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整风时期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研究

2015-11-04 07:17马芮
黑龙江史志 2015年11期
关键词:廉政建设中国共产党

马芮

[摘 要]在延安整风运动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整治党风、依法治边、群众监督等举措推行廉政建设,使中共所在的陕甘宁边区政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推动了抗日战争在全国范围内的胜利。

[关键词]延安整风;中国共产党;廉政建设

延安整风前夕,为了肃清边区政权中的不良风气,中国共产党开展整风运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在延安整风时期,中国共产党采取整治党风、依法治边、群众监督等举措进行廉政建设,得到了广大人民对陕甘宁边区政权的认可,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基础。延安整风时期的廉政建设,对现阶段的廉政建设仍具有借鉴意义。

一、延安整风时期廉政建设的背景

1937年,随着日本对华战势逐渐升级,中国的抗日战争开始从局部抗战转为全面抗战。在中日民族矛盾日益扩大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权从民族利益出发,与蒋介石领导的国民党政权共同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使陕甘宁边区政权和国民党政权在抗日问题上得以联合,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日本帝国主义继续侵略中国的领土,为抗日战争由局部地区的抗战进入全国性抗战奠定了基础。但另一方面,在联合抗日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权也受到了来自国民党政权中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在全局性抗战时期,为了巩固和发展抗日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推行“三三制”原则,联合社会各阶层参与抗战。“三三制”原则的推行,集中了社会各阶层的力量,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奠定了一定基础,但阶级立场不同的社会各阶层在联合执政的过程中,也给陕甘宁边区政权的廉政建设造成不利影响。总而言之,延安整风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廉政建设上面临着比以往更为严峻的形势。

(一)从联合抗日到反共溶共

延安整风前夕,中国的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随着日军对华政策的调整,中国的各个阶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的立场也逐渐发生变化。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权改变与中国共产党合作抗日的政策,在抗日问题上持消极态度,对中国共产党实行打压和削弱政策。在军事上,国民党政权竭力削弱新四军和八路军的实力,以实现对中国共产党的军事控制。在组织上,国民党利用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建立抗日统一战线为契机,竭力拉拢陕甘宁边区的共产党员,推行“溶共”政策,企图从内部分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陕甘宁边区政权。以金钱、官位引诱共产党,从组织上对中国共产党进行消融,企图从内部分裂中国共产党。

(二)陕甘宁政权中的官僚主义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建立后,中国共产党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在陕甘宁边区政权中实行“三三制”原则,联合社会各阶级一致对外。由于各阶级意识形态的差异性,不少革命性不彻底的工作人员在联合执政的过程中出现官僚主义作风和贪污腐败的现象。有部分党员受到这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脱离了人民群众,忘记了党的宗旨和抗日救国的义务。总而言之,陕甘宁边区政权中出现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影响到陕甘宁边区政权的廉政建设,给延安以外各革命根据地的抗战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二、延安整风时期廉政建设的举措

(一)整顿党风推动廉政建设

整顿党风是延安整风运动的重要内容,中国共产党从整顿党风出发,推动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1942年,中国共产党在全党范围内开展整风运动,从整顿学风、党风、文风出发,提高了陕甘宁边区广大党员的道德修养和政治觉悟能力,使陕甘宁边区形成了有利于廉政建设的文化氛围。在整风运动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整顿党风中存在的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资产阶级倾向,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呼吁陕甘宁边区党员学习张思德、白求恩同志牺牲自我,公而忘私的精神。将竭心尽力为人民奋斗终生的精神融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1944年3月,为了纪念明末农民起义,郭鼎堂在《新华日报》上发表《甲申三百年祭》,总结农民起义的原因、经过以及大顺政权灭亡的经验教训。该篇文章发表后,引起了陕甘宁边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认为,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失败,与大顺政权内部出现的一系列不良作风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局部执政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要吸取李自成农民起义的历史教训,时刻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以求真务实、恪尽职守的党风推动整风时期的廉政建设。通过对党风的整顿,中国共产党纠正了党内的不良风气,提高了共产党员思想道德修养,推动了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

