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事务管理

2015-11-15 06:33
江苏年鉴 2015年00期
关键词:全省

公 共 管 理

经济事务管理

财 政

【财政预算执行】 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3.14亿元,比上年增加664.68亿元,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6006.05亿元,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3.04%;非税收入1227.09亿元,增长6.80%。税收占比达83.04%,创金融危机以来历史新高。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609.57亿元。其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3.14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376.4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845.74亿元。其中,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66.48亿元(较上年增加668亿元,增长8.6%),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379.2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763.83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346.94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612.30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734.64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276.7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44.8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331.8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70.2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5416.86亿元,增加398.76亿元,增长7.9%;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294.18亿元,增加260.36亿元,增长5.2%。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60.99亿元,减少1.3亿元,下降0.8%;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92.27亿元,减少6.22亿元,下降6.3%。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22.1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2.84亿元、上年结转9.26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22.1亿元,其中当年支出22.08亿元、结转下年0.02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75.88亿元,支出2742.43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433.4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2.88亿元,支出184.99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37.89亿元。

【财政重点支出】 2014年,省级财政调整安排233亿元专项资金,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出台的三大类18项经济政策落地。省级“八项工程”“十项举措”支出超过800亿元,支出进度99%。支持经济转型升级投入超过100亿元,落实超过40亿元鼓励科技创新。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民生保障,省级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重80%,全省各级财政对社保、医疗、教育等支持、补助标准继续提高。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至15亿元。

省财政继续加大对苏北发展六大关键工程、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沿海开发六大行动、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等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完善出口退税分担机制,苏北地区负担比例降至1.5%。苏州太仓港、连云港连云港港、南京龙潭港等3个港口纳入上海洋山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苏州工业园区贸易多元化试点政策得到国务院正式批复。

落实国家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支持钢铁、水泥、船舶产业等行业压缩产能,支持节能减排。推动省级财政科技经费优化整合,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运用财税政策引导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科技创新驱动。

“清水活水”建设工程是扬州市本级财政投入最大的水利工程。经过多年努力,主城区实现活水全覆盖,实现“活水绕城、清水润城”。 庄文斌/视觉江苏网

【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政策落实】 2014年,全省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75%,省级财政民生支出占比80%。加快农村河道疏浚、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多元可持续城镇化建设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苏北全面小康、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沿海开发的扶持政策,促进区域均衡发展。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补助1523.4亿元,增长5.4%。其中对苏北地区转移支付836.7亿元,占补助总额的54.9%。

【财税体制改革】 2014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实施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规范省与市县间收入分配关系,当年省级财力下倾增加约90亿元。动态调整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结果,并与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全年省对市县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转移性支出超2000亿元,其中向苏北欠发达地区转移性支出超1000亿元。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编入预算草案。首次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推进预决算公开。优化转移支付结构,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44.3%,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推进省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涉及资金超过300亿元。整合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0亿元,整合商务发展、养老等部门内部资金约53亿元。将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引导资金等50多项资金整合下达,规模较上年增长50%。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省和省级结余结转规模比上年分别压缩0.5个和2.9个百分点。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开展存量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工作,实行债务增幅控制制度和风险预警机制。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34.4万户,试点以来累计减税358.6亿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 2014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向社会公开推出首批15个总投资875亿元的PPP模式试点项目,涉及交通基础设施、供水安全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五大领域。其中,交通基础设施项目6个,投资额794亿元;供水安全保障项目2个,投资额13.5亿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个,投资额15.2亿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3个,投资额9.06亿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2个,投资额43.7亿元。江苏有9个项目入选全国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项目数量占全国的30%。9个项目总投资527.6亿元,涉及五大领域,其中:轨道交通类项目3个,投资额471.87亿元;污水处理类项目3个,投资额23.97亿元;供水类项目1个,投资额20.8亿元;垃圾处理类项目1个,投资额5.26亿元;医疗设施类项目1个,投资额5.7亿元。9个项目主要分两大类:存量项目,政府投资在建,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运营管理;新建项目,从项目设计和建设引入社会资本。

延伸阅读:PPP模式

PPP模式即公私合营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指政府与私人组织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伙伴合作关系,以减轻政府财政负担,减小企业投资风险。

【财政资金分配和支持方式】 2014年,取消省级出台的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等挂钩政策。除项目申报制资金及基金外,大多数专项资金实现因素法分配。对竞争性领域采取财政支持搭建信用平台、股权投资基金、第三方担保等市场手段改革财政支持方式。完善“资金改基金”运作模式,省级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总量54.9亿元。种业基金、文化基金等得到国家支持,成为部、省、企业合作基金。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小、涉农、涉科”信贷直接奖励改为专项贷款风险补偿。

延伸阅读:因素法分配

因素法分配,是指对某项财政专项资金,根据政策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若干可量化的客观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各区得分及其占得分总和的比重,依据该比重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目标完成进度和质量等情况实行差别化、竞争性分配。

2014年江苏省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项目名单

(共15个)

常州至宜兴高速公路

昆山市现代有轨电车(首期)

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首期)

连云港市新机场建设(一期)

常州至溧阳高速公路

金坛市长荡湖水厂工程

盐城市盐龙湖水厂(一期)工程

南京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南京市仙林污水处理厂

宿迁市餐厨垃圾处理场

徐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厂

南京市垃圾处理项目

无锡市九如城养老综合体(公共部分)

常州市天宁区老年服务中心

2014年江苏省入选全国首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名单(共9个)

【政府采购】 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2014年,省级试点项目扩至38个,涉及采购金额16.7亿元,完成实施项目32个。截至10月底,全省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008个,金额53.6亿元。明确2015年省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规划、课题、会展等服务项目,全面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管理,重点推动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文化服务、体育服务和环境治理等项目。

批量集中采购试点 省级及7个省辖市开展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品种涉及计算机、空调等11个品目。2014年,省级实施批量集中采购12批次,采购预算4676.8万元,实际支付3642.8万元,节约资金997.6万元,节约率21.9%。办理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424件,非招标采购方式审批140件。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开展省级集中采购机构、省级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市县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考核,规范集中采购机构和职能监管部门职责职能。省财政厅首次开展代理机构核查和清理,按照新修订《政府采购法》规定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代理机构登记,实现与财政部的网络对接和网上登记备案。在全省各市县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规范管理”存在问题的清理和整改活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省级重点检查。对政府采购制度执行的有效性、规范性及政府采购预算应编尽编、公开招标项目实施、纳入采购目录项目实施、无预算超预算采购情况进行审查。全年省级受理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11件,依法调查驳回投诉8件,撤诉1件,2件在处理中。

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 完成“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框架设计与开发,包括管理监督、交易执行两个业务平台。网站2014年9月上线运行,至年底发布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政策法规、专家论证意见等7000多条。

【产权交易】 2014年完成各类产权交易项目198宗,比上年增长106%,成交金额9.74亿元。其中:为企业盘活资产,完成产(股)权交易52宗, 成交金额9.52亿元;为财政回收资产处置收益,完成资产处置和公房招租项目,成交金额0.21亿元。

