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立法与创新监督

2015-03-26 02:55蔡春丽
今日重庆 2015年1期
关键词:市政府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 文/本刊首席记者 蔡春丽

科学立法,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2014年1月19日,重庆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礼堂召开,人大代表认真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摄影/刘汪洋

Legislate with Science, Legislate Against Problems, Legislate to Solve Problems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

2014年,重庆市人大着力提高法规立项质量,力求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一年里,重庆市人大已颁发或废止或审查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共13件;《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重庆市教育督导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已提请一审,推进了重庆的民主法治建设。

“重庆的人大主导立法在2014年达到了30%,这个比例在全国也是比较高的。”重庆市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张镇洲告诉记者,2014年重庆市人大牵头起草的法规立案有3部:《重庆市志愿者服务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5年1月1日,新制定的《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开始施行。新修订的《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2014年5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4年11月1日施行,新修订的《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也于2015年1月1日施行……

患有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的刘娥,近年来每年要入院一次。2014年10月,老人再次住进巴南区人民医院心内科。可因为她家附近只有区人民医院一家医院,就是医院床位紧张,她也只能住在医院的过道里就医,非常不方便。

而在重庆的大医院里,同样人满为患。患者苦,医护人员也超负荷运转。重庆市中医院风湿科,是一个建科只有两年的新科室,两年里门诊量已翻了三倍。

就医难,成为困扰百姓的一大民生难题。如何从立法上解决、引领改革?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做了很好的解答。

《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修订,在程序上罕见地经历了四次审议才修订通过。与三审稿相比,四审稿有多达近40条的改动。而这些改动,主要围绕如何放开社会办医。重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兰运华开门见山指出,这部条例的修订,是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

对比原《条例》,新《条例》加大了对社会办医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放宽了民营资本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市场准入。此外,进一步下放了审批权限、优化了审批程序。针对公众长期以来普遍关心的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医疗行业经营秩序问题,新《条例》也将原先的“执业管理”一章,分解为“执业规范”和“监督管理”两章,予以了强化。一方面“大胆放”,一方面“坚决管”,新《条例》的施行将很好化解就医难。

2014年,重庆市人大法制委通过加强统一审议前、中、后的各项工作,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较好处理了法规的稳定性与变动性、现实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执行性等关系。

张镇洲告诉记者,在修订《重庆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时,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的精神,取消了定期监督检验及其收费,改由政府财政承担,并增加了规范检验行为的规定;集中修改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4件法规,以具体的立法实践响应了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要求,助推了重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修订《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过程中,立足方便劳动者投诉的宗旨,确定只要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即使不属于接收案件的人力社保部门管辖,也应先行受理再移送管辖的制度安排,充分体现了立法工作以人为本、“立权”与“立责”相统一的精神,确保了法规更具可执行性。

创新监督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企业发展法制环境评议调查

Innovate Supervision Ways, Entrust a Third Party to Carry out Evaluation Survey of Enterprise Legal System Environment Development

2014年12月26日下午,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宣布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测评结果,为2014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历时8个月开展的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评议划上了句号。

在这次常委会上,受黄奇帆市长委托,重庆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翁杰明就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整改情况向大会作报告。经分组审议后,到会的40余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市政府整改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显示,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整改工作情况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这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政府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的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彰显了人大监督政府工作的刚性,将人大监督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也为企业发展擎起公平与法制的蓝天。

早在2014年年初,重庆市人大就将依法治市,评议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进行部署。5月,这一工作全面启动。8个月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24次调研座谈会倾听企业“诉苦”;邀请市人大代表深入各类企业实地调研;对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年底对政府整改报告进行了再次专题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

》2014年12月26日,评议企业发展法制环境。摄影/杨波

为了把这一工作评议做实做透,2014年6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对全市企业发展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对象为市政府及其部门涉及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市政府规章4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59件,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130件。

“这次委托第三方高校独立进行评估,系统全面,在全国是一个创新,是一种新尝试,这也是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一个很好的行动。”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说。

》测评投票 摄影/杨波

两个月后,西南政法大学拿出了一个规范性文件评估的总报告和747份单项评估报告。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还委托重庆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全市企业发展法制环境情况进行第三方调查。经过电话调查,分门别类抽样调查了900家企业,最终形成了专门的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被调查企业对重庆企业发展法制环境整体满意率为85.9%。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也委托各区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问卷调查,收回有效问卷9952份,并在调研中向市政府通报了90余个问题和建议。

在深入、立体、多样的全景调研中,重庆市人大常委采取了6+1”方式,即成立领导小组和6个调研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6个调研组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围绕评议内容,以座谈调研、委托评估、问卷调查为主,辅以实地考察、典型调查、统计调查、文献研究等形式开展。

自工作评议开展以来,市政府及其部门坚持边评边改,针对问题和建议整改,先后出台了“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并召开了“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座谈会”等系列涉企工作会议,支持和服务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如今,市政府有关部门对16个问题、41项整改建议进行了落实;评议中反映的33件个案、534件需要废止或修改的涉企规范性文件,目前已经办结办理。

“通过这次专项工作评议,市政府动真格了,清理了很多制约企业发展的‘条条框框’,企业获益良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重庆海电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谭建旗说。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余捷认为,通过开展工作评议、创新人大监督方式,有利于督促和帮助政府改进工作、理清思路、寻找出路,有利于推动法治建设。

通过此次工作评议,还促使《重庆市行政机关规定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纳入2015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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