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中的女性身体

2015-04-02 16:10孙文娟
关键词:妇女身体

孙文娟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传统社会中的女性身体

孙文娟

(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身体有着三方面的操控,通过身体地位建构女性内在人格与外在形象;通过身体规训与改造来完成妇德教育;通过妇科话语与民间禁忌来认知女性身体生育功能。“内/外”之别的男女两性生活及行为活动空间的区别使得男女在家庭、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不同,乃至个体道德人格和身体取向上都有了基本差别。“内/外”之别在文化意义和社会普遍意识层面上由男权维系,而对女性行为的规范和对女性身体的规训、改造以及认知则是权力实践的主要场地。

女性身体;妇德教育;身体生育功能

当我们谈及妇女或女人时,通常并不是在说她的性别,而是对某种文化现象进行评述,这种文化现象涉及到审美、道德等因素。在国外,女性主义者的观点是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建构定义了“女性”。在传统中国,“夫在家为女,出家为妇”(陈宏谋《教女遗规》),“妇”“女”并没有同一性,也没有同一的身份属性。女性根据生命周期,以女儿、妻子、母亲、主妇、婆婆的身份出现,视女性为“妇”与“女”的同一社会性别是与男性相差异的社会性别体系中出现的;女人的角色和地位是在父权体系中,作为男性的互补出现的,并不可能独立存在于男人世界之外。女性的角色和地位由父权对女性身体的操控完成:中国传统社会对女性身体有着三方面的操控,一是通过身体地位建构女性内在人格与外在形象,二是通过身体规训与改造来完成妇德教育,三是通过妇科话语与民间禁忌来认知女性身体生育功能。

一、“内外”之别的男女身体地位

《礼记·内则》中对传统社会两性生活以及行为活动的空间做了规定:“男不言内,女不言外。非祭非丧,不相授器。……外内不共井,不共湢浴,不通寝席,不通乞假,男女不通衣裳。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啸不指,夜行以烛,无烛则止。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道路,男子由右,女子由左。”北宋司马光《谏水家仪》中,对男女空间内外之别也做了强调:“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有故出中门,必掩蔽其面。男子夜行以烛,男仆非有缮修及有大故(大故谓水火盗贼之类),不入中门。女仆无故不出中门,有故出中门,亦必掩蔽其面。”《礼记·内则》首次使用条文规定了男性和女性各自的活动空间。“内则”指得是家族内的礼仪,“内则”中言明“谨夫妇”,即是对男性和女性的社会行为做了规范。男子居外,指男人从事的活动是种田、交往、为官、读书等;女子居内,指女人的行为活动是照顾家人、生养子女、做家务等。把妻子称作“内人”,是一种以空间化的家庭生活语言来告诫女性的地位、角色和行为,是通过身体地位而不是生物学来建构她的主体内在人格与外在形象。

人只有借助空间才能生存,空间要为人提供生存的条件,建筑体现的是居住和生存模式。在传统中国,每个人都处在家族/家庭构成的集体内,每一个集体都有相同的信仰,相同的价值观,成员遵守着相同的规定和要求,采用相同的祭祀方式,讲着相同的语言,他们的空间经历也是相同的。处在集体中的孩子虽然没有成年,但他知晓自己在以后所处的位置,当孩子长大后,他就顺理成章处在安排好的位置上,这个特定的位置从孩子出生时就属于他,给予他,给予他在这个世界、这个社会上的一席之地。在家庭范围内,男性被赋予至高的权力与权威,家庭中男性长者以独断的权力支配家庭的一切资源和其他成员的生活;在公共领域,社会鼓励男性求取功名,封妻荫子,实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角色,男性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有不同的行为控制和要求。“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时,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论语·季氏》)社会期待男性能够在修身的基础上齐家治国平天下,其理想人格取向当以《大学》所述为标准,所谓“身齐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虽曰“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而女性被放在家庭范畴内,在家庭体系的地位中属于从属的态势,社会设计好她应该扮演的种种身份——女儿、妻子、媳妇、母亲等。与男性的外向伸展扩张相反,以持家为务的妇女,虽然身不可不修,但无国可治,充其量只能借着相夫教子间接成全平天下的理想。妇女既然主内,才德声容自然不必耀目。整个社会对女性期待的人格为贞顺、内敛,相应地女性表现出来的身体姿态就是柔。男女在活动范围、道德人格乃至身体取向上都有了基本差别。