全年市场化交易项目成交金额6.36亿元(为国有项目成交额的1.8倍,占成交总额的65.3%),市场化业务收入所占比重65.4%(为国有业务收入的1.89倍),均为历年来最高。

省市联合完成苏州银行30亿股、3539名股东确权登记托管,确权率95.4%。截至年底,省登记中心托管登记企业82家,登记托管股份102.18亿股,新增登记托管企业11家,新增股份34.1亿股,完成股份过户2.20亿股,通过股权质押为企业融资7400万元。

省财政厅与民生银行、中国银行签订不良资产处置受托合同,为民生银行近2800万元债权及中国银行7.23亿元不良资产包整体转让项目办理公开交易。基金出资9.07亿元带动65.2亿元社会资金投入新兴产业领域,财政资金杠杆放大7.2倍,参股基金投资项目224个,投资金额20.85亿元。

【行政事业单位与文化企业资产管理】2014年,《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省政府令95号)出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健全省级文化企业资产制度体系建设。全年办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处置批复97项,资产原值4.98亿元,公开交易9宗,成交总金额1677.44万元。公物仓进出库物品310件,总金额516.27万元,节约和回收财政资金56.88万元。办理省级文化企业及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资产监管事项6类24件,涉及资产并购、整合、划转,股权划转,企业上市、设立、债券融资,以及资产监督、企业法律诉讼等。凤凰出版传媒集团以8500万美元收购美国出版国际公司海外资产,发行超短期融资债券60亿元。凤凰出版传媒集团、省广播电视集团、新华日报报业集团、省演艺集团等4家省级文化企业完成上缴2012年度国有资本收益4982.04万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9630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 2014年,江苏首次进行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公开组建包括25家承销商债券承销团,确定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通过财政部国债发行招投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完成债券发行174亿元,其中5年、7年和10年三期债券利率分别为4.06%、4.21%和4.29%。

(成曙东)

税 务

国税

【国税收入】 2014年,全省完成国税收入(含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税收)6898亿元,较上年增收586.9亿元,同比增长9.30%。其中,国税部门组织收入5699.8亿元,增收557.3亿元,增长10.84%。江苏成为全国首个省辖市国税收入全部超百亿元省份。

从税收走势看,全年国税收入增幅较上年提高2.81个百分点,四个季度分别增长13.5%、7.7%、8.3%和11.1%,呈“U”型走势。从分级次收入看,中央级税收占比72.40%。从地区看,苏北地区税收占比16.6%,苏南、苏中地区税收占比分别为70.2%和13.2%。从主要税种看,国内“两税”占比69.4%,企业所得税占比26.2%。从经济类型看,内资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联营、私营企业)税收占比62%,涉外企业税收占比38%。从产业结构看,全省第二产业税收占比74.6%,第三产业入库税收占比25.4%。从重点企业看,全省7130户重点税源企业实现国税直接收入3058.3亿元,同比增长8.6%,税收占比60.5%。

2014年江苏省国税部门组织收入分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2014年江苏省分地区国税收入完成情况单位:万元

【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 建立大企业风险应对专业团队和反避税调查专业团队,将全省重点大企业风险应对工作和反避税调查工作集中到省国税局层面。大企业应对入库税款40亿元。在全国率先发布国际税收遵从管理规划。2014年,跨境税源管理环节入库税收30.66亿元,非居民企业入库税收109亿元。对某企业开展的反避税调查补征税款及利息13.98亿元,成为中国反避税调查补税金额最大案件。

【营改增试点】 铁路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实施“营改增”。截至年底,全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31.85万户,累计入库增值税319.01亿元,全年减税198亿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面由扩围前的62%提高至100%,减免所得税居全国第二位。全省国税系统当年兑现各项税收优惠2571.9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办理出口退(免)税1842.5亿元,增长6.3%。

【税收管理改革】 2014年,实施以“两个办法”“一个清单”和“一个平台”(简称“211工程”)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改革举措,建立以“前台办理、后台支撑、风险指引、分类应对、过程控制”为特征的现代税收管理新格局。下发“两个办法”——《税收检查任务管理办法》和《纳税服务工作任务管理办法》,扎口管理各类风险应对和各类纳税服务工作任务。“两个办法”实施后,全系统下户检查减少近七成。制定“一个清单”——《税收职责清单》,全面取消省以下国税机关自行制定的监管事项。全年减少各类调查105万户次、巡查38万户次,涉税事项审批办结时限提速超过30%。建设“一个平台”——“税收数据情报平台”,集中存储124亿条数据,建立101个行业模型,省、市国税局两级产生风险信息78.2万条,实现风险应对成效150亿元。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公开行政审批事项77项,清理规范性文件293件,初步建立政策确定性管理机制和重大决策制度,强化行政复议权益救济和纠错功能。修订《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统一国税、地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特定税务行政行为“首违不罚”。制发《江苏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建立“黑名单”制度,在省级以上媒体曝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26起,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分类分级稽查,上收省国税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检查权至省级稽查局,在部分省辖市将县级稽查的审理及选案权上收至省辖市级稽查局。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和骗取出口退税为重点,查处亿元以上虚开发票案件24起,涉案金额206亿元,查补税款51亿元。

【纳税服务】 推进纳税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将分散在多部门和多层级的调查核查、审核审批等职能,整合前移到纳税服务机构,推行全省国税系统纳税服务机构设置、职责、任务管理、业务流程和标准“五统一”,形成“省国税局实体化集中管理+县市国税局扁平化终端运作”纳税服务新模式。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设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纳税特服号,推行非接触式服务,开通涉税文书“江苏国税专递”,启动电子税务局建设。对接《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税流程节点减少20%,办税时限缩短48%,报送资料减少7%,工作流平均用时1.45天,比上年同期减少24%。

(省国税局)

地税

【地税收入】 2014年,全省地税系统组织各项收入7846.55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税收收入5170.28亿元,增长10.3%,收入保持全国第二位,税收增速逐年下降,呈现“增速放缓、增长平稳”新常态;非税收入2676.27亿元,增长10.6%,其中社保费收入2266.65亿元,增长11.2%,收入保持全国第一位。

主体税种增幅分化,“地方九税”稳定增长。营业税入库2083.87亿元,增长11.5%,增幅较上年回落1.2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入库503.94亿元,增长3.8%,增幅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入库765.81亿元,增长15.7%;“地方九税”入库1816.66亿元,增长8.9%,其中仅耕地占用税负增长,下降19.0%。

税收行业结构微调,支柱行业增量贡献下降。地税税收总量前四名行业仍是房地产、建筑、制造和金融业,合计入库3956.03亿元,占地税总收入的76.5%,但增量贡献仅占70.3%,较上年同期下降29.6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业税收入库1725.71亿元,增长7.1%,增幅较上年回落13.4个百分点;建筑业税收入库906.08亿元,增长12.1%,增幅较上年回落9.1个百分点;制造业税收入库728.69亿元,增长6.6%,增幅较上年明显回升;金融业税收入库595.56亿元,增长16.5%。

区域规模差异缩小,苏中地区增长突出。苏南、苏中、苏北地区税收分别完成2947.09亿元、905.39亿元、1317.79亿元,分别增长8.6%、14.1%、11.8%。

2014年江苏省地税分税种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2014年江苏省地税分地区收入情况单位:万元

