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小说的分类问题研究

2016-03-15 20:46张乡里
河池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关键词:小道

张乡里

(贵州民族大学 文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博物小说的分类问题研究

张乡里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贵州贵阳550025)

[摘要]博物类小说一般被视为志怪小说的一个类别,这导致了在研究中从叙事和怪诞的特征出发,对这些作品的忽视。在古人关于小说类别的划分中,博物类小说有其独立的类别,今天的学者也注意到了博物小说有其自身的系统及特点。从具体的小说作品来看,古代小说的博物色彩非常浓厚,《汉志》所载的古小说佚文,多为博物知识。《西京杂记》《殷芸小说》等作品中,博物的内容所占比例也较高。从《类说》和《说郛》辑录小说的方式来看,古人非常重视小说的博物功能。而从古人视小说为小道这一观念来看,博物小说可以说是最符合古人小说观念的作品。故应该将博物小说从志怪小说中独立出来,成为和志怪、志人并列的一类,以对博物小说和中国古代小说做符合其本来面貌的研究。

[关键词]博物小说;类别划分;志怪小说;小道

博物类小说,一般被称为地理博物类志怪小说,并被放在志怪小说的框架之内进行研究。但因其叙事成分少、志怪色彩淡,所以学界对于这部分作品关注较少,即便论及对其评价也不够客观全面。而这种情况与其被划分为志怪小说有较大关系。

陈平原先生说:“不管是作家还是读者,他都必须事先对小说类型有所了解或想象,然后才谈得上真正的阅读。阅读的误差,除了个人感觉即生存情境差异外,很大程度上缘于对小说类型理解的分歧。”[1]137这段话指出了类型划分及研究对于小说的阅读及研究的重要性:对小说研究来说,类型的判断最为重要,如果类型判断出问题了,那么不仅会有阅读的误差,更会有判断的错误,分析研究可能会南辕北辙,完全偏离其正确的轨道。目前关于古代小说的分类研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博物小说的类属问题,迫切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博物小说虽被视为志怪小说的一类,但二者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与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不同,博物类小说是以物为中心的,是以介绍、说明物的形状、特性、功能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作品,大多数并不具备人物、事件等因素,而且文字比较质朴简洁。博物小说有自身的特质,应该而且必须从志怪小说中独立出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客观地看待博物小说和更全面地研究中国古代小说。

一、古代小说的分类问题

在传统文化中,小说一直因为其“小道”、十家之末的定位而被轻视。故对小说的专门研究几乎没有,相应的,其概念也一直含混不清,类别也众说纷纭。

古人对小说分类的看法,主要以唐代的刘知幾、明代的胡应麟、清代的纪昀为代表。

刘知幾关于小说分类的观点,主要体现在其《史通·杂述》篇中。作为一个史学家,他将正史之外的史书统称为“偏记小说”,并将其详细地分成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杂记、地理、都邑部十类:

在昔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行诸历代,以为格言。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夏禹敷土,实著《山经》;《世本》辨姓,著自周室;《家语》载言,传诸孔氏。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爰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璅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阳载记》、王韶《晋安帝纪》、姚最《梁昭后略》。此之谓偏纪者也。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琐语》、谢绰《拾遗》。此之谓逸事者也。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 言,犹贤于已。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谈薮》。此之谓璅言者也。汝、颍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汝南先贤》、陈寿《益部耆旧》、虞预《会稽典录》。此之谓郡书者也。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赵采《忠臣》、徐广《孝子》。此之谓别传者也。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九州土宇,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之谓地理书者也。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此之谓都邑簿者也。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逸事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全构虚辞,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璅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藉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亵狎鄙言,出自床笫,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昞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且箕裘不堕,则其录犹存;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者,盖不过十一而已。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鍊气,可以益寿延年;语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及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地理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阚骃所书,殚于四国。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故实,鄙哉!都邑簿者,如宫阙、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论榱栋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至于其间得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覼缕,故粗陈梗概。且同自郐,无足讥焉[2]273-276。

