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墓大盗落网记

2016-02-01 06:24正裕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8期
关键词:冯某朝阳市盗墓

文/正裕

掘墓大盗落网记

文/正裕

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方形玉璧……涵盖了新石器时代直至清代的1168件(套)文物,经专家估算,价值逾五亿元。辽宁省朝阳市警方历尽九个多月的艰辛,破获端掉十个盗墓团伙之后,将这些珍贵文物悉数追回。2015年12月31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26”号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姚玉飞、王子朋等五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判处李振军、杭国林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此案震惊全国!

案件一号人物称“祖师爷”

2014年11月底,朝阳市公安局相继发现在朝阳市境内的牛河梁红山文化古遗址保护区建控地带以外周边均出现深挖痕迹,连续发生多起盗掘案件,一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积石冢群文物本体和原历史风貌遭到严重破坏和损毁,大量珍贵文物被盗。此案震惊了公安部。公安部责成辽宁省公安厅,以朝阳市公安机关为主,迅速成立专案组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展开侦查,此案被称作“公安部督办第一号”……

办案民警介绍,此案最大的一个团伙的一号人物姚玉飞有着“祖师爷”的绰号,博览考古等方面书籍。“他在确定古墓葬、遗址位置方面经验丰富,可以脱离罗盘仪的辅助,直接根据山脉河流走势和日月星辰位置,就可以进行墓葬大体定位。”专案组披露,许多其他盗掘古墓葬的骨干分子,都是姚玉飞的徒弟或者是姚玉飞团伙的成员。“二号团伙成员王某就是姚玉飞的徒弟。在姚玉飞的指导下,王某等六人找到并盗掘了位于辽宁省建平县一处红山文化古墓,造成严重破坏。”专案组民警说。

53岁的姚玉飞中等身材,是内蒙古赤峰市人,在家排行老三。平日他话不多,为人谨慎,爱看书,是家中七兄弟中能将父亲的看风水和墓葬的“绝活”学到手的唯一一人,获称“关外第一高手”。“姚玉飞懂得在哪儿能找到‘活土’,他能根据星象、地形和地图,准确地找到古墓墓室的位置。经他踏看踩点后,我们基本上每次都能成功挖到东西。”团伙核心成员冯某交代说。

姚玉飞的盗墓团伙共有28人,和其他团伙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姚白天独自踩点,晚间带领团伙成员实施盗掘。只要是他认准的地方,一定要挖到东西才肯罢手。一次没挖到,下一次再来挖,他常常会对同一个地儿多次挖掘,“绝不走空”。盗墓过程中,被他信任的成员可跟随一起挖掘,不受信任的只能负责望风、驾车。“所以真正参与姚玉飞盗掘行动的都是他的同乡、亲戚,挖多深他都心中有数。挖完以后,他会很仔细地回填,想尽各种方法将盗掘现场掩盖起来,别人很难发现。”办案民警介绍。

然而,即使是这样一个谨慎、阴险的人,也有他的软肋。在内蒙古老家,姚玉飞还有很多外号,比如“老败家”,这全是因为他嗜赌如命。纵观姚玉飞的赌博地图,其足迹遍布河北承德、广东深圳、天津、北京,在被抓捕前,他还常在辽宁、内蒙古交界的一处赌场“试试手气”。有时输红了眼,他甚至会拿出刚从古墓里盗出来的东西直接在赌场抵押。等把钱都输光了,再继续盗掘古墓。

抓捕姚玉飞,警方也费了不少心血。“姚玉飞行踪不定,常年不在家,我们分析案情之后,在赤峰部署多组民警进行蹲守。”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侦查大队大队长张金宝回忆,根据姚玉飞的动态轨迹,警方锁定了他可能出现的多个区域。几经周折,2014年12月7日凌晨2点,距离集中抓捕行动还有三小时,姚玉飞现身内蒙古赤峰市某宾馆。宾馆大门外的车里,抓捕民警已蹲守多时,悄悄将宾馆的楼道、门口等出入口全部把守好,只待收网。凌晨4点,指挥部一声令下,民警立即冲向其入住房间,将姚玉飞控制。面对从天而降的警察,姚玉飞眼露凶光,心里说着:“完了,这下完了!”

