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策略思考

2016-03-02 05:55何晓红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23期
关键词:合法权益新闻媒体新闻报道

何晓红

(淮海商报社,江苏 淮安 223000)

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策略思考

何晓红

(淮海商报社,江苏 淮安 223000)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各种新媒体的不断出现,如何在新闻报道中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当前,新闻媒体在未成年人的相关新闻报道中,忽视保护未成年人的情况比比皆是,这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对于目前新闻报道中未成年人的权益受损的情况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介绍,随后分析了这些情况产生的具体原因,并围绕这些原因系统地探讨了新闻媒体应如何去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以期为未成年的健康成长塑造一个良好的新闻氛围。

新闻报道;未成年人;保护;策略

我国未成年人数量众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数量为3.8亿。作为一个相对特殊的群体,因为其尚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其理当受到特别保护,这是世界各国共同遵循的一个价值准则。未成年人作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加强对其保护是一项意义重大的工作,我国也出台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规。然而,这些年随着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增加以及各类新媒体在新闻报道中推波助澜,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力的问题非常突出。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未成年人对于新闻媒体的舆论报道来说是一个考验和挑战。新闻媒体作为现代社会的重要组织,其理应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的职责,最大限度地减少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损害,避免新闻报道对未成年人产生各种伤害。

一、新闻报道对于未成年人的危害

目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加上各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往往偏爱这类新闻报道,结果使得新闻报道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从新闻报道对未成年人的具体危害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泄露未成年人隐私,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以及个人都不能够披露未成年人的隐私。然而在目前的新闻报道中,暴露未成年人的姓名、家庭住址、所在学校等隐私信息的情况屡见不鲜。举例而言,一是在一些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报道中,将未成年的受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各种信息进行爆料。这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同时其精神层面也会承受更大的舆论压力。二是新闻媒体对未成年人的负面新闻报道过多,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更是一再深挖,推出专版博取眼球,过于详细地描述犯罪细节。这在一定程度上妖魔化了未成年人犯罪现象。这种新闻对于未成年人的伤害极大,不仅可能让未成年人在这样一个新闻环境中去模仿各种犯罪,增加未成年人的犯罪倾向,同时还容易让社会对问题未成年人产生更多的偏见,不利于问题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三是部分新闻媒体在未成年人相关新闻报道方面,违反程序、违反法律精神等问题也比较突出。举例而言,尚处于侦查、起诉阶段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披露出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人保护不力的原因分析

在目前的新闻报道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屡屡遭到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对于这些原因进行一个全面的归纳梳理,以明确未来的新闻报道如何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法律知识欠缺、法制意识淡薄

部分新闻从业人员缺少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在新闻报道中很多时候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或者明明知道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种情况下,从业人员缺少对于相关法律的敬畏,无知者无畏以及知法犯法的情况比较突出。在未成年人新闻报道中没有考虑相关的法律问题,不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名誉权、肖像权。对未成年人需要特殊对待的要求认识不清,从而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各种危害。出现这种情况的很大原因是新闻媒体不注重培养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不注重宣贯法制意识,从而使得从业人员法律素养偏低。

(二)新闻报道倾向存在偏差

在目前新闻媒体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的情况下,部分媒体尤其是各种新媒体为了追求阅读量、吸引人们的眼球,语不惊人死不休,总是在新闻报道方面过于偏激,从而失去了新闻媒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立场,给未成年人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举例而言,部分媒体在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方面,夸大事实、渲染细节等,为了吸引读者,进行犯罪推演,展开大篇幅的报道。各种关于未成年的新闻事件,基本上都是以犯罪案件为主,缺少对正能量的宣传;甚至为犯罪找理由、找借口,以挖掘新闻背后的故事为借口,没有做到客观公正地报道,带有一定的倾向性。这样的新闻报道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甚大,甚至会诱导部分问题未成年人出现犯罪倾向;同时,也会让公众戴上有色眼镜看待那些犯罪的未成年人,不利于未成年人重返社会。

(三)政府对于媒体监督不力

目前,之所以出现很多新闻报道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情况,也与政府对新闻媒体的监督不力有很大的关系。政府对媒体从业人员在新闻报道中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事情往往睁只眼闭只眼,没有对相关人员、相关媒体进行处罚,从而使得相关媒体更加有恃无恐,在损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没有顾虑。另外,政府对媒体未成年人相关新闻中的失真报道、夸大报道,与主流价值观不符的报道也没有一个完善的追究监督机制,导致未成年人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媒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难以发挥自身的作用。

三、新闻报道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

新闻媒体需要切实承担起自身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职责,增强法制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确哪些新闻报道不可为,具体阐述如下:

(一)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

良好的法律素养是新闻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的基本素质,同时也是媒体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必要基础。全面提升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关键是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从源头上把控新闻从业人员的素质,提升行业的准入门槛;注重考核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确保从业人员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比较了解,保证不会在开展新闻工作的过程中出现所谓的因为法律知识盲点而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另一方面,则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宣传活动,让从业人员了解开展未成年人新闻报道应注意的法律知识,能够在新闻报道中注意规避违法、违规行为。编审人员在涉及未成年人新闻案件的审稿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把关,及时纠正违反保护未成年人原则的内容和观点。

(二)引导新闻舆论的报道倾向

面对目前有关未成年人新闻报道存在的极端、片面、价值观不正确等问题,需要注意引导新闻舆论的倾向,坚决纠正新闻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阅读量,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妖魔化、失真报道等情况。新闻工作者要有自律意识以及职业素养,在未成年人新闻报道中,要注重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保护。一定要让对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符合事实、符合法律,坚守社会主义价值观,不出现舆论导向与核心价值、与社会法律、与公序良俗相悖的情况。另外,政府需要牢牢掌握舆论导向,对各类媒体加强监督,让媒体能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成为宣传社会正能量的工具。

(三)政府要加强新闻媒体监督

对于新闻媒体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职责履行情况,政府需要加强监督,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方案。对新闻报道中有关未成年人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哪些可以报道、哪些不能报道。这样的好处在于可以让新闻从业人员一目了然,更好地规范自身的行为,不做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对于那些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新闻报道,政府不仅要追究相关媒体的责任,同时还要追究新闻工作人员的责任,让新闻工作人员对法律有更多的敬畏之心。

四、结语

在当今社会越来越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情况下,新闻媒体需要切实承担起自身的职责,注重在新闻报道中对未成年的保护。客观来说,目前新闻报道中对于未成年人的权益损害,更多的就是因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法律意识存在问题。因此,未来需要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素养,纠正未成年人新闻报道的舆论倾向,政府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做好以上几项工作,就能在新闻报道中更加有力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我国要积极借鉴西方国家在新闻报道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力争营造一个良好的新闻舆论环境,让未成年人得到更多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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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12

A

1674-8883(2016)23-0164-01

何晓红(1967—),女,江苏淮安人,本科,中级职称,研究方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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