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对韩出口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

2015-05-18 09:02李阳
企业导报 2015年9期

李阳

摘 要:本文在研究中韩两国农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对中韩两国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与竞争性进行了分析,阐述了我国农产品对韩出口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促进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的相应对策,如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质量安全难关;推进农业产业化,实现规模经济;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鼓励韩国的农业和食品企业来华投资;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合理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等。

关键词:中国;韩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对策

自1992年中韩两国建交以来,双边经贸往来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伴随着迅速发展的中韩双边贸易,两国农产品贸易也焕发出勃勃生机,贸易规模逐年扩大。中韩两国资源禀赋差异较大,农业发展也各有特点。但是由于我国在两国农产品贸易中一直处于顺差地位以及韩国对农业实行的高度贸易保护政策,使得两国的农产品贸易摩擦日渐频繁。与此同时,我国在农业生产、管理及产品出口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也进一步阻碍了两国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为了使两国农产品贸易迈上新台阶,我国要“修善其身”,改善自身存在的弊端,同时要积极寻求各种途径加强与韩国的合作。

一、中韩两国农业发展概况

(1)我国农业发展概况。我国国土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从北到南纵跨6个不同的气候区,气候资源异常丰富,非常有利于农业生产以及品种的多样化。种植业是我国最传统也是最基础的农业产业部门,主要粮食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有棉花、花生、油菜、甘蔗和甜菜等。我国的农业劳动力资源异常丰富,农产品价格相对低廉,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业生产及农产品贸易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农产品产量稳居世界前列,其中粮食、棉花、油菜、肉、蛋、水产品、蔬菜的产量位居世界首位。根据WTO的最新统计资料,我国已经成为继欧盟、美国、加拿大、巴西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但目前我国农业还未完全脱离传统农业的发展模式,存在经营增长方式粗放、机械化水平不高、科学技术相对落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等问题,再加上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较低,农业发展面临巨大压力,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薄弱环节。(2)韩国农业发展概况。韩国经济以重、化工工业为主,造船、汽车、化工、电子、通讯工业较为发达。相比之下,韩国的农业呈现弱质性,是韩国政府重点保护的产业。韩国农业的主导部门是种植业,其中大米是韩国最重要的农产品。随着生产成本的提高,近年来韩国农产品种植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麦类、大豆、玉米等传统作物生产比重下降,优质高效和进口替代的园艺作物比重大增,尤其是蔬菜、水果和花卉等高效经济作物发展十分显著。粮食除了国民的主食大米能够保证自给以外,小麦、玉米及大豆等产品大部分依靠进口。由于较高的生产成本以及政府的价格维持政策,韩国农产品价格非常昂贵。据韩国贸易协会调查结果显示,韩国农产品的价格比国际农产品价格平均高2.85倍,其中土豆、苹果、胡萝卜等蔬菜和牛肉、食用油的价格居世界之冠。在韩国甚至出现了“买得起汽车,吃不起肉”的现象。昂贵的农产品价格不仅降低了韩国民众的实际生活水平,更加重了农业的弱质性。

