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

2015-11-15 06:34
江苏年鉴 2015年00期
关键词:文物文化遗产全省

文化遗产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文物保护概况】6月22日,中国大运河项目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江苏是大运河遗产的核心省份,扬州是申遗牵头城市,江苏段占运河总长1/3、遗产区总面积的46%、遗产点总数的40%,居全线各省(市)首位。2014年新增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0个中国传统村落。开展抗战文物资源状况调查,全省各级各类抗战文物保护单位有236处。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省文物收藏国有单位有771家。第七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取得进展。推进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做好全省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开展明清海防文物资源、地理国情普查、全省水利遗存和阅读遗存等专项调查工作。全省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226处国保、583处省保记录档案实现数字化录入。加大文物违法案件督查力度,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曝光一批文物违法案件。省文物局组团与斯里兰卡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交流活动,对该国国家博物馆收藏的郑和碑实施保护。

黎里古镇 陈暐/视觉江苏网

【中国大运河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6月22日,在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上,中国大运河项目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继苏州古典园林、南京明孝陵之后江苏第三处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大运河全长1000km,江苏段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河段长度为325km,占全长的1/3;遗产区7个,占遗产区总面积的46%;遗产点22处,占总数的40%。江苏的运河遗产资源数量最多、价值最大、类型最全、分布最密,综合规模居全线各省(市)首位。(参见《特载·大运河〔江苏段〕申遗》)

【世界文化遗产申报】 以中国大运河项目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为契机,推进江苏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申报工作。南京市牵头的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取得新进展,分别在南京和临海召开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工作推进会,成立联合申遗办公室,通过《中国明清城墙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总体工作计划》。无锡惠山祠堂群完成申遗文本及保护管理规划初稿编制。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工作得到推进,苏州市为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张家港凤凰镇和吴江震泽镇、黎里镇加入“江南水乡古镇”申遗行列。中国明清城墙、江南水乡古镇监测平台试点工作顺利。南京明孝陵、苏州古典园林保护规划开始修编。南通唐闸历史工业城镇、张家港黄泗浦遗址、太仓浏河天妃宫遗迹等项目积极申请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编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丛葬地展示工程、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旧址保护规划、黄山炮台旧址修缮与环境整治工程、新四军重建军部旧址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及保护工程方案,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完成黄花塘新四军军部旧址、刘老庄八十二烈士墓、抗大五分校旧址等抗战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审核。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中国战区侵华日军投降签字仪式旧址、拉贝故居、抗日山烈士陵园、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新四军纪念馆等全省7处文物保护单位、纪念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古村落保护】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等8镇7村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常州市焦溪村等10个村落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全年完成23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审核论证,常州、高邮、兴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苏州市吴中区陆巷村、明月湾村、东村及三山村入选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工程,被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南京颐和公馆历史街区项目获2014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奖。

苏州盘门 省文物局供稿

江苏省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单

(共8个)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

东台市富安镇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镇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

宜兴市周铁镇

如东县栟茶镇

常熟市古里镇

江苏省入选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单

(共7个)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杨湾村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村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村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三山村

高淳县漆桥镇漆桥村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余西村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杨柳村

江苏省入选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村落名单

(共10个)

常州市武进区郑陆镇焦溪村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衙甪里村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东蔡村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植里村

苏州市吴中区香山街道舟山村

昆山市千灯镇歇马桥村

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余西社区余西居

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广济桥社区

洪泽县老子山镇龟山村

大丰市草堰镇草堰村

【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2016年12月结束。年内,扬州市、南京市江宁区、灌云县3个普查试点单位完成试点工作。苏州市、扬州市、灌云县、南京市江宁区博物馆率先完成信息采集和登录。截至年底,全省共上传文物数据信息16万余条,居全国前列。

(姚文中)

【古籍保护工程】 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完成,全省有15家单位完成普查登记目录工作。省古籍保护中心入选全国首批12家“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人才培训基地”。举办省“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成果”宣传推广活动和“册府千华——江苏省藏国家珍贵古籍特展”活动。全年新增21家省级古籍收藏单位。开展民国文献保护工作,推进民国时期文献书目联编工作。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苏州图书馆、苏州市吴江区图书馆、金陵刻经处获文化部授予的“全国古籍保护先进集体”,6人获先进个人。