【纳税服务】 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提升纳税服务质量。落实《全国县级税务机关服务规范(1.0版)》,从业务和技术两方面保障《服务规范》实施。统筹纳税辅导计划,全系统组织各类专题培训1919场,培训纳税人36.09万人次。上线江苏地税网站新版“12366在线咨询”系统,优化升级全省统一的“12366”短信平台,当年全省“12366”热线人工受理电话咨询约159.5万次,网络服务34.9万次,办税服务厅受理现场咨询8.1万次,人工服务量居全国地税系统第一位。将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江苏地税网络发票系统全面整合到江苏地税门户网站,实现“三网合并”。升级全省办税厅公共管理系统,通过公共管理系统平台每月不定时抽检通报全省办税服务厅工作情况。

【税收征管】 统一税源管理机构设置,规范税源管理事项,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推行税源管理事项清单制,清单由原来的600多个事项规范为217个事项。自2014年1月24日起,省地税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第一批电子发票试点单位为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苏州分公司、无锡分公司和常州分公司。完善催报催缴和非正常户管理方式,滞纳金加收率由上年的不足70%提高至100%。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将全省地税部门征收基金费由20余种减少至8种。

【税务稽查】 开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落实“黑名单”制度。2014年,全省地税稽查系统组织检查14492户(其中自查8991户,检查5501户),查补收入69.66亿元,同比增长45.56%,查补金额列全国地税系统第一位。查处百万元以上案件359户,查补税款21.36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55户。开展建筑安装业等专项检查,各地自行开展医药制造业、高等院校等检查项目。打击发票违法行为,发现违法使用发票纳税户2579户,查获非法使用发票17840份,涉及金额127997.78万元。

(省地税局)

审 计

【审计概况】 2014年,全省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4416个,完成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等单位交办、配合审计事项7254件。审计查出各类违规问题金额118.66亿元,促进增收节支260.58亿元。各级审计机关共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5546份;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02件;提交审计专题报告、综合性报告和信息简报共3755篇,其中被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批示、采用2901篇次,占比77.25%,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制度246项;向社会发布审计结果公告325篇。向被审计单位或有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11338条,其中被采纳7999条,占比70.55%。南京市审计局实施的南京市8个镇街财政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企业处实施的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计宁海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南京市鼓楼区审计局实施的清江村电台地块和向阳渔港地块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审计等3个审计项目被审计署分别评为全国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苏州市审计局、南通市审计局、建湖县审计局等3个单位和1名审计干部被评为全国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7个市、县审计局和14名审计干部被评为全省审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宏观政策执行情况审计】 围绕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落实,重点监督检查财税、惠民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提出审计建议,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政策落实。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加强对部门单位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有关情况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廉政建设。围绕保障中央和江苏援建政策措施落实,19个审计组两次赴新疆开展对口支援新疆资金及建设项目跟踪审计,重点检查前三年援疆项目完成及后续管理情况、新一届援疆指挥部(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并对当年度援建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直接核减虚报工程结算价款8260万元,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918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38条,被采纳31条。

南京审计学院审计文化与教育博物馆内,学生在参观印满古代审计用字的活字印刷汉字墙。 万程鹏/视觉江苏网

【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2014年,根据审计署部署,全省集中1500名审计人员参加国土审计,按照“摸底数、揭问题、促改革”审计目标,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政策落实。

【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围绕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绩效,开展财政审计、预算执行审计和税收审计,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问题,从完善政策制度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资金提质增效。财政审计中,着重对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口径”审计。构建省级数字化审计分析平台,搭建部门预算审计子系统开展数字化审计。首次取得122个省级一级预算部门的全部财务电子数据,全面掌握分析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审计监督全覆盖迈出实质性步伐。依托江苏地税省级大集中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探索信息化审计方式,推进数字化税收审计平台建设,创新财政收入征管审计,从政策执行、系统应用、纳税评估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提升税收审计效率和效果。

【经济责任审计】 全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江苏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继续推进“三责联审”,推行“同步审计”,提高任中审计比例。全省审计机关当年完成1342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办法新要求,把环境治理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

【企业和金融审计】 2014年,重点对省苏豪控股集团、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文化产业集团、南京金陵饭店集团等国有企业进行审计,着重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和廉政纪律等情况。开展江苏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着力检查政策执行、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问题,促进企业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继续做好全省农信社法人机构第三轮审计,重点检查农信社信贷规模、投向和资产质量状况,促进规范经营、深化改革,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资源环境审计】 2014年,省审计厅、省太湖办联合对苏州、无锡、常州等3个市太湖治理项目的目标完成、职责履行、资金使用和建设效果等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收缴违规套取的省补资金5323.47万元,联合发出通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审计署授权,省审计厅做好世行贷款江苏省供水及环境综合治理、亚行贷款盐城湿地保护等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促进完善项目管理,实现外资规范高效运用。

【专项资金审计(调查)】 全省审计机关的122个审计组共631名审计人员,对2014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调查省本级、13个省辖市本级和68个县(市、区)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延伸调查523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及201个街道(乡镇)办、238个居(村)委会、3652户家庭,并对360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313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380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并加大对教育、医疗、文化、社保、就业等资金项目审计力度,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推进惠民政策落实。

(省审计厅)

价 格

【保供稳价】 坚持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落实价格调节基金。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对完成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较好的市和直管县进行奖励,对各市县价格调节基金予以配套补助。坚持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指导和督查调控措施落实。完善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价格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处置棉花、纯净水等市场价格异动。建立粮油批发价格预期监测制度,试行编制江苏省粮油批发价格预期指数。完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出台价格监测信息发布规定,推进全省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公布。加强成本收益预报预警,研发全国首家“成本一线通”系统,建立主要农副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和服务农调户工作制度,农本工作连续三年考评名列全国前茅。

【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 2014年9月1日起,将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降为0.431元/kW(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分别为0.015、0.01、0.002元/kW);未执行标杆电价的其他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同步下调。明确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标准及省内小水电上网电价,按调整后的燃煤发电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执行。

成品油价格常态化管理 全年成品油价格进行4升14降调整。截至12月25日,0#柴油、92#国Ⅴ汽油分别较年初下跌1585元/吨、1489.30元/吨。据成品油销售企业不完全统计,全省年消费0#柴油、92#国Ⅴ汽油分别为965万吨和455万吨,全年降低用户成本约220亿元。调整国Ⅴ标准车用汽油计价密度,将全省95#、92#国Ⅴ汽油密度分别调整为0.758g/cm3和0.753g/cm3。

居民用气和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建立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通知,省物价局要求各地2015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合理确定各阶梯数量、分档价格、计价周期。居民用气量分三档,第一、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95%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例安排。阶梯水量设为三级,第一、二级阶梯水量按覆盖85%、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第一、二、三级阶梯基本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对低收入家庭采取增加补贴或设定减免优惠等方式,确保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气价、水价调整而降低。制定全省水资源费结构性调整方案,将江苏现行地表水、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分别从0.13元/m3、0.8~2.7元/m3调至0.20~0.40元/m3、0.40~10元/m3;根据财政部要求,不再征收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居民用水价格保持不变。

