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安全事故专题研究

2015-05-11 12:25丁凌云董元明邬跃
中国经贸导刊 2015年11期
关键词:安全事故建议

丁凌云 董元明 邬跃

摘要:随着我国网络购物规模不断扩大,快递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然而近两年快递行业却频频曝光出安全事故。本文首先回顾了最近两年发生的快递安全事故,然后从政府、快递企业、寄件方的角度深入剖析快递业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最后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

关键词:快递业 安全事故 建议

我国网购规模不断扩大,据国家邮政局官方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3.02亿人,全年快递业务量完成92亿件,全国人均收6.8个快递包裹,快递包裹已日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最近两年快递安全问题却一直频发。

一、2012—2014年快递行业安全事故回顾

2012年2月6日,广州市天河区棠下历德雅舍D座发生一起邮包炸弹案,导致收件人当场被炸成重伤。

2012年10月22日,上海到大连的南航CZ6524航班,在大连落地后发生货物燃烧事件。事后查证,是运输货物中含有的耐风火柴发生自燃。在对该航班所有物品进行二次安检时,又查出圆通速递交运货物中有两块锂电池。

2013年11月28日,山东省东营市一居民在收到网购的鞋子几小时后出现了呕吐、腹痛等症状,2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死因是由于圆通快递公司的加盟商违规寄递有毒化学品“氟乙酸甲酷”在途中发生泄漏,液体流在了鞋子包装袋上。

2014年3月10日,吉祥航空编号HO1253从上海飞往北京的客机,因货舱烟雾器报警而半路备降济南遥墙机场。两天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宣布,涉事航班的货舱中有一件由申通快递所寄递的快件,内含易腐、易燃的化学品“二乙胺基三氟化硫”。

二、快递行业安全事故原因剖析

(一)政府方面

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外颁布的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我们能够清晰看到,我国和发达国家一样,都在快递业领域出台了众多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也都明确对快递行业的监管机构。可是为什么在我国快递行业安全事故频发呢?

1、快递行业法律法规缺乏法律效力和威慑力

日本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有着相当严格的安检标准。日本对于危险物品的运输有一套专门的全流程服务,虽然成本会高出很多,但基本没有用户因为想节省这笔成本而以普通货物名义运送危险物品,因为这完全是违法行为,将会付出高昂代价。

从1993—2013年,我国出台了明确的法律法规用来约束快递行业的行为,详细规定了禁止邮寄的违禁物品种类和严格的验视制度,并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但近两年频频曝光的快递业安全事故暴露出法律法规的执行不力问题。如果法律法规没有威慑力,没有严格的惩罚措施,那么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就形同一张废纸。

2、监管缺失

通过对发达国家快递业监管机构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是由联邦公路管理局、联邦航空局、联邦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局、环境保护署联合对快递行业进行监管。日本对快递行业的监管由国土交通省在各地的派驻机构陆运局负责。德国联邦交通、建设与城市规划部(BMVBS)是物流业行政主管部门,联邦货运局负责货运管理。

虽然我国邮政法规定快递行业的行政监管部门是邮政管理机构,国家邮政局承担监管责任,也有明确的法律来规范快递业,但是谁来监督法律的具体执行,谁来有效监控快递业务流程?由于无法清晰明确界定监管职责,一旦发生问题,各部门就会互相推诿。国外的快递行业的监管机构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各部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快递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3、市场准入门槛低

快递企业的准入门槛比较低,按照规定,快递公司只要到当地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基本的经营条件便可以成立一家快递公司。快递企业较低的入行门槛,让一些资质较差的小型、家庭快递企业混入快递大军,严重扰乱市场秩序,降低服务质量。

(二)快递企业

1、中国快递企业主要呈现“小、散、弱”特征

据美国快递行业协会统计资料显示,在美国快递市场中,UPS、FedEx和美国邮政三家就占有95%的份额;据日本国土交通省统计数据显示,在日本快递业市场中,仅大和运输和佐川急便这两家快递企业就已经占到了81.5%的市场份额。此外,在德国快递业市场中,仅敦豪航空货运公司(DHL)一家就占到67%左右的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2012)可知,我国各家快递企业市场份额普遍较小,呈现“小、散、弱”特征,这种特征使得众多的快递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严重,市场竞争激烈。据《2013年(上)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的数据显示,快递行业的利润率已从2005年的近30%下降到现在的5%左右,目前多数快递企业的利润率不到5%。快递企业利润的不断压缩,使得快递企业更加注重快递数量的增长,往往忽略安全性检查。