(叶 军)

【考古发掘】基本建设考古发掘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实施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新沟河水利工程、连镇铁路、江苏句容抽水蓄能电站、苏州地铁三号线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向国家文物局申报考古发掘项目63项,52项获批准,考古发掘工作全部完成。扬州曹庄隋唐墓(隋炀帝墓)入选“201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扬州蜀冈古代城址发掘取得新突破,首次发现战国木构水涵洞,汉代至南宋的水窦、水关等遗迹。太仓元代木船得到科学发掘与保护。泰兴黄桥明代墓地、南京秦淮区胡家花园建设工程工地、徐州新沂焦庄遗址、盱眙泗州城遗址等24个考古项目通过验收。制定《江苏省水下文物调查工作方案》,并报国家文物局审核。姜堰天目山遗址、南京人化石地点保护展示工作基本完成。无锡阖闾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徐州汉楚王墓群保护规划编制等获国家文物局批准立项。无锡鸿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通过国家文物局现场评估。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 全年共受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程和保护规划项目239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项目133项。实施各类各级文物保护工程128项,竣工78项。江苏入选国家专项资金库项目总数达199项,居全国前列。国家、省确定的重点保护项目200项,包括大运河遗产项目在内的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实施完成。全省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153家,中高级专业人才2300余人。南京博物院、苏州博物馆等3家单位被列为国家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试点项目单位,江宁博物馆、仪征博物馆、金坛博物馆和新沂博物馆被列为江苏省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试点单位。

【文物安全管理】 开展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试点建设,确定镇江市、淮安市淮安区两个片区和徐州博物馆、南京市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镇江博物馆3家单位实施试点工作。泰州市文物局与泰州消防局在全省率先签署合作协议,完善文物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全省开展古城保护中文物违法与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抽查苏州市吴中区、吴江区、扬州市邗江区、高邮市。镇江市印发《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基层派出所治安巡查范围,实现区域内重点文博单位监管全覆盖。对全省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中的会所进行查处。

【文物拍卖管理】全年批复艺术品拍卖会文物标的审核48场,审核申请标的31134件/套,同意拍卖涉及文物标的11700件/套,全省文物拍卖市场规范有序。完成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的2012~2013年度《文物拍卖许可证》年审工作,江苏23家文物拍卖企业年审合格。江苏嘉恒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江苏中山拍卖有限公司、南京嘉信拍卖有限公司3家文物拍卖企业获国家文物局第一类文物拍卖许可资质。

【文物行政执法】 省文物局“创新文化遗产机构建设”工作被评为“首批法治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案例”,“构建文物执法创新机制”获2013~2014年度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全省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全年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8起,罚款412.05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徐州韩桥煤矿旧址遭破坏一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被实施50万元的行政处罚,10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刑事拘留,3人被治安拘留并处罚款。查处无锡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横山草堂被破坏案。省文物局、省公安厅、南京海关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文物刑事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人,摧毁涉及文物犯罪团伙3个。南京海关依法移交罚没走私文物477件,指定由南京博物院收藏。开展全省文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2014年全国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中,江苏选送的5份案卷有4份获奖,其中“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案”被评为全国“十佳案卷”。

【文物科研】 南京博物院“纸质文物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东南大学“传统木构建筑营造技艺研究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发挥研究、保护的作用。“近现代纸质文献脱酸保护技术文化部重点实验室”落户南京博物院,是全国文博系统唯一的文化部重点实验基地。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申报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及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机制研究”等18个课题立项,南京博物院“江苏省彩绘类文物保护相关定额标准制定研究”等4个课题结项。省文物局与南京大学签署合作共建备忘录,开展重点项目合作。

(姚文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概况】 截至2014年底,全省全面建成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体系,“十二五”规划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全省有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个、国家级项目传承基地3个、国家级项目保护研究基地3个。全省建成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8个、省级传承示范基地21个、省级生产性保护基地25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4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45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厅)217个,其中有10个以“中国”冠名。

