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需求研究

2016-03-11 10:14覃丽萍张芮
2016年3期
关键词:失地农民需求就业

覃丽萍++张芮

作者简介:覃丽萍(1992-),广西桂林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治理。

张芮(1990-),女,汉,河南安阳人,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经济与社会治理,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公共经济与社会治理。

摘要:城镇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我国实现社会发展、走向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进入关键的发展时期。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的农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由于各项制度还不完善,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业情况不容乐观,失地农民在就业问题上的需求未能得到足够重视和回应。人的需求是发展的动力,如果不能很好了解和把握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将会肯定影响我国城镇化的顺利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将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在就业问题上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感情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需要,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提供一个新的思路。

关键词:城镇化;失地农民;就业;需求

一、引言

作为一个国家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城镇化是每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必然和必须经历的一种社会变迁,也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年我国城镇常住人口达到7491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05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4.77%,我国的城镇化进入发展的关键时期。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批的农田被征用,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也产生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农民对土地总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当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而征地机制、征地补偿机制、再就业培训机制、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制度的不完善或缺失导致大量的失地农民一直处于失业状态,靠着征地的一次性补偿金艰难度日。失地农民在就业问题上的需求,如再就业补偿需求、就业培训需求、工作岗位需求、自主创业需求、第三产业的打造以及自留地的使用等,这些需求一直没有得到政府以及社会的重视,导致失地农民在生活和心理上的失衡,也容易引发失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影响城镇化的顺利发展以及社会稳定。正视失地农民的需求,让失地农民的需求得到顺畅的表达和回应是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

二、相关概念及理论阐述

(一)城镇化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走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经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城镇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等。对于城镇化概念的界定,不同学者从土地与人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换、制度的变迁、社会形式的转变等角度对其做出了界定。

(二)失地农民

因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大量的农田被征用,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失地农民是城镇化过程中产生的必然结果。失地农民是指城镇化进程中失去部分或全部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经营权的农民。目前我国的农民失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

(三)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是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在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由于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忽视了人的作用,其弊端日益显露。梅奥等人提出了“社会人”的假设,形成行为科学学派,开始注重人的发展。马斯洛致力于人的动机与需求研究,提出了需要层次理论。马斯洛认为,人的各种行为都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而动机又产生于人民本身存在的各种需要。只有尚未满足的需要能影响行为,而人的需要都有轻重层次,某一层需要得到满足后,另一个需要才出现。因此,马斯洛将人的需要分为五级:(1)生理的需要。包括衣食住行、医药等生存的基本条件;(2)安全的需要。如防止工伤事故和有伤害的威胁、资方的无理解雇、生病或养老、储蓄和各种形式的保险等;(3)感情和归属的需要。包括友谊、爱情、归属感等各方面的需要;(4)尊重的需要。包括自尊和受别人尊敬;(5)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一级的需要,指一个人需要做他最适宜做的工作,发挥他最大的潜力,实现理想,并能不断地自我创造和发展。

虽然马斯洛提出了以上五种需要,并对这些需要做了排序,但是笔者认为,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性格,对某种需要表现的强度也不一样,甚至有时是模糊不清的,一个人可能同时有着多种不同的需要,并且都是必需的。本文将在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的基础上,分析在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作为这一过程中的主体有着哪些需求,他们期望能够获得什么样的结果。

三、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

(一)生理需求

1.征地补偿金的需求

目前我国征地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一次性征地补偿款的发放,这笔补偿金几乎是失地农民以后生活的所有资金来源。然而现有征地补偿标准、安置补助不合理或很不合理无论是在失地农民中还是在理论界中几乎已经达成共识。据调查,发现某地区2006年和2013年征地补偿费与土地征用后的市场价格有很大的差距:2006年,某地区当时的土地征用后市场价格为10万元/亩,而当年征地补偿费为0.8万元/人;2013年,该地区的土地征用后市场价格却为100万元/亩,当年征地补偿费为3万元/人,由此可以看出,七年后土地市场价格增长了10倍,而征地补偿费却只增长了不到四倍①。这种“低征高卖”的行为引起失地农民的反感,偏低的一次性补偿金根本无法保证失地农民一家人今后的生活所需,激发了失地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他们急切盼望能够提高征地补偿金的标准,寻求与市场相对公平的价格。

2.合理安置的需求

当前我国现行的对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主要是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是一种生活指向性的安排,而非就业指向性的安置。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了针对失地农民的三种安置方式:一是“以土地换就业”,即由征地单位招工安置;二是把征地补偿费付给失地农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由其负责安置失地农民,即就地安置;三是对失地农民进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即“一脚踢”式的货币安置。货币安置即一次性补偿并不能保证失地农民的生活所需,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意味着家,手里拥有土地才能创造和维系一个家庭,农民对土地总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情感,失去了土地,对于相当一部分的失地农民来说就失去了低成本的生活方式所依赖的庭院经济。由于我国的征地制度还不完善,很多地区在征地工作上甚至出现“一刀切”的做法,只管征地,“要地不要人”的现象普遍存在着。在征地过程中,农民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不合理的安置方式让失地农民在就业问题上难上加难。

