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阶段择校现象的原因与对策探析

2015-11-16 08:35李艳艳
都市家教·下半月 2015年9期
关键词:初中对策

【摘 要】择校现象是当前我国教育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初中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尤其明显。公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渴求、家长不理性的教育观念以及校际之间的差距是造成择校现象的主要原因。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教师流动制度,转变家长教育观念,加大教育监管力度是遏制择校现象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初中;择校现象;原因;对策

当前,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是我国教育改革的主旋律。然而,作为有悖于教育公平的择校现象不仅屡禁不止,更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初中教育阶段尤为明显。这一方面助长了“应试教育”的势头,更重要的是阻碍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探究“择校热”背后的原因,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是实现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不可忽视的重要课题。

一、初中教育阶段择校的原因分析

择校是指家长放弃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教育选择现象。[1]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指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2] 然而, “以分择校”、“以钱择校”及“关系择校”等择校方式层出不穷。究其原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

1.教育的人力资本功能突显与公众教育需求高涨

随着生产力的飞速发展,特别是科技在生产力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人们越来越意识到教育作为一种潜在生产力的重要价值。受教育程度、接受教育的质量代表着一个人的人力资本, 而人力资本的大小与职位高低、收入多少基本成正比。择校归根结底是在选择优质教育资源以期获得优势职业及更高的经济回报。然而,当前我国的优质教育资源相对困乏,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 无法保证每个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满足不了大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由此便产生了择校这一社会现象。正如《学会生存》所言: “家长们一般希望他们的子女得到比他们自己更高程度的教育。即使教育所开辟的广阔前景实际上是虚幻的, 人们仍是把教育视为促进社会变动的基本手段”。

2.家长非理性的教育观念使“高升学率”学校成为热门

课题组对唐山市某“重点初中”150名择校生家长进行问卷调查。在家长所考虑的择校因素中,学校出众的升学率是至关重要的因素,选择比例高达80.1%。其他占有很大比例的还有优秀的教师队伍及良好的教学设施,占有比例分别为70.2%与53.4%。不可否认,这两项因素与高升学率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而占59.5%的“良好的社会声誉”也与高升学率有着直接的关系。可见,“高升学率”是家长为孩子择校的最重要的因素,“唯分数论”依然是很多家长对教育效果的终极追求。

3.校际之间差异性的存在是择校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

长期以来,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同一地区,各初级中学发展并不均衡,教育投入也有较大差别。虽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与非重点校之分,但在实际中,所谓的“重点初中”依然存在,“三六九等”划分鲜明。“好学校”享受了较多的政策倾斜和教育资源,在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生源质量等方面优于其他学校。由于拥有较好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强者更强,成为同类学校中的佼佼者。而那些名声不高的学校却长期处于“营养不良、供血不足”的状态,其生存和发展愈加受到限制。学校之间的分等和差异,是推动“择校热”经久不衰的直接原因。

二、缓解初中阶段“择校热”的对策

1.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消除教育不平等

优质教育资源不足,配置不均衡是引发择校的主要原因之一。近年来,虽然教育法律法规主张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学校与普通学校的区别,但是在一些地区的义务教育阶段不同学校之间的教育质量上仍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状况的存在与政府行为有直接关系。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经费由地方政府负责。于是有的地区就出现了“好学校”经费投入多,条件设施好,师资优良,“好上加好”的现象,而普通学校则与之相反。这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平等原则相违背。因此,国家必须加大对教育经费的管理力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要建立一种新制度保证教育资源向薄弱地方流动,让制度保证政府和教育官员评价教育、指导教育的目标时,始终把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内容。[3]

2.建立区域内教师流动制度

“择校”在很大程度上是“择师”,因此,加快推进教师交流制度的建立,均衡配置教师资源,是解决“择校”问题的关键环节。与我国相比,日本中小学教师的定期流动制度比较完善、系统,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将“教师定期流动制”法律化。日本的教育法明确规定,一个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不得超过五年;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一定年限以上的教师必须流动,同时限制任教不满三年的教师“跳槽”。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说,合理的教师流动既可调动学校、教师的积极性,又可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通过教师的合理流动,可以有效地缩小学校之间师资力量的差距。使那些薄弱学校的学生也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师资源,从而削弱择校现象的产生。

3.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孩子的教育问题

当前,很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但这种良好的愿望却往往收不到好的效果,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家长教育观念的偏差。“别人的孩子上名校,我的孩子也要上名校,别人的孩子学什么,我的孩子也要学什么”。至于究竟什么样的学校教育才是最好的,自己的孩子适合就读什么样的学校,很多家长可能并不清楚,

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良好的教育资源只是为学生的成才提供了有力的外部条件。学生自己的努力程度、学习心态、学习方法时学习的内因。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只起辅助作用,因此,选择所谓的重点学校并不能保证学生就能在学业上取得优异的成绩,相反,如果学生不能适应学校的激烈竞争可能会造成适得其反的作用,阻碍学生的健康发展。

家长要摈弃“唯分是举”的思想观念,应该明确选择学校应适合孩子自身的发展, 并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进入好的中学就读并不是考入大学的决定性因素。孩子学习的水平决定因素是取决于孩子自身。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素质的全面发展才是教育的根本目的。

4.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督体制

加强对办学行为的规范和对学校管理者权利行使的约束,是减少乱收费,规范择校行为的重要环节。切实落实办学行为的主要责任。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应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完善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纠正各种违法的办学行为。切实落实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确保上级财政下拨的教育经费专款专用,杜绝教育经费被挪用的行为。全面清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废止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收费项目。

参考文献:

[1]郭燕销.择校:一种阶层分析视角的阐释[J].教育导刊,2007(4):40‐4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6-06/30/content_323302.htm.

[3]童巧珍,朱道忠.刍议“择校热”与教育公平[J].学术论坛,2010(5):289‐290.

作者简介:

李艳艳,女,1975年7月出生,河北乐亭人,汉族,副教授,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教育原理,教师教育。

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教育公平视野下义务教育择校现象研究”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4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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