【环境价格改革】 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补贴 在全国率先出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环保电价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对新建或改造后燃煤发电机组污染物排放达燃气发电超低排放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35、50mg/m3)并经省环保厅整体验收合格后,享受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0.01元/kW(其中烟尘0.004元/kW、二氧化硫0.004元/ kW、氮氧化物0.002元/kW)。对享受超低排放环保电价燃煤发电机组进行考核,一旦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限值,将没收相应超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款。统一脱硫电价扣减和脱硝、除尘电价发放管理模式,确认并公布近200家公用燃煤发电企业370余台燃煤发电机组含环保电价的上网电价以及扣减公用燃煤发电机组不达标部分环保电价,全年核定支付环保电价补贴61亿元,扣减环保电价3253万元。

差别化电价执行范围扩大 经省节能监察中心节能专项监察,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明确2013年度超限额企业名单和使用淘汰设备企业名单,对4家产品能耗超限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对全省12个市的78家企业淘汰类设备实行淘汰类差别电价。2014年收取惩罚性电价920万元、差别电价448万元,合计1368万元。对通过制定节能战略规划、采取节能技改措施等方式,将能耗降至国家或省限额标准以内的无锡孟仕玻璃有限公司停止实施惩罚性电价政策;对淘汰高耗能设备并安装使用新设备(工序)且能耗均不超过国家和省限额标准的27家企业停止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截至12月底,省内工业企业执行差别化电价后实现关停并转企业555家。

脱硫电价专项检查 省物价局、省环保厅专项检查燃煤发电企业的2013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28家,发现脱硫设施年投运率90%以下企业15家,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存在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备,导致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运,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规问题,省物价局依照相关法规扣减款3270.42万元、罚款849.09万元,共计4119.51万元。

【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政策】 2014年,江苏率先全国出台电动汽车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电暂免收基本电费政策,规定经营性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暂按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大工业用电相应电压等级的电度电价执行,即电压等级为1~10kV的执行0.667元/kW,电压等级为20~35kV的执行0.661元/kW,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非经营性充换电设施(如社区、单位、私家车库等)用电价格按所在充换电场所的现行分类电价执行。充换电收费可采取“不高于用油成本、电池租赁等多种形式”的原则确定其标准,有关单位不得再另行收取电费。鼓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充换电服务价格给予优惠。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为暂行价格,将根据全省电动汽车产业及充换电设施的发展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和服务价格政策。

【医药价格管理】 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 2014年,省物价局印发《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批复镇江市深化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截至年底,镇江市区和全省55个县(市、区)的223家医疗机构,实施以改革医院补偿机制为核心,以药品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调整为主要内容的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医院制剂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利用价格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启动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评估,研究制定试点城市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在全国率先实行医疗机构费用控制考核结果与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救护收费管理 省物价局、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救护收费管理的通知》,完善救护车计费方法,规范急救收费项目内涵,明确管理权限。

中药饮片价格管理 完善中药材价格采集制度,扩大中药材采集品种和价格采集点,对120多种常用中药饮片分品种、分规格、分季度监测,分析市场价格行情;制定《改进中药饮片价格管理的通知》,对中药材加工、生产过程中的耗损率、制造费用作定量规定。

低价药品价格管理 对日均治疗费用低的药品取消政府最高零售价格,改为控制日均费用上限标准,具体零售价格由生产经营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公布第一批《江苏省低价药品目录》品种180个。按照药品分类管理思路,分3批调整公布208种省管处方药品价格,其中化学药品平均降幅30%,中成药降幅10%,总降价额超过2亿元。根据《药品差比价规则》《江苏省医院制剂价格管理办法》,公布药品最高零售价格273种,审核中标药品价格103种,重新核定公布省中医院等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价格41种,调整中药饮片价格22种,审核复合药品零售价格23种。

【平价商店建设】 2014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江苏省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办法》,规定10项平价商店考核内容,包括产销对接情况、蔬菜销售价格和品种执行规定情况等。办法规定,对平价商店进行百分制定量考核,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同时明确5种不合格行为,平价商店有其中之一的,将被取消平价商店资格并摘牌。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当年全省以市为单位21次启动联动机制,发放补贴资金8026万元,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市场价格监管】 12月2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4〕129号)。推进涉企收费检查,全年检查重点单位773家,实施行政处罚3105万元。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2014年全省涉企收费金额比上年减少29%,占收费总额比重下降1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14年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报告,江苏企业负担综合指数全国最低。进行银行价格检查,全省检查商业银行96家,查出涉嫌违规金额5.36亿元。检查公立医院医药价格84家,查出的主要问题是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暂停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药品和耗材超差率、溢库及“二次议价”等。查处南京市某研究中心只收费不服务、强行服务强制收费的价格违法行为,责令其改正,将多收的2298.4万元在15日内退还缴费者,逾期没有退还的多收价款予以没收。开展教育收费检查,配合国家收费检查组对全省10所学校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启动对20所省部属高校收费开展检查。省物价局、省旅游局对全省1300多家星级酒店宾馆、快捷连锁酒店执行明码标价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场指导和纠正执行明码标价不规范、违法轻微的企业602家,依法处罚存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四星级以上宾馆酒店5家。

南京市民在超市惠民专柜购物 万程鹏/视觉江苏网

延伸阅读: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的意见》(苏政发〔2014〕129号)

《意见》提出,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健全和完善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形成机制。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加大环境价格改革力度,推进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加快服务价格分类改革。

《意见》明确,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加大涉企、涉民收费清理和规范力度,健全收费清单制度,强化收费行为监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12项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费等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和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减免土地复垦费等7项收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和动态管理制度,加大重要民生价费管理规范力度。

《意见》提出,深化价格改革必须坚持“放”和“管”两个轮子一起转,在“放”的同时加强监管,健全和完善价格监测预警、市场价格监管、成本调查监审、价格公共服务和机构队伍建设等保障机制,确保价格改革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反价格垄断执法】 2014年,对扬州市财产保险行业开展反价格垄断调查。扬州市相关保险单位通过签订《自律公约》形式,在机动车商业保险领域,对新车商业险费率及代理手续费比例进行限制。该行为破坏扬州市机动车商业保险市场竞争秩序,损害投保人合法权益,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省物价局依法对涉案单位罚款900多万元。跨区域对辽宁、上海等6省市10多家药品企业实施反垄断调查。对奔驰汽车销售服务公司和省内33家奔驰经销商开展反垄断调查。参与国家组织的电子商务、奥迪汽车、手机芯片等反垄断调查。

【清费治乱减负】 2014年,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编制《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省级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项目数比2012年分别减少20项和103项。启动2008年以来全省第六次收费清理,减轻社会和企业负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17号),明确清费减负总体目标要求,拓宽清费减负空间。公布省级涉房收费项目43项,开展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摸底清理,整治进出口环节收费。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取消、停征和免征涉及19个部门的5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1亿元。坚持新设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可依原则,全省当年没有新设立涉企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从2014年8月1日起,放开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权证代理收费、抵押贷款代办服务收费、房屋租赁代理收费等经纪服务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委托人协商确定,用合同约定。放开土地价格评估、除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建设项目前期咨询等4项收费。运用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对收费单位、项目、标准的动态监管。建立完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效应评估、企业付费登记、收费单位诚信考核等制度,强化收费事中和事后监管。