严格地说,刘知幾并不是在给小说分类,而是对正史之外的杂史、杂传、地理书等史书所作的分类。不过,在崇尚实录的史学家刘知幾看来,这些“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的作品,都不能算作合格的史书,故将它们界定为“偏记小说”。这些偏记小说,以叙事为宗,又有着鄙朴、虚妄的言辞,与我们今天的小说观非常契合。而且从刘知幾对小说的论述,诸如“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虚词”“其事非要,其言不经”等言辞来看,这些别史毫无疑问具有小说的特质。如琐言类中的《世说新语》《语林》等著作,在今天看来就是小说;逸事类中的《汉武洞冥记》《拾遗记》,因为“全构虚辞”,所以被视为小说是比较合适的;再如杂记类作品中涉及神仙的作品,则专注于谈论鬼神怪异、妖邪异端之事,与关注人事的史官文化也是格格不入的;再如地理类书在记录山水城池时,往往会取材于民间委巷传闻来介绍该地的地名、风俗等,这些也是文言小说常见的内容。当然,这些著作在刘知幾看来,都是“为弊之甚者”“鄙哉”之作,正是严谨的史学家所要极力排斥出史书阵营并放入小说体系内的作品。所以刘知幾对“偏纪小说”的分类,完全可以视为古代小说分类的一种尝试。其中偏纪、小录、逸事、琐言、郡书、家史、别传,相当于今天的志人小说,而杂记近于志怪小说,地理书、都邑部则近于现在的博物类小说。

明代的胡应麟是第一个明确提出小说分类的人。在大量收集、阅读和整理小说作品的基础之上,胡应麟对小说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考证、分析和研究,为不入流的小说重新定位,澄清小说观念,并对小说进行分类。在《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中,他将小说划分为六类:

小说家一类又自分数种,一曰志怪,《搜神》、《述异》、《宣室》、《酉阳》之类是也;一曰传奇,《飞燕》、《太真》、《崔莺》、《霍玉》之类是也;一曰杂录,《世说》、《语林》、《琐言》、《因话》之类是也;一曰丛谈,《容斋》、《梦溪》、《东谷》、《道山》之类是也;一曰辨订,《鼠璞》、《鸡肋》、《资暇》、《辨疑》之类是也;一曰箴规,《家训》、《世范》、《劝善》、《省心》之类是也。谈丛、杂录二类最易相紊,又往往兼有四家,而四家类多独行,不可搀入二类者。至于志怪、传奇,尤易出入。或一书之中二事并载,一事之内两端俱存,姑举其重而已[3]282-283。

可惜胡氏对每一类小说仅仅只是举出了代表作,没有像刘知幾那样对每一类作品进行具体的界定,不过从每一类的名称及列举的作品来看,我们可以知道其大概:志怪和传奇,与今天的观念差不多;杂录近于现在的轶事或志人小说;而丛谈、辨订和箴规类,或谈论一些细微之事,或考证一些词语、事物,或传达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等,在今天看来,都是些小说性质不明显的作品,近于我们说的杂俎体。所以,胡氏的小说分类,相当于将小说分为志怪、传奇、轶事和杂俎四类。

纪昀在《四库全书总目》卷140子部小说家类序中,将小说分为三类:“迹其流别,凡有三派:其一叙述杂事,其一记录异闻,其一缀辑琐语也”[4]1182。像《西京杂记》《燕丹子》《飞燕外传》之类的作品,属于叙述杂事类,类似胡应麟所界定的杂录类,近于现在的轶事小说。而记录异闻的作品,则有《山海经》《汉武故事》《搜神记》等,这一部分主要是记怪录异的,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志怪小说。琐语类则包括《博物志》《述异记》《酉阳杂俎》等,这些大多是内容较为驳杂,以博物为主要特点的作品。

今人对文言小说的分类,受鲁迅先生的影响,多是志怪、志人或轶事,外加传奇三类。当然,学界也有很多学者并不赞成三分法,如宁稼雨先生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中,将古代文言小说成了志怪、传奇、杂俎、志人、谐谑五类[5]4。

