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受众自媒体现象的几点思考

2015-06-03 01:04张磊彭竹
科技创新导报 2015年9期
关键词:出版媒体现象

张磊 彭竹

摘 要:随着信息爆炸时代的到来、数字信息产业的异军突起和3G互联网科技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出现了大量以个人情感诉诸为主要目的、以特定范围的受众为主要对象、以当前热门话题为创作资源的个体传媒现象。与传统的媒体传播手段不同,这类媒体的特点在于即时性、原创性、互动性,其易更新,传播快,受众规模相对较小,代表事物包括社交网(SNS)、博客(Weblog)、播客(Podcast)以及近年来大红大紫的微博(Microblog)、微信(WeiXin)等。国内外专家一般将此类现象贴上“自媒体时代”来临的标签,从出版学的概念出发,自媒体具备编辑、复制和发行的雏形,既有互联网出版和数字传媒的色彩,又具有思想传播、服务大众的功能,在现代社会的文化流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媒体 出版 信息 现象

中图分类号:G63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3(c)-0251-01

1 大出版概念的延伸

自从1997年“博客(Weblog)”一词最早于美国诞生以来,随着3G网络的大行其道,使用各种电子设备随时随地发布持有人的个人状态、事件、思想变得史无前例得便捷,而不再受制于时间、地域和环境。信息发布载体也不再拘泥于传统形式,而是采用了文字、图像和更加生动鲜活、更有冲击力的声音、视频等。通过网络的传播,从信息发布者到信息接收者实现了“一对一”极速渠道一步到位。

严格来讲,创作者将相关信息构思、编辑后通过网络进行发布,受众浏览后通过转发和分享等动作实现了这些信息的复制和发行。创作者付出了精神产品劳动创造出作品并通过发布这一动作将其物化成各类网络资源,浏览者通过点击、评论、分享实现了物质产品的流通——以上环节符合大出版的概念,其内容生动,形式多样,是出版的新态势,丰富了文化交流和传播的手段,扩展了传统出版的界限。

2 自媒体的特点

2.1 平民化

在自媒体面前,每位社会公民都拥有与学者、专家、教授等同的话语权。不论职业,不论年龄,不论地位,每个具有洞察力的人都可以成为现场记者、时事评论员。很多重大新闻就是由事发现场见证者首先披露的,如2006年萨达姆被执行死刑视频首先由个人隐蔽拍摄后被伊拉克电视台采纳;2007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案事件经现场一名留学生拍摄后被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播放;2007年全球第三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起火现场由一名路人拍摄后成为了国内第一个对此事件做出反应的视频资料;2009年,北京某网民先于电视媒体6 min报道了“央视新大楼火灾”事件,等等。自媒体的平民化特点使公民从“旁观者”转变成为“当事人”,将某些重大新闻变成了个人的独家报道。

2.2 随意性

与传统传媒手段不同,自媒体具有随意性,最初的博主们大多是将个人生活状态和想法进行更新,对某件感兴趣的事情进行思考,在网络上发表看法,表达分歧,寻找共识,传递个人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和阴晴圆缺。个人网页中常常并不划分专门的板块和门类,也不局限于信息的形式或篇幅,随景而思,随思而记。

2.3 感染力

在现代社会中,几乎每一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接触到各种自媒体现象。通过网络的力量,个人的振臂高呼容易影响到更多的人,或者将有益问题扩展、传播,有利于贯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或者对负面问题进行放大、剖析,从而使某些问题进入社会公众话题领域,接受群众的质疑、监督、意见和建议。

名人、榜样、专家、学者对某些社会问题的看法对受众通常具有良好的教育启示作用,容易触发人们内心的情感和对某些问题的认同,其交互性和感染力更强。这类人的个人网站也网聚了大量的人气,往往成为粉丝俱乐部。截至2011年12月,作家韩寒的新浪博客已经突破5.1亿的点击率;截至2011年7月,“微博女王”姚晨的粉丝已经突破了200万名。

近年来,民众通过将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活动自发地嫁接到网络上来,有力地凝聚了网民的力量,宣传了社会道义。圣火传递、捐款、献爱心、为遇难者祈福等活动在网络上的一呼百应证实了这种平民力量的伟大。