全年举办各类宣传展示活动5483个,同比下降6.7%;参与人次1009万人次,同比增长26.3%。普查成果7.18万件(套、册),同比减少0.32万件(套、册)。全省有各类健在传承人3323人,学徒6028人。全年各级财政共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经费6705万元,同比增长15%。继苏州、徐州之后,南京、常州、淮安、无锡、扬州等市级财政均安排专项保护经费,盐城市专门为培训淮剧接班人设立120万元专项资金。

【江苏18个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 2014年11月,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扩展项目名录,全国有306个项目入选,江苏省入选18个项目,其中新入选3项、扩展15项。全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累计达125项。江苏入选的18个项目涉及七大类,其中:民间文学2项(东海孝妇传说、吴地宝卷),传统舞蹈1项(洪泽湖渔鼓),传统技艺3项(扬州园林营造技艺、宜兴均陶制作技艺、淮盐制作技艺),传统音乐3项(金湖秧歌、金山寺水陆法会仪式音乐、茅山道教音乐),传统美术3项(扬州刺绣、常州象牙浅刻、如皋盆景),传统医药2项(丁氏痔科医术、扬州传统修脚术),民俗4项(茅山会船、泰伯庙会、苏州轧神仙庙会、金村庙会)。东海孝妇传说、洪泽湖渔鼓、扬州园林营造技艺是此次新入选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延伸阅读:

1.东海孝妇传说

东海孝妇传说讲的是汉代东海孝妇窦娥的故事,在连云港地区以口头方式世代相传。孝妇故事最早见于《汉书·于定国传》,元代著名戏剧家关汉卿以东海孝妇民间传说为素材创作的名剧《感天动地窦娥冤》,让这位乡间少妇成为艺术典型。北宋年间,连云港地区就建有“汉东海孝妇祠”,人称“娘娘庙”,每年农历三月初三都要举行隆重的祭奠活动,此俗沿袭至今。

2.洪泽湖渔鼓

洪泽湖渔鼓是早期洪泽湖湖区神汉为渔民烧大纸还愿或神坛祭祀时,在其特定区域内说唱与舞蹈相结合的一种舞蹈表现形式。它始于唐代,发源于泗洪县半城镇境内的穆墩岛(洪泽湖中唯一的岛)及洪泽湖湖区一带。洪泽湖渔鼓演出多在湖面大船上进行,有严格的“开坛”“展鼓”“拜坛”“祭神”程序,主要曲调有“嚷神咒”和“念佛记”。

3.扬州园林营造技艺

扬州园林营造技艺的起源要追溯到西汉年间。公元前150年,吴王刘濞曾在扬州北郊筑有钓台,这也是有史以来记载最早的关于扬州园林的建筑。在清代,扬州园林达到巅峰,瘦西湖风景区是中国集景式湖上园林的代表作。与此同时,大小盐商们在城内外建筑62座宅第或别墅园林,这些园林还有不少保存下来,成为扬州的景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截至2014年底,全省有昆曲、古琴艺术(虞山琴派、广陵琴派、金陵琴派、梅庵琴派)、南京云锦织造技艺、中国雕版印刷技艺(扬州雕版印刷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中国剪纸(扬州剪纸、南京剪纸、徐州剪纸、金坛刻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中国传统桑蚕丝织技艺(苏州缂丝织造技艺、宋锦织造技艺)和端午节(苏州端午习俗)、京剧等9类别、10个项目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全省入选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25项。截至2014年底,省市县三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全面建成,全省共有各级名录项目4591项,其中省级以上项目512项、市级1598项。全省共认定并命名各级代表性传承人4489名,其中省级以上532名、市级1972名。