在对唐前小说进行分类时,一般是分为志怪和志人两类的。如侯忠义先生在《中国文言小说史稿》前言中提出:“唐以前的小说从内容和体裁上可分为志怪、轶事(志人)两类。所谓志怪,即记鬼神怪异之事;所谓轶事,即记人物言行、琐闻轶事。这两类体裁从汉代小说就已经具备,而且成为文言小说的传统体裁。”[6]2刘叶秋先生在《古典小说笔记论丛》中说:“中国的古典小说,经历神话传说阶段到魏晋南北朝而进入了一个发展演变的新时期,承前启后,起着桥梁一样的作用。这时小说的数量,空前地增多,内容也空前地复杂。概括起来,作品可分两种:一种是记神仙鬼怪的志怪小说,如《博物志》《搜神记》等,大量出现,广泛流传;另一种是记人物言行片段的轶事小说,如《语林》《世说新语》之类。”[7]1在《中国小说通史先唐卷》中,李剑国先生亦说:“对先唐古小说来说,没有传奇一类,一般分为志怪、志人。”[8]53均认为应该将唐前小说划分为志怪、志人两类。

比较一下古人与今人的小说分类,我们会发现刘知幾和胡应麟的小说分类较细致,其容纳的作品也较现在为多,其中有很多类别和作品,在今人的分类中都没有涉及;纪昀的小说分类也比今天的志怪、志人要多出一类琐语。而琐语这一类,在今人的小说分类中,很难找到对应的类别,只有宁稼雨先生五分法中的杂俎类与它比较接近。宁先生认为这一类作品“是内容包罗万象的笔记杂书。说它包罗万象,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它既有小说因素,也有很多非小说因素。诸如朝政典章,天文地理,草木虫鱼,人间鬼域,无所不包。其中的确有很多小说故事,放弃它们,对于文言小说的整体来说,不啻是一个很大损失;二是指这类小说中的部分作品,全书的小说含量很大,但又很难将其归入特色鲜明的小说类别当中,因为这些书中几乎包括了文言小说的各种类别。如《酉阳杂俎》,其中既有志怪,也有传奇,还有志人、笑话,以及很多不属于小说的百科杂记。这种书不但自成系统,而且源源不断。完全有资格划出一类,与另几类并驾齐驱”[5]6-7。而且宁先生还认为,“从中国小说的起源来看,这些杂俎小说大概最符合中国最早的小说概念”[5]7。

这些在宁先生看来“最符合中国最早的小说概念”的作品,多数都是博物类小说。但是在志人、志怪两分法的框架下,它们或被纳入志怪的系统,或被清理出了小说体系。

笔者赞成宁先生的看法,认为应该将这一类作品从志怪小说中独立出来,可以将其视为古小说体系中与志人、志怪并列的一类——博物类小说。之所以将其独立出来,是基于以下的考虑:第一,这一类作品不太符合志怪小说的特征。如果将其放在志怪范围内的话,那么在研究这一类作品时,不免就会以志怪类作品所共有的一些特性来审视它们,看它们是否有神奇怪诞的色彩,或是看它们有没有离奇荒诞的故事。而这些却是博物类作品所不具备,或者是相对来说比较淡薄的部分。所以,这样做的结果可能就会导致对这一类作品的误解或忽视,或直接认为博物类小说,“尽管就每一种书而言,规模也尚可观,但就每则故事来看,却显得琐碎简短,基本上没有完整的故事;所记之事物,有其奇异性,却缺乏丰满的形象。作为文学作品,它的可读性还比较差,艺术水平不高。”[9]91对于具体作品如《博物志》《酉阳杂俎》等作品也评价较低,认为其“没有多大价值”,《博物志》“丛脞芜杂,鸡零狗碎,几乎成了一盘大杂烩”[10]265,而这些认识都源于其分类问题上的误区。第二,从具体的作品来看,这一类小说体现了最初小说观念中对说理的强调,而传达博物知识也是早期小说的主要职能。这类作品与志人、志怪作品相比,有其自身的特色。它们不以人物、事件为中心,也不以搜奇猎异为目的,而是要传达关于物的各种知识。与现在的小说观念不同,它们是明理的子部著作,是用来传达知识的载体。而且其数量与志人、志怪相当,可以也应当作为单独的一类。