二、男权对女性的思想教育和身体的规训

明清两代,随着家族组织的定型、巩固与完善,通过成文家法对女性进行约束的规则已经渗透到士农工商各个阶层。两性生活空间“内”/“外”的区分意味着女性的位置应该在家庭空间之内,而家庭空间不单单是物质形态的住宅空间,更具有文化性与社会性,其建造和构成都取决于男权。一方面意味着,男性可以为建筑物赋予专名,“名”赋予建筑象征性和等级性,要求主人应该按照适当的社会角色进行活动;另一方面这也便意味着女性在家内空间必须以依附性的身份居住与生存。“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这依附性的地位,决定了男权以家庭空间为核心对女性进行控制。这控制包括对生活空间的操纵——特别是房屋的布局、身体的改造和意识形态教育。可以说,捍卫内/外和男/女区分和界限的任务,首先落在女性身体规训和对女性行为的规范上。

女性幼时接受文化教育一般都是在家庭内部,受长辈女性教导,有的设有女子私塾,聘请专门的闺塾师。闺女七岁识字,女教教材主要是易诵易记的蒙学读物如《女小儿语》、《闺训千字文》、《改良女儿经》等。随着年龄的增长,所学增多,基本囊括时下流行的所有女教读物:蓝鼎元的《女学》,王相编集的《女四书》,陈宏谋的《教女遗规》、李晚芳的《女学言行录》、汉朝刘向的《列女传》、明朝山西巡抚吕坤所做《闺范》、《女教经传通纂》、《新妇谱》、《女鉴录》、《妇学》等等。如此众多,莫不体现儒家文化对妇女“三从四德”的要求,妇女应该具有“贞节柔顺”的人格。当女孩年满10岁时,她们就可以跟从女师学习,例如如何遵守礼节,如何进行缝纫、织布等。当女孩要出嫁时,族长会向她培训“四德”,当女孩学会“四德”后要参与祭祀,完成“妇顺”。社会普遍意识指获得全社会各阶层成员认同的信条、观念和价值准则。传统中国,关于女性的社会普遍意识为“三从四德”①,这包括几个方面的认知和认同:社会角色、社会分工与地位甚至其人格、活动范围及身体取向。实际上,“四德”在生活层面的意义上,就是要训示妇女形成内敛型人格和身体取向。从班昭所著《女诫》对“四德”的阐释中:“夫云妇德,不必才明绝异也。妇言,不必辩口利辞也。妇容,不必颜色美丽也。妇工,不必工巧过人也。”道尽妇女的理想人格是建立在反面否定的取向上。妇人德言容功不可无,然而不应以声势夺人、引人注目为目的。妇女的人格取向应该与男性的外向伸展扩张相反。“女主内”所要求的内敛人格以及身体取向,也是妇女与内人之间的关联所在。

身体是有双重属性的,自然生物属性与社会文化属性。这二者的参照物都是动物,从动物来看,自然生物属性表明身体的具身性、肉性、感官性;社会文化属性表明身体是受心智领导的,可以被规训、规范、管理,被文明化。女性身体的文化意义,首先表现为是生育的工具,与此紧密相关的是道德的载体。通过身体合适的行为举止、礼节、对事物的操持、劳作去强化儒家伦理秩序。当然对身体的规训不是灌输这些伦理知识的唯一方式,但其作用更加关键、更加有持续性。

比如女红(gōng)的学习都是些针线、纺织、刺绣、缝纫技术活,需要工具的运用。管子曾云:“一女必有一刀、一锥、一箴、一鉥,然后成为女。”刀、锥、箴、鉥皆为女红工具。对这些工具的上手则需要身体长期的学习和操练以变成身体记忆。而把女红的操练与道德上“勤劳”、“俭朴”的人格相关联时,表明当一个小女孩开始学习纺纱织布等技能时,她同时也在学习勤劳、整洁、尊重劳动的美德。具有此美德的女性也就是安于内事、安分守己的。《女论语·学作》中所表达的是学习女红乃妇女立身之后的第一件大事。《礼记·内则》中则要求闺中少女在出嫁之前必须学会女红,以便日后能够给家人做衣服。可见女红是闺中教育第一重要的。学习女红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明人吕坤《四礼翼》中对女红的学习过程描述得很详细:“纺织女红第一要务也。八岁学作小履,十岁以上即令纺棉、饲蚕、纺丝,十二岁之上习茶、酒浆、酱醋,十四以上学衣裳、织布、染蘸,凡门内之事无所不精。”《女儿经》:“到十岁,莫闲行,做鞋缝补要关心,早晚随著妈妈坐,不宜无事出家门。十一岁,是大人,烧茶煮饭要殷勤,剩下功夫还刺绣,花花叶叶要鲜明。”在《清俗纪闻》②中也记述了女红的内容,并且在后面相关部分详细描述了各种女红技术的运用。