自学红山文化单干盗墓

朝阳市位于辽宁西部,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遗存,尤其是当地的红山文化将中华民族的文明史前推了一千多年,被称为“东方文明的新曙光”。位于朝阳市的牛河梁遗址是出土红山文化文物的核心区域,198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丰富的文物资源让越来越多文物犯罪分子觊觎。

此次被判处无期徒刑之一的冯某及其团伙就是主要针对红山文化遗址、古墓葬进行盗掘。自2013年7月开始,该犯罪团伙在16个月内疯狂作案17次。冯某一伙是从姚玉飞盗墓团伙中脱离出来、另行组团单干的“11·26”大案中的一个重要团伙。

38岁的冯某交代说:“跟我一起干的都是打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平时大家不在一起,每次都由我组织到一块儿,时间上也没有一定的规律。”冯某称其对红山文化特别感兴趣,平时会去书店购买相关书籍或通过网络进行学习。为了组织实施盗墓,他花了不少精力自学红山文化,对文化遗址及出土文物的知识进行“充电”。冯某自夸:“通过自学,我对红山文物的价值有比较广泛的了解,对古墓地的分布也有一定的掌握。”

原本冯某是在外地打工,两年多前开始盗墓。他说,他们这伙人一开始是姚玉飞组织的,姚玉飞在学会“看山”(找到盗墓的地方)之后,先后联系了王某、韩某和他。“姚玉飞是灵魂,我就是干活的胳膊腿。”冯某说,平时韩某负责开车,其他人则在姚玉飞的带领下刨挖,然后再由姚玉飞负责清理“东西”。与姚玉飞的“神技”相映衬的,是他狡猾阴狠的个性。冯某抱怨说,一段时间合作后,每次姚玉飞去“踩点”,都是独自一人前往,从不许别人跟随。私下闲聊时,也绝口不提“踩点”的窍门。“大家一起挖,但挖到快要出东西的时候,姚玉飞就自己一个人动手,所以有没有挖出东西我们不知道,挖出来了卖了多少钱大家更不知情。最后姚玉飞分给你多少就是多少。”也正是因为姚玉飞分赃不均,没义气,引起同伙的不满,甚至连姚玉飞的亲弟弟也离开了哥哥的“团队”,自己跟着冯某另起炉灶。很快,姚玉飞的弟弟凭借“一技之长”,成为冯某团伙的“军师”。

冯某被抓后懊恼地说:“这项‘新行当’并没有使自己的生活有明显的改善,只带来无尽的后悔,害了自己,害了家庭。其实如果不干这个,做些其他的也足够养家糊口,生活也不一定差到哪儿去。搞这种东西得不偿失,犯不上啊。虽然涉案文物价值难以估量,但是大多盗掘成员并不能从中获得很多收入。”警方查明,冯某团伙成员固定,实行平均分赃,组织严密,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冯某等人以红山文化遗址资料为参考,选择作案目标较为准确,盗掘获取的文物级别价值相对较高,并且有成熟的销赃网络,能短期内变现获利。办案民警说,冯某团伙选择盗掘地点的眼光很“毒”。在从该团伙处追缴回的109件文物中,国家一级文物就有19件。

挖的墓多为文保“不掌握的”

这伙盗墓贼是如何选取盗掘地点的呢?朝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超说,姚玉飞、冯某团伙成员平时以赌博、收购农副产品、收藏文物等名义四处踩点。“他们会打听谁家在地里发现有破碎的陶片,甚至出价购买相关信息以确定进行盗掘的大体方位。”为了逃避打击,盗墓团伙从不在保护区里面作案,都选择荒郊野外、人迹罕至的地方实施盗掘。“我们挖的墓基本都是还未被国家文物保护部门发现的红山古墓和遗址,由于保护区内有监控摄像,而且盗掘区内文物量刑很重,因此我们都选择保护区外进行盗掘。”冯某事后交代。

在凌源市红山街道办事处牛河梁村上窑沟的山梁上,有大大小小十几处被盗掘的探坑,其中最大的一个坑直径约1.7米,深约1.5米。朝阳公安局文物保卫分局局长王红岩指着坑说:这个大坑就是姚玉飞、冯某等六人挖掘的,并在其中挖掘到一只红山时期的玉镯。这只玉镯晶莹剔透,外观完整,经鉴定属国家一级文物。在大坑周围,民警看到了一些不易被人发现的直径30厘米至50厘米不等的浅坑。“为逃避村民举报,姚、冯等人在盗掘后会对现场实施回填,这些浅坑就是回填土下沉出现的。”

据王红岩介绍,冯某团伙在作案时会使用一种自制的名叫“扎子”的工具,这种工具性能高于洛阳铲,专门适合盗掘红山时期的文物。另外,罗盘仪、高频大功率对讲机、强光手电和高倍数望远镜也是他们作案的必备工具,装备比一般的文保部门科研队伍还齐全。“我们一般在下午上山。先由‘军师’姚玉飞的弟弟用罗盘看风水,确定墓葬所在位置,确定完地点等到凌晨才动手。挖墓的时候,先用‘扎子’往下扎,如果觉得有戏,我就指挥成员用锹和镐挖探坑,直至将东西挖出。”冯某说。