【公办高校学费标准调整】 2014年,江苏在全国率先并平稳调整全省公办高校学费标准,实行优质优价的差别化收费政策。从当年秋季新学年起,除艺术、农林两类学科学费标准保持不变外,根据不同层次高校、不同学科专业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调整后的本科学费标准平均为5487.5元/生·年,上涨16.4%;专科学费标准平均为5075元/生·年,上涨17.2%。按照上年公办高校招生人数测算,学费标准调整后影响学费收入4.56亿元,占上年全省公办高校入学新生学杂费总收入的13.2%。允许高校举办的省优势学科专业(每学校每学科不超过4个专业)上浮学费标准,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10%。推行研究生收费政策,首次制定昆山杜克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两所中外合作大学研究生学费政策。

【价格公共服务】 2014年,完成价格争议调处案件3607件,标的金额1.02亿元;完成价格鉴证、认定9.16万件,标的金额1042亿元;完成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14家,注册和变更价格鉴证师553名;召开价格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12次,编发《价格专报》47期,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播出“民生价格观察”5期,省市县联动开展价格专题系列宣传活动5个,“江苏物价发布”发布原创政务微博393条。

【价格法制建设】 2014年修订《江苏省价格条例》和《江苏省定价目录》。梳理、明确省物价局的价格权力和责任清单80项,完成价格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向省辖市下放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认定资质许可。完善重大价格决策程序,成立新一届省价格决策专家委员会,修订公布江苏省价格听证目录和省物价局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办法,清理省物价局规范性文件195项,加大民生价费政策信息公开力度,维护群众的价格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行政复议和价格咨询、投诉渠道,落实“政风热线”中的群众投诉咨询29件,“12358”受理价格举报咨询21793件,实行经济制裁581.57万元。制定《江苏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江苏省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和农村道路客运价格管理规定,出台《江苏省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保障性住房价格和公租房租金管理,规范民生服务价格行为。

(省物价局)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014年,全省工商系统以商事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向现代行政管理、综合监管执法、社会协同治理“三大转型”,营造宽松平等准入、公平公正竞争、安全放心消费“三个环境”,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调整“三项改革”,完成市县两级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县(市、区)工商部门的15088名行政编制(其中机关5172名、工商所9916名)、2240名行政附属编制全部划转所在市、县(市、区)管理。

【市场主体准入】 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营造宽松平等市场准入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先照后证”,落实“前置改后置”新举措,在承接国家层面 “先照后证”改革事项同时,江苏公布第一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审批事项78项,推进并联审批和“三证合一”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签发管理系统,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16963份。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的3~12月间,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86.80万户,同比下降3.18%;注册资本(金)14382.10亿元,增长30.39%。企业新登记27.68万户,增长15.54%;注册资本(金)13499.81亿元,增长51.60%。其中公司制企业新登记23.27万户,增长58.78%;注册资本(金)11940.14亿元,增长82.58%;新登记自然人独资公司增幅显著,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增幅分别达191.75%和310.23%。截至年底,全省登记家庭农场1.64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34万户、个人独资企业2821户、合伙企业17户、公司制企业180户。

2014年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家庭农场统计

【市场主体监管】 2014年,推动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及联动监管系统。依托监管系统公示市场主体信息,包括市场主体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接受监管以及市场主体违法信息、经营异常状况等信息;企业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实现信息公开、信息共享。依托监管系统建立证照联动监管机制,实现“先证后照”“先照后证”“无证无照”和信用约束联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全省580万户市场主体的登记备案信息,公示系统访问量超过2680万次。公示201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省成功申报上年年报的市场主体3120215户,通过公示系统申报年报的市场主体1516146户,其中内资企业1011508户、外资企业41158户,个体工商户463480户;个体工商户提交纸质年报1604069户。当年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理各类无照经营22399户,其中规范办照18060户,关闭无照经营1759户,向有关部门抄告2580户,查处无照经营案2162件,案值2386.02万元,罚没金额345.39万元。

2014年江苏省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情况

2014年江苏省市场主体登记基本情况

2014年江苏省私营企业登记基本情况

【市场规范管理】 网络交易监管 截至年底,全省有经营性网站23.9万个,其中网络交易平台124个。各级工商部门以发放电子营业执照为抓手,加快推进网络交易平台电子标识公开工作,全省电子标识公开率达100%。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强化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网络传销等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监管执法,维护网络商品交易秩序。全省工商系统网上检查网站(店)93418个,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15101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584条,责令整改网站664个,关闭网站19个,查处各类违法案件736件,移送公安机关4件,罚没款1299.03万元。

农资监管 围绕主体合法、商品合格、经营合规三个重点环节,紧扣春耕、夏收夏种和秋播时节,分别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省工商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1万多人次,检查各类农资经营主体 40673户,取缔无照经营511户,查处超范围经营553户,查处各类农资案件633件,案值594万元,罚没款768.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4万元。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招标产生法定检测承检单位12家,全年安排抽检经费200万元,抽检肥料、农药、农机及零配件2100批次,其中定向抽检800批次,检查发现不合格农资599批次。

H7N9禽流感防控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全年出动检查人员7.9万余人次,出动车辆27950台次,检查禽类及产品市场65167场次,检查经营户约9万户次。

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 依托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系统,推进市场开办者信用建设,依据市场信用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监管系统内录入市场基本信息4070个、经营者信息364595条。监管系统对3914个市场进行信用认定,其中A级市场3280个、B级市场539个、C级市场 9个、D级市场86个。开展场内经营户信用评定工作的商品交易市场达93.22%。全省在154个市场实施信用助贷,授信和发放信用贷款10.87亿元,惠及经营户2328户。

合同格式条款监管 全省工商系统查处合同违法案件1171件,罚没金额1420万元;完成动产抵押登记9949件,担保主债权1690亿元;调解合同争议653件,涉及金额2.84亿元;规范和指导订立涉农合同12万份。组织开展网络交易、银行、电信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工作,共行政约谈相关企业317次,发出行政建议书764份、整改通知书645份。

拍卖监管 当年全省完成407家拍卖企业的4556场次拍卖活动备案,涉及成交金额136亿元。

连云港工商执法人员在市场采样检测蔬菜。 王春 李瑛/视觉江苏网

【市场竞争与交易行为监管】 垄断案件执法2014年,省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对供电、烟草、港口物流等领域的3起垄断案件进行立案调查。其中,徐州市烟草公司邳州分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行差别待遇案件入库罚没款172万元。

不正当竞争执法 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等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影响公平竞争、损坏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全系统当年立案查处各类经济竞争违法案件2641件,案值8.82亿元,罚没款9706.1万元。

传销打击 集中查处以“1040阳光工程”“爱心互助”“慈善”“养老”“宗教”“改革创新”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案件。全省当年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4起,罚没款552万元。

直销市场监管 对全省直销企业的服务网点和加盟店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排查摸底,掌握各直销企业、分支机构、服务网点、经销商和直销员的基本情况,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规范直销市场经营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315”维权2014年,“12315”中心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69.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9亿元;“12315”电话一次接通率95%以上,有效投诉处结率100%;健全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站点消费投诉和解率90%以上;启动“12315”进网络平台工作,全省43家网络平台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

