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道法自然”智慧 建设生态文明社会

2015-04-11 03:42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道法自然主客本性

钱 耕 森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601)

[庄子·道家·道教研究]

弘扬“道法自然”智慧 建设生态文明社会

钱 耕 森

(安徽大学 哲学系,安徽 合肥 230601)

“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如何对待自然界”的“自然”问题。老子的“道法自然”的“自然”,是指“自然而然”的“自然”。这是“道”的本质、本性、规律,也是“道”对待所生“万物”的一种原则、态度和方法。“天”、“地”、“人”生于“道”,也应“法自然”、“自然而然”。“道法自然”又蕴涵“天人合一”,是“天人”与“道”“为一”,与道为一则“无为”,即听任万物之自然,以达主客合一、人与自然之和谐。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污染治理都必须遵循“道法自然”、“自然而然”、“天人合一”的原则,按照客观规律办事,以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

道法自然 ;遵循规律;天人合一;建设生态文明

党的十八大报告对“生态文明”问题十分重视,报告单列一节,予以专门论述。党中央大力号召我们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这是因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把“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当做“基本国策”,特别是“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这里所使用的“长远大计”、“基本国策”、“根本基础”的一系列重要的新提法,给我们指明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

老子的“道法自然”理念,其哲理异常深邃,对于大力建设生态文明具有不可或缺的重大的现实意义。

《老子》全书论述到“自然”这个概念的篇章如下:

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第17章》)

希言自然。(《老子·第23章》)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51章》)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第64章》)以上五章虽然都讲到“自然”,但是“并没有一处是专指‘自然界’而言的,全都是专指‘自然而然’而言的。而大多数的注者也都是这样认为的”[1]。张世英说:“《老子》第25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就是自然而然、究竟至极的意思。‘道’是最高的原则,是自己如此,以自己为法,别无遵循,不受制于任何他物。”[2]316

可见,虽然二者词语相同,但是作为“自然界”的“自然”是指相对于社会而言的实体,我国的传统习惯指天与地,今日也有说成是自然环境。而作为“自然而然”的“自然”,一般是指一种原则、态度、方法,也有指本质、本性、规律。“老子的名言‘道法自然’的伟大意义及其价值,不仅在于否定了以天为主宰的有神论的旧传统,而且更在于坚决反对了人的主观妄动,力倡人的思想与行动必须自觉地严格地按照客观规律去办。显然,后者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这正是本文‘新论’厚望之处。”[1]

因此,以为“道法自然”的“自然”是指“自然界”,固然不对;是指“道”之外、之先的不同于“道”的某个东西,也是不对的。所谓“道法自然”的“自然”,就是“道”本身所固有的独特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

众所周知,《老子》主张“万物”都是由“道”所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42章》)。因为《老子》认为,道“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第4章》),“可以为天下母”(《老子·第25章》)。同时,“道生之,德畜之”(《老子·第51章》),“道者,万物之奥”(《老子·第62章》)。

那么,“道”究竟是怎么样生养万物的呢?这正是问题关键之所在。《老子》说:“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老子·10章》)这几句话可重见于《老子·第51章》:“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道生成万物,德畜养万物,生长万物却不据为己有,驱动万物却不自以为有功,培育万物却不自以为主宰,这就是最深远的德。《老子·第34章》也说:“大道氾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由于“道”不自以为伟大,所以它才成为伟大。但是,“道”产生万物,并使万物不断变化发展,都是“自然”的、“自然而然”的,而不是“不自然”的、“不自然而然”的。所以说,“自然”是“道”所固有的独特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

既然“自然”是“道”所固有的独特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那么这就意味着“道”无论何时何地产生何物都必须自觉持守着“自然”的原则,因为“自然”正是“道”产生万物并使万物不断变化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基石与中介以及保障。可见,“道法自然”之说是具有必然性与合理性的。其实,“道”与“自然”,乃二而一,一而二。

既然“道”本身都必须“法自然”,那么由“道”所派生的“万物”,含其中最大的“天”、“地”、“人”,统统也都必须“法自然”,此乃题中应有之义,这才合乎逻辑。所以,《老子》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换言之, “道”所派生的“万物”,含其中最大的“天”、“地”、“人”,统统也都必须各自具有其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

就人而言,人应向地、向天、向道那样去法自然。也就是说人对自身与自身而外的他人(家庭、国家、天下即人类社会 )以及他物(天、地以及其他万物的自然界)都应法自然。即必须按照人自身、他人、他物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去对待之,亦即必须自然而然地去对待之。否则,便会有违人自身、他人、他物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了,最终就会不利于人自身、他人、他物的生存与发展。

具体说到我国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与保护生态的问题。由于此前多年来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过程中唯GDP是求,牺牲生态在所不惜,以至于GDP固然是上去了,目前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生态的代价也太大了!自然环境的污染很严重!空气、水、土地都遭受到了严重污染,危及了食品安全与身体健康!为了能健康地持续发展下去,必须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与保护生态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去办,必须自然而然地去办,必须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用《老子》的话语来说,就是只有遵循“道法自然”,特别是“人法自然”的原则,才能真正做到“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按照客观规律去办,一定要防止盲目妄动的主观主义与唯心主义”[1]。

