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申报的中国特色

2015-04-14 12:11
中国新闻周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核实核查事项

老虎打掉了100只,人的贪心就能遏制住吗?心理学研究表明,所有腐败之徒都有侥幸心理,杀鸡儆猴也不一定有效。怎么阻断人性之恶?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无疑是全世界的反腐利器之一。这项制度在中国怎么搞?《人民日报》3月24日宣告,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体系正在加快形成。

新华社将中国特色之“特”,概括为四个字:广、全、实、严。2014年,全国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达150万名,较之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规定的财产申报主体的范围更广。中国要求领导干部报告的事项内容有14项之多,涉及“家事”就有8项之多,此为全。“实”是指领导干部要向组织作出书面“承诺”,并建立抽查核实机制。“严”则是指把抽查核实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对党组织是否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尺。

实际上,如果从1988年起草《国家行政工作人员报告财产和收入的规定草案》算起,中国在中央层级探索建立干部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个世纪。官员年底填报表格,也已经连续实施了4年。然而时至今日,却很少能看到它在从严监管干部和整治贪污腐败中的效果。《人民日报》反思,由于“只填报不核实”,一些领导干部没当回事,少数领导干部心存侥幸,不如实填报或者隐瞒不报。

不过,继续掉以轻心的干部可能要吃亏了。去年年底,中央组织部发出一份最新通知,对做好2015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作出安排。这份通知的“厉害”之处在于,将抽查核实之弦绷得越来越紧。2015年起,随机抽查比例由目前的3%~5%提高到10%;此外,凡是拟提拔为副处级以上干部人选,拟列为副厅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以及转任重要岗位人选等,将全部进行重点抽查。

据统计,2014年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被取消提拔资格,有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有一个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

今年抽查核实结果运用将进一步强化。近期屡屡传出官员降价抛房的新闻,也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不断扎紧的一张“晴雨表”。不过,《大河报》算了笔账,虽然核实抽查比例从3%~5%,提升到了10%,但这只相当于对全国公务员群体中的0.4%进行了抽查,副处级以下的“小官巨腐”显然都是“漏网之鱼”。而核实数以万计的官员个人事项与财产冶状况,自然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湖南商学院副院长王明高建议,应按干部管理权限,逐步建立所在单位自查、省级核实、中央抽查的三级核查机制。

专家的设想虽然不错,但他们忽视了那句老话,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国外,官员财产申报的核心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自然会形成严格的核查机制。

目前我国关于官员财产的约束规章大致以党纪为主,尚未全面形成法律,上升成为国家意志;以向内部申报为主,公开的范围有限;以单向申报为主,受理申报单位的监督、核查、问责的力度不足。

申报与公示,一词之差,跨越艰难。正如人民网的另一篇评论所言,“更多的声音是要求掌握公权力的官员能将个人和家庭的财产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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