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学中的法制教育

2015-09-06 01:42李凯
博览群书·教育 2015年4期
关键词:小学品德与社会法制教育

李凯

摘 要:学校是学生教育的主阵地,它的教育作用不容忽视,在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就应该从小培养学生懂规则、守礼仪。

关键词:小学品德与社会;法制;教育

少年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少年儿童的茁壮成长是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的根本所在。他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少年儿童的教育不仅仅是科学文化知识教育,而更重要的是理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从小培养中小学生品德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因此,学科教学中增强品德法制教育的渗透,显得尤为重要。

一、品德法制教育的原则

1.目的性原则。教学始终是一项带有明确方向性和目的性的活动,这就要求教师在确定教学目标时需将法制教育列入其中,在备课和教学中要善于开发教材所包含的法制教育因素,并在开展学科教研活动时作为研究项目之一。

2.有机性原则。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必须将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不能把学科教学上成法制课,也不能漠视各科教学内容中蕴涵的法制教育因素。要根据学科的特点和凭借学科教材,在教学中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

3.情感性原则。学科教学的法制教育渗透,必须富有情感性,必须讲究氛围,必须在教学中动以真情。在教学中,教师与学生之间不仅要有知识的交流,还要有思想情感的交流。这种交流对进行法制教育的渗透十分有利,可以使学生触景生情,知理明情,达到“内化”的实效。

二、法制教育大致分为三类

1.明理类。有些课文适合于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对道德观点、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内涵及其社会意义有明确、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产生认同感。通过这一类课文渗透法制教育,能让学生初步掌握我国法律的最基本常识,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明白要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

如课文《我爱家乡山和水》、《家乡的物产多又多》、《我家门前新事多》和“让家园更美好”单元的课文《我们的大地妈妈》、《美化家园》、《花草树木点头笑》、《我和动物交朋友》,都很适合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让家园更美好”单元的课文还可以渗透《野生动物保护法》。通过明理让学生明白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明确人类要跟动物和谐相处,懂得关爱动物就是关爱人类自己,增强学生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教育学生必须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法制观念,不做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事。

2.激情类。小学生的道德情感处于知觉的情感体验和与具体的道德形象相联系的情感体验为主的阶段,情感的产生易受情境和具体的形象的影响。为此,在思品课教学中,有些课文可以通过创设引起学生情感体验的教学情境,渗透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

如课文《我的祖国多辽阔》、《江山多娇》、《祖国的宝岛台湾》、《祖国江山的保卫者》,可以渗透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反分裂国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通过将法制教育、德育与知识的学习的相融合,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感,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3.导行类。导行是思品课教学的基本要求之一,也是思想品德课教学特色的体现,因此每一篇课文都有导行的要求和功能。在此主要是指导行功能很突出的,对学生的道德实践、树立法制观念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的、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课文。

例如课文《学看平面图》、《校外探路》、《出行的学问》、《马路不是游戏场》。通过这类课文可以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在马路上追跑打闹、游戏、看书。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地方靠边走,穿行马路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真正使学生完成由知到行的转化,做到知行统一,真正地把思想品德课教学的导行同学校的日常行为规范、社会实践、各种队活动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切实做到“知行统一”。

思想品德课教学中蕴涵着丰富的法制教育因素,利用教材并结合现实生活的案例向学生渗透法律知识,是最自然、快捷和有效的途径。我们应当充分挖掘教材,在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学科渗透,巧妙地在思想品德课中开展法制教育。

教材还许多涉及法律知识的篇章,通过认真讲解,使学生知道了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知道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了解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了解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知道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可能发展为违法犯罪,懂得违法行为的类别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三、言教不如身教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而不行。”教师就像是学生的一个样板,教师怎么做,必会引导学生也这样去做。有时候,千百遍地说教不如一抹暗示性的眼神、一个示范性的动作、一句不经意间的话语。可以这么说,学生的许多良好的道德品质都是教师在潜移默化中教给的。因此,要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教师就必须做到身正。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应先做到,尤其是遵纪守法,严守校规上。从小事做起,不用粗暴训斥学生、体罚学生,教学中使用术语、文明用语,不用方言、粗言。学生犯错说服教育为主,指出不足,启发自觉。教师要勇于承担错误,一旦发现出现疏忽和失误,及时在学生当中诚意解释和反省,避免给学生留下任何消极的榜样形象。教师应该自觉不断学习法律,提高自身思想素质,严守教风管理、教师考情制度,以此以身作则,彰显榜样力量,促进学生法制现实版学习。

教师潜移默化的身教影响力,使得孩子们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是很有效的,不管这个学生现在书念得好不好,至少他在品德方面,法制方面能做好,更重要的是他们能从小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总之,品德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或几节数学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应该是一项长期的、制度的、科学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在平时教育中加以重视,并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深化、细化法制教育。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学生的健康成长筑起一片纯洁干净的法制天空,促使他们身心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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