(二)依法治边进行廉政建设

延安整风时期,中国共产党依据陕甘宁边区政权的一系列法令、法规进行廉政建设。1941年,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对陕甘宁边区在各个领域的建设作了一系列规定。其中,在涉及边区政府廉政建设的问题上。《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作了如下规定:“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1]1943年元旦,党中央在《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基础上颁布《陕甘宁边区政府人员公约》,该公约认为,在局部执政的过程中,边区政府人员,特别是边区共产党员要坚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原则。在出台了一系列法令、法规之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依据相关法令、法规惩治陕甘宁边区的贪污腐败行为。陕甘宁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是一位资历较高的共产党员,在长征的途中,肖玉璧为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事业立下赫赫战功,受到毛泽东和党中央的赞赏。随着职位的提升,肖玉璧的官僚主义作风日益显现。在陕甘宁边区政权任职时期,肖玉璧借助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边区政权财产、收受他人贿赂,此种行为在陕甘宁边区的群众中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根据《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判处肖玉璧死刑。陕甘宁边区政权对肖玉璧案件的处理,体现了党中央在廉政建设上的决心。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依据法律进行廉政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陕甘宁边区政权的贪污受贿案件逐年下降,1940年,边区政府查办的贪污受贿案件为644起,而在1945年,边区的贪污受贿案件已下降至238起。

(三)群众监督保证廉政建设

延安整风运动期间,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人民群众对于廉政建设所起的作用。为了发挥人民群众在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中国共产党以法律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1943年4月,陕甘宁边区中央政府颁布《边区议会及行政组织纲要》,将人民群众在边区议会中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该纲要规定,人民群众对陕甘宁边区政府官员享有检举权和监督权。对于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的政府官员,人民群众可向边区各级检察委员会进行检举。通过陕甘宁边区议会,人民群众有权罢免违法乱纪的政府官员。在对陕甘宁边区进行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党和边区政府组建边区各级工农检察委员会,接受人民群众对违法官员的检举和控告,从制度上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从法律和制度的角度而言,中国共产党采取了相应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这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也使延安整风时期陕甘宁边区的廉政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人民群众对政府官员的监督,陕甘宁边区的许多贪污案件被揭露出来。

三、延安整风时期廉政建设的启示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延安整风时期,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在全党范围内整顿党内存在的不良作风,加强对全党的思想教育。在整顿党风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努力从思想上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了党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保持了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心系群众的作风,使陕甘宁边区政权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延安整风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对现阶段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仍有借鉴意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应承袭延安整风时期的廉政建设经验,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的风气对中国共产党的党风造成不良影响。为了遏制这种不良风气,中国共产党坚持从思想上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中华民族的勤劳朴素、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全党,宣传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在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的党支部充分发扬党员艰苦奋斗的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中。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奏效,要以经得起人民群众的检验为标准。“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在党中央的指示下,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扬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二)依法反腐制约权力运行

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整风时期,依据法制进行边区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公正、平等,使陕甘宁边区政权的廉政建设取得较大的成效。现如今,中国共产党仍需借鉴延安整风时期廉政建设的经验,通过法制化建设促进廉政建设,坚持依法反腐,从而确保权力能够合法运行。廉政建设法律体系是落实廉政建设法制化的保障,不论是惩治贪污腐败还是预防贪污腐败,完善而严谨的司法体系,永远是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随着廉政法制建设的深入,中国共产党应根据新的形势,建构廉政法律体系,使廉政法制建设日益系统、科学和标准。在依法反腐的过程中,又需要加强惩治腐败体系建设,依法惩处党内的腐败行为。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廉政建设,查处党内的违法乱纪行为,是现阶段中国共产党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在法律面前,党中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无论职位的高低,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只要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依法进行追究和惩治。应将法制和法治进行结合,在依靠制度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与时俱进,健全社会主义廉政法律体系。

(三)健全权力廉政监督机制

延安整风时期,中国共产党从制度上健全群众监督机制,使人民群众在权力廉政监督机制上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给陕甘宁边区政权的廉政建设带来了较大的成效。在现阶段,中国共产党仍应发扬延安整风时期的传统,结合中国国情,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中国共产党在现阶段廉政建设的过程中,“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健全廉政监督机制,提高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意识,是中国共产党进行廉政建设的保证。人民群众是推动民主监督的主体力量。调动人民群众在权力廉政监督上的积极性,充分运用人民群众在民主监督机制上的功能,对现阶段的廉政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中国共产党以史为鉴,充分吸收历史的经验和教训,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保障并重视人民的权利,为健全权力廉政监督机制奠定了基础。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揭发检举了若干贪污腐败的违法行为,为党的廉政建设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中国共产党在权力监督机制上作出的种种举措表明,权力制约是完善权力监督机制的保障,只有从制度上保障群众监督,方能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中国共产党的廉政建设,才能让权力真正地运行在阳光下。[3]

参考文献:

[1]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N].新中华报,19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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