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视角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的研究

2015-09-29 21:35苏丽杰李小让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昆明650500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500
人间 2015年14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

苏丽杰 李小让(.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社会工作视角下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的研究

苏丽杰1李小让2
(1.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 昆明650500;2.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 昆明650500)

摘要: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作为戒毒工作中关键重要的一步,需要社会、家庭和个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全世界都在努力寻找有效的解决办法。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和行业,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和职业精神,我们可以从其自身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出发,为解决戒毒人员回归社会这一难题提出建设性意见。本文主要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通过对相关概念的界定和认知,系统的运用社会工作的相关理论,深入分析了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深层性原因,以期找到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这一问题的实质性解决方案。

关键词:社会工作;戒毒人员;回归社会

中图分类号:C91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05-0055-03

作者简介:

据调查,中国60%的吸毒人员是无业青年,有工作的人沾上毒后,70%以上会失去工作。[1]面对这样一个可怕的情况,做好防毒、禁毒、戒毒工作乃当务之急。在戒毒工作中,戒毒人员能否顺利回归社会,是关系到整个戒毒工作成败的关键环节,所以我们国家在戒毒工作中特别是回归社会这一环节上相继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我国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可实际情况并不乐观,因为戒毒者个人在回归社会的过程当中,很多时候因为被歧视、不被接纳而变得自暴自弃,于是重新选择吸毒成为复吸者。对于戒毒者来说,接纳与支持、包容与理解是他们戒毒的最大动力,而戒毒者帮扶接纳工作的滞后、社会工作体系接不上轨等则成了现阶段影响戒毒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

一 、概念界定

戒毒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包括生理脱毒阶段、心理矫治阶段、劳动康复阶段。从生理学的角度来说,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是指戒毒人员在经历戒毒的三个阶段之后开始全新的生命历程,重新成为社会合格成员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2]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是指戒毒人员在回归社会后面对一些困境时所产生的心理上和情感上的不适。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是指戒毒人员在回归社会后在社会层面、家庭层面、自身层面等面临的一些难以解决和适应的难题。借鉴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学上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的定义,结合戒毒人员自身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是指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不被接纳、不被认可,从而产生的一系列社会和自身难以解决的难题。

二、理论视角

(一)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人与环境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要把人放在环境中认识,人和环境需要进行互动。我们知道,社会生态系统分为三种基本类型:微观系统、中观系统和宏观系统,微观系统是指个人系统,包括影响个人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子系统;中观系统是指对个人有影响的小群体,包括家庭、同伴、单位和其他社会群体;宏观系统则是指社区、文化等更大的社会系统。[3]所以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研究当中,我们应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去分析,除了戒毒人员自身的原因外,是否家庭、工作单位和社会等其他方面也都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只有把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全部考虑进来,才能够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分析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原因。

(二)标签理论。

标签理论是一种为解释越轨行为而出现,伴随着符号互动论发展而来的一种理论,它是周围人对自己形象的一种界定和判断。标签理论认为自己形象的确立是与周围社会成员的标定密切相关的,这种标定是在不断地社会互动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越轨者在社会互动的过程中逾越社会规范被贴上标签后,社会成员对他们的认识首先会从标签开始,所以在标签理论中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帮助被标签化的成员恢复正常,让别人重新认识和定义他们。吸毒作为一种偏离正常社会形态的行为,我们可以将其看做是一种越轨行为。埃德文•雷梅特区分了两种越轨:初级越轨,即偶尔卷入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并未对个人的心理形象和社会角色扮演发生持续的影响;二级越轨,卷入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并被其他人标签为越轨而且越轨者本人也这么接受了。[4]我们从标签越轨的角度来分析,正是因为吸毒者经历了越轨者的这种从初级越轨到二级越轨的过程,所以他们被社会给正式标签化之后,变得必须承认自己的越轨行为,承认自己是越轨者。从尊重和接纳戒毒人员的角度出发,我们应该摒弃这种标签化的观念,对于戒毒人员来说,只有让他们能够真正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感受到自己不再受歧视,才能更好的实现戒毒、更好的实现回归社会。

