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莫评“忧”

2015-12-29 08:34刘建明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2期
关键词:名额干事分配

文/刘建明

时下正值年终岁尾,不少单位都要开展评优活动。评优活动开展得好,可以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大家工作积极性的目的,有利于在单位内部形成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这对提高整体工作水平大有裨益。

在评优的过程中,大多数单位评比公正合理,评出了干劲儿,评出了实效。但也有少数单位让评优活动走了形、变了味,把评优变成了评“忧”。例如,有的搞平均分配,为了平衡多方关系,评优活动采取名额分配法,评优之前不是考虑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含金量”,而是先考虑有多少下属单位、多少人,然后再安排多少个先进名额,从而保证人人有份,皆大欢喜;有的搞轮流坐庄,风水轮流转,今年评你,明年评他,不亏待任何一个人;有的搞重老轻少,认为老同志资历深,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应给予优先照顾,结果年轻同志即使再优秀也没份儿;有的搞争名夺利,为了评上优秀,不惜想方设法同参与考评活动的人员或上级领导拉关系,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评比活动;还有的搞“一言堂”,谁当“优秀”领导一人说了算。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显然,以上种种评优的做法实不足取,不仅违背了公平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挫伤了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人的工作积极性,也不利于单位团结,更不利于开展工作。

因此,针对评优活动中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克服和纠正:一是领导要端正思想,充分认识评优活动的重要性和评比不当的危害性,消除好人主义、平均主义思想,切实做到评优不搞平衡照顾、不搞按比例分配;二是要严格坚持评优标准,充分发扬民主,把评比权、话语权、监督权、表达权交给群众,从而增强评优的权威性,真正使评选出的先进典型让组织满意、群众信服;三是要完善评优制度,更新评优手段,绝不给投机钻营者以可乘之机,同时还要严肃党纪政纪,对那些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就要严肃处理,从而不断提高评优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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