“每个探坑都能挖出文物吗?”民警问。“那不可能,探坑一般都比较小,挖差不多不出货就换个地方挖了。”冯某说,一般而言大约挖六七个探坑就有一个坑里能挖出文物。

此外,盗墓团伙也在不断地改进着自己的手法。走在“升级”前列的,是以张某为核心的团伙。在到处流窜作案的过程中,张某结识了经营探测仪的黑龙江人李某,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实施“智能化”盗掘。所谓探测仪,也就是探矿仪器,这些仪器对于盗墓分子来说,携带十分方便。

常有文物贩子坐地收赃

十个盗墓团伙主要盗掘的是新石器时代的红山文化文物、辽金时代的钱币,还有元代到清代的文物。在盗挖文物后,盗墓团伙会将文物出售变现。因此,在盗墓团伙的背后,还有一伙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形成了一条盗墓窃取文物“财富”利益链。文物贩子李某经营着两家古玩店,他借着自己是“喀左县文博协会会长”的特殊身份从事非法文物交易,但他并不满足在店里坐等着收赃,而是常常第一时间赶到盗掘现场坐地收赃。李某等文物贩子的存在,使得盗墓团伙盗挖到的文物出手速度非常快,文物出手的价格以数十万元居多,最高的是一个玉猪龙,价格高达320万元。

“文物出手的速度不但快,还往往短时间内就被多次转手。”负责追赃办案的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蔡炳辉介绍案情时说,比如一个有双龙图案的金簪子,就被从阜新卖到了抚顺,又从抚顺卖到了太原。他介绍,这个金簪子是国家一级文物,不可能在市场上买到,所以警方断定是盗挖来的文物,并顺着这个金簪子的销赃轨迹,追回了45件文物。

冯某团伙一般会把盗掘的文物拿到赤峰市销赃。由于长期混迹于赤峰的各个文玩市场,冯某认识了季某、梁某等买家。梁某是冯某团伙的固定收货人,原系赤峰市委讲师团成员,在赤峰市文物圈比较知名,很多想收藏文物的人都会找他要货。在冯某眼中,梁某是一个“理想”买家:“他几乎不向我们询问来源,出手也很大方。”冯某交代,梁某曾从他手中收走了一个鸡骨白方形玉璧,并转卖给了梁的朋友刘某,仅这一件文物就获利7.5万元。

在这起大案中,盗墓团伙成员还包括四名考古工作人员。邓某是辽宁某考古研究所技工,也是姚玉飞团伙的成员之一。他在一次参与抢救性挖掘中挖到珍贵文物玉猪龙后,支开了民工,私下藏匿,并与另一名资深考古工作人员刘某(赤峰市敖汉旗博物馆的业务骨干),将其作价320万元出售,二人谋取非法所得。玉猪龙是红山文化的典型器物,被认为是龙的最早雏形。这些考古人员监守自盗并将其出售,致使珍贵文物流失。凌源市某村村主任也因为参与倒卖文物身陷囹圄。让众多村民唏嘘不已!

掘墓大盗被依法严惩

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位于辽宁省朝阳市的凌源市与建平县交界处,现已在五处地点发掘出许多重要的历史文化遗迹,发现了距今约5500年前的大型祭坛、女神庙、积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筑。遗址内涵丰富,出土文物精美绝伦。

2014年12月7日凌晨5时,“11·26”盗墓大案首次收网全面展开,由朝阳市785名民警组成的78个抓捕组,会同其他省市配合抓捕的警力,在辽宁、内蒙古、黑龙江、河北、河南、陕西、山西七省区十市同步展开抓捕行动。在六个小时内抓获犯罪嫌疑人78人,主要嫌疑人全部落网。至2015年5月,公安部督办的“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共175名,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0个,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其中一级文物125件,二级文物86件,三级文物200件,一般文物757件,价值逾五亿元。尤以红山文化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价值最高。

2015年12月31日下午1时30分,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朝阳市检察院的指控,对“11·26”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涉案人员经认真审理后进行一审判决。此时,朝阳市中院审判庭内一片肃静,接受审判的30名被告由法警一一押送至审判庭。随着审判长法槌敲落:30名被告一一领刑,多数人神色黯然,情绪低落,有的开始啜泣落泪。法院同时判决追缴被盗文物54件,其中一级文物29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10件及一般文物两件。判决没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包括一级文物67件、二级文物78件、三级文物75件、一般文物6件。

至此,这些在辽西地区大肆盗掘红山文化时期至明清时期的遗址、古墓,上演了一场场现实版“盗墓笔记”的盗墓贼,终于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无论是抓捕人数还是追缴文物数量,此案都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数量之最,堪称“涉文物第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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