流通领域重要商品监测 重点开展装饰装修材料、电动自行车和汽车配件等三大类商品质量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抽查市场514个,抽查经营主体50873户,占三大类商品经营主体总数的58.03%,查处无照经营317户,抽检商品4101批次,不合格率32.63%,查处案件1442件。全省开展商品质量监测1.56万批次,查处案件3118件。

品牌企业和示范街区创建 全省在145个亿元以上级规模骨干企业、476个商业街区、6000余家市场主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诚信品牌企业、放心消费示范街区以及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培育工作。全年新增诚信品牌企业50家、示范街区365个、省级先进示范单位570个。

【广告监管】 2014年,开展电视购物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工商机关监测电视购物广告50495条次,责令停止发布1442条次,立案查处15件,罚没款16万元。开展全省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监测房地产广告147314条次,立案查处677件,罚没款569.78万元。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等8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全省监测网络广告107090条次,立案调查142件,罚没款208.67万元。 截至10月,全省行政告诫违法广告8650条次,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15644条次,省工商局发出行政告诫书300余份。

(丁兆平 周剑桥)

质量技术监督

【质量强省建设】 2014年,省政府建立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40号)和《江苏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50号),优化质量发展政策环境。完成13个省辖市2014年质量工作考核,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等8个市考核结果“A级”,连云港、淮安、盐城、泰州、宿迁等5个市考核结果“B级”。南京市、南通市获“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命名。黄桥乐器文化产业园区、丹阳眼镜产业聚集区、姜堰溱湖风景区成功申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张家港锦丰精品钢材、盐城亭湖环保、江阴精纺呢绒、灌云旋耕机等4个产业集群被评为当年度“江苏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 推动江苏优势产业集群提档升级。省政府授予江苏上上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大全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中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等5家组织2014年江苏省质量奖。全年发展江苏名牌249个。省质监局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技术标准战略实施】 改革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出台《江苏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实现网上备案。全年江苏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11项,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22项;获批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5个,分别是综合类产业园区、绿色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废弃塑料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高岭土资源综合利用;获批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4个,全省累计有国家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53个,居全国第一。东海石梁河葡萄、大丰东沙紫菜、新沂水蜜桃、邳州板栗、盐城海盐等5个江苏特色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省地理标志产品累计43个。

江苏省入选第一批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

(共14个)

南通市公安机关执法管理综合标准化试点

常州市城市公交服务标准化试点

常州市天宁区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标准化试点

无锡市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试点

苏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

南通市劳动就业服务标准化试点

南京市玄武区街道社会管理中心化建设标准化试点

南京市栖霞区街道“全科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

无锡市惠山区行政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苏州市吴江区经济发达镇一站式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南通市政务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金湖县“12345”服务中心标准化试点

丹阳市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淮安市行政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

【节能减排服务】 2014年,为节能减排立标发布地方标准9项。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省质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检查全省电机生产企业开展能效标准标识执行情况231家,为61家节能低碳行动企业提供能耗限额对标、能效测试等计量技术服务。对142个型号锅炉开展定型能效检测,对476台在用锅炉开展能效测试。推动能源体系认证,获证数列全国第一位;推广节能、节水和环保产品认证,徐州中联水泥公司获全国首批低碳产品认证证书,盐城大丰市获国家认监委“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称号。

【质量监管】 2014年,全省生产领域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特种设备事故率、死亡率均为0.08起/万台,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国家监督抽查全省产品2571批次,平均合格率93.6%;省级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94.7%,持续处于较高水平。出动执法人员8.9万人次,检查企业2.8万家,查办案件4398起,涉案货值22.02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69起。

排查整治省内长输油气管道3300km,摸清长输管道“底数”。采取高压严管措施,实现青奥会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对667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星级评定,评出五星级10家、四星级11家、三星及以下级别646家。强化潜在质量风险监控,加大群众关注产品和地方发展支柱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雾霾个人防护用品、通信产品、餐厨电器、清洁用品、夏令服装等社会高关注度产品的监督抽查。对泳装等60类电商产品实施风险监测,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

【质监服务】 2014年召回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儿童用品2.6万余件,召回产品数量连续两年翻番。对全省2481家集贸市场以及2.4万家农村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指导站、社会福利院的28.4万台(件)计量器具实施免费检定。全省受理质量举报、投诉、咨询4.6万余件,发挥“12365”服务热线功能,畅通群众质量投诉举报渠道。省质监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联合开展机动车隐患大检查,推行车主签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制度,打击安检机构缺检、漏检等违规行为。推动电梯责任保险试点,推进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建设,对597台老旧住宅电梯实施检测评价,南京、苏州、南通率先建成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

全部取消原有2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将22项行政许可事项减至17项。在省光电线缆、石材木材等商会设立打假维权工作站,就地就近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制定实施《江苏省家用汽车三包申诉处理工作暂行规定》,常州在全国率先开展汽车4S店质量信用评价试点。11家技术机构、235台(套)大型仪器设备进入“江苏省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提供服务1.1万余次;10家技术机构、100台(套)仪器进入所在地“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平台”,提供服务10.6万余次。

【质量技术机构建设】 2014年,国家家用电器质检中心获批筹建,国家信息网络产品质检中心获批成立,全省质监部门累计获批建设国家质检中心40个,建成32个。新批准建设省质检中心3个,累计批准建设省质检中心53个,建成42个;累计批准建设省计量中心16个,建成11个。苏州市吴中区成为江苏省首家、全国第三家“国家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示范区”。测量互感器、水质分析仪、材料试验机等3个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筹建。安排7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县级计量技术机构配备标准装置,提升基本保障能力。

(李 豫)

9月27日,如东县的“江苏省泥螺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省市质监部门验收,成为全省第一个省级泥螺生产标准化示范区。 陈建明 丁亚鹏/视觉江苏网

知 识 产 权

专利

【专利申请与授权】 2014年,全省专利申请量421907件、授权量200032件,企业专利申请量260501件、授权量131966件,发明专利申请量146660件,5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发明专利授权量、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同比增幅分别达17.16%、35.75%、30.61%,发明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占总量的比例分别比上年提高近6个和3个百分点。

【专利表彰】 2014年,江苏省获第16届中国专利奖金奖3项,分别为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浮式钻井储油平台总段下水及旋转合拢对接方法”、江南大学“一种产α-酮戊二酸酵母工程菌及其构建方法”、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型抗癌药吉西他宾重要中间体新合成工艺”,优秀奖50项,获奖总数高达53项,创历史最高水平。当年下达第16届中国专利奖江苏获奖项目奖励经费和第15届中国专利奖补发奖励经费共1340万元。

开展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评出10名杰出专利发明人和10名优秀专利发明人,发放奖励经费80万元。13个省辖市中,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相继开展市级专利奖评选,累计发放奖励经费1188万元。南京、常州、苏州、南通、镇江等5市还对省专利奖发放配套奖励经费928万元;常州、苏州、连云港、镇江等4市对中国专利奖发放配套奖励经费377万元。