2.4 独特性

自媒体大多以单个自然人或群体为信息发布者,每一个账号就是最基本的分子,其中观点、看法的表达均贴上了个人的标签,独一无二,不可复制,不可替代。

3 自媒体的局限性

3.1 信息海量,隐蔽性强

据相关统计,中国目前已经有9亿手机用户、5亿网民、3亿的博客用户和2亿的微博用户,海量的网络信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其中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反动、迷信、低俗的内容还大量存在,對这些海量资源进行监管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不可能彻底监管到每一个角落。

3.2 迅速传播,机动性强

网络信息的高速度、广范围、短时间传播是一把双刃剑,无法保证信息持有人不利用该特点进行违法违规活动,如果信息接收者缺乏信息辨识、筛分能力,则容易被利用或侵蚀。如违法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或者短信平台假借亲朋好友的熟人、公安机关、金融机构向用户发送诈骗信息,很多人因为焦急或者轻信而上当受骗。

通过利用电子设备尤其是手持设备的便携、灵巧、机动性强的优点,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地点集结起来。如2005年黎巴嫩反对派用手机短信组织百万人示威游行,逼迫总统下台;2011年8月,美国旧金山交通管理部门关闭了手机基站,以阻止示威游行。

另外,由于很多垃圾信息、广告信息的传播和违法犯罪活动主要通过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组织起来,国外很多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南非等)的电信部门已经推行手机实名制。我国也已从2010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电话用户实名登记制度。

3.3 缺乏验证,欺骗性强

缺乏实名验证使网民可以随心所欲地表达观点、发表言论,虽然我们倡导“话语权”和“新闻面前人人平等”,但很多网民发布的言论求新、求快、求奇,缺乏报道深度和科学的求证,有的网民为了骗取点击率、追求发布速度或者制造噱头,而忽略了新闻的真实性,如“著名作家金庸先生逝世”“碘盐可抵御日本核辐射”“温州动车事故导致29人失踪”“女大学生被割肾”等,均在事后被证实是虚假新闻。

3.4 易被替代,时效性强

由于传播的迅捷性、时效性和不方便检索,受众往往要费很大周折才能从浩瀚的自媒体中过滤出自己需要的信息。自媒体的形式较为多变,其稳定性和影响力难敌传统媒体,而撰稿人大多不具备出版和传媒资质,也无基本功底,创造出来的产品无法冲击书籍产品的实体之美、物化之美,很容易被其他形式所替代。

4 关于自媒体现象的几点思考

4.1 摒弃糟粕,鼓励先进

我们当然要抵御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精神相违背的信息,而优秀的草根文化作品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力量,是公民思想成果的凝结,对传播优良道德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作用,鼓励先进作品的传播和传统文化产品的延伸,为培养自媒体和谐、健康、规范发展搭建良好平台。

4.2 共同努力,有效监管

建设良好的网络环境离不开监管部门、网络运行商、媒体撰写人和普通民众的共同参与。通过建立非法、违法、虚假信息举报平台,倡导洁净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道德,构建抵御不良信息的安全长城。

4.3 加强自律,甄别真伪

功夫巨星洪金宝、著名影星任达华、文化学者余秋雨、著名作家金庸等名人均遭遇过恶意谣言而“被去世”,引发了大家关于网络道德的广泛讨论,新媒体时代下加强自律、加强信息甄别是关键。

自媒体是信息的海洋,其不仅仅是个人内心世界的表观,在本质上还属于公共区域。从信息发布者的角度讲,要多思考言论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和影响,科学求证,认真求实;俗话说“谣言止于智者”,从信息接收者的角度讲,不要主观臆断或者轻信盲从,要多一份理性一些,多一份谨慎。

法国近代资产阶级军事家、政治家拿破仑曾这样形容记者:记者的笔可抵三千毛瑟枪;国内著名编辑家汪兆骞在公开场合谈到“文学绝不仅仅是创造,更重要的是道义、良心与责任感,是悲天悯人。”自媒体信息的发布者,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同记者相似的影响,要正视和发扬自己手中强大的力量,同时要時刻将道德、责任放在首位,加强生活积累,锻造写作水平,提高自身修养,弘扬社会正气。

参考文献

[1] 吉摩尔.自媒体[M].陈建勋,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0.

[2] 周荣庭.网络出版[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3] 张晨阳.自媒体时代微博热的喜与忧

——基于受众角度的分析[J].中国出版,2011(20):18-21.

[4]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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