二、志怪小说与博物小说的区别

目前所能见到的小说研究作品,多是将博物小说放在志怪小说之内进行讨论的,所以,有必要对志怪小说与博物小说的关系作一番辨析。

首先来看看志怪小说。志怪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怪异,这和《庄子》中的“志怪”一词意思还是一样的。《庄子·逍遥游》云:“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成玄英将“齐谐”释为人名,并认为“齐谐所著之书,多记怪异之事,庄子引以为证,明己说不虚”。引《释文》云:“《志怪》志,记也。怪,异也。”[11]5可见,“志怪”就是记载怪异的故事。

研究小说的学者一般都承袭这一观念,将志怪小说视为记录怪异故事的作品。如宁稼雨先生在《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中说:“相对而言,志怪小说的外部特征比较明显,它记载的是各种怪异故事。”[5]5李剑国先生在《中国小说通史》中认为“志怪小说的题材特征是虚幻性,主要记载神仙鬼怪及其他异事,如昔人所云‘志怪者,为存人耳目所未经’。”“比较妥当的定义应该是:志怪小说是一种以杂记怪异之事为主的小说丛集。”[8]55苗壮在《笔记小说史》中将志怪小说界定为:“志怪,顾名思义,为记叙怪异的作品,鲁迅称之为‘张皇鬼神,称道灵异’,‘鬼神志怪之书’。其内容大多是神仙方术、佛法灵异、仙宫地府、梦境幻界、鬼魅精怪、离婚还魂、殊方异物、拟人寓言等。总的特点是奇异怪诞,非凡俗世界中的常事常情,而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虚构夸张,是现实生活在幻想中的曲折反映。”[12]10刘勇强在《中国古代小说史叙论》中说:“志怪小说作为小说的一种类型,在小说史上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它既包含了‘志’即记录的创作活动,也包含了‘怪’的特定内容,并由此与‘志人小说’相对。在这个概念中,‘怪’是一个核心,它指的是一切奇异之事,如鬼魂、精怪、神灵及其他超乎寻常的事。”[13]74在关于志怪小说的论述中,以李剑国先生的阐释较为详尽。在《唐前志怪小说史》一书中,李先生考证了“志怪”一词的发展演变过程,并提出“非人之耳目所经见的非常之人、非常之物、非常之事,都是志怪反映的对象。具体说,乃神、仙、鬼、怪、妖、异之类是也。”“志怪以神灵鬼怪为基本内容。”[10]13-14

志怪小说有时候也被称为怪异小说,如王枝忠在《汉魏六朝小说史》中,将《搜神记》《搜神后记》《拾遗记》等均视为怪异小说,而且视《博物志》为地理博物类怪异小说[14]105。林辰将这一类小说名为神怪小说,并专门著有《神怪小说史》一书,但从其对神怪小说的界定来看,神怪也就是志怪,他说:“神怪小说,顾名思义,即演述神、仙、佛、妖、鬼、怪,及其神功、异能、仙法、妖术以折射社会生活的小说。唐前称‘志怪’,宋人称‘烟粉灵怪,神仙妖术’,近现代杂称‘志怪’‘灵怪’‘神魔’‘神怪’。”[15]244-245

综上所述,无论是志怪、怪异,或是神怪,它们的共同点就是以“怪”为中心,怪人、怪物、怪事以及不同寻常的灵异鬼神等,都是它们所表现的对象。

而博物类小说则不同,它们是以物为中心的,世间的各种事物包括山川地理、远国异民、典章制度、动植物、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器物等,是其主要内容。所以志怪与博物有交叉之处,比如对于异人、异物的记载,既带有志怪的色彩,又带有博物的色彩。但重合的内容毕竟只是两者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博物小说中还有很多介绍寻常事物的内容,所以不能以偏概全,将博物划分到志怪的类别之下。

而且我们还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今天学界将博物小说划归志怪类,但在古人的分类观念中,这些以神灵鬼怪为主要内容的志怪类作品,却是被放在博物类中的,如《古今图书集成》有博物类,神异只占其中一部分内容,另外还有动植物、风俗等内容。所以志怪或神异并不能包括博物,博物类小说也不应该放在志怪小说的框架之内。