【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 2014年,常州市、江阴市、张家港市、丹阳市被评为第三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其中江阴、张家港、丹阳为县级示范城市;扬州市江都区、镇江市京口区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区);南京市鼓楼区、南京市栖霞区、沭阳县、泰州市海陵区、南通市港闸区、无锡市惠山区、盐城市盐都区、泗阳县、扬州市广陵区、连云港市海州区等10个地区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区)。截至年底,全省12个省辖市、14个县级市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24个县(区)被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总数列全国之首。

省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2014年度县市区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区域试点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提高区域试点示范标准,将战略规划、机构建设、执法队伍、专利申请质量等指标作为省级试点示范的必要条件。全年新增11个县(市、区)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全省累计有71个县(市、区)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示范。

2014年,省知识产权局、省商务厅完善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园区考核标准,新批21个开发区为省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园区,确定省级首批示范园区6个,新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5个、示范园区1个。截至年底,全省开展省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园区99个、示范园区6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10个、示范园区4个,分别占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总数的18%和23%。

南通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依靠“浮式钻井储油平台总段下水及旋转合拢对接方法”专利技术,研制出国际首座圆筒型超深海钻探储油平台。 许丛军/视觉江苏网

【企业知识产权】 2014年,全省推进623家企业参加《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示范创建,经绩效评价,被评为合格企业105家,通过国标认证企业8家,被评为贯标先进单位企业116家,拨发奖补经费1000万元。全年培训企业贯标内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700名。经专家评审择优选择80家单位承担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承担2014年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企业20家、一般项目承担企业60家。58家2012年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提升,完成合同约定各项任务,全部通过验收,评出先进单位17家。58家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占专利申请总量的36.4%,高于全省企业平均值6个百分点,发明专利授权量占专利授权总量的13.5%,高于全省企业平均值近8个百分点,专利转化与实施4203件,占企业有效专利量的86.9%,实现利润103亿元;累计许可、转让专利38件,产生收益2.28亿元,其中企业利用16件专利技术质押融资4000万元,利用4216件专利技术成功参与竞标;利用专利技术组成专利联盟8个。

【专利技术实施及专利运营】 2014年,专利实施计划项目专项经费1000万元,其中支持专利运营类项目立项10项,对上年度开展的专利运营工作或产生专利运营收入的机构进行奖励,根据每个机构奖励30万~150万元的标准,发放奖励经费850万元;专利转化实施类项目立项5项,每家企业资助30万元,共150万元。10家承担专利实施计划的专利运营机构全年运营收入1.3亿元。

【专利保护】 2014年,全省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141人次,检查商业场所3607次、商品152913件,立案查处各类专利违法案件3681起,同比增长53.8%,其中假冒专利案件立案3055起、增长54.4%;专利纠纷案件立案626起,增长51.2%。省知识产权局在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绩效考核中列第一名。

省编办批复省知识产权局成立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总队,苏州、徐州、南京、常州、泰州、南通、镇江等市知识产权局成立知识产权执法大队(支队)。全省有10个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巡回审理庭。省知识产权局制定出台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执法维权工作方案,建立电商领域专利执法维权机制。建立华东地区专利行政执法协作调度与侵权判定咨询服务工作机制。

【“正版正货”示范创建】 2014年,新认定省“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14家,省“正版正货”示范街区深化创建试点5家,省行业“正版正货”推进单位2家,省“正版正货”承诺试点企业288家。南京市湖南路商业街、南通家纺城、连云港市东海水晶城、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扬州市五亭龙国际玩具礼品城、无锡市中山路商业街等6家“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进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程,入选数居全国第二位。全年各省辖市培育市级“正版正货”示范创建街区41家,全省累计有市级示范创建街区105家。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2014年,全省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接受各类知识产权咨询5877人次,其中“12330”咨询5274人次,举报投诉427人次,智力援助申请162件,经济援助申请14件。移交举报投诉案件370件,执法机关立案365件,立案成功率98.65%。出具专家意见123份,开展展会服务19场次。给47名知识产权举报人发放奖金14200元。给常州市凯迪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常荣电器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发放维权援助资金105万元。

建立健全华东地区专利侵权判定档案库,知识产权专家数据库专家增至109名,全年出具专家意见书85份,其中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意见71份。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入驻省内各类大型展会5场次,配合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执法,协助现场查处假冒专利案件95件,调处展会知识产权纠纷100余起。接受各类知识产权咨询1112人次,同比增长53.17%,其中举报投诉154人次、增长123.19%;维权援助568人次,增长37.86%,移交案件126件(其中专利纠纷案件30件),立案成功率81.8%;受理维权援助案件55起,“12330”电话咨询890人次,为5家企业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提供经济援助100万元,受理江苏、安徽、福建等省23项侵权判定委托,咨询意见均被采纳。当年在全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考核中,江苏列第二位。

苏州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专注于20~250w大功率LED节能灯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拥有多项核心专利。 姚建平/视觉江苏网

【专利代理机构】 2014年,江苏新增专利代理机构5家,分支机构39家,新增执业专利代理人131名。全省累计有专利代理机构74家,其中地方代理机构72家、国防代理机构2家,执业专利代理人637名。专利代理分支机构97家。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规模超过50人的10家,超过20人的18家。省内代理机构全年专利代理216574件,同比下降20.3%,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51.32%,发明专利代理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的32.4%,增长6%。其中南京利丰、南京君陶、南京经纬、南京天华、江苏致邦、江苏爱信、江苏永衡昭辉、江苏纵联、苏州铭浩、南京理工大学专利中心等10家事务所发明申请代理率超过50%;省内专利代理机构全年营业收入3.58亿元,增长44%。PCT申请892件,增长7.7%,其中南京经纬、南京天华、南京瑞弘、南京知识、苏州创元均超过50件。

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省专利代理机构星级评定,27家省内代理机构申报参评,南京正联、苏州威世朋等5家单位为三星专利代理机构,江苏致邦等18家单位为二星专利代理机构。全省累计有三星专利代理机构10家,二星专利代理机构23家。南京天华申报“中小型企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项目获科技部立项,南京纵横、南京知识、南京苏科、江苏致邦、苏州威世朋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知识产权培训与教育】 2014年,省政府落实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协议,拨付支持经费2000万元推进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建设,知识产权学院理事会正式组建。省知识产权局依托苏州工业园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集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集聚优势,申报并获批成立全国第二家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苏州)基地。成立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江南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江苏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落户江苏大学。全省初步形成以1个部省共建知识产权学院、1个远程网络教育平台和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为引领,10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4个省级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为支撑,覆盖苏南、苏中和苏北,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教学研究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载体体系。省知识产权局全年培训企业知识产权总监800余人;培训知识产权工程师2876人,其中取得培训结业证书2487人;培训3个月全脱产专利代理人资格考生240人。全省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595人,增长53.75%。

【知识产权服务】 2014年,南京专利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19.9万件,受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2058件,发放受理通知书354731件,办理登记簿副本2011份,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761件,完成专利权质押登记27件,受理复审及无效案件18件,收取专利费2.61亿元。专利受理数量和收费金额继续居全国第一位。全年纸件受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通知书发文、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专利权质押登记、登记簿副本制作、专利收费等业务均保持“零差错”。在各代理机构推广异地打印业务,打印收据14630笔,涉及金额792.3万元。全省专利电子申请率94.06%,南京专利代办处电子申请率97.7%。