儒家意识形态把女红看做是妇女该做的诸多份内事之一。身体和道德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把勤俭的观念与女红紧密相连首先突出了勤俭是妇女的天职,凭借此德性才能治理好家庭。在女教读物中这一思想多有体现。《女论语》:“营家之女,惟俭惟勤。勤则家起,懒则家倾;俭则家富,奢则家贫。凡为女子,不可因循……大富由命,小富由勤。”要想成为善持家的妇女,须先具备勤俭美德,否则一旦成为当家主妇,无法胜任家计重担,则有可能导致家业衰落。《女小儿语》:“少年妇女,最要勤谨,比人先起,比人后寝,争着做活,让着吃饭,身懒口馋,惹人下贱。”“剩饭残茶,都要爱惜,看那穷汉,糠土也吃。一米一丝,贫人血汗,舍是阴陟,费是作孽。”勤俭的美德对于穷人家庭是必须的,对于富裕家庭的管理也是必须的。

清初学者蓝鼎元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在其流行读本《女学》的序言中表明了一种典型观点:“帝国政府之基础在于民之习惯。人民正确的习惯依靠家庭井然有序的管理。其道始自妇女。”妇女掌握的使家庭秩序得以维持的技艺和当时国家的政治秩序相统一,治家是治国的前提和基础。在诸多妇工中,纺织被看作是最有价值的工作,“田里无不耕之夫,室家无不织之女,人人有业,家家务本,自然无游食之民,家给而人足,盗息而讼简。民所以为生者益固,国所以藏富者益厚矣。”③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妇女放弃纺织,从事其他专业或兴趣的工作时,儒家意识形态的代表——精英知识份子便立马跳出,从道德的角度指责这一现象。前面提到的蓝鼎元就直接把“女红丝织之业”,关系着“天下乱亡之由”。

对身体的规训还表现在对女性身体的直接控制和改造上。中国女性自唐始开始缠足,缠足先在宫廷和上层妇女中流行,至北宋中后期,缠足之风气渐盛行,至南宋时,缠足之风由北方向南方流行,明朝缠足之风已极盛。到了清代,虽然康熙、乾隆两朝多次下旨不准裹脚缠足,但汉族妇女仍然缠足。

据《清俗纪闻》记载,缠足是以缠脚布将足之前部紧紧包起,不使足部长大。

女孩七八岁时,便开始缠足,改变足部的骨头构造。故此,七八岁以后不得轻易外出。去远处时均令乘坐轿子而不行。步行去近处则由婢女搀扶。清代李渔的《闲情偶寄》中列举了他要求的女性美标准:肌肤白,眉眼细长清秀,手灵冒,脚娇小,仪态娇媚,修饰适度。当时的男子发觉,娇小好似金莲的一对小脚散发着不可抗拒的魅力。正像伊沛霞和其他学者所论述的,藏在裙子下的一对小脚透露着一种暗示——一种纤细、隐秘的性诱惑力。金莲也是女性展现自己的一种独特方式,它在当时形成了一种审美观,男性在推崇小脚时,强化了这种审美观,因此女性对这种审美观持认可的态度,并且传承了一代又一代。同时裹小脚也是对女性的一种约束,能够使男系血脉更加纯正,而且当时的中医理论认为,裹住双脚可以把妇女四肢的气和血逼迫到耻骨间,从而提高她们的生育能力。缠足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女性,一来确定男尊女卑,其表现就是男女服饰、言行和体态的严格区别,缠足使女性身体倾向于静止性和阴柔性,与男性的运动性、阳刚性形成区别;二来缠足符合男性的审美,把持古代正统意识形态的士大夫阶层普遍把纤纤玉步、柔柳扶风的娇柔女性视为美女;再者缠足约束女性的活动范围,起到维护女性贞操的作用。总之,缠足是通过身体的控制来改变女性的气质,以巩固其依附性、从属性地位。

