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流通渠道的改革创新发展路径探究

2015-12-30 06:26徐锡志郑州财经技师学院郑州450000
商业经济研究 2015年34期
关键词:流通渠道生产者零售商

■ 徐锡志(郑州财经技师学院 郑州 450000)

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

农产品的流通过程较为繁琐、复杂,流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主体较多,比如农民、产地批发商、制造商、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等,这些流通主体、流通节点间的相互联系,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流通渠道模式。目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主要有5种模式:生产者-消费者、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产地批发商-制造商-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产地批发商-制造商-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生产者-消费者模式存在明显的供需矛盾,这一流通渠道显然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模式需要零售商与分散的生产者进行交易,交易频繁,采购成本较高。生产者-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是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最常采用的一种模式,其有效减少了零售商与生产者之间的交易次数,降低了零售商的采购成本。后两种流通渠道模式的中间环节较多,农产品流通效率虽有所提高,但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消耗也会相应的增加。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问题

流通渠道过长。我国目前较为常用的几类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都较为冗长,中间环节、涉及的主体都较多,中间环节的层层加码,中间流通主体在流通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赚取了大部分的利益,这样势必会造成生产者的农产品价格受压,难以卖到好价钱,同时农产品经过各个环节的加价,也就会导致产品价格虚高,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经营主体分散。我国从事农产品经营的主要是为小型企业或个体商贩,其组织程度低下、经营规模小、缺乏专业性。在进行交易时,双方的谈判通常是由交易数量来决定的,交易对交易数量较大的卖方或买方更为有利,所以若能联合分散的农户成立一个组织,将有利于提高农民在交易过程中的话语权,但是大部分的农户都没有组织意识,基本上都是独立、分散地行动,所以很难在交易过程中处于有利地位。

缺乏先进的物流技术。地域性、季节性、易腐败性是农产品最为突出的特点,所以其对物流运输的效率、质量要求较高。但是,我国现阶段的物流技术还较为滞后,不少地区的农产品都还无法实现冷藏运输,物流保障的缺乏,自然会增加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损失。统计资料显示,我国的农副产品有1/5以上都损失在了流通环节上,而发达国家则能将物流环节损失控制到5%以内。

图1 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示意图

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路径

(一)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原则

第一,创新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应当尽量将一些中间环节合并或取消,以缩短流通链。比如让零售商与农产品生产者直接建立联系,这样能够让生产者获取更大的利益,但是要建立这种联系,就要求生产者的农产品符合零售商的要求,质量要达标、生产要标准化,而生产者的农产品生产规模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后,才可能达到零售商对农产品质量及数量的要求,所以有必要将分散的农户统一组织起来,建立农村合作社,进行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与终端零售商直接建立合作关系,以减少流通环节,获取更大的利益。

第二,新型流通模式要致力于生产技术的改进,积极引入先进的生产经验、生产技术,指导农业生产,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同时,新的流通渠道还要及时向生产者传递市场需求变化信息,刺激生产者不断创新、改造产品,以适应市场变化,满足消费者需求。

第三,新型流通渠道模式还要确保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信息畅通,让各流通环节的主体都能够全面、准确地掌握农产品流通信息,消除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卖买两难”。目前,我国农业部、商业部等政府部门已对农产品信息不对称问题引起的高度重视,并通过一系列高科技手段建立了农产品市场信息系统,消费者和生产者可通过这一平台了解最新的农副产品市场信息,这将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和生产者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动性,以利于实现各流通主体的公平发展。

(二)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创新模式

结合现有的“农民-超市对接”模式,笔者认为可建立从农业合作社到生鲜超市再到消费者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其中生鲜超市是在传统农贸市场基础上,结合超市经营理念发展而来的,其兼具了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双重优势,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还可以发展为农产品的超市连锁经营。

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如图1,从图1可以看出,该流通模式中,分散的农户加入农业合作社,合作社将农户的农产品直接供应给生鲜超市,消费者到超市即可获得所需农产品。这种流通模式有效减少了物流中间环节,降低了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浪费,同时生鲜超市与农业合作社都具备建立配送中心的实力,能够更加及时地配送产品。此外,POS系统、信息平台等科技手段的应用,确保生产者能够及时获悉市场动态,从而建立起较为稳定的“产-销”关系,同时也有助于实现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建立起可追溯的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在新型流通渠道中,标准化的生鲜超市将成为农产品零售主体,而流通主体则会由配送中心取代批发市场,生鲜超市、农业合作社将在流通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农产品将直接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中间环节逐渐消失,并且随着零售主体的不断发展,配送中心也将被零售主体兼并,从而进一步缩短产品流通链,减少流通损耗,以实现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零售主体利益的最大化。

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MSCP分析

MSCP(驱动力-结构-行为-绩效)是在PSR(压力-状态-响应)和SCP(结构-行为-效益)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探索产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范式。下文将应用MSCP范式来分析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可行性。