(三)社会支持理论。

社会支持理论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理论之一,主要是强调人与周围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强调人需要周围环境的扶持与帮助。一般情况下,社会支持与弱势群体是相互对立的,在社会支持理论的指导下,全社会给予弱势群体以正式的和非正式的、情感的和实际的支持。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问题的研究中,戒毒者作为一种被歧视、被排斥和不被接纳的弱势群体,要想顺利回归社会,必须要搭建一个完整的社会支持网络,这个社会支持网络主要包括个人层面的、家庭层面的、社区层面的、国家层面的、社会层面的。在个人层面上,戒毒人员要端正对自己的看法,要对自己树立信心;在家听层面上,家庭不管是从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要给予戒毒人员极大的支持,家庭是心灵的港湾;在社区层面上,社区要给予戒毒人员认同感,支持他们与整个社区融为一体;在国家层面上,政策帮扶和教育宣传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都帮助很大;在社会层面上,接纳、尊重、认可对戒毒人员来说是最大的情感慰藉。

三、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原因分析

(一) 社会原因。

1.社会歧视、不接纳。吸毒人员被贴上吸毒标签以后,这个污点在社会上很难被消除,大家对吸毒者往往存在很大的偏见,嗤之以鼻。他们觉得吸毒者违反国家法律,在社会上做了被认为是越轨的事情,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因为吸毒人员吸毒,造成了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给亲人和朋友带来了很大的伤害。所

以,吸毒人员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家人不理解、朋友不支持、用人单位不接纳,觉得自己被抛弃,从而对自己失去信心和勇气,难以回归社会。

2.社会安置不到位。由于对戒毒人员的回归安置尚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戒毒条例》也尚未出台,也没有明确社会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所以,回归社会的戒毒人员的安置工作在实践中于法无据、难以真正落到实处。[5]事实证明,很大一部分戒毒人员他们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因为没有合适的对接机制和对接机构而不能顺利戒毒,主要原因是我们国家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要求一些部门和机构给予戒毒人员以接收安置,即使是民政部门也只能是在有限范围内提供有限的救济。所以,这一部分戒毒人员常常因为社会保障不健全、没有安置到位而重新出现问题。

3.社会工作接不上轨。社会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在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掌握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去帮助社会上有困难的对象,以达到社会稳定、问题解决的目的。吸毒者作为社会上被歧视、被排斥的对象,面临着很多的困难,比如工作单位的不接纳、家庭的不理解、朋友的疏远等,同时自己内心又特别自卑,所以很容易又重新踏上吸毒的不归路。社会工作虽然在世界上出现已久,但是在我国内地仍然没有得到大力的发展和推广,作为在戒毒工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环,社会工作在以后的戒毒工作中需要大力提倡和使用。

(二)家庭原因。

家庭不接纳。吸毒者因为吸毒给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数不胜数,不少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家破人亡,于是家庭成员对吸毒者感到心灰意冷、亲情不在,不再愿意与其有任何联系。因为吸毒者与家人之间几乎没有任何情感上的交流,也不能回归到家庭生活,更得不到家人的理解、支持与帮助,所以很多人对生活失去了信心、选择了破罐子破摔,重蹈吸毒之路。

家庭教育存在问题。家庭作为戒毒者情感寄托和心理依靠的重要载体,在戒毒者回归社会的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家庭教育主要是指家庭对家庭成员在人生观、价值观等各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有助于戒毒人员顺利实现戒毒,反之,错误的家庭教育方式又是戒毒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重要原因。因为家庭成员的过度宠溺和不忍心,在戒毒的过程中很难做到有效的监督,同时,因为家庭成员对戒毒相关知识认识不到位,所以家庭在戒毒工作中总是处于被动地位。

[27]戴维·米切尔森:《叙述中的空间结构类型》,约瑟夫·弗兰克等:《现代小说中的空间形式》,秦林芳编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59页。

家庭氛围不和谐。不和谐的家庭氛围是影响戒毒者回归社会的又一个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家庭结构破裂,比如夫妻离异、某些家庭成员死亡或者父母的分居等。生活在这样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中,从生理上或者心理上对戒毒者来说都是一种打击,生理上没有经济保障,心理上没有情感慰藉,在价值观极度扭曲之下重跌毒品深渊。

(三)个人原因。

心瘾难除。吸食毒品带给人的快感很难从根本上消除,要想真正的戒掉毒瘾必须从心理上根除。现在很多戒毒者利用药物治疗法可以在几个工作日内达到生理上的脱毒,可事实证明,生理上的脱毒只是戒毒工作上一个小小的开始,后面的心理上的彻底根除才是戒毒工作是否成功的关键。由于心瘾难除,戒毒工作总是反反复复,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难就难在“反复”二字,因为戒毒者总是控制不了自己对毒品的念想和渴求,一有机会接触毒品,便马上开始复吸。

低技能、低文化。吸毒者之所以吸毒,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技能,适应不了社会的竞争压力而走上不归路的。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就业要求极为苛刻,各种技能条件、行业标准都把戒毒人员拒之门外。戒毒者面临着找不着工作、没有就业机会这样的压力,陷入无业可就的困境之中,很容易对自己和社会失去信心,然后又开始重操旧业,麻痹自己。