即便是那些记录怪人、怪物、神仙灵异的博物类小说,它们虽也有怪异的色彩,却不是以怪为主要特色的。如被称作“古今语怪之祖”的《山海经》,所记的很多内容均是较为平实的,如《五藏山经》部分,其中所记地理情况、矿产、植物等,都可以看作是据实描写,而并不是抱着猎异、志怪的目的创作出来的。再如《博物志》一书,其中有异人、异俗、异产、异兽等不为人所习见的人、物,但其大部分内容却是平实可信的,如记山水地理、五方人民、物产等,虽也间或杂有一些神异色彩的传说,但大多是可信的。而在《博物志》一书中,还经常出现“验之有信”等字样,可见,这些并不是超乎寻常的事物,最多只是发生几率较小的事件。再如书中还有人名考、文籍考、地理考、典礼考、乐考、服饰考、器名考、物名考等内容,应该说,这种考辨的态度和志怪是截然不同的——不是恍惚无端的语怪,而是严谨客观的考证。为学者们所乐道的“蜀山玃猴”“八月浮槎”及“玄石饮千日酒”等故事,只是从我们今天的小说观念出发去审视、挑选出来的较为有小说意味的篇章,并不能代表全书的主要创作倾向。而如果我们把这一类作品放在志怪的框架之下,可能会在研究这部分作品时,以志怪小说的特色来要求它们,从而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它们。如李剑国在《唐前志怪小说史》中在论及《博物志》时就说:“本来地理博物体志怪的小说特征就不及杂记体来得鲜明,再加上这一点,结果是博则博矣,但却大大削弱了它的小说性,丛脞芜杂,鸡零狗碎,几乎成了一盘大杂烩。……作为小说,不是优秀之作,只因它还记载了一些较好的传说,尚可差强人意。”[10]265林辰在《神怪小说史》中认为《酉阳杂俎》为神怪小说,但亦说:“尤其是从神怪小说的角度去看它在中国小说史上的地位,恐怕评价就不宜太高了。”[15]244-245

也有些学者看到了博物类小说不同于志怪小说的特点,将这一类作品与其他志怪小说作了区分,如在《中国小说通史》中,李剑国先生将志怪小说分为四类:杂史体、杂传体、杂记体、地理博物体,并认为:“地理博物体志怪小说是以《山海经》为开端的专门记载山川动植、远国异民传说的志怪,如《神异经》《十洲记》《洞冥记》等等。从文体上看,与上述三体有所不同,多数情况下很少记述人物事件,缺乏时间和事件的叙事因素,它主要是状物,描述奇境异物的非常表征;即便也有叙事因素(如《洞冥记》),中心仍不在情节上,而在事物上。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叙事方式。”[8]56李先生在这段论述中,明确指出博物类小说是不同于其他几类志怪作品的:其中心是物,其叙述方式是状物,而不是怪异或志怪。

侯忠义先生也认为:“博物类志怪小说,与《列异传》《搜神记》《搜神后记》等不同,它并不是单纯的‘记怪’,而是兼有‘博物’(即对事物的博闻多识)的特点。这种体例,在志怪小说中,独树一帜,自成流派,后继者不乏其书,构成志怪书的一种固定类型。因其内容上又多有山川地理等神怪故事,明显受《山海经》的影响,故这类故事又称山川地理博物类。晋张华《博物志》在先,梁任昉《述异记》、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宋李石《续博物志》,明游潜《博物志补》等继其后,都是《博物志》的续书,可见影响之大。”[6]27侯先生也看到了博物类志怪的不同,认为它们独树一帜,自成流派,因为它们有博物的特点,是以对事物的博闻多识为特征的。