2014年江苏省各省辖市专利密度统计

2014年江苏省各省辖市专利申请量统计单位:件

201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区域专利信息服务(南京)中心正式运行,新设立连云港、苏州、徐州、扬州、中国(南京)软件谷分中心,全省累计设立分支机构8家。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全年为社会公众提供知识产权咨询120余次,提供各类评价检索报告1500余篇,组织省级培训10场、区域培训8场,并与多个市知识产权局合作为700余家单位近2000人次提供业务培训。

(姚之家)

2014年江苏省各省辖市专利授权量统计单位:件

2014年江苏省五类申请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和授权量统计单位:件

2014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申请公开与授权量统计单位:件

商 标

【商标创立】 商标申请与注册 2014年,全省申请商标注册122817件,新增注册商标79943件。全省累计有国内有效注册商标51.63万件。全省新增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244件,有效注册总数达1664件。

类别和行业分布 全年注册量最多的类别是第25类, 商品主要为服装,是江苏优势传统产业,注册7526件,较上年(5571件)增长35%。第35类(广告、推销等)增长较快,申请量由上年的3540 件增至5096件,增幅 44%;第42类(科技服务)、第43类(餐饮、住宿)首次跻身前十名;第6类、第11类则跌出前十名。

区域分布 2014年,全省商标申请数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苏州30337件,南京24566件,无锡13714件;商标注册数排名前三位的依次是:苏州19442件,南京13007件,无锡9641件。苏南地区在商标申请与注册方面保持绝对优势。

地理标志商标 2014年,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56件,其中南京1件、无锡1件、常州1件、苏州3件、南通6件、连云港1件、淮安25件、盐城6件、扬州5件、泰州2件、镇江5件。全省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72件。

【商标培育与运用】 行政认定驰名商标2014年,全省有70件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全省累计受驰名商标保护的商标577件。从地区分布看,全省13个省辖市均有商标新获认定,其中苏南地区45件、苏中地区14件、苏北地区11件。从行业分布看,新增的70件驰名商标中,传统产业44 件,新兴产业 17件,服务业9件。

省著名商标 当年,全省新认定省著名商标584 件,再认定省著名商标811 件。截至年底,全省著名商标总数3873件,比上年增加422件。

【商标保护】 全年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532件,案值12077万元,罚款709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1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40个。其中,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数、案值、罚款额分别占总数的1/2。除商标违法案件数较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外,案值、罚款额及侵权商标标识等均比上年小幅上涨。

2014年江苏省著名商标区域分布

2013年下半年,南京雨花茶正式注册成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图为2014年3月23日,南京中山园林茶厂的炒茶工人正在炒制首批地产雨花茶。 宋峤/视觉江苏网

2014年江苏省商标申请、注册区域分布情况单位:件

2014年江苏省商标申请量、注册量排名前十位类别

全省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2755件,比上年下降3.4%;案值11186万元,比上年增长12.1%;罚没金额4738万元,比上年增长3.1%。没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58.6万件, 比上年增长30.5%;没收、销毁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和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261件, 比上年增长33.8%。

查处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主要以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为主,共2617件,一般违法案件138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95%和5%,侵权假冒案件比上年下降3.9%,一般违法案件比上年增长8.7%。在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商标侵权案件2576件,远大于商标假冒案件的41件,分别占商标侵权假冒案件总数的98.4%和1.6%。其中南京青奥会期间查处侵犯特殊标志案件92件,比上年增加72件。

商标侵权案件中历来以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件为主。全年查处案件1761件,案值3868.5万元,分别占各类商标案件总数的63.9%和34.6%。商标一般违法案件中以冒充注册商标和违反《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的案件为主,分别为38件和66件,占一般违法案件总数的27.5%和47.8%。

全年涉外商标案件143件,比上年下降56.4%,其中侵犯美国、日本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相对较多,分别为67件和14件,占涉外商标案件总数的46.9%和9.8%。

全年执法部门在监管中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55件,受理投诉案件900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67.3%和32.7%。

(丁兆平 周剑桥)

版权

【版权登记】 改进版权登记服务,继续实施一般作品免费登记。2014年,全省一般作品登记53010件,比上年增长63.2%。加强版权知识宣传,首次在江苏书展期间举办江苏版权产业成果展,编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系列丛书《知识产权零距离》,开展“版权保护中小学校园行”、版权保护签名等活动。

【版权示范】 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苏州国际科技园为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园区,批准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金陵纺织有限公司为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省版权局批准淮安市为省版权示范城市,南京新城科技园、淮安科技园为省版权示范园区,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省版权示范单位。

【软件正版化】 巩固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人制度,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国家检查组考核。2014年,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推进力度,112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完成正版化工作,采购各类正版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5000余套,采购金额911万元。

【版权执法】 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全省立案查处侵权盗版案件61起,其中“速酷电影网”“金火影视网”“高清影视下载网”“77免费电影网” 涉嫌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等6起案件,被国家版权局列入全国“剑网行动”30起大案要案。评选公布江苏省2013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分别是徐州“若雨中文网”侵犯著作权案、徐州“放放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常州张和明网络游戏侵犯著作权案、江苏国泰新点软件被侵犯著作权案、张家港“3·4”侵犯著作权案、淮安市某医院使用侵权软件案、无锡税协科技有限公司和孙亮侵权案、 无锡邵怡龙侵犯著作权案、淮安鲍平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南通陆炳新侵犯著作权案。“爱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徐州“放放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列入全国2014年度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

【第二次版权产业贡献率调查】 省版权局发布2013年度江苏省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调查结果。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版权产业和部分版权产业三大类。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包括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艺术、计算机服务、软件与互联网信息服务、广告、设计、工艺品、版权服务等9个种类。2013年,江苏省版权产业增加值4644.57亿元,占当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59162亿元)的7.85%,同比增长0.74%,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2479.2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4.19%;按可比价格计算,江苏省版权产业增加值的实际增长速度20.75%,核心版权产业增加值的实际增长速度为24.38%;江苏省版权产业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经济贡献率16.96%,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对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10.64%;江苏省版权产业的从业人数430.20万人,占当年全省社会各行业从业人数(4759.89万人)的8.47%,其中核心版权产业从业人数占全省社会各行业从业人数的4.69%。

(张卫军)

延伸阅读:

1.“爱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4年11月,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爱漫画”网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当事人叶某某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网络传播大量侵权盗版动漫作品,并通过广告获取利益,且部分漫画作品中含有低俗、淫秽和恐怖暴力内容。

2014年12月4日,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删除未经授权的漫画作品;罚款人民币10万元。

2.徐州“放放电影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4年3月,徐州市公安部门会同版权部门对“放放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立案调查。经查,谢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经营的“放放电影网”上传播其从其他网站采集的影视作品1万余部,并发布广告牟利。截至2014年3月案发,获广告收入581万余元。2014年3月6日,徐州市公安机关将谢某抓获归案。

2014年12月1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

2014年江苏省作品登记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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