错误的人生观。人生观是人们对人生的一种根本态度和看法,正确的人生观起促进和指导的作用,错误的人生观起阻碍和误导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升,很多富裕起来的人们愿意把吃喝玩乐当做一种追求,把享乐主义当做一种人生信条。因为毒品带给人们的快感被认为是缓解压力的最好途径所以毒品开始慢慢在富裕起来的人中蔓延。由此可推断,极端的自由无拘束主义,藐视法律的存在,一味的追求自我享乐是戒毒人员难以回归社会的又一重要原因。

四、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路径探讨

通过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认识和分析,结合社会工作相关理论的学习,本文尝试从社会工作的三大基础方法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入手提出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对策和建议。

(一)个案工作法。

个案工作是指社会工作者运用自己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出现问题的个体和家庭提供服务,协助其解决问题以适应环境,促进人与环境的良好结合。作为戒毒人员,他们在回归社会的过程中不被接纳、不被尊重,自尊心和自信心严重受挫,为了能够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我们根据戒毒人员自身的特殊性,尝试运用个案工作的实务方法介入其中。

行为治疗模式。行为主义治疗模式中的操作学习形态主要研究的是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即人与环境怎样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戒毒人员作为社会上的一员,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应该受到社会的扶持和鼓励,分析戒毒人员吸毒的原因中,社会原因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例如,不良的社会环境和交往对象、错误的生活理念和社会风气,这些作为外在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戒毒人员。所以强化社会上的帮教体制、宣传正确的价值理念和生活态度显得尤为重要,好的社会环境是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重要外部因素。

(二)小组工作法。

小组工作是以团体为媒介,在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下组织小组成员开展活动,在活动的进程中,增进小组成员的社会功能,影响小组成员的行为和认知,以实现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目标的完成。通过对小组社会工作实务模式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本文尝试以治疗模式和互动模式为切入点,寻求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可行性解决措施。

治疗模式。小组治疗模式是指小组成员在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小组成员的互动和学习,治疗组员的个人问题或矫正组员错误的行为和态度,以实现小组成员自我认知和行为改变的方法。在小组治疗模式中,因为小组成员共同的都被贴上标签、被认为是越轨者而受社会歧视不被社会接纳,所以他们互相同情和

支持对方,在小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小组活动的开展,增近彼此的互动,治疗个人问题,改变自己的态度和行为。所以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中,这种寻求戒毒成员间的相互支持,实现戒毒成员间的相互督导,最终实现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的小组治疗模式应得到大力的推广和应用。

互动模式。小组互动模式主要是指小组成员个体与小组其他成员间的关系研究,通过小组成员间的交流互动、相互影响,达到互助增能的目的。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小组作为互动的媒介,可以增进小组成员彼此的认识和了解,为他们寻找同病相怜的伙伴提供帮助。在实践中,同伴教育小组活动的开展,给小组成员们彼此更多的机会去倾诉、去认识,为他们提供一个相互激励、相互支持的平台。这极大地增强了戒毒人员的信心,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三)社区工作法。

社区工作是以社区和社区的居民为工作对象,在专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下,联合社区内部资源,寻求并解决社区问题,改善社区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增进社区进步。我们以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方面做得比较成功的昆明市“和谐家园”康复社区为例,二十多年来,他们对数万人次吸毒者实施脱毒康复治疗,在脱毒治疗、心理康复、技能教育、戒毒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并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发展模式——昆明戒毒模式。“和谐家园”戒毒康复社区以独特的戒毒康复管理模式,充分发挥了社区作为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技能培训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复场所的作用。由此可以看出,在戒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中,像戒毒机构这样的社区单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技能培训为一体,为戒毒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在今后的戒毒工作中,社区戒毒这一部分必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卢晓明.强制戒毒隔离人员回归社会后就业问题探讨[J].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2,10(1):71.

[2]马永清.试析吸毒人员回归社会难的多元因素[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4,2(2):40.

[3]侯荣廷.生态系统理论视野下的社区戒毒[J].山西师大学报.2011,38.

[4]戴维•波普诺著,李强等译.社会学(第十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19.

[5]童立云,任明康等.对强戒人员回归社会“无缝对接”的思考[J].中国司法.

1.苏丽杰(1965—)男,云南省大理市人,白族,云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统一战线理论、回归社会学。

2.李小让(1990—)女,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汉族,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工作。

注:本文系云南省禁毒基地课题《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中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JD2014YB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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