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势互补 资源共享 平等协作 共同发展——周宁县公立医院的改革探索

2015-03-28 07:06蔡道华
中国机构编制 2015年4期
关键词:周宁闽东宁德市

● 蔡道华

(作者系周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县级公立医院是基层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核心力量。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有助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福建省周宁县从2011年开始探索公立医院改革,逐步走出了一条切合实际的路径。

周宁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地处鹫峰山脉东麓。受地理因素影响,经济发展缓慢,属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殊的县域环境使得下海经商成为周宁人的主要选择。鼎盛时期,在外从业人员占全县总人口数的1/3。经商潮和待遇差也导致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大量外流。2004年至2010年期间,全县医务人员在数量、人才层次上都出现了负增长,大量优秀医务人才和医院管理人员外流;县级医院医疗水平下降和管理水平低下,门急诊量急增,住院床位紧张,中等、大型医疗检查设备不完善,无法满足辖区群众对医疗条件的需求,许多群众直接绕过本县医院远途转诊福安、宁德等地医院,群众的不满意也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因素。针对这些问题,周宁县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平等协作,共同发展”的目标,与闽东医院共同组建周宁县医院医疗联合体暨闽东医院周宁分院,率先开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一、组建医疗联合体,定位为国有股份制,实行政事分开

宁德市闽东医院位于邻近周宁县的福安市,始建于1937年,属宁德市级公立医院,是集医、教、研和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范围涵盖闽东区域并辐射浙南地区,服务人口400多万。2013年医院业务总量达7.2亿元,位居宁德市医疗机构首位。周宁县医院是本县唯一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全县21万余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在深化医改的过程中,双方因地缘、人缘相近和医疗资源利益互补达成合作意向,2011年1月,周宁县政府和闽东医院把合作定位为国有股份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周宁县政府在土地产权剥离不参与股份的情形下,将周宁县医院现有人力资源,医疗(包括今后建成投入使用的新病房大楼)、行政用房及设施、设备、物品、流动资金折算成股本,在联合体中占49%的股份;闽东医院按每年投入1000万元、3年共投入资金3000万元,外加投入医疗、教学、科研及管理力量和“闽东医院”院名及商誉在内的技术股份,在联合体中占51%的股份,组建医疗联合体董事会,实行院长负责制。

▲ 周宁县医院

二、医疗联合体组建运行的基本原则

一是国有资产不流失。周宁县人民政府在土地产权剥离不参与股份的情形下,将现有资源折算成49%的股本,与宁德市闽东公立医院组建成医疗联合体,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二是采用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改革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三是闽东医院派出不少于原周宁县医院医生总数20%的管理与医疗技术骨干(高、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到医疗联合体开展工作,并指定科室和学科带头人挂钩联合体相应科室,全面负责学科建设与发展工作。周宁县政府每年拨付40万元给闽东医院,由闽东医院根据下派联合体专家的工作情况给予生活补助和奖励。四是双向转诊,联合体双向转诊到闽东医院住院治疗的周宁县新农合病人,其报销比例比周宁县外其它医疗机构高10%。五是独立核算,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医疗联合体自主经营,并实行业务运行成本控制。除新病房大楼建设和公共卫生的经费外,周宁县政府给医疗联合体的财政补助仍按工资总额的30%补助两年,两年后改按福建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的核定床位补助。10年为一合作周期,每年进行财务清算。合作期前5年收益不处理,其结余资金全部留存用于联合体发展和绩效奖励。从第6年起,视财务状况从结余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按双方股份比例对联合体的资产(不含土地)进行清算,收购方两年内以现金方式付清清偿款。

三、管理体制调整

▲ 庆祝国际护士节文化活动

双方合作成立医疗联合体,按比例投资控股、分红。医疗联合体实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组建董事会、管委会、监事会,董事会作为决策机构,负责联合体的决策管理,董事长由闽东医院院长担任,副董事长由周宁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董事分别由闽东医院副院长和周宁县政府相关成员单位领导担任。管委会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联合体的经营管理,管委会主任(即县医院院长)由闽东医院推荐,常务副主任(即县医院常务副院长)由周宁县政府推荐。管委会设若干副主任(即副院长),分别由闽东医院和周宁县政府推荐。管委会主任兼任周宁县医院法定代表人,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拥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监事会对管委会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主任由周宁县卫生局副局长担任,闽东医院纪检书记任副主任,监事会成员由联合体各部门代表组成,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聘任。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由闽东医院、周宁县政府分别推荐,经董事会研究同意后,由联合体聘任。简言之,实行宁德市闽东医院周宁分院和周宁县医院“两块牌子”、“一套管理体系”。同时,周宁县政府对县医院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变;县医院的公益性质不变;医疗机构名称登记仍保留周宁县医院的名称不变,医疗机构法人代表为周宁县医院院长;承担县政府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和县域内公共卫生工作任务的职能不变;现有周宁县医院职工的人事关系不变。合作期间联合体人员可在人事关系不变的基础上,于两院之间相互流动,不得以调动或其它形式转至闽东医院。合作期满后,人事关系在周宁分院的人员继续保留。

经过近四年的探索,周宁县落实了政府的办医责任,组建了医疗联合体,实行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取消药品加成,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改革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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