【非遗传承和保障机制】 2014年2月,省文化厅认定并命名沈建华等169人为第四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全省累计命名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32人,其中132人入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除正常经费补贴之外,2014年又给予 10 名传承人特别资助,用于出书、带徒、建立传习所及开展专题研究。常州吟诵传承人秦德祥、南通红木雕刻传承人陆斌获第三届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常州市专门为乱针绣传承人组建行业协会,无锡市与无锡商技学院合作共建“非遗班”,昆山市为传承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协调组织仿古砖瓦等项目的传承人和产品开设专卖店、加盟店、进超市,全年营收超过7100 万元。

【非遗数字化保护】 “海州五大宫调”“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白蛇传传说”等3个项目完成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试点建设,通过验收并被评为全国试点省份第二名。开展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工程”试点,对“高淳桠溪跳五猖”“苏州碑刻技艺”“昆山锦溪宣卷”“扬州刺绣”“镇江南乡田歌”“茅山道教音乐”“泰兴花鼓”“邳州跑竹马”“建湖杂技”“沭阳淮海戏”等10个省级项目实施抢救性记录暨数字化保护试点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建设】 2014年5月,文化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单,苏州镇湖刺绣艺术馆有限公司和扬州广陵古籍刻印社入选。加上此前入选的扬州玉器厂、宜兴紫砂工艺厂、南京云锦研究所有限公司,全省共有5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苏州剧装戏具公司入选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文化部批准江苏试点建设淮剧、宜兴紫砂陶等 3 个国家级非遗保护利用设施项目。2014 年,省文化厅还评选命名首批 21 个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和第二批 14 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扶持 10 个市、县(区)非遗展示场馆的内容建设。省非遗馆、徐州非遗新馆、扬州非遗体验馆,以及盐城、泰州、泰兴、响水、沭阳、句容非遗馆相继建成开放。截至2014年,全省建有各类传习所 456个、非遗馆(厅)217 个。金陵竹刻艺术博物馆等21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一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示范基地,南京樱桃鸭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被命名为第二批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全省累计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5家。新公布的传承示范基地主要为从事传统音乐(5项)、传统戏剧(7项)、传统手工技艺(2项)、传统美术(4项)、曲艺(2项)、杂技与竞技(1项)等六大类非遗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院团协会,新入选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的则全部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保护传承成效明显,从事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的单位。以非遗基础理论和保护政策研究为重点,与 14 所高校合作共建首批省级非遗研究基地。

金陵刻经处的一名工人正在雕版刻经孙 参 摄

【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自2011年启动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以来,全省分批试点建设完成连云港山海文化、洪泽湖渔文化、高淳村俗文化、姜堰清明习俗文化和常熟虞山文化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4年,省文化厅确定传统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区域特色鲜明,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代表性项目较多,在全省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宜兴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同里水乡民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张家港沙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3个区域作为第三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常州、淮安、张家港市探索小区域生态化保护方法,分别建立圩村文化、傩文化、村俗文化、沙上文化等一批不同类型和主题的市、县(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淮安市还连片建设民间歌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同里晨韵 司伟/视觉江苏网

【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建设】 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学科和人才密集的优势,集约科研力量,为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传承和传播提供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省文化厅遴选南京大学等14家作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并于2014年6月正式命名。首批入选14家研究基地的院校将承担9大类14个方向的研究攻关,校地合作将采取命题研究、课题申报、专题委托、重大课题协作攻关、合作培养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通过理论引领、成果转化,咨询指导、支持和服务于全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非遗文化传播】 全年全省开展4000多场次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演、交流、研讨及“三进”等活动,受众近1000万人。省文化厅与有关地市联办的全省传统戏剧保护成果展演、古琴四大流派琴荟、中国剪纸邀请展和京杭大运河沿线非遗摄影展,以及第七届中国刺绣艺术节、扬州市“非遗月”等活动受到广泛好评。此外,还组织180多个代表性项目参加“第三届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非遗年俗文化展示周”“深圳文博非遗技艺联展会”“首届海峡两岸非遗联展”“苏浙沪说唱艺术邀请赛”等全国或区域性展会和展演,组织全省389种(套)非遗研究专著和多媒体出版物参加国家非遗保护十周年出版成果大展,组织江苏省江南丝竹乐团赴澳门参加第28届澳门国际音乐节,赢得广泛赞誉。

(张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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