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懒政”“惰政”出手——黔西南州以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深入落实从严治党

2015-12-06 06:26文丨秦廷华
当代贵州 2015年21期
关键词:懒政黔西南州干部队伍

文丨秦廷华

把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融入党的制度建设,破除党内生活庸俗化,加强党的生活政治化,增强了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心,提振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开创性地探索出了一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的新路子。

目前,社会上对贵州省黔西南州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的讨论很热烈。这说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全国各地有关部门都在思考:如何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地生根?黔西南州全面推行的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无疑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的一次有益尝试,一项创新之举。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干部队伍管理的制度创新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产生于黔西南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制度成果。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教育结束以后,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说:“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保障。从严治党,首先是从严管理干部;党要管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就是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创新做法,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用制度的形式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以后,大家都在思考,如何建立一种长效机制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黔西南州,全面推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就是最大的制度成果。

我们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集中教育的时候,形成了强大的声势。迫于压力,“四风”问题有所收敛。

集中教育结束以后,一些地方的“四风”问题又有所抬头。怎么办?这就需要有一个简便易行的制度来保持干部良好的精神状态。干部召回管理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实施干部召回管理,给“庸懒散慢浮拖”的“懒政”“惰政”“躲政”干部戴上了一个“紧箍咒”,用制度倒逼干部在其位必须谋其政,改变“官念”、转变作风。

另一方面它以显著的执行力和不断完善的操作细节冲击了干部队伍中的顽瘴痼疾。

我们平常讲,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它的执行力。这没有错,但往往忽视了一点,即制度的生命力还在于它的科学性。一些制度为什么执行不下去,就是因为它不具有科学性。

在黔西南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黔西南州在全面推行干部召回管理制度的过程中,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断抛弃执行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成分,吸取各个地方、各个单位的创新做法,使这一制度的执行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对于一度存在的分摊指标、民主测评、末位淘汰等简单化做法,黔西南州委、州政府从整体出发、看到了简单化可能带来的危害,明确干部召回不定指标。

不定指标,不等于不召回。黔西南州委、州政府以文件形式规定了30种召回的情形,由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加以执行。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对“惰政”行为的一种提醒式惩戒

有这样一个说法:“如果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就要努力找工作。”关于行政改革,特别是在干部人事制度上的改革,虽然《公务员法》有辞退、解聘、开除的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落实。因此,有的干部,无论你怎么要求,还是“庸懒散慢浮拖”,我行我素,“懒政”“惰政”并没有改变。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长期存在懒政、惰政现象。这些行为,离党纪、政纪处理还有一定差距,一般的批评又解决不了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黔西南州乘着反对“四风”的东风,掀起“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的风暴,实施干部召回制度,填补了制度监督的短板,对干部进行“回炉淬火”,其效力无疑是对存在“庸懒散慢浮拖”问题的干部猛击一掌的警醒。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现行公务员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

按照现行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公务员只要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他的工作几乎就是“铁饭碗”,进入公务员队伍相当于进入了“保险箱”,其权利是永远得到保障的。

公务员的权利规定得很多,但其义务、职责的履行情况却很少有人过问。特别是在“好人主义”盛行、领导干部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的地方,更是如此。有时候制度也存在不利的一面,那就是助长官僚主义、无所作为、混日子的歪风。我们在干部队伍管理中存在一个难题:一方面要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实际操作中又很难开除“懒政”“惰政”人员。我们的管理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纠结。

行政机关与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上的最大区别就是“你很难能开除他” 。

每年的公务员年度考评,即使某人存在一些问题,也还是评定为“称职”等次;如果要评定为“基本称职”,就要十分慎重;要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就有可能闹翻天。实际上这与相当长一段时间我们片面强调“讲和谐”不讲原则、求稳怕乱,信奉“搞定就是稳定,没有事就是有本事”的官场潜规则有着直接关系。

这种环境,造成坚持原则、认真执行制度的人得不到褒奖,甚至会遭到打压;敷衍了事、不讲原则的人则被认为处事灵活,得到重用。由此导致“好人主义”盛行,不管事,不担当,大家都可以不负责任。用干部召回管理这样的制度来对干部队伍中的“为官不为”、“懒政”“惰政”现象加以针对性治理,是对公务员管理制度的有益补充。

制度执行的效果是显著的,引起全国广泛关注。5月7日《人民日报》报道,从2014年10月到今年4月半年时间,贵州省黔西南州有1668名干部因“为官不为”被召回。召回中改非或免职的165人,待岗的67人,辞退或解聘的27人,余下培训完回原单位工作。

对干部召回人数的多与少,我们要辩证地看。

法律、制度的规定和执行,是为了人们不越界。如果一味追求召回的数量,用召回人数的多少来衡量制度的成效,那是一种本末倒置,召回就变成了为召回而召回。

如果干部队伍中“庸懒散慢浮拖”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被召回干部的人数越来越少,大家都自觉遵守有关的纪律规定,才是这个制度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有力证明。如果无论如何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不见减少,则说明这个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值得怀疑,同时,也说明这个地方的干部队伍存在严重的问题。

召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勤政廉政,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打造一支过硬的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干部召回管理制度,是从严管理干部、整顿干部工作作风、加强工作纪律的一个有力举措。我们在今后的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践中,一要不断完善规范,实现简便管用;二要加强宣传,在干部队伍中形成广泛共识,让大家认识到这个制度的好处,使它真正成为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武器;三要搞好干部召回管理制度与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配套、衔接,做到有破有立,使召回的结果得到合理运用。

好人主义,不讲原则,不敢担当,明哲保身,历来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大敌。把干部召回管理制度融入党的制度建设,破除党内生活庸俗化,加强党的生活政治化,必将为增强干部为民服务的责任心,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起到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豆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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