(二)安全需求

1.工作、收入稳定性的需求

对于再就业问题,很多地方政府安排失地农民到附近的乡镇企业或者工厂就业,但也产生了很多问题。一是征地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多,失地农民数量巨大,而乡镇企业或工厂规模小,效益低,无法提供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形成“僧多粥少”的情况。无法安排工作的失地农民愿意离开家乡的外出打工,不愿离开家乡的则陷入再次失业的境地。其次,对于那些在政府的帮助下找到自己的岗位的失地农民由于学历等因素的影响,他们的工作大多是那种高危险,高付出,低收入的类型,一些又脏又累又没有人愿意干的非正规职业大都是他们再就业的职位,工资不但不稳定,而且还很微薄。这样的工作无法保障长久的生活,也不是长久之计,很多失地农民也会面临再次失业的情况。

2.劳动技能培训需求

目前,我国处于积极转型时期,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型、知识型人才紧缺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矛盾;现实可提供的就业机会值与失地农民的就业期望值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使失地农民的就业增加了难度。失地农民大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劳动技能差,年龄较大,人力资本也较低,在人力资源的市场上没有多大的竞争力,外出打工也多数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摆摊等就业不稳定、收入微薄的工作。一定的文化知识和必要的技能培训成为失地农民再就业的关键因素。但据调查了解到,我国的就业服务还很不完善,很多地方都没有为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而调查过的失地农民几乎都希望政府能够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找到合适的工作。

(三)感情与归属的需求

1.安土重迁,对土地的依赖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有安土重迁的传统,土地是养育千千万万儿女子孙的资源,农民们在土地上播种、施肥、收获,在土地上盖房子、建家庭、养育儿女,因为拥有脚下的土地才拥有手上的家庭,才拥有简单的幸福,才觉得生活有盼头。土地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就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他们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地扎根在他们的脑海中。从农民手中征地,使他们变成失地农民,心中就像缺了一大角,没有了生活的安全感,他们对土地的依赖是很难割舍的。

2.对家人和家乡的依恋

征地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维持生活,失地农民多数选择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家中的老人和孩子被留下,无人照顾,成为外出打工的失地农民最大的牵挂。多数失地农民表示不愿意离开家乡,但是已经没有了土地,少了经济来源,外出打工也是无奈之举。家人的陪伴与支持是他们生活的动力。

(四)尊重的需求

1.征地过程中权力的需求

征地过程中,由于受到教育程度、知识、见闻等的限制,失地农民未必能够给出要求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这样专业的表达,甚至不少失地农民都不清楚自己究竟拥有哪些权利,他们产生的利益诉求往往是朴素的。然而,这些朴素的利益诉求中也蕴含着对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需求。由于中国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农民在政府征地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多个地区的调查报告表明,大量失地农民在土地征用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农民对自己正在使用的土地何时征用、是否该被征用、征用后作何用途、对征用土地应该作出怎样的补偿、补偿款怎么分配等等关乎他们切身利益的事,居然一概没有发言权,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连知情权都没有。弱势被动的地位加剧失地农民心中的不平衡感以及对政府的反感,两者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保障失地农民在土地征用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是顺利解决征地就业问题的重要条件。

2.与政府平等对话的需求

大量事实表明,失地农民利益流失、各项需求表达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回应,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失地农民无法与基层政府进行平等对话和有效的协商。无论是征地补偿、安置方式,还是就业方向、就业培训,自始至终政府都是处于主导和控制地位,失地农民很少或几乎没有话语权。缺少平等的协商对话自然导致两者在各种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激化矛盾,失地农民需要政府倾听他们的声音,尊重他们协商对话的权利。

3.不受歧视的需求

城镇化的加快使得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但是部分社会成员对进城务工农民仍然存在一定的偏见和歧视,由于失地农民与城镇居民在经济来源、就业方式、社会保障、居住环境、接受教育的程度、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差异,客观上导致失地农民无法在城镇中立足,被歧视的状况使得他们返回农村,再次失业。

(五)自主创业、自我实现的需求

在失地农民中,不少年轻或者中年的农民有着自主创业的需求,他们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发家致富,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由于缺少来自于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不管经营状况如何都要缴纳各种税费,同时,由于不能享有城市(镇)自谋职业的失业人口享有的优惠政策,失地农民在与城镇居民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部分失地农民在耕地被征用后,有意自谋职业却苦于缺少或没有资金。他们希望能得到政府部门在资金、技术上的扶持,希望一些金融机构能放宽信贷条件,降低贷款门滥,帮助他们实现心中理想。

四、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民主化进程的加快,人的全面发展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这是我国现代化发展必须正视的问题。失地农民是城镇化进程中的弱势群体,就业问题一直是民生之本,是保障失地农民生活的关键。正视失地农民在就业问题上的需求,从失地农民的需求角度出发,才能看清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解决思路,从最低的生理需要到最高级的自我实现需要,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也都囊括其中,重视并积极回应他们的需求是政府急需面对的问题。(作者单位: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解:

①杨瑞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护研究.山西师范大学.第10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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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咸纲.西方管理思想史(第三版)[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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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烨、李献斌.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对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J].延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24卷,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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