“道”产生万物,并使万物不断变化发展,都是“自然”的、“自然而然”的,其实也就是“无为”的,而不是“有为的”,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客观,按照规律去办事。所谓“无为”,绝不是什么“无所作为”,而是决不违背“道”的“本质与本性以及规律”,严格遵循“道”的规律,“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37章》)又说“无为而无不为”(《老子·第48章》)。这两句话都是说“道”虽然经常是“无为”的,但是却没有一件事情不是“道”“所为”的。为什么“常无为”的“道”却能“无不为”呢?归根到底,是由于“常无为”之“道”绝不是“无所作为”之“道”,而是绝不妄为之“道”。换言之,“常无为”之“道”实乃是“法自然”之“道”。而“道”之所以能“生万物”,就取决于“道”是“法自然”的,是一以贯之地“法自然”的。所以说,只要“道”“常无为”,“道”就能“无不为”了。张世英说:“人能顺乎‘道’,顺乎自然之常则而‘无为’(即‘为道日损’),就能做到‘无不为’。”[2]316《老子·第2章》说:“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因此,圣人用“无为”的原则与态度去处理世事,行不言之教,听任万物生长变化,却不据为己有,不自居有功。正由于他不自我居功,所以他的功劳反而不会失掉。

所谓“圣人”实乃“法自然”、“处无为”而得“道”的高智慧的人。“道法自然”是人人有责,至于“圣人”,则更是责无旁贷。换言之,首先严格要求负责顶层设计的人、最高级的管理人,对待自然,对待治理环境污染,对待建设生态文明,应该率先践行“道法自然”、“人法自然”的智慧、原则与态度。

孔子说:“予欲无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这表明孔子主张“天生万物”也是“自然”地生、自然而然地生,也是“无为”地生。孔子称赞“无为”而治说:“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论语·卫灵公》)这些话出自“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宪问》)的孔子,岂不证实了老子关于“道法自然”、“无为”的理念具有真实性与有效性以及很高的智慧吗?

《老子》认为,“域中有四大”,即“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道”、“天”、“地”、“人”是有所不同的,“道”是天、地、人等万物的本原;天、地、人等万物都是生于“道”的。“天”与“地”,其体积是万物中最大的,是万物的载体;“人”,则是万物之灵。

但是,各异的四大并非是没有联系的,而是又有着同一性的,并且四大的同一性还是内在的、有机的,这就是“道”。正如《周易》所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系辞上·12章》)“《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三才之道也。”(《系辞下·10章》)这也就是《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可见,正是“道”、“道法自然”把“域中的四大”统合起来了,特别是把其中的“天”与“人”“结合为一”。这就是“天人合一”。

《老子》的“道法自然”的底蕴极其深厚,不仅有如上所说的“自然”、“自然而然”的内涵,而且还有“天人合一”的内涵。张世英说:“天人合一思想在老子这里表现为与‘道’为一,与道为一则‘无为’,‘无为’即听任万物之自然。人能顺乎‘道’,顺乎自然之常则而‘无为’(即‘为道日损’),就能做到‘无不为’。”[2]316

“天人合一”的理念力求“天”与“人”、“自然”与“人”、“天道”与“人道”的相通、相类、相统一、相一致、相协调,所以,“天人合一”的思想成了中国传统哲学与文化的一大特色,成了中国传统哲学与文化的主流和核心。

儒家讲“天人合一”始于孔子,但以孟子为代表,他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万物皆备于我矣。”“夫君子……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孟子认为,人经过认知天所给予自己的心与性(即《孟子·告子上》所云“此天之所与我者”),就可以认知天,就可以实现“天人合一”。修养到了“万物皆备于我矣”,“上下与天同流”,即人与天地万物具有“一体”,则又可以实现“天人合一”。所以,张世英说:“孟子明确地奠定了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之核心。”[2]315庄子继承发展了老子的“天人合一”思想,他说:“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人与天一也。”(《庄子·山木》)他认为,人与天地万物之自然合而为一体,我与他人、人类与他物之分,就都不存在了。所以说,儒道两家的“天人合一”思想对于自然界都是持尊重、顺应、保护的积极态度,人与自然之间因而也就会构建成和谐关系,主体与客体当然也就不会分离,更不会对立,只会相统一。

但是,唯GDP是求者,正如西方传统中“主客二分”者,把自然仅当做人的索取对象,把自然变成为斗争的对象,千方百计地去夺取自然物,其恶果必然造成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从而危及当代、贻害无穷。正如汤因比所指出:“现代人的贪婪将会把珍贵的资源消耗殆尽,从而剥夺了后代人的生存权。而且贪欲本身就是一个罪恶。它是隐藏于人性内部的动物性的一面。不过,人类身为动物又高于动物,若一味沉溺于贪婪,就失掉了做人的尊严,因此,人类如果要治理污染,继续生存,那就不但不应刺激贪欲,还要抑制贪欲。”[3]56-57汤因比所谓“抑制贪欲”,就是我们中华文化历来所提倡的“节欲”。中国传统文化既反对“纵欲”,又反对“禁欲”,力主“节欲”。