二、中韩农产品贸易现状分析

(1)中韩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稳中走强。伴随着迅速发展的中韩双边贸易,两国的农产品贸易规模也呈扩大趋势,贸易涉及的产品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按照海关统计分类,目前我国对韩国出口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种类已达到约1028种。在对韩农产品贸易中我国始终处于顺差方,并在韩国总体农产品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自1999年至今,我国是韩国玉米的最大进口来源国,除少数年份外,韩国也是我国最大的小麦出口市场。我国的水海产品、蔬菜、谷物、水果制品、丝和动物毛等农产品也均占到韩国进口来源的30%以上。从总体上看,中韩农产品贸易的增长速度较为温和,自2002年起增长速度才开始加快,呈现出前慢后快,稳中走强的特点。1992年建交时两国农产品贸易额为10.4亿美元。1997年为13.7亿美元,5年间仅增长了微弱的3.3个百分点。2002年是个转折点,这一年两国农产品贸易额创记录地增长了92.3%,达到19.4亿美元。自此,中韩农产品贸易驶入快车道,我国农产品开始大举抢占韩国市场。2005年,韩国从我国进口农产品31.5亿美元,增长率为30.3%,我国第一次取代美国成为韩国第一大农产品进口来源地。2007年1-10月我国对韩出口的大米、玉米、蔬菜等许多农产品均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玉米较上年同期有99.8%的高增长。(2)中韩农产品贸易摩擦日渐频繁。近几年来,中韩经贸关系发展迅速,我国大批廉价的农产品涌入韩国市场,使原本就非常脆弱的韩国农业遭受巨大的竞争压力,并因此引发了一系列的贸易摩擦。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要数2000年的“大蒜风波”和2005年的“泡菜风波”。2000年3月,韩国政府以我国大蒜进口量激增危害到国内大蒜生产者的利益为由,采取了临时保障措施,对我国进口的冷冻蒜和腌制蒜实行共计315%的关税率(30%的基准税率加上285%的紧急关税),对去皮蒜茎实行共计436%的关税,即在60%的基准税率基础上又实行了376%的紧急关税。在双方多轮磋商未果的情况下,韩国于2000年6月1日采用紧急关税,而中方也在2000年6月7日禁止进口韩国手机和聚乙烯作为报复措施。之后双方虽然达成了不再扩大贸易保护的协议,比较妥善地解决了这一争端,但是我国蒜农因此次贸易摩擦遭受了巨大损失。2005年9月韩国传出“中国产泡菜铅含量超标”的消息后,泡菜风波在韩国愈演愈烈,10月下旬,韩国有关部门又两次宣布在我国产泡菜中检验出寄生虫卵超标,引起韩国民众对中国产泡菜的恐慌,我国产泡菜销售状况急转直下。对于韩方的不断挑刺,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韩国产泡菜等产品加强了检验力度,结果从韩国产的10种泡菜、辣椒酱、烤肉酱等产品中检验出寄生虫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10月31日发布公告,即日起停止进口韩国泡菜及相关产品。“泡菜风波”不仅打击了我国企业以及在我国生产泡菜的韩国投资者,也使韩国普通民众面对4500韩元(约4.2美元)一棵的“金价”白菜叫苦连天。(3)中韩出现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1)大量从我国进口农产品对韩国农业生产形成冲击。中韩两国发生农产品贸易摩擦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国农产品大量涌入韩国对韩国农产品市场造成巨大冲击,导致韩国贸易保护主义日盛。韩国市场上来自我国的农产品日渐增多,使得韩国对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逐年扩大。面对国内市场遇到的冲击,韩国农民不断采取激烈甚至极端的措施向政府施压,要求维持甚至加强贸易壁垒。韩国农民激烈的态度往往给政府很大的压力。另外,由于中韩国作为

WTO成员国,在第三国市场上享有同等的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因此在第三国市场上竞争也非常激烈我国农产品凭借价格优势,不仅蚕食着韩国本土市场,而且也挤占了韩国在日本、美国等第三国的市场份额。2)我国出口企业的恶性竞争引发中韩农产品贸易摩擦。由于缺乏有效的指导和管理,多年来我国部分农产品常常出现跟风生产从而导致供过于求的局面,而企业出口竞争时又往往一味低价竞销,恶性竞争导致出口秩序混乱,而低廉的价格也成为韩国对华提出反倾销诉讼的理由。3)贸易收支不平衡问题加剧中韩贸易摩擦。两国的贸易收支平衡问题迟迟得不到圆满解决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贸易摩擦的发生。自1993年以来,我国在中韩贸易中持续逆差且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07年6月底逆差累计已达2394亿元。在此形势下,我国政府势必要求韩国进一步扩大我国农产品的进口,减少检疫措施限制等技术壁垒以减少逆差,平衡贸易收支,而韩国基于保护主义和国内农民利益集团的巨大压力,对中方提出的要求一直感到十分棘手。

三、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存在的问题

(1)韩国实施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使得我国农产品“进关”障碍重重。1)复杂的关税壁垒。在亚洲,韩国是仅次于日本的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农产品贸易不可避免地成为韩国重点关注的对象。为了保护本国脆弱的农业和农产品市场,韩国设置了较多的贸易保护壁垒2005年韩国的平均关税率在8%以下,但部分农产品及工业产品的实际关税远高于其他工业化国家。在征收调节关税的18种农产品中,香菇、粉条、辣椒酱等数种产品全部或大部分是从我国进口的,且均是我国有竞争优势的产品。此外,韩国还实行严格的关税配额制度,2005年韩国对63大类农产品实行关税配额,且部分产品配额外关税过高。这毫无疑问地给我国农产品出口制造了重重障碍。2)严苛的非关税壁垒。由于要遵守WTO规则,韩国基本取消了对农产品进口的硬性管制,以技术壁垒(TBT)、检验检疫标准(SPS)、绿色壁垒等手段为主的非关税壁垒成为韩国控制农产品进口的惯用工具。按照韩国颁布的52004年HS进出口通关便览6显示,韩国几乎把所有农产品都置于各种质量安全和检验检疫法规的保护之下。这些法律法规极为严苛细致,如韩国国立检疫所将国全境作为一个检疫区,一旦一个地方发生韩国禁止入境的动物疫病或病虫害,其他非疫区生产的同类产品也将遭到封杀。再如,韩国对我国农产品的残留检测多达100多项,韩国还要求对我国的禽肉实施45天的精密检查,进出口商需承担高额的口岸仓储及检测费用,导致进口成本大大增加,降低了我国禽肉的通关速度,严重影响了产品的入境。这些措施使我国企业为克服其技术壁垒而不断增加成本和费用支出,降低了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2)我国农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农产品“闯关”屡屡受挫。质量安全问题是我国农产品出口的软肋,对韩出口的农产品屡遭退货或索赔,许多优势农产品在各种技术壁垒面前纷纷败下阵来。对于这一问题,落后的农业标准化建设和较低的农产品技术标准难逃其咎。目前,包括韩国在内的许多发达国家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检验检疫标准、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环保标准,通过这些技术壁垒达到限制进口、保护本国农产品的目的。而我国目前的农业标准化建设还比较落后,农产品技术标准较低,与进口国或国际标准有一定差距。

