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2015-12-16 17:44夏锦文
群众 2015年12期
关键词:县乡镇江规范化

夏锦文

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既事关人大工作在已有良好基础上的全面提升,又事关区域改革发展大局。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要深刻把握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基层”,体现的是注重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另一个是“规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大工作必须高度重视以规范化建设来提升科学化水平。两个方面叠加起来,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基层人大工作确实存在履职不够到位、工作不够规范、发展不够均衡等问题,需要切实加以解决、不断完善提升。

准确把握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内涵

关于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有深刻阐述,省委罗志军书记的相关讲话和对县乡人大工作的重要批示中作了重点阐述,全省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提出了明确细化的要求,镇江市委出台的《关于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系统提出了“八个规范”。总体来看,基层人大工作的规范化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运行机制要规范。规范化的基础支撑在于制度。制度是规范的集大成、系统化,最有强制力的制度就是法律法规。市委《意见》“八个规范”里面,很多内容是基层人大运行机制层面的,比如人大会议机制、议案建议办理机制、闭会期间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机制,还有活动经费保障、信息化协同建设机制等等,着力点都是为了促进基层人大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县乡人大就是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全面落实市委《意见》明确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运行机制。

履职行为要规范。按照新的《立法法》,设区的市及以上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四项权力,分别为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不设区的市、县级人大、乡镇人大只有三项权力,分别为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镇江已经启动立法工作,其他三大职权作为人大履职的重要内容,在《意见》中都有很明确的规定。要围绕监督权的行使,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以规范化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选举任免权的行使,优化程序设计、实行任后监督,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围绕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归根到底,就是要按照“工作有目标、履职有标准、监督有依据、操作有规范”的要求,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促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组织架构要规范。要以加强基层人大组织建设为核心,把市委《意见》明确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加强镇和街道人大建设等具体要求落实到位;以代表履职平台建设为依托,把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建设好,在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互动交流、互通信息、密切联系的常态渠道和长效机制。总之,要通过组织架构的规范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充分汇聚落实“四个全面”、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强大正能量。

深刻认识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意义

县乡人大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政治的主要形式。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必须更加重视打牢基础,更加重视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对“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作出重大部署;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四个必须”基本要求、五个重要环节工作,进一步强调“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张德江委员长靠前指挥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多次就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牵头制定政策、提出明确要求。前不久,中央和省相继召开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对做好新形势下基层人大工作作出专题部署。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最新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扎实推动上级部署在镇江大地落地生根,以基层人大工作的新提升向中央和省委交出满意答卷。

助推“强富美高”新镇江建设的迫切需要。当前,镇江改革发展正处在“重要关口期”,全市上下正以总书记亲临视察为强大动力,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动生态领先特色发展,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基层人大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更好发挥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的优势,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方方面面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起来,在助推改革发展、推动依法治市、强化民主监督、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争取更大作为、发挥更大作用。

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迫切需要。镇江人大以创新作为、创先争优、创造环境“三创”活动为抓手,市县乡三级上下联动、同向同力,依法履职、创新作为,很多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地位、有影响。基层人大工作方面,打造“代表工作站”、推进“两专一办”建设、定期组织“五级人大代表统一接待选民日”等等,很好地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实践,提高了基层人大工作的实效。当然,肯定成绩不能掩盖问题,要深入分析前面所讲三大问题在基层人大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扎扎实实解决到位,以实际行动来落实“与时俱进”。

全面落实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加强党的领导抓落实。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首要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党领导立法、保障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各级党委要在全力支持基层人大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及时解决重大问题,特别是在人大代表选举、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依法监督、组织建设等方面强化支持保障,确保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各级人大特别是基层人大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动摇,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各项职权,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牢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

人大主动作为抓落实。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县乡两级人大组织。各地基层人大要深入贯彻“八个规范”要求,创新实践、务实作为,重点发挥好全市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作用,更加有效地引导和组织代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汇集民智,最大程度发挥基层人大“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桥梁纽带作用。要紧紧围绕“十件大事”“六项任务”“十件民生实事”,积极建言献策,提升监督实效,助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重点工作落实,为党委“重要关口期”的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形成强大合力抓落实。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各层各级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合力。特别是“一府两院”要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支持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自觉配合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主动接受基层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执法监察、述职评议、专题审议、议案办理等监督活动,善于通过人大监督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当前,要着力解决影响人大依法履职的突出问题,及时排除人大和代表监督过程中的困难、干扰和阻力,在工作场所、活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为基层人大加强规范化建设、更好地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基层人大也要坚持“参与不干预、监督不越权、支持不包办”,寓监督于支持,寓支持于监督,注重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共建新镇江的生动局面。□

(作者系中共镇江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苏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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