人们的欲望要节制、要抑制,因为自然界本身存在着极限。如果人们放纵欲望,必然让自然界不堪重负。所以,早在1972年,罗马俱乐部在《增长的极限》中,就提出了地球自然系统存在着极限,人类的经济增长不能超越自然极限的理念,以解决当代人类所面临的严峻的生态危机。但半个世纪后的今天的情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变本加厉。“根据全球生态足迹网络算,人类只用了8个月就花光了2014年的全球生态足迹‘预算’。2014年8月19日是地球生态超载日,即人类对地球自然资源的消耗超出地球的生态承载力的时间点。相比2000年的10月1日,2014年的地球超载日大幅提前。这一指数旨在测算人类‘蚕食地球’的速度……1961年,人类只消耗了该年地球可用自然资源的2/3……现在需要一个半地球才能满足人类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假如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一直维持这样的增长速度,那么到2050年可能需要3个地球才能满足需求。”[4]

如上所述,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主张“主客合一”,反对“主客二分”,有益于构建人与天即自然的和谐关系。但是,天即自然给予人的未必都是和谐的,也有不和谐的。例如,风调雨顺予人以和谐,而旱灾涝灾则予人以不和谐。这就需要人善于化旱灾涝灾为风调雨顺。人必须通过实践活动对天即自然的本性、本质与规律具有正确的认识与有效的利用,如大禹治水。这样,“主客二分”又是不可或缺的。张世英说:“不注重考虑人如何作为主体来认识外在之物的规律以及人如何改造自然,其结果必然是人受制于自然。” “我主张走中西会通之路,把‘天人合一’与‘主—客’式两者结合起来,一方面让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思想有较多的区分主客的内涵,而不致流于玄远,另一方面把‘主—客’式包摄在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而不致听其走向片面和极端。”他把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叫做“前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把结合两者为一体的“天人合一”叫做“后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这“似乎是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未来发展之路”[2]322-323。张先生提出的“后主客关系的天人合一”的新学说,即他所构建的“万物一体”的新哲学,全面而深刻地解决了“天人”、“主客”的关系。这里特予以简介。

[1]钱耕森.“道法自然”新论[J].孔孟月刊(台北),1996(5).

[2]张世英.境界与文化——成人之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3][英]汤因比,[日]池田大作.展望21世纪:汤因比与池田大作对话录[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5.

[4]今年“地球超载日”大幅提前 研究称人类加速“蚕食地球”[N].参考消息,2014-08-21.

【责任编辑:高建立】

2015-04-26

钱耕森(1933—),男,浙江杭州人 ,资深教授,黄山文化书院终身名誉院长,主要从事中国传统哲学与文化研究。

安继民乙未初夏于故乡

B223

A

1672-3600(2015)07-0001-04

[主持人按语]

如果孔子的思想温度相当于人体的恒温,孟子偏高,墨子发烧,庄子偏低,老子发冷。本期作者都在考察老子或老学问题,只有黄学义考察庄子对韩愈的影响。总体考察冷思想,对暑热中的读者而言,可收心静自然凉之效否?

君王总孤独,高处不胜寒。最早发现这一重大文化现象并对其进行哲学思考的人正是老子,老子思想的冷应该与其作为“君王南面之术”的孤独之冷有关。德国学者梅勒的大作把《老子》中的孤、寡、独和哲学上的“一”观念相结合,分析作为政治体制中君王自称的“一人”观念,是个让人耳目一新的向度。我爱把皇权大一统与郡县帝制分开讨论,前者是精神性的象征,后者是体制的运作,有选择放弃后者便是康有为的君主立宪制。可在魏义霞笔下,康有为的老学观却正好将前后颠倒过来,并为此将申不害与韩非当做老学的主流,这是个理性的吊诡还是康有为本人的误区,值得深思。

郭继民与徐初波揭橥的方东美对老子有无回向的超本体绝对价值的深入研究,是本期的巨大亮点。一神教一直以为中国人没有信仰,其实,只有中国人的信仰方式才是经过理性拷问的信仰。在老子的绝对价值面前,多个一神教文明之间的长期冲突,体现的恰恰是一种人格神意义上的相对价值。中华民族近现代在欧美强势文化面前保持相对的稳定,并以自己的方式延续自己的文化形态,说明中华文明在人类理性的最深处找到了真正的信仰之锚。老子的上善若水与孟子的人性善意思近同,由于只有假定人性善才会允许并鼓励民众发挥能动的创造精神,故而是人的自由精神的落实。李晓英在教育学意义上考察道家洞察本根、通于神明的思想,是现代心灵转化和精神超越的重要向度。若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重,赵玉玲的研究使老子的道德观有所深入便是值得嘉许的。

钱耕森先生是学界耆老,德高望重,由他来考察老子道法自然与现代生态文明的关系,自然深入精准,让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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