苗壮先生在《笔记小说史》中也提到了“地理博物类志怪小说”。他说:“魏晋以来,有关地理博物类著作甚多,州郡县邑、山川道里、寺观古迹、风俗特产、异邦方物等均有涉及。间或亦涉志怪,但总的趋势较为平实,注重记实,向科学性发展,并不属于小说。但如《博物志》诸书,则在地理博物的框架内,继承并发展《山海经》《神异经》的传统,追奇逐异,热心于闳诞迂夸、恍惚俶傥之说,不重实录,而多传闻,幻想夸张,具有小说性质。此后,代有创作,形成一派。因其中一些作品不具备故事情节,而仅记叙奇珍异物,有研究者主张与志怪、志人并列为志物一类。但总的来看,此类作品数量不多,难与志怪、志人小说相抗衡。且从内容说,志物仅是其中一部分,并多杂志怪,志物亦显得奇特怪异,故仍宜将此类作品作为志怪小说的一个分支,称为地理博物类志怪小说。属于杂史、杂记类志怪与地理博物类志怪也有混杂现象,如《拾遗记》亦有博物与志人的内容。两者的区别在于,地理博物类志怪知识比重较大,不以史为脉络,而以故事作类分,往往以地理方位物类为序,比杂史、杂记类志怪更杂,小说韵味也弱,历代史志多将其列入地理类或杂家类。”[12]84-85此处提到有学者主张将“志物”与志怪、志人并列为一类,可见学界早有对博物属于志怪的异议。但可惜未见其具体论述。而苗先生以这一类作品数量较少为由,认为它们难与志怪、志人相抗衡,仍将其视作志怪小说的一个分支。我们不妨来看看情况是否如此。

三、博物小说独立为一类的理由

古代的典籍,因战乱、人为的损坏、保护不当等原因,亡佚的较多。而作为不入流的小说更因为不被重视,大多数都亡佚了。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著录的小说十五家,我们今天只能看到几条零星的片段,后世史志著录的小说也有很多都失传了。但从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古小说作品来看,其博物色彩都较为浓厚。

先秦小说的佚文,均带有博物色彩。如《伊尹说》*严可均、王利器、余嘉锡等人均认为《吕氏春秋·本味篇》就是《伊尹说》。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云:“此疑小说家《伊尹说》之一篇。”余嘉锡《余嘉锡论学杂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71页有:“然谓吕氏春秋本味篇,为出于小说家之伊尹说,则甚确。”王利器《古代小说拾遗》(见《王利器推荐古代文言小说》,广陵书社,2004年版)第1页有:“中国小说,远在先秦就已经出现,现在完完整整保存在《吕氏春秋·孝行览》的《本味》篇,应当是《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著录的第一种《伊尹说》二十七篇中的一篇,这是中国小说现存最早的一篇,因之,本书即以之为选首,此亦‘开宗明义’之意也。”鲁迅《古小说史略》第13页评《本味篇》云:“说极详尽,然文丰赡而意浅薄,盖亦本《伊尹书》。”:

求之其本,经旬必得;求之其末,劳而无功。功名之立,由事之本也,得贤之化也。非贤其孰知乎事化?故曰其本在得贤。

有侁氏女子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之中,献之其君。其君令烰人养之。察其所以然,曰“其母居伊水之上,孕,梦有神告之曰:‘臼出水而东走,毋顾。’明日,视臼出水,告其邻,东走十里,而顾其邑尽为水,身因化为空桑。”故命之曰伊尹。此伊尹生空桑之故也。长而贤。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氏。有侁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于是请取妇为婚。有侁氏喜,以伊尹为媵送女。故贤主之求有道之士,无不以也;有道之士求贤主,无不行也;相得然后乐。不谋而亲,不约而信,相为殚智竭力,犯危行苦,志懽乐之,此功名所以大成也。固不独。士有孤而自恃,人主有奋而好独者,则名号必废熄,社稷必危殆。故黄帝立四面,尧、舜得伯阳、续耳然后成,凡贤人之德,有以知之也。

伯牙鼓琴,钟子期听之,方鼓琴而志在太山,钟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太山。”少选之间,而志在流水,钟子期又曰:“善哉乎鼓琴!汤汤乎若流水。”钟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琴,以为世无足复为鼓琴者。非独琴若此也,贤者亦然。虽有贤者,而无礼以接之,贤奚由尽忠?犹御之不善,骥不自千里也。

