法是懸拼;路氹城段、氹仔口岸段,雖然用的都是架橋機,但是,彼此有很多不同。

不同的設計,造成車站結構不一致。專業人士認為,車站的土木結構,其實無甚麽,應該可以一致,裝修風格可有所不同。但由於設計出於不同公司,結構自然不一致。氹仔口岸段的科大站,“巧妙”的遇到機場的“黃屋仔”,要建這個車站,按設計,就要切除部份“黃屋仔”,民航局、機場公司、運建辦“扯皮”一年多未解決,受苦的是承建商。科大站,在大馬路邊,向左或右移一點,或升高車站,就可以避免同“黃屋仔打交”。可惜事前都無看到問題。

不同的設計,還造成資源配置不一致。不同標段的一些設備資源,不能調配使用,例如,氹仔市中心段的模板,無法在其他標段的工程中使用,進度快的難以協助進度慢的,充分被動的顯示了各自為政,這個,也許可以解釋,我們澳門經濟環境好、福利好,為甚麽政府一直不討好。

至於工人不足的問題,講法也不一致。據了解的事實是,其中某標段,在部份時段是達標的,但上人最多的,目前進度卻最慢。有專業人士在思考這種諷刺後認為,如同一間房屋裝修,業主遲遲不交場地,或施工條件不足,再多的工人也無用。運建辦,只是一個“項目組”性質的部門,要協調交通局、民航局、民署、水電公司等等,難度可想而知,而承建商的作用就更小。

記得,早兩年在講到輕軌的問題時,如果無記錯,馮志強議員講過,造輕軌,本地企業,見都未見過,應該請求中央,找一家大的央企全權負責,有事搵佢哋,邊使咁煩。去過珠海的人,應該看到,珠海由拱北口岸到橫琴、再到機場的輕軌,做BT項目,中交四航施工,珠海政府先不用出錢,卻可能後來居上;澳門有錢,卻被人笑“錢多人傻”!造輕軌,樣樣都“斬件”,即使請世界一流的工匠,也難免問題多多。

建議講多了,不聽,只是廢話。最後,本人只有一句話:能者居之,為官者,不要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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