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攻坚克难 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发展

2016-03-13 03:35河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周艳坤
河北水利 2016年1期
关键词:督导水利水利工程

□河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周艳坤

开拓创新 攻坚克难 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改革发展

□河北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周艳坤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收获果实、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建设与管理处在水利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深化现实问题研究,以质量安全效益为中心,着力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体制和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1.创新水利建设管理思维,着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2015年中央和省进一步加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针对水利投资规模空前,建设项目类型多数量大,目标任务时间紧迫的实际情况,我们为掌控全局,及时调整工作方法,变被督导、被稽察为主动出击、分类施策。采取月通报和月调度方式加大压力传导,进一步激发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观能动性。年内自主组织和配合水利部开展各类督导检查12次,项目稽查6次。2015年9月前后在全省开展了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督查活动,由厅领导带队,分7个组下到基层了解情况,直面问题、因势利导、化解矛盾,发挥了很好的提速增效作用。对督导效果不理想的市县,我们及时启动省政府督查机制,采取一市一单、一县一单措施直接督导市县政府。

通过各级水利部门共同努力、攻坚克难,2015年完成基本建设投资30亿元。截至目前,双峰寺水库主体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6.92亿元,完成率71%,超额完成了今年的计划目标任务;引黄入冀补淀工程已全线开工,累计完成投资8.23亿元,占总投资19.42%,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年度投资计划;86座一般小Ⅱ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今年新增58座小型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正在实施,计划2016年汛前全部完工;127条(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完成94条(段),预计2016年汛前全部完成。

2.有效规范河道管理工作,全面完成划界竖桩任务

为年底全面完成全省汇水面积200km2以上353条河道总长2.27万km的划界竖桩任务,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我处强思路重措施,抓典型树标杆,督落后抢进度,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工作开展。一是深入一线,全面督导。充分调动河系管理机构力量对各市县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并根据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分类研究解决措施,提供政策支撑。二是个别约谈,专题调度。对进度严重落后的县,一方面采取直接约见县领导和通过省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通知的方式,传导、施加压力,另一方面通过现场督导、专题调度,解决实际问题,力促落后县划界竖桩尽快启动全面提速。三是规范验收,确保质量。为确保河道界桩埋设科学、规范牢固,真正做到无遗漏、没死角,制定印发了《河北省省级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竖桩验收办法》,从对历史负责的角度,对划界竖桩档案资料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此次划界成果精确完整。截止目前,各地河道划界竖桩任务已全面完成,省级、市级河道已全部通过验收,除个别县因内业资料整理尚未验收外,大部分县均已完成县级验收,为建立严格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迈出了跨越性的一步。

3.科学构建引调水格局,年度引黄实现新突破

2015年度我省引黄水量创新高,共引黄河水7.6亿m3,入境净水量6.15亿m3。其中位山线路3.11亿m3;濮阳线路0.44亿m3;潘庄线路2.6亿m3。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衡水湖圆满完成计划引蓄任务,为沧州240多万城镇居民生产生活、衡水电厂发电和衡水湖生态用水以及沿线邢台、邯郸、衡水、沧州、廊坊等市部分县农业灌溉提供了水源保障,为冀东南地区完成地下水压采任务奠定了基础。尤其是2015年4月10~27日,我省利用聊城春季轮灌间歇期首次实施位山线路春季引黄入冀,给衡水春灌提供了宝贵的水资源的同时,还实现了春季引黄的突破,为今后适时引黄积累了经验。

4.积极探索工程管理模式,持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

按照《河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总体进度要求,在全面完成13个试点县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上半年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今年不少于全省三分之一的县完成改革任务的年度总体目标。为全力推进改革进度,厅领导亲自带队,先后3次对改革进度滞后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强调任务目标、解决实际问题、开展业务培训。目前,62个县印发了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了配套政策,核发了“两证一书”,超额完成了年度任务目标,为2017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奠定了基础。各地根据不同类型工程特点,积极探索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了专业化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管护方式。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不变和生态保护的前提下,目前已形成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并存的格局,为小型水利工程的长效运行维护实现了有益尝试。

