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想三曲

2015-06-17 18:16赵雪彤
北极光 2015年3期
关键词:段小楼驯鹿世俗

赵雪彤

月亮与六便士

读伟大的作品,捧起前与放下后你已判若两人。一本好书是能让人思考的,它所讲述的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而是一个道理。它可以促使你对于现状的反思。相反。对于很多称之为名著却在整篇读完不能给人任何启发,反而让人觉得索然无味不明就里的书,我只能说我不能理解它的好。也许是我见识的浅薄。但是月亮与六便士确实是少数几本看完之后让我迫切想写东西的好书。

在书中男主角是一个反世俗反道德的存在。

他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生活平静而幸福,但是在某天他突然打破了这种宁静,留下一张寥寥数语的字条就只身开始了他的旅行。

四十岁,只带几百磅,画任何一个人看了都觉得普通甚至丑陋的图画。没有一个人理解他的行为,而他的解释只有一句话。我必须画画,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

这种突然迸发的热情烧毁了他的理智,像书中所说的,他更像被魔鬼控制了。那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出于本能,他无法不去画画,这种力量让他抛弃一切,包括自己。

所以他做出的事情让人觉得他是个彻头彻尾混蛋。可即使如此,他依然无法让人讨厌,反而心生敬畏。

他画画,想要表达某些关于生命或关于任何他还不清楚的想要被知晓的东西。这让任何可能扰乱他的东西都被他视为累赘。他只是根据本能去做一些事,简单粗暴,不负责任,不被束缚,没有世俗所要求的付出与回报,规则,或任何“应该”被做的事情,对除绘画以外的所有漠不关心。但他却是个伟大的人,毫无疑问,而我们不能用我们世俗的眼光去评价判断他。

追求梦想没有任何错。

他四十岁,同龄男人应该是最辉煌的时刻,有完整的家庭,准备步入晚年,开始衰老,并安于享乐,但他没有,对于他来说,他的时间才刚刚开始,他要用他所剩不多的时间去做他该做的事,当书中的“我”问他,有没有为抛妻弃子而感到愧疚时,他只是冷漠的回答:我已经养了她17年,并没有亏欠她什么。

是啊,他养了她17年,在适当的时间他离开了,并无过错。但大多数人还停留在感情上的无法接受,在世俗眼里,一个男人应该陪伴妻儿终老,这是一种责任感。而在某种更单纯的意义上讲,“我爱你便同你在一起,我抚养了孩子长大,给了你安逸的生活,现在我不爱你,我可以干脆的选择离开,这是我的自由”又并无不妥。

说到底,对于艺术家,世俗的规则本身就是一种束缚,他们的世界单纯,直率并且自我。我喜欢你便同你在一起,厌倦你我便离开,他的温情,只留给不打扰他的人。

他需要一个安静的地方去完成他的梦想。为此,他可以忍受任何苦难,因为除了绘画,他什么也不在乎。最后他找到了塔希提。在那里他找到了天堂。在世俗的人们低头沉醉在六便士带来的物质快感的时候,只有他一个人抬头看见了月亮。

很多人被金钱,责任或任何一个东西规束在固定的圈子里,只有他突破了它们,抛弃一切,只为追寻心中的圣地,去往想要去的远方。

我看见的是最后患了麻风病双目失明的他坐在四面封闭的小屋里,望着他耗尽最后气力画出的壁画,屋外是完全与世隔绝的世界,最原始的树木河流包围着他,没有规则,没有管制,没有利益金钱一切肤浅的东西,只有最最真实的空气和阳光。那是他一个人的伊甸园,而这样的男人无论他拥有多呢邋遢丑陋的外表,都有着让人无法抗拒的魅力。即使人们摒弃他,厌恶他,也无法掩饰对他勇气的向往与嫉妒。是单纯的热爱造就了他清澈的灵魂,而他做过的一切违背良心的事都得以偿还和原谅。

没有人可以像他一样真正把一切献给艺术,不顾一切只为感受生命最原始的欲念与躁动。而在他眼中,他曾看见世间最美的月光。

霸王别姬

程蝶衣。一个女气十足的名字却安在了一个男人身上。以至于小豆子真正长大的一刻,我真切的被那娘气震到了。

然而,看见他涂着油彩的脸轻轻依偎在段小楼的怀里喊大王的一刻,我又头一次觉得,美确确实实可以超越性别,你在我眼里,除却惊为天人,便是倾国倾城。

袁四爷说你,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当真不假。印象最深的是段小楼新婚之夜,你去袁四爷家里,那张涂了粉墨的脸在月光下美的惊人。那么的让人心碎。

终究是没人能欣赏你的美。你用身体换来的师兄小时候喜爱的剑,他早已不认得。

小时候为你遮风挡雨的小石头也终究不见,在革命批斗的折磨下,他说出你所有的不堪,包括他前一晚还爱惜缠绵的妻子。岁月似乎改变了一切,他不再是在日本人面前血气方刚的汉子,不再是见不得任何人说你不好的师兄,也不再是为救你低声下气的那个人。他撕裂了一切。那个像你一样深爱他的女人也自杀了。但此时的他,不配你们两个任何一个的深爱。