2、快递企业加盟迅速扩张,服务质量难保障

在我国几大民营快递企业中,除顺丰速运各网点均为直营外,“四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基本都以商家加盟的形式经营。虽然加盟模式让快递企业迅速扩张,但总部对加盟商只能做到粗放式管理,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各加盟企业为提高效率、增加业务量,在收件时难免会疏于检查。快件到达临时仓库后,快递企业极少使用专门设备进行检验。

3、快递人员良莠不齐

快递员是个人或者单位寄送物品的初步检验者,由于许多快递员收入是按件计算的,验视和拆装环节会增加收件的时间,影响收件的速度,还会导致多种不便。因此,大多数快递员仅凭肉眼查看或者口头简单提醒的方式来完成初检工作。

(三)寄件方将私利凌驾于公共利益之上

由于邮寄危险物品需要寻找具有承运资质的专门运输公司,不仅时效性差,而且成本高。单从成本角度考虑,寄件方采取隐瞒手段将危险品谎报为普通货物进行运输,一次就能省上千元的运费。快递公司在收件时检验不认真也纵容了寄件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正是寄件方一次次将私利置于公共利益之上的做法,为今日的安全事故埋下了隐患。

三、快递业安全需各方共同努力

(一)政府方面

1、确保法律效力的有效实施,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2012年圆通快递就因为违规邮寄易燃、易爆的锂电池而被取消二级航空货代资质。时隔一年,竟然再次出事,可见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快递企业和寄件方并没有约束力。如果法律没有威慑力,寄件方、快递企业便会心存侥幸心理,视法律法规为无物,因此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邮寄危险物品的快递企业和寄件方一经查出,应让责任方付出巨大的代价。

2、提高快递行业准入门槛

政府要合理提高快递公司的准入门槛,明确规范物流快递行业的从业资格、从业人员素质、责任保险等内容,坚决避免几辆车、几个临时人员就组建快递公司的现象发生。

3、完善对快递业的监管,建立更明晰的管理规范

各省市政府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对各快递企业进行业务监管,监管范围涉及到快递公司成立、具体业务操作规范、送达后的索赔等方面。一旦发现有违规现象,即按照相关条例进行严肃整顿处理。

(二)快递企业

1、快递企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

快递企业应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快递行业的法律法规,不能一味只追求经济利益,还必须承担社会责任。

2、扩大业务范围,寻求利润增长点

快递企业需要开拓创新,提供个性化、综合化的服务,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避免和其他企业一样陷入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

3、加强对快递人员的培训,购置专业的检验检测设备

快递企业应定期开展针对全体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此外,还应在各个区域的集散中心配备专业的安全检验检测设备,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物品予以退回并追查寄件人责任。

(三)加强对寄件方的管理

政府和企业要提高快递行业的安全知识、法律知识等的宣传力度和普及力度,对寄件方进行实名登记,以备查验和进行后续相关事件的处理。

四、结论

网购的迅速发展推动着快递业的迅速发展,关注快递业健康、快速发展不能成为“一阵风”,仅是在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才引起社会各方的高度警觉。随着时间的流逝便逐渐淡忘了快递安全工作,结果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确保快递业健康、良性发展有赖于政府、快递企业、寄件方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唯有此才会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杜绝快递成为“夺命凶器”。

参考文献:

[1]蒲晓磊.“夺命快递”暴快递业乱象令公共安全堪忧[J].安全与健康,2014(2):16—17

[2]许敏.夺命快递引发的快递业监管缺失乱象剖析[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4(2):99—101

[3]王炎明.“夺命快递”暴露出了什么[J].中国邮政,2014(3):9

[4]范云兵.毒快递倒逼安全能力提升[J].中国物流与采购,2014(2):42—43

[5]赵馨.中国快递产业监管体系研究[D].湖北:武汉理工大学,2009:36—46

(丁凌云,1990年生,河南信阳人,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电子商务物流。董元明,1989年生,山东临沂人,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物流与电商物流。邬跃,1957年生,北京人,北京物资学院教授。研究方向:物流管理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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