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为官不为”问题研究

2015-09-06 21:32胡峻
博览群书·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为官不为治理对策

胡峻

摘 要:为官不为,在工作中常表现为精神萎靡,整日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把大把的工作时间浪费在推诿扯皮和无所事事上,把混日子、装样子作为自己的工作常态,依然抱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观念,以“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一天”的态度,对出现的问题不积极想办法、找对策,而是绕着问题走,不敢担责、行事推諉。然而这些不愿干的官员有时却会被误视为淡泊名利、与世无争。

关键词:为官不为;失职 ;避责求稳;热情减弱;治理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八项规定出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反腐倡廉的不断深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但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个别领导干部不适应这种转变,用权的紧箍咒多了,违规的成本变高了,“摊上事儿”的风险加大了,有干部就慨叹“为官不易”,于是干脆来个“为官不为”“懒”起来——得过且过无担当,省得出事落“毛病”。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 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不为是行政上的严重腐败行为,是失职行为。

一、“为官不为”问题的主要表现

1.贪图安逸,不愿干。为官不为,在工作中常表现为精神萎靡,整日浑浑噩噩、碌碌无为,把大把的工作时间浪费在推诿扯皮和无所事事上,把混日子、装样子作为自己的工作常态,依然抱持“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的观念,以“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一天”的态度,对出现的问题不积极想办法、找对策,而是绕着问题走,不敢担责、行事推诿。然而这些不愿干的官员有时却会被误视为淡泊名利、与世无争。

2.贪图名利,胡乱干。为官不为,有时表现为执政为民意识淡薄,办事不讲规则和程序,只讲“交情”,讲“关系”。不下基层,不作调研,上情不明,下情不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干工作最费力的是落到实处,最容易的是做样子。轻松为官,少不了把样子装大搞足,“只要面子,不要里子”,来他个一俊遮百丑。贯彻领导指示,喊开了嗓子,喊破了嗓子,却始终没有甩开膀子。

3.避责求稳,假装干。领导干部为避免“做多错多”,追求“少办事少担责”,想尽法子不办事、少办事。职责范围内之事,变着法子绕道走,换个说法推出去;遇矛盾、问题,能躲就躲、能推就推。“身在曹营心在汉”,工作、开会开小差、玩手机,上班期间打瞌睡、玩游戏。遇事当甩手掌柜,搞所谓的“爱惜羽毛”,在一些工作上“避嫌”,该拍的板不拍,该定的砣不定,专心当个“老好人”、“太平官”。

二、为官不为的现实危害

在其位不谋其政,留下的是无人履责;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贻误的是发展良机;当作为不作为,丧失的是群众信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瓦解的是执政根基。在笔者看来,纠正“为官不为”之功效,不啻于“打虎灭蝇”。

1.“为官不为”感染的范围更广。“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是个老毛病,表现在不愿为、不会为、不敢为,说白了就是只吃饭不干活。得了这个病的干部实在很多,而且很容易感染他人,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更会成为全面深化改革道路上的“绊脚石”。

2.“为官不为”造成的危害更深。“为官不为”、“庸政懒政怠政”只求占位子、混日子、熬时间,把职责放到脑后、让承诺留在口头的行为,领导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得罪人、畏首畏尾,对群众敷衍了事等,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甚至阻碍国家和社会健康发展。

3.“为官不为”更易滋生“老虎”、“苍蝇”。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上不想为、不作为,但却把精力用在了拍马屁、拉关系、走门路等上,一门心思图“升官发财”。这样“为官不为”的干部,根本耐不住寂寞、抵不住诱惑,迈过党纪国法的“红线”,成为“老虎”、“苍蝇”也是必然。其实,“为官不为”犹如瘟疫,不断感染并侵蚀干部精神上的“防线”,也就导致干部更易“出轨”,产生更多“老虎”、“苍蝇”。

三、为官不为痼疾的病根

1.宗旨意识淡薄。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一些地方和少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宗旨意识淡薄,这是导致为官不为、慵政懒政怠政现象频发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其他不良风气有所滋长。有些干部总认为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常和有钱人比享受,和高收入者比报酬.和企业家比财富,越比心里越不平衡。稍微有点疲惫,就开始抱怨,牢骚满腹,进而演化成工作中的平庸懒散。还有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能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顾群众的意愿和利益.乱铺摊子、乱上项目,搞劳命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

2.患上“反腐恐惧症”。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腐败分子起到了强大的震慑效果,对整个干部队伍起到了很大的警示作用。但另一方面,一些领导干部在受到教育的同时却对此进行了误读,把守规矩和干事创业对立起来,认为“只有不干事才会不出事”,为避免“事多错多”,追求“少办事少担责”,想尽法子不办事、少办事。

四、为官不为的治理对策

为官不为者成因复杂,治理对策也非一招一式,应当坚持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从思想上、制度上、组织上等各个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方能奏效。

1.加强理想信念、勤政教育。要从领导干部不作为的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等深层原因入手,加强对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勤政教育,着重就“敢于担当”进行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当官为了什么,做官做了什么,离任留了什么”有深刻理解,促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让为民服务观念深入内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通过从严治官、严治懒官,形成“懒官就要让位,无为就是失职”的思想共识,增强勤勉务政、高效理政、依法执政的实践自觉。

2.注重典型激励、奖勤罚懒。要加大对诸如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勤政廉政党员干部的正面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树立对党员干部的认同感、信任感、尊敬感,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社会公信力。为党员干部勤做事、多做事、做好事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向历史先贤、革命先辈、时代先锋和身边典型学习,要把焦裕禄精神当“正形镜”,见贤思齐,深学、细照、笃行,学习他“革命者要在困难面前逞英雄”的奋斗精神,增强一天当作两天用、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干给一级看的责任感;自觉增强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对待工作争分夺秒、立说立行,以“等不起”更“懒不得”的危机感干出水平、干出成效。

3.健全法制法规,规范从政行为。近些年来,我国在行政监察法制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已初步建起行政监察法律体系。但从总体看,行政监察法制建设尚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是在处理“庸官”、“懒官”低效能、不作为等行为时。缺乏明确、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工作缺乏统一规划和指导。二是制定的惩处性规定,有时弹性规定多,刚性规定少,“视情节轻重”,到底哪些是轻,哪些是重,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不同程度地造成了处理力度不够的后果。因此,要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制度管长远、管根本,治本还要靠制度。严肃问责,督促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也要问责,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攻克作风顽疾,树立正确的导向和风气。

4.多管齐下,构建监督长效机制。一是构建统一的多维度监督体制。即建立包括监察、审计、政府法制监督在内的、统一的多维度监督体制。通过实现监督体制网络化。克服多部门分散监督的弊端,实现监督的整体效能。二是断强化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知晓政府的政策规定和办事程序,监督和参与权力运行过程,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三是增设效能投诉中心,畅通人民群众举报和监督渠道,拓宽监督平台,主动受理群众投诉,通过调研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并向社会和服务对象通报整改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参考文献:

[1]高荣伟.懒官懒政也是一种腐败[J].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学报,2014,(9):46-48.DOI:10.3969/j.issn.1009-0169.2014.0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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