你是个男人。当初被师傅那样抽打依旧固执的唱我本男儿郎,不是女娇娥。十年后,听着要想人前富贵就得人后遭罪,你历尽辛苦,终于成了角儿,然而,你爱的那个人却始终不会爱你。

我想不会再有一个男人,美的模糊性别。声音即使透着女气也依旧不失威严,唱出婉转的戏腔比女子更娇媚。

灯光尽头。不过你自顾旋转的影子。无需喝彩,无需观众。

你终究是圆了那句誓言。说好了要唱一辈子。所以最后,你借着虞姬的身子死在了霸王身边。

不疯魔,不成活。 段小楼这样说你。

或许你是真的入戏太深,才执着的要让他从一而终。然而人各有命。终不能幸免。

程蝶衣,小豆子。

我本女娇娥,奈何男儿身。也许一开始,就错了。

额尔古纳河右岸

《额尔古纳河右岸》,迟子建。

用将近四个小时看完了,第一本真正意义上我嗤之以鼻的正统文学作品,然后深深爱上了它。

一部很圆满的作品,从一个鄂温克女孩出生到老去,她的父母,家人,部落,所有人的生活,像一幅画,真实自然的铺在面前。

没有无病呻吟的悲伤,没有故弄玄虚的做作,也没有世俗的勾心斗角。endprint

一个部落的人就那样和睦朴实的生活在一起,纯粹而美好。

我不知道怎样说这样的一本书,它写的是我的家乡原本的样子。

加格达奇,在鄂伦春语里是樟子松生长的地方,或许就在不久的之前,1944年,那里就曾有过一个个放养驯鹿,以游猎为生的乌力楞,在苍天白云下围着火堆跳“斡日切”舞。

那时候,天蓝的的宛如上好的绸缎,森林茂密,大批的驯鹿过着自由自在的日子。人们穿着鹿皮靴子,狍皮袍子,住在希楞柱里,喝着驯鹿奶茶,喝酒,吃肉,随遇而安。然而,如今的我们却活在这样喧嚣而繁华的城市里。住在曾经被称为“坟墓”的四方盒子,每天迎接我们的不是树木,河流,阳光。而是汽车,高楼,公路。就像书的结尾,九十岁的“我”一个人在希楞柱,族人们去了布苏,只剩下安草儿和一些驯鹿继续坚守在那片他们世世代代生活的森林里。

我感到心酸。

书上写:如果午夜梦醒时我望见的是漆黑的屋顶,我的眼睛会瞎的。听不到那流水一样的鹿铃声,我一定会耳聋的。如果让我每天走在城镇平坦的小路上,它们一定会疲软的再也负载不起我的身躯,使我成为一个瘫子。

也许我们无法判定到底哪一种生活更好,也没资格因此责备那些渴望外面绚丽多彩世界的族人们。但在我们走以破坏曾经哺育我们的那片土地为代价换来的灯红酒绿的城市同时,我们也失去了大山大河给予我们的灵气与宁静。

那份单纯质朴,必然要被城市的复杂多样搅乱。

也许自此以后,再也感觉不到湛蓝天空,绚丽的阳光,清新的空气。挂着无邪的笑容奔跑在草原上的无拘无束,坐在火堆旁大声歌唱舞蹈唱歌吃肉的快意潇洒……

那份难得的质朴与宁静正是我们最最缺少的,然而,它却在一点一点的消失。

当乌力楞只剩下九十岁老人与一个孤单的希楞柱。当驯鹿因森林的破坏不停的迁移觅食。当鄂温克的语言被汉字与汉语代替。当罗林斯基伴随年月一点点干枯。当人与自然的和谐彻底被打破。当我们只能呆呆的望着铁道兵纪念碑和驯鹿的铜像而对它的来历一无所知。当动物们纷纷圈养,再不见草原与蓝天。

那些曾迷恋繁华世界的族人及他们的子孙们,对于曾经的日子会不会有一丝怀念?

那时他们还惧怕敬畏着自然,跟着驯鹿随遇而安,在大树上建“靠老宝”,不会说过分甜蜜的情话,坚强且从容的面对死亡,拥有着神奇的可以治愈一切伤口的萨满和玛鲁神的信仰。

我想,书中未曾留下名字的“我”一个人守着他们的乌力楞的时候,心中一定是平静的。

山川与河流早已赋予了她勇气从容而坚韧面对一切苦难。

古时候有“故土难离”看完整本书,不仅感叹一段质朴时光的离去,同时涌上一丝莫名的心痛。

家乡,终究是根在的地方,无论走了多远,骨血深处依旧有对那片土地深刻的爱。

鄂温克人曾经有一片森林和驯鹿,但他们最终回归了钢筋混凝土的巢穴,眼睁睁看那片生养他们的土地被碾平,而我的家乡也有美丽的山川,清澈的河流,明亮的阳光和澄净的天空,但希望无论时光荏苒,她的本质永远不变。

写这些的时候,耳机一直单曲循环鸿雁,无论听多少遍,这首歌都给人温暖宁静的感觉,会让人突然想念起家乡。那是给我最初美好见证我所有幸与不幸又让我第一次感受跌倒的地方,而我会永远永远的,爱她。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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