5.坚决贯彻“党政同责”,切实提高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15年7月20日,随着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转交,我处迅速进入状态,谋划布局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调整组织机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对原有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进行调整,组建了由苏银增厅长任主任,其他副厅长任副主任,机关各处室、有关事业单位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新的厅安委会。为便于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创性的建立了由厅机关各处室、有关事业单位和厅直各单位一名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处长(局长、主任)为联络员的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有效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力度。二是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组织全省水利系统开展了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专项检查、水利工程建设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和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双想”(即预想和回想)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积极组织督导检查。2015年9月下旬,组织了由厅领导带队的7个检查组下对各市和厅直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2015年11月下旬,组织了厅直单位“观摩式”互检互查活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相互学习借鉴经验,有效促进了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提升。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省在水利部组织的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取得较好成绩。

6.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整顿

近年来,随着水利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参与我省水利建设的市场主体迅速增多,成分越来越杂,违法违规行为也随之增多,给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的隐忧。特别是省委第三巡视组通过对水利系统全面巡视,向我厅提出了规范水利建筑市场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意见,敲响了警钟。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维护水利建筑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包发包若干行为的指导意见》,2015年10月底正式印发施行。同时,建设与管理处加大水利建筑市场监管力度,密集开展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对14家水利施工企业,1家质量检测单位,1家招标代理机构和7个评标专家的不良行为在全省予以通报,首次利用河北省水利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布,并上报水利部,对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市场主体形成有效震慑,净化了水利建筑市场。建立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发布周更新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公开专栏”进行管理和信息上传,每周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对建筑市场主体形成了信息倒逼机制。变被动监管为主动引导,促使企业自觉在提高企业竞争力上下功夫。

7.2016年工作安排

7.1 加强市场监管,推进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加大对双峰寺水库工程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水库达到蓄水条件目标的完成;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相关工作,使工程如期进入建设高峰期。同时,利用我厅成立的引黄入冀补淀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规范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为打造百年大计工程奠定基础;为实施好《河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和承包发包若干行为的指导意见》,对水利基本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组织专家对重点工程进行不定期“飞检”,并及时通报“飞检”信息、作为对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作实际出台一系列规范市场的指导意见,加强市场监管;按照水利部要求积极开展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建立规范省级信用信息平台,并以此为抓手,创造良好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

7.2 用好维养资金,提升工程管理规范化水平

做好中央下达2.7亿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规范资金使用,督促项目实施。借助中央和省级维养资金,逐步改善我省水利工程管理落后状况,积极培育工程管理达标单位,启动滹沱河北大堤、永定河右堤2条堤防,4座中库6座小型水库,3座水闸的规范化管理省级达标工作。对照水利部开展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意见,组织各市和厅直单位对辖管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进行查漏补缺,逐步完善巡查检查制度,做好工程安全常态化管理工作。

7.3 提前谋划安排,维持良好引黄调水格局

做好位山引黄线路相关方面的沟通协调工作,力争尽早续签位山线路供水协议,为今后5年引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按照黄河实际来水情况看,尽管春季引水希望很小,但仍要密切关注山东降雨,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实施2016年春季相机引黄,在优先保证衡水电厂用水的同时,为黑龙港地区实现地下水压采目标奠定基础,谋划做好2016~2017年度引黄前期准备和输水管理工作。

7.4 强力专项推进,全面完成小水改革任务

认真总结提炼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在全省推广,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抓住两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上升到国家层面契机,坚持政府主导推进,确保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基本扭转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被动局面。

7.5 规范审查审批,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

面对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资质要求取消的新形势,研究如何规范报告编制行为,确保项目决策科学,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力争年内制定出台《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技术标准》,修订完善《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7.6 健全完善机制,保持质量与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健全质量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河北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手册,规范质量监督行为,开展对市县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同时,积极推进质量检测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制定出台系列制度的同时,组织各单位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体系;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各单位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年内组织一期安全生产培训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和能力素质;结合汛前检查组织各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年内组织两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确保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01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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