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2015-04-14 11:26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
节能与环保 2015年6期
关键词:武汉市监察报告

文 // 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

近年来,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完善能评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察评价,加强能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武汉市能评工作的基本情况

武汉市能评工作始于2010年10月,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试行)》,2012年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明确了能评工作的实施部门、工作流程、办结时限、编制机构名单等内容。按照规定,市级节能评估文件统一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窗口受理;节能评估文件和节能登记表的审查时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和5个工作日,分别缩减为3个工作日和2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能评工作的职责划分上,武汉市规定所有项目统一由发展改革系统进行节能审查,采用市、区两级管理模式。省、市级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和区级需编制报告书的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节能审查;区级审批、核准、备案需编制报告表或登记表的项目,由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节能审查;国家级开发区享有市级节能审查权限。

二、建立能评工作全过程管理机制

(一)对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实行星级管理

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对评估报告编制机构实行星级管理。对入围的编制机构及从事的专业范围、星级资质、联系方式等情况,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网站和市节能监察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努力打造公开、公正、透明的节能评估市场。目前,武汉市具有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资质的机构已从2012年的32家发展到2014年的43家,并且每年进行动态调整。

(二)着力提高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质量

一是出台指导性文件。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协助节能主管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编制要点--建筑行业》、《民用建筑能耗限额指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指标评估指南》,对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机构进行具体指导,把好能评工作源头关。二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不断学习国家和其他兄弟省市能评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面向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评估报告编制机构等,每年举办1~2次能评业务培训,累计培训1100余人次。

(三)建立并充实能评专家队伍

2010年,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通过《长江日报》等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了7大类39个专业共369名节能专家。后期不断进行更新和完善,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截至2014年底,纳入专家库的专家接近600名,成为武汉市能评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

(四)建设能评信息系统

为提高能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建设了“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分为节能评估、节能评审、节能审查和专家系统4个子系统,具备项目信息管理、流程跟踪、汇总分析等功能,目前已完成系统建设,即将投入试运行。

(五)加强后期监督检查

为确保能评意见落到实处,2013年武汉市节能监察中心启动了新建项目的能评专项节能监察工作,专门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专项监察工作指南》,对重点项目执行能评制度及落实节能审查意见情况进行评分,根据得分情况依次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极大提高了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程度。

三、能评工作成效初显

能评工作为武汉市从源头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利用效率和投资效益,推进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底,武汉市共完成能评项目5000余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否决了1个年耗能21.5万吨标煤的镍冶炼项目,要求50多个项目完善后再次提交审查,提出了应用地源热泵、尾气余热和建立能源智能管理系统等技术建议4000余条,累计核减能耗17.07万吨标准煤,占项目总能耗的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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