(一)驱动力

创新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是符合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趋势的,其驱动力因素主要有政策、企业发展需要和社会期望等。目前,国家对三农问题及农产品流通问题的高度重视,为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产生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新型流通模式中的生鲜超市能够较好地解决从前农贸市场脏乱差的问题,同时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发展。在2013年,中央政府出台的中央1号文件就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农产品零售市场,建立标准化的生鲜超市和菜市场,完善冷链物流体系,搞活农产品流通。相关文件的出台,为生鲜超市、农业合作社等农产品流通组织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一个行业的发展状态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消费需求来决定的。一方面,居民收入水平的提升会引起消费偏好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居民收入增加,对高效、方便的购物方式的需求就会增加,传统农贸市场自然无法满足居民的方便、快速购物需求。另一方面,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后,也会对购物环境有更好的要求,而生鲜超市的购物环境自然比农贸市场更为整洁、舒适,并且生鲜超市明码标价,居民无需讨价还价,同时还能“统一购买、统一结算”,购物便捷度大为提高,所以生鲜超市更加符合现代人的生活习惯。成立农业合作社,能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产品生产的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生产,从而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生鲜超市的出现,可以让农贸市场的运作更规范,也便于利用现代化的标签技术、仓储设备来进行自我改造,所以说建立新型的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也是流通主体自我发展的需要。

(二)结构

农产品流通的环节和主体相对较多,市场结构较为复杂,其市场结构可从市场集中度、规模经济水平、进入壁垒等方面来进行评估。市场集中度指的是少数大型企业在市场中占有的份额,占有份额越高则表明少数企业所拥有的市场支配权力越大,行业竞争越小,规模效应也就更容易产生。现阶段来看,我国农产品流通过程中,不论是生产环节、批发市场环节还是零售终端,市场集中度都相对较低,所以建立企业化的生鲜超市必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进入壁垒指的是产业内已存在企业对想进入企业及初进入企业的优势程度。以新流通渠道模式中的生鲜超市为例,生鲜超市拥有先进的冷藏、保鲜设备与技术,运作机制规范,所耗费的成本远远高于设施简单、自营运作的农贸市场,这些就构成了生鲜超市进入农产品流通市场的成本壁垒。农贸市场都是由个体经营者自行定价,再加上本身经营成本低,所以价格相对较低,由于生鲜市场的经营成本较高,所以定价自然偏高,并且一些发展成熟的大型零售商,其经营规模已经形成,在价格方面也可能更有优势,这些就形成了生鲜超市的价格壁垒。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支持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改革的战略,所以生鲜超市进入农产品流通市场没有政策壁垒。规模经济水平指的是额外生产一单位某产品,因规模扩大而减少生产成本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对于同一单位的农产品来说,农业合作社的生产成本肯定要低于单个农户,生鲜超市集中采购、销售农产品也比农户自己销售更节约时间和成本。现阶段,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生产与销售两个环节的规模经济水平都还比较低,农业合作社和生鲜超市的引入,能够极大地提高农产品流通的规模经济水平。

(三)行为

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的主体行为主要包括生产者、销售商、消费者三大主体行为。在生产者行为方面,农业合作社的建立,能够帮助农户更加科学地预测风险与收益,同时也有利于推广新技术。另外,农业合作社的成立有助于树立组织的品牌形象,强化农户的品牌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满意度。在销售商行为方面,生鲜超市遵循合作原则,统一定价,有助于维持农产品流通的有序运行,同时生鲜超市可以充分发挥其品牌优势,提高消费者的忠诚度。此外,生鲜超市具备完善的冷藏、冷链运输设施,部分还建立了自己的配送中心,这样不仅能够保证农产品的质量,还能节省流通成本,控制流通过程。在消费者行为方面,由于生鲜超市的经营成本较高,所以农产品定价相对高于农贸市场,消费者可能很难在短时间内接受这一价格差距,所以生鲜超市的发展还需要考虑到消费者的观念及收入水平。

(四)绩效

市场绩效反映的是产业运行的综合效益,主要包括社会绩效和经济绩效两方面。在经济绩效方面,新的农产品流通渠道下的农业合作社能够集中农户进行规模化生产,这样不仅能够提升农产品质量,还能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经济效益,而生鲜超市由于取消了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所以获利更高,再加上农副产品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所以销量较大,资金周转较快,经济效益较好。在社会绩效方面,农业合作社的成立能够吸纳农村闲赋劳动力,同时也能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上所述,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改革创新是发展农业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在现有“农民——超市对接”模式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农业合作社到生鲜超市再到消费者的新型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MSCP范式证实该模式能有效缩短农产品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其将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改革创新的一条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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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振海.商贸流通业现代化的路径依赖与波及效应分析[J].商业经济研究,2015(18)

3.罗芳琴,龚海岩,王冉等.我国南方地区农产品流通模式调研与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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