19世纪末,康有为、梁启超等知识分子倡导“天足运动”,并建立了天足会和不缠足同盟,但遭到多方力量的反对,甚至女性自身的反对。

清政府不鼓励缠足,康熙三年(公元1664年)、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上谕禁止缠足,凡违者均要枷责流徒,十家之长及乡里长官都要治罪。省督抚劝诫缠足示谕。清末民初,阎锡山在山西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天足”运动,这场运动的目的和宗旨我们可以从山西天足会会歌看出:“我为爱国小学生,学生同有救国心。试问救国从何起,第一救弱与救贫。救弱先要强种族,救贫也是仗人力。全数男女皆国民,不教一人做废物。妇女缠足是恶风,恨我晋省受害深。至今人数大减少,少数民且不聊生。民国八年天意顺,幼女放足奉训令。老年解放也许多,许多老年能自动。老年放足非好名,赤足穿袜本安全。七十八十行步顺,足见放足人人能。全省妇女七百万,年轻妇人居大半。但夸幼女已天足,救贫事业谁去干。放足来人是聪明,老妇以外更无人。可怜一般俗男子,强说年长放不成。众位听我学生说,妇人惟有放足乐。紧穿厚袜去布条,不受风寒不磨擦。一年以后身体康,两年以后事业忙。蚕桑纺织都生利,家家富足国也强。现今省长发新令,张贴全省城乡镇。不论年长与年幼,凡是布条都撤尽。我劝妇女莫延迟,放足好处你先知。吃放造访都要放,何必等到受罚时。再圈男子持公道,休将妇女做玩好。女权发达国权伸,从今免为万国笑。”这段天足会歌,表明了一个核心内容,即在与西洋民主文明的比较下,臆想缠足标志着国家和民族的耻辱,而缠足妇女由于身体孱弱、行动不便,对于家庭和国家财政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所以解放国家先由解放被压迫的妇女开始,而解放妇女要先从扭曲变形的缠足开始。但实际上,无论是缠足还是放足,女性都没有发出自身的呼喊。

三、妇科与民俗中的女性身体

随着宋代新精英阶层的兴起,新娘家的财富变成了嫁妆,儒家成功地剥夺了女儿的遗产继承权和进入家族世系的权力。这些似乎都侵蚀着妇女的生产地位——至少是应得到报偿的生产地位——而为日益增长的强调妻子生育作用的观念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妇女愈来愈成为生育者、家务管理者,而非家庭经济的发动者。相应地,对于身体的生育功能也越来越看重,出现了很多的专门研究女科的医书。女性身体的首要作用是生育,有关生育功能的身体器官和功能,被中医理论之女科所集中探讨,并力求解决从月事、怀孕、生产到产后修养这一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症状。

从最早的中医理论著作来看,男女两性的自然生物属性虽然成长和发育的时间有别,但其阶段性内容基本相同,没有等级之差。

岐伯曰: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葵至,人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葵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葵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五八,肾气衰,发堕齿槁;六八,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斑白;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八八,天葵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九八,则齿发去(《皇帝内经素问卷一》)。

由此可见,在传统中国,中医理论中的身体没有像西方生物学上认为女性的身体是病态的,属于劣势。人体脏腑、经络、气血的活动规律,男女基本相同。传统女科认为妇女独特之处在于在脏器方面有胞宫,在生理上有月经、胎孕、产育和哺乳等的功能。而且,中医理论认为,生育之血和女性经血从性质上来讲,都是提供有机体生命活动的“气血”的变形形式,具有相同的属性;从起源上来讲,经血和产血均来源于胞宫,经血的正常与否可以判断生育能力的正常与否。清代山西傅山女科把“调经”放在“种子”“妊娠”之前,就是这个道理。

这样的观念源自中国人用宏观阴阳二元论的思维框架去认识人体。我们知道阴阳概念是中国宇宙论的基础,阴和阳可以辩证地解释作为无限交替的、矛盾运动的变化和过程;世间万物,依照相反而又互相补充的性质来分类,可以统分为阴和阳,阴阳又可以推演为万物甚至世间万象,如白天与黑夜、男性与女性、炎热与寒冷、光明与黑暗以及由此得出的无穷的类推。性质上相反的如男性和女性,空间位置的划分如上和下、内和外,延伸到躯体特性如热和冷、湿润和干燥也被命名为阴和阳。阴代表潮湿、寒冷和黑暗,阴属于被动的,也是潜在和隐藏的,夜晚、月亮都是阴的代表;阳属于主动的,也是显在的和暴露的,代表火热、光明、阳性。阴阳起到一种推动作用,在二者共同的作用下,“气”不断转化成各类事物。阴和阳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于自然界,同时影响着社会中的各类现象。对于中国古人的身体观念而言,通过分析阴和阳如何调节身体中“气”的运动,就可得知机体的正常和异常。从某种意义上说,阴和阳相互制约,控制身体的正常与异常。

