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霾“军令状”为何成了“空令状”

2015-06-01 12:49何勇海
新西部 2015年4期
关键词:治霾军令状铁腕

何勇海

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然而一年后,据国家统计局前不久发布的公报显示,2014年重点监测的全国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超过90%,而一些省市的具体目标也相继落空。

“壮士断腕、立军令状、铁腕治污……”在治理大气污染过程中,地方政府的“豪言壮语”确实是言犹在耳,无论是年初地方制定的年度目标,还是实际工作中的具体任务,坚定的“承诺”,让百姓对蓝天的期待总是信心满满。比如全国重污染地区之一的河北省,去年年初在“十面霾伏”之下,顶着巨大压力立下“军令状”:钢铁、水泥、玻璃,新增一吨产能,党政同责,就地免职,必须执行。招数不可谓不狠。

然而如今,拿出“狠招”、立下“军令状”的那些污染重灾区,其雾霾治理效果又如何?仅拿河北来说,今年2月,环保部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在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中,河北占据7席。与河北一样,一些地方虽然一直在为甩掉污染源头的帽子而努力,但最终却陷入“喊声震天、效果甚微”的尴尬,所谓的“狠招”不过是“银样镴枪头”。

治霾“军令状”为何成“空令状”?有些地方可能是被动立下“军令状”,要么迫于有关部门施加的环保压力,比如与环保部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怎能不表现出“毅然决然”?要么迫于应付社会施加的舆论压力,比如空气质量排名垫底了,便乱立“军令状”以平息舆论,时间一长,舆论平息,立下的“军令状”也就不了了之。这些都会使得治霾“军令状”成了热热闹闹走过场。

即使有一些地方是主动立下“军令状”,以表明主动治霾的决心,然而,在片面追求GDP增速的施政理念下,又担心治理大气污染用力过猛会影响经济发展,便极有可能在年初签下“军令状”,在年中、年底却不交卷“考”落实。所以有网友评价说,如果不真正树立科学发展观,不真正平衡经济发展和环境治理的矛盾,地方政府再立多少治霾“军令状”,难免会像签订廉洁保证书一样“英雄气短”。

无论是被动立下治霾“军令状”,还是主动立下治霾“军令状”,都成了“空令状”,根源还在于缺乏追责机制。正如全国人大代表段强所说,现在各地制定大气污染治理的指标基本没有什么约束力,更别说对于完不成目标的情况进行追责,就是出来表明态度,做个解释的地方政府也寥寥无几。没有追责机制,口头上乱立“军令状”,思想上却不够重视,行动上踟蹰不前的治霾现状,也就不可避免。

故要想铁腕治污,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却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到底是哪些方面出了问题,必须追查、落实到责任人,给公众一个清楚的交待。若是政府官员治霾不力,则应该进行通报、约谈甚至撤职。若是污染企业所致,必须让其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甚至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此,方能防止治霾“军令状”口惠而实难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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