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中国农业部发布了《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公报》,这是我國首次将耕地分等定级。按照质量等级由高到低,全国18.26亿亩(1亩=666.7平方米)耕地依次被划分为一至十等。一等至三等耕地面积为4.98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7.3%。这部分耕地基础地力较高,基本不存在障碍因素,应按照用养结合方式开展农业生产,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
(摘自《科学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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