具体来看,中医认为正常的人的机体是一个阴阳互补的动态制约平衡体。阳为阳气,阴为阴精,人的形体中的精华称作精。从现代生理学的观点看,调节“气”的时候就是在进行新陈代谢和异化作用,它既涉及人体能量的运用,也涉及到人体成分的分解,并使机体获得足够的能量,使机体的同化作用得到维持。同化指得是从外界获得物质,从而使自身拥有充足的能量,使躯体组织正常运作。人体通过吸收外界物质完成新陈代谢。人体的形成不能缺少外部物质,尤其不能缺少阴精,它存在于食物、空气和水中。阳气是人体的生理机能,是生命的主要标识,由阴精产生。躯体的内部和外部器官的运动、新陈代谢和温养全身、抵抗外邪和适应环境都要靠阳气来维持。“阴者,藏精而起极也;阳者,卫外而为固也。”(《内经·生气通天论》)

中医理论认为人体是由津液、血和气构成的,它们的存在使人能够进行生命活动。人的经络、脏腑等器官在活动时产生了津液、血和气,各器官在活动时也不能缺少它们。众所周知,阴阳的关系既相依又相克,在人体中阴和阳体现为“血和气”,气起到推动作用,代表阳;津液和血是液态的,起到滋润作用,代表阴。血主要是由营气和津液组成。营气和津液都是来自于脾胃所化生的水谷精微物质。《内经·灵枢》说:“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是指脾胃(中焦)将摄入的饮食物化生血液的功能。

与气不同,血总是与气成对出现,不能单独运行。相比之下,“气”使阴阳上升,单独位于宇宙层次的最高点,宇宙诞生时它第一个产生。阴阳之间的转换表现在第一等级的阴阳关系,体现在精/血。血本源于先天之精,而生成于后天饮食水谷;精的形成,亦靠后天饮食所化生,故有“精血同源”之说。中医的精、血均为机体物质基础,属阴,精为阴中之阳,血为阴中之阴。精的本质是精子,血统一概括了女性体内与生育有关的所有重要的明显的体液形式:月经或者乳汁,或者滋养胎儿的血液。在下一个更高的层次,精和经血归为“阴血”,阴血即血液。血液有形而属阴,故名。《灵枢·通天》:“太阴之人,多阴而无阳,其阴血浊,其卫气涩。”因此男精也是阴,一种更广泛的、主要的、特殊形式的阴就是血。在更高的层次上,所有相关于性的体液和特殊的生命是属阴的,精是与它们对应的阳。第三个,甚至更高的层次,是精和血,是和性液相联系的阳,当把精和精气通称为精时,精就成了阴。后者,位于阴阳层次的最顶层,意味着创造能量,当从阴的位点到阳的位点,及从阳的位点到阴的位点发生转变的时候,发挥控制生长和出生的关键时刻的作用。

根据上述中医人体观念,不难理解南宋医学家陈自明所言:“男性调气,女性调血。”血气是生命的两种基本物质,妇人以血为主。《景岳全书·妇人规》说:“经血为水谷之精气,和调于五脏,洒陈于六腑,乃能入于脉也。凡其源源而来,生化于脾,总统子心,藏受于肝,宣布于肺,施泄于肾,以灌溉于身,在男子则化而为精,妇人则上为乳汁,下归血海而为经脉。”气在女性和男性中都占主要地位,血是女性的第二标志,独立于能量中,不能像气那样独立存在。两者都允许血气配对如同其他配对形式一样可在分析中应用——确定疾病的病因并找到治疗方法。血是女性生殖和怀孕的身体功能。虽然在它们的物质表现形式中,它们像废物一样流经身体,但是月经和生育之血是阴血的重要基本功能。

