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增添网购食品相关规定

2015-03-26 06:39
化学分析计量 2015年1期
关键词:安全法科学研究中科院

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网购食品如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比如在家中足不出户,就可以吃到来自天南海北的美食,但方便的同时也有不少消费者遭遇过网购食品“变质”的尴尬。不久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审稿就保障网购食品安全作出了进一步规定。

正在修改的食品安全法专门对网购食品增加了相关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3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在审议过程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食品贮存、运输是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除食品生产经营者外,还有一些专业的仓储、物流公司也从事食品的贮存、运输活动,应当对其加强管理,建议在法律中作出明确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介绍说: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李)

中科院拟建大科学研究中心实现全面开放共享

不久前从中科院获悉,中科院运行、管理着全国众多的大科学装置。未来中科院将以此为基础,建设多个大科学研究中心提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用户满意的科技服务,依托大科学装置形成重大科技突破。

中科院在启动实施的《“率先行动”计划》中提出,全院要建设4类科研机构:卓越创新中心、创新研究院、大科学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其中大科学研究中心的基本定位是公共大型科技创新平台,主要任务是设计、建设和运行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大科学装置,以及开展综合交叉前沿研究。

中科院院长白春礼表示,中科院将建设国际一流的国家科技资源公共平台,全面开放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健全开放共享的制度和运行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和保障水平。

实际上,多年来中科院的其它大科学装置也对国内其它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提供开放服务。对于未来拟建的大科学研究中心,中科院的《“率先行动”计划》特别强调要提供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用户满意的科技服务。这类中心将以服务科研为主要价值导向,实行行政系统和用户委员会相结合的治理结构,以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为主要评价方式。 (中国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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