汤得伊尹,祓之于庙,爝以爟火,衅以牺豭。明日,设朝而见之,说汤以至味,汤曰:“可对而为乎?”对曰:“君之国小,不足以具之,为天子然后可具。夫三群之虫,水居者腥,肉玃者臊,草食者膻,臭恶犹美,皆有所以。凡味之本,水最为始。五味三材,九沸九变,火为之纪。时疾时徐,灭腥去臊除膻,必以其胜,无失其理。调和之事,必以甘酸苦辛咸,先后多少,其齐甚微,皆有自起。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不能喻。若射御之微,阴阳之化,四时之数。故久而不弊,熟而不烂,甘而不哝,酸而不酷,咸而不减,辛而不烈,澹而不薄,肥而不 。肉之美者:猩猩之唇,貛貛之炙,隽觾之翠,述荡之腕,旄象之约。流沙之西,丹山之南,有凤之丸,沃民所食。鱼之美者:洞庭之鱄,东海之鲕。醴水之鱼,名曰朱鳖,六足,有珠百碧。雚水之鱼,名曰鳐,其状若鲤而有翼,常从西海夜飞,游于东海。菜之美者:昆仑之蘋,寿木之花。指姑之东,中容之国,有赤木玄木之叶焉。馀瞀之南,南极之崖,有菜,其名曰嘉树,其色若碧。阳华之芸。云梦之芹。具区之菁。浸渊之草,名曰土英。和之美者:阳檏之姜,招摇之桂,越骆之菌,鳣鲔之醢,大夏之盐,宰揭之露,其色如玉,长泽之卵。饭之美者:玄山之禾,不周之粟,阳山之穄。南海之秬。水之美者:三危之露;昆仑之井;沮江之丘,名曰摇水;曰山之水;高泉之山,其上有涌泉焉,冀州之原。果之美者:沙棠之实;箕山之东,青鸟之所,有甘栌焉。江浦之橘。云梦之柚。汉上石耳。常山之北,投渊之上,有百果焉,群帝所食;箕山之东,青鸟之所,有甘栌焉;江浦之橘;云梦之柚。汉上石耳。所以致之,马之美者,青龙之匹,遗风之乘。非先为天子,不可得而具。天子不可强为,必先知道。道者止彼在己,己成而天子成,天子成则至味具。故审近所以知远也,成己所以成人也。圣人之道要矣,岂越越多业哉!”[16]745-746

以前的小说史家往往对伊尹带有神秘色彩的出生感兴趣,着重讨论这一段文字在小说方面的成就。但也有学者认为伊尹说汤以至味一段文字,才是真正的伊尹说,如刘汝霖在《〈吕氏春秋〉之分析》中曾说:“《本味》小说家的书,现在不传,所以本书中何者为小说家的话,我们以为无可参照,不能知道。惟有本篇全引伊尹说汤以至味的事情,语近于琐屑,和《汉书·艺文志》所说小说家的情形相像;并且《汉志·小说家类》有《伊尹说》二十七篇,此篇当即采自《伊尹书》也。”[17]356提出说汤以至味一段才是接近于《汉志》所录小说家的《伊尹说》。结合古人对小说说理性质的重视,这种说法是比较接近事实的。而伊尹说汤以至味一段,并不是在叙事,其中没有细节的描绘,没有情节的叙述,没有主人公的活动,而只是说明性质的文字,介绍应该如何调合味道以及天下各处之美味。其中对各种美味的肉、鱼、菜、作料、饭、水、果,甚至是马匹的罗列,就带有很明显的炫耀博识的色彩,故李剑国先生说:“其中罗列天下至味,不厌其详,涉及许多山川动植,显然也属于战国流行的地理博物传说,和《山海经》有相通之处。”[10]117

《师旷》可信的佚文仅一条,《说文》卷四上鸟部释鹫字云:“《师旷》曰:南方有鸟,名曰羌鹫,黄头赤目,五色皆备。”[18]150这也是说明、介绍羌鹫的文字。李剑国先生说:“师旷长于博物,《琐语》中有师旷辨翚、摇之语,正与此相类。”[10]118可见,《师旷》一书也应该是以博物、辩物为主要内容的。