但实际上,关于女性身体的禁忌几乎伴随一生,与中医女科强调血气是身体运行的基本,女性身体的健康与否是与血气相对的,民间有许多关于妇人“血污”的禁忌。《说文·女部》:“姅,妇人污也。从女,半声。”段玉裁对之有注解:“谓月事及免身及伤孕皆是也。”免身指分娩,伤孕指流产,由于月事、分娩和流产都有血液流出,所以段玉裁把这三者放在一块。《说文》“姅”下引《汉律》“见姅变不得伺祠”是说妇人发现血污的出现,不能奉祀祭祀。古人认为从女阴里流出的经血、产血等是污秽的,人们碰上就会带来不祥,并为之设立种种禁忌。这种禁忌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讲,把特殊时期的妇女排除于某种活动之外并因此减少其自由,实际上源自对所不了解的妇女生理现象产生的惊奇与恐惧心理。这种心理源自对女性身体生理现象的未知,未知可能产生两种状态,一种是把其当作神力般崇拜,在《神仙果腹经》中记载:“明光宗服红铅,红铅乃妇人经水,谓为阴中之阳,纯火之精。”这是明朝有名的“红丸”,明光宗服之便死,魏忠贤利用此事来迫害东林党人。《本草纲目人部》“妇人月水”则认为这是荒诞之药,“女人入月,恶夜腥秽,故君子远之,为其不洁,能损阳生病也。”而把经血之神力发挥到极致的非义和团莫属了,义和团的战士们从全城搜集来的沾有经血的布条挂在城墙上,希望能让攻城的大炮哑火。另一种是当作不祥的东西应该避而远之。民间认为妇人经血和产血都是污秽不详之物,在这期间的妇女被看作充满危险的人,她们不准参加祭祀,不准入寺庙。甚至被隔离起来,不能接触其他人。分娩时,所产生的产血比月事更为严重,更为不祥,处理不好会给产妇和胎儿带来不利,甚至会亵渎祖宗和各路神灵,使家人遭受惩罚。所以妇人待产前就被安置在私处,妇女们基本上不是在他们居住的地方生孩子,通常,分娩是在家中临时为孕妇准备的产屋中进行的。《礼记·内则》所讲妻子到了生产的月份就要迁到侧室来待产,当妻子分娩的时候,丈夫斋而祭祀,不入侧室之门。唯恐“斋日内,有污染解斋。”产妇则到产后一个月才能随意到外边走动。从《清俗纪闻》中的记载来看,产妇生子之后被认为是虚弱的但也是危险的,被禁忌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孩子。这些禁忌在一定程度上是种文化策略,通过隔绝的方式控制女性身体,使其服从于父权力量的统治。

注:

①春秋战国及秦,“三从四德”并未得到当时人们的普遍认同。从西汉到东汉,随着“三纲”理论的完备、“天人感应”理论和“阴阳学说”的有力支持,“三从四德”作为女性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循的规范得到社会广大成员的一致认同。

②初刻于1800年,内容包括中国“百姓”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日常生活的大概情况,来自长江流域四个城市杭州、湖州、苏州和嘉兴7个地方商人个人的叙述,配有的插图是木版画,由经中国师傅培训的日本艺人在商人们的指导下完成。《清俗》分为十三部分,节庆活动、房屋、服装、饮食、教育、生育、冠礼、婚礼、接待客人、出游、丧葬礼、儒家祭祀的供奉和礼节、僧人道士。其中有关家居生活的记述有系统的私人的细节描述,这些内容在明清小说中也可以找出来。

③丘浚《大学衍义补》

④清初期诗人李立翁所讲的美人标准就是:一、肌肤白净;二、眼眉细长;三、手柔指细;四、腕臀丰满;五、缠足;六、含媚态娇羞;七、衣着清洁而色调和谐;八、珠翠宝玉的发饰不以损害自然美为好;九、脂粉因人而分别美丑。

【责任编辑:来小乔】

Female Body in Traditional Society

Sun Wenjuan
(School of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hanxi University,Taiyuan,Shanxi,030006)

Chinese traditional society has three ways of controlling of the female body:constructing the female internal and external image of personality through the body position;transforming feminine virtue and education through physical discipline;relying on the discourse of folk gynecology and taboo that restrict the female body to reproductive function.The“inside/outside”distinction means the distinctions in men and women’s living space between men and women’s behaviors in the family,and between different social roles and status of individual moral character.The“Inside/outside”distinction is maintained in cultural code and universal consciousness by the male chauvinist society.The norms of female behavior,the discipline,the restructuring and knowledge of the female body are the main fields of power practice.

female body;education of women’s virtue;body’s reproductive function

B 2

A

1000-260X(2015)01-0018-06

2014-12-01

孙文娟,哲学博士,山西大学教师,从事应用美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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