四、促进中韩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

(1)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突破质量安全难关。为了突破质量安全难关,我国必须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标准化。尽快提高技术标准,完善认证及检测体系,使国内标准尽快与韩国标准接轨。政府要继续加大推广、培训力度,组织并指导农民或农业企业实施标准化生产,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并建立实施监督评价机制。(2)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规模经济。我国农业小规模、粗放式的散户经营模式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和农业潜力的挖掘,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和技术壁垒日益增高的国际市场,要想与外国规模大、产业化程度高、信息反应灵敏的农场或农业企业进行竞争,就要转变传统经营方式,进行大规模产业化生产。可行的办法是先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好、带动能力强的大型龙头企业,对他们给予财政、税收和信贷上的支持,然后将他们与农户、农业基地联合起来,按照韩国等进口国的需求,建立标准化的种植、养殖、生产和加工一条龙产业链,实现共同生产和经营。三者联合形成的合力将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产品的产业化、规模化。(3)扩大农业利用外资的规模,鼓励韩国的农业和食品企业来华投资。目前,有许多的韩国企业选择投资我国农业来寻找机遇。他们往往采用农产品“进口开发”模式,即由他们带来资金、技术和优良品种,在我国进行生产,然后把生产的产品再返销回韩国。我国利用韩国的优势要素提供优质低价农产品,而韩国投资企业分享价值增殖收益。这种模式既可以学习韩国先进技术,提高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减弱韩国的进口限制和贸易壁垒造成的不利影响,又可以使韩国企业获利并增加韩国的农产品供应,符合两国的长远利益。(4)积极实施农产品绿色品牌战略。实施绿色品牌战略,用品牌产品进军挑剔的韩国市场。当今低价已成为容易挨打的靶子,低价优势并不是真正的优势,农产品已经进入以品质求生存,靠品牌经营打天下的新阶段。我国企业要树立品牌意识和商标意识,用绿色名牌产品开拓韩国市场,并注意利用商标来保护自己。(5)充分发挥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作用,合理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与韩国相对完善的农业行业协会相比,由我国政府主管的农产品行业组织尚未发挥有效作用。我国要学习韩国的经验,建立真正健全有效的农业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监管开拓市场、信息服务和对外纠纷交涉方面的积极作用,避免行业内企业之间无序的恶性竞争。同时以行业协会为依托,积极追踪韩国市场需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指导作用,合理调整农产品贸易结构,适当减少对韩国农业冲击大的品种的出口,并由同韩国本土农业进行竞争适当转向争夺其他国家在韩国的市场份额。

中韩两国地缘邻近,饮食文化极为相似,农产品贸易有得天独厚的便利优势。两国的资源禀赋差异很大,我国拥有丰富的农业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而韩国具有较为先进的农业技术、管理经验和充足的农业发展基金,因此两国的农业生产与贸易结构具有很强的互补性,这也为双方的农业合作提供了空间。要使中韩农产品贸易获得更快更好发展,我国必须做到“修善其身”,削减阻碍贸易发展的自身因素,改善农产品生产和出口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与韩国在粮食安全、市场竞争、相互投资、质量标准认证、贸易争端解决等多方面的合作,通过多种途径共同实现双赢。展望未来,中韩农产品贸易前景依然广阔。

参考文献:

[1]朴恩喆. WTO框架下中韩农产品贸易前景与合作模式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2004.

[2] 金铃. 韩国农产品进口市场研究[D].浙江大学,2006.

[3] 沈燕. 中韩农产品贸易现状及竞争力分析[D].南京农业大学,2007.

[4] 刘兴华,胡芳. 中韩农产品贸易的结构变动与发展趋势[J].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04: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