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须“严以修身”

2016-02-10 20:12吴作明
中国法治文化 2016年4期
关键词:严以阎王细微处

文/吴作明

为官须“严以修身”

文/吴作明

“严以修身”是“三严三实”之首,是为官从政之要。如何“严以修身”?宋朝吕本中所著《官箴》开篇讲得好:“为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意思是:为官的法则,只有三项,即清廉、谨慎、勤奋。吕本中告诫为官者,只要明白了这三项法则,就可以永保俸禄爵位,可以永远没有耻辱,可以得到上司的赏识,还可以得到部下的爱戴。吕本中所说为官“曰清、曰慎、曰勤”,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廉政、慎政、勤政”,就是为官不贪、不狂、不懒,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研究、借鉴。

曰清。清,就是清廉、清洁。清廉是为官从政的起码准则。为官要清廉、节俭朴素、清心寡欲,不贪财、不好色、不弄权,管住自己的“七情六欲”,尤其要具有出污泥而不染的道德情操和境界。

《韩非子》一书讲,鲁国宰相公议休喜欢吃鱼,许多人争先恐后献鱼,他一概不收。其弟奇怪地问:“你那么喜欢吃鱼,为何不收?”公议休回答:“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不能收别人的鱼,一旦收下别人的鱼,就得徇私枉法给人办事,就会违犯法纪,丢掉相位。”公议休敬畏法纪,珍惜权力地位,不敢徇私枉法收别人的鱼。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与祸”,“公生明,廉生威”。为官只有时时处处,做到日清夜廉,才能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曰慎。慎,就是谨慎、审慎、慎重。为官权高位重,一言九鼎,一字千金,手握生杀大权,身管国计民生,尤其是高官,上代表国家行使职权,下为百姓谋利造福,稍有不慎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绝非儿戏。一是慎权。就是“严以用权”,不乱权、不越权。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用手中的权力徇私谋利。二是慎微。谨小慎微,于细微处见精神。“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无论从生活上、思想上、工作上都要慎微、慎小,防微、防小。做到“小题大做”,“道自微而生,德自微而立”,“严以修身”要在细微处下功夫。三是慎独。所谓慎独,就是当一个人出入无人之境或远离组织和群众监督之际,能够自觉注意检点自己,不做违犯道德、纪律、法律之事,严格自觉地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刘少奇生前在谈到共产党员的修养时,曾告诫党员干部要做到“慎独”。“慎独”,是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严以修身”的重要方面,是提高道德水准,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重要途径和试金石。四是慎始慎终。毛泽东说过:“一个人做一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修身也是一样,修一时容易,修一世难。必须坚持活一辈子,修身一辈子,从每一天开始,到一辈子结束,否则就会功亏一篑,一失足成千古恨。

曰勤。勤,就是勤奋、勤劳,不懒惰。为官不仅要廉政、慎政,还要勤政为民。为官是做人民的公仆、公务员、勤务员。要心为民所系,力为民所出,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勤于学习思考,勤于调查研究,勤于联系群众,解决民生,发展经济,带动人民群众奔小康。官勤民不懒,官懒民受苦。时下有的庸官、懒官为自己找借口说什么“如今为官不贪不占不干,也算是好官了”,这种观点极端错误,为官不贪不占是起码准则。一个好官不仅要廉政,还要慎政、勤政,光不贪不占是远远不够的。

有个寓言讲得好,从前有一个姓李的县官来到冥府向阎王报到时说,自己一生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喝清水一杯。阎王笑着说:“设官为了兴利除弊。如果公堂上设一个木偶,连水也不喝,岂不是更胜于你?”县官辩解道:“我虽无功,但也无过呀!”阎王嗔斥:“你处处只求保全自己,对某冤案因避嫌疑而不言,对公务因怕麻烦而不办,岂不负国负民!你不是贪官,却是个昏官!”一席话说得县官哑口无言。

为官“曰清、曰慎、曰勤”,是“严以修身”的关键,是为官的护身符,是从政的试金石。

(本文作者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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