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则

2016-03-11 01:09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海口市房源物业

2015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7个,上涨的城市有39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3.2%,最低为下降0.9%。

(二)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49个,上涨的城市有21个。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47.5%,最低为下降5.3%。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24个,上涨的城市有37个,持平的城市有9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3.3%,最低为下降0.5%。

(二)与上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34个,上涨的城市有35个,持平的城市有1个。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42.6%,最低为下降8.6%。

北京:经适房小区物业禁止擅自涨价和撤管

据1月11日观点地产网:1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了《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经适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执行《关于发布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5〕2662号)附件中规定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即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55元。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涨价,已经成立业主大会的经适房小区和危改回迁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通知》还要求,为经适房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撤管。物业服务企业决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应当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书面告知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停止物业服务的,由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罚。

天津:物业服务实行“双四级”考评

据1月17日天津网:近日,天津市出台《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服务等级划分、考核标准、奖惩机制等方面,拿出实策强化物业管理规范。

《意见》规定,天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将实行等级化管理,要求物业公司建立“菜单式”收费及公示制度,建立“质价相符”的收费机制。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404家,从事物业工作的人员16.3万人,物业管理面积达到3.62亿平方米。在时代的变迁中,物业费收缴难、物业企业服务意识淡薄、业主维权不理性等问题屡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顽疾,天津市物业主管部门打出一套组合拳。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划分为四个服务等级,每个服务等级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服务标准。不同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都有十分具体的参照,属于哪个等级收费标准,就应享受到相应等级的服务水平,让群众能够明明白白消费。

南京:新领预售证房源面积须3万平方米以上

据1月13日观点地产网:近日消息,南京已执行新的商品房预售规定,新领预售证的房源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以杜绝开发商分批领证借机抬高房价的行为。

据悉,该规定在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是针对一些楼盘“惜售”房源的现象作出的。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此前一些开发商每次少量推出房源,借机推高房价,而设置3万平方米的“门槛”,可能是在“压缩”开发商的操作空间。还有人称,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让部分楼盘难以捂盘。不过也有人表示,短期来看政策会延后开发商的推盘周期,但不具备长期执行的可能性,市场上行时效果有限。

广东:建议放宽广州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房

据1月8日观点地产网:1月7日,针对广东省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结构性高库存问题,广东省房协建议,放宽广州关于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购商品住宅要求符合“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定;放宽甚至退出非中心城区的住房限购政策,解除对144平方米以上非普通商品住宅的限购。广东省房协还建议,除广州、深圳两个中心城市之外,有条件地推广购房落户政策。

此外,其还建议创新消化商业用房库存。其称,各地政府可采用贴息、补助等方式,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公寓、厂房、仓库等,改造为“创客空间”、商务居住复合式地产、电商用房、科技企业孵化器、都市型产业等。对长期滞销且符合条件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写字楼,可由政府收购或长期租用,改造为中小学、幼儿园用房。

广东省房协还提出,各地应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和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的比重,引导其选择购买或租住合适的商品房;政府原则上不再直接投资集中建设安置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确实需要的,通过集中采购区位优越、价格适宜、配套完善的存量房源或在商品房小区中配建。

海口:非本地户籍主城区住满8年可申请限价房

据1月14日新华社:海口市近日对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租赁、购买出台新规。

据介绍,海口市限价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万元(含);单身居民限价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万元(含)。限价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为: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21万元(含)。同时,海口市规定属于人才计划引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非本地户籍人员,在海口工作一定工作年限可购买限价房。

除此之外,海口市还规定如申请人不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且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在海口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满8年及以上的也可以申请限价房。

兰州:回购商品房补充公租房房源

据1月13日《兰州晚报》:近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消息,在已报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除乡镇公租房新建以外,兰州市其余公租房转为以回购商品房的方式解决。兰州市房管局将对2016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地点和回购房源进行现场督查。此举也被业内人士分析为政府主导“商品房去库存”的方式之一。

根据此前任务安排,兰州市2016年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600套,为确保各项目按期开工,兰州市房管局已于2015年12月16日下发了《关于2016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定点加快办理前期手续的通知》,要求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按基本建设程序加快办理前期建设手续。

猜你喜欢
海口市房源物业
凝心深耕育英才,守正创新共致远
——走进海口市金盘实验学校
睡觉的猫
在线民宿首次出租间隔时长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信号理论视角
物业服务
地铁车辆段及上盖物业开发一体化探讨
对初中英语教学改革的思考——以海口市乡村中学为例
加强细部处理,提升物业品质
一切为了孩子的成长:海口市创办家长学校工作纪实
福州升值最快高端物业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