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委施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2015-07-02 20:01王晓乐
科技资讯 2015年8期
关键词:安全铁路施工

王晓乐

摘 要:外委施工在营业线施工中占有相当的地位,近些年因管理不善发生严重的事故已屡见不鲜,给铁路运营及设备安全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对于外委施工管理当中常见的一些问题的避免可以排除一些安全隐患,尤其是在路外单位承建的一些路外建设项目,更应该加强设备管理单位的监管过程,从前期、中期及后期着手,严格把握施工手续、施工程序的办理与执行,对于施工方是一种督促与帮助,对管理方是一种安全保障,以求双赢,共同达成外委施工安全、可靠的进行的目的,同时也是对铁路运营及设备安全做出贡献。

关键词:铁路 施工 安全 管理

中图分类号:U2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3(b)-0115-01

1 路内单位承建的路外建设项目

1.1 铁路局下属的工程公司、铁道工程有限公司、工务机械段等单位承建一些路外建设项目在施工前后期存在以下问题

(1)路内建设单位承建路外建设项目中,因施工程序简化,或者省略必要的分项工程,为铁路运营安全埋下隐患。

(2)路内建设单位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前,省去了到路局总工室办理《路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程序;也不注重施工安全协议的签订工作。

(3)路内建设单位在施工安全协议签订完毕,获得施工权限后,未经相关单位许可变更施工设计方案或更改施工范围。

(4)工程竣工后,不能执行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没经设备管理单位任何一级的竣工验收,撤离施工场地,现场遗留大量问题得不到解决。

1.2 针对以上四个问题,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在施工前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之前,技术人员要仔细看过承建路外建设项目的路内施工单位的施工预算,把需要发生的费用罗列详细,把施工单位的缴费凭证作为施工安全协议签订时必备的技术资料,把好费用关。

(2)从表面上看,路内建设单位在施工前无需到路局总工室办理《路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应该明确,到路局总工室办理《路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是针对建设项目而言,与承建施工项目施工单位的所属性质无关,严格执行《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实施细则》中的关于路外建设项目施工手续的办理程序,督促施工单位到路局总工室办理《路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作为施工安全协议签订的必备依据资料。

(3)除了对派驻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员严格要求以外,作为技术主管,应经常性的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流程,施工范围是否按照协议上规定的进行,施工程序是否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履行,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按照超范围施工处理,要求施工单位出据设计变更方案及相关手续和整改措施及后续施工计划安排并对其下发《施工安全停工通知书》。

(4)与一线车间及工区还有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员沟通,获得竣工信息后,首先要到施工现场检查因施工破坏的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恢复及整改情况,向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对发现工程项目竣工后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组织对施工项目的竣工验收。

2 路外建设单位承建的路外建设项目

2.1 路外建设单位承建的路外建设项目是最不方便管理的,施工方很少学习过《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而不重视办理施工手续,新手业务不熟,在整个施工项目的操纵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路外建设单位一般承建相对较大的建设项目,在施工前期往往会忽略一些必不可少的技术、安全卡控环节。

(2)施工中对一些细小的分项、分部工程在质量和安全卡控上不到位。

(3)不听从设备管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员的意见,只为贪徒小范围内的经济盈利,忽略了安全隐患的排除。

2.2 针对以上三个问题,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较大的建设项目,各站段除了在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同时,宜与铁路派出所加强联防,并加大设备检查力度,从站段一级至班组学习外委施工程序,以便各级检查人员检查发现违规操作问题,发现此类问题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为确保施工及既有线运营安全,责令违规施工项目该停工的停工,该整顿的整顿,待施工手续完备后再开工,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及运营安全。

(2)针对施工单位在一些细小工程项目中忽视细节管理,影响营业线运营安全的问题可以抓住施工监护这一环节来解决,设备管理单位应当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精细、安全意识强的人员担任现场施工监护人员,对每一个细节严格把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落实整改;除此之外,设备管理单位各级检查人员将管内外委施工项目列入设备检查计划中,逐级负责,对于存在的问题紧抓不放进行整改落实,利用手中处罚及干预的施工权利,抓好每一个细部工程的建设施工,将此类安全隐患排除。

该段管内2009年开始如:中铁七局城建的洛阳枢纽改造工程等大型外委施工项目,为了保证施工及营业线施工安全,该段对先后派驻施工现场的多位现场监护人员进行了营业线施工安全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教育培训,使得每一个监护人员都具备现场监护的能力与资格,洛阳枢纽已顺利通车并安全运营。

(3)对于不听从设备管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员的意见的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除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外,还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现场实际情况,由上级执法部门直接对其进行处罚和裁决,尽快排出安全隐患,保证营业线运营安全。

3 结语

外委施工在营业线施工管理中,因涉及到路外建设单位,而难于管理,所以在施工前、施工中以及竣工验收中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有序进行,尤其是在施工中更应该加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护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增强监护及检察人员的责任心是确保外委施工安全推进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监护检察人员与上级(站段及路局)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是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必要途径,以上两点是关键所在,须得紧抓不放。

参考文献

[1] 曹润国,周存,程润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对车辆营业线设备检修的影响与思考[J].铁道车辆,2014(1):34-35,7.

[2] 张海渊.浅谈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4(6):80.

[3] 刘娜.安全风险管理在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中的应用[J].安全,2014(3):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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