在《古小说钩沉》中,鲁迅先生所辑录的众多先唐小说作品,也都有博物色彩,如《青史子》三条佚文,一言胎教之制,一言居行之礼,一言用鸡之义,如:“鸡者,东方之牲也,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19]125介绍一种风俗,说明其起因。如果用今天的分类法来判定,它们既不属于志人,也非志怪,甚至不符合我们今天的小说观念,所以鲁迅先生发出“亦不知当时何以入小说”[20]13的感慨,李剑国先生亦说它“毫无小说意味”[10]115。但这恰好符合古小说以说理为宗旨的特征,而且因为它们是博闻广识的产物,故可以算作博物类小说。

即便是那些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志怪小说的作品,其中也有很多博物的内容,如《古异传》一书,从名字来看,当是志怪小说,《古小说钩沉》中辑有一条佚文:“斫木,本是雷公采药使,化为鸟。”[19]265有怪异色彩,但它是对啄木鸟的探讨,表达的是对啄木鸟这一事物的认识和了解,也体现了博物的特点。同样,在《述异记》中,有对庐山康王谷、南溪之大蟹、芦塘之鲛鱼等物的介绍和说明,也是一些有奇异色彩的博物知识。再如志怪小说《幽明录》,其中的很多记载也更偏重于博物知识,但其志怪色彩却不怎么突出,如:“庙方四丈,不作墉壁;道广五尺,夹树兰香。斋者煮以沐浴,然后亲祭,所谓‘浴兰汤’。”[19]353在鲁迅先生所辑录的《幽明录》前34条文字中,多是以介绍地理、器物、动物等方面知识为主的,只是少部分羼杂有志怪的色彩。

苗壮先生在《笔记小说史》中提出因博物类小说作品数量较少,故不将其视作独立的一类。但因为古小说亡佚的较多,所以我们不能够根据今天所能见到的小说作品数量的多少,来判断某些作品是否可以独立为一类。倒是可以根据具体作品中的志人、志怪、博物的比例多少,来看博物类作品是否具有和志怪、志人相抗衡的地位。姑以《西京杂记》和《殷芸小说》为例,逐一分析三者的数量。

我们一般把《西京杂记》看作是“一部杂载西汉轶事传闻的笔记小说”[21]1,是一部以事件为中心内容的作品,所以学者多认为它是志人小说。而在这部志人小说中,对物的关注是非常多的。如该书的前7条:

1.汉高帝七年,萧相国营未央宫。因龙首山制前殿,建北阙。未央宫周回二十二里九十五步五尺,街道周回七十里。台殿四十三,其三十二在外,其十一在后。宫池十三,山六,池一、山一亦在后。宫门闼凡九十五。

2.武帝作昆明池,欲伐昆吾夷,教习水战。因而于上游戏养鱼,鱼给诸陵庙祭祀,余付长安市卖之。池周回四十里。

3.汉制:宗庙八月饮酎,用九醖太牢,皇帝侍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曰酎,一曰九醖,一名醇酎。

4.京师大水,祭山川以止雨。丞相御史二千石祷祠,如求雨法。

5.天子笔管,以错宝为跗,毛皆以秋兔之毫,官师路扈为之。以杂宝为匣,厕以玉璧翠羽,皆直百金。

6.汉制天子玉几,冬则加绨锦其上,谓之绨几。以象牙为火笼,笼上皆散华文,后宫则五色绫文。以酒为书滴,取其不冰;以玉为砚,亦取其不冰。夏设羽扇,冬设缯扇。公侯皆以竹木为几。冬则以细罽为橐以凭之,不得加绨锦。

7.武帝时西域献吉光裘,入水不濡。上时服此裘以听朝*此7条均见于(晋)葛洪《西京杂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2页。。

这几条内容所记为未央宫、昆明池、汉代的礼制和习俗,天子的笔、几、衣服等事物,既非志人,亦非志怪,而是属于志物的范畴。综观全书,类似的记载有67条,有怪异色彩的内容有13条,以人物或事件为中心的内容有58条。可见,以博物为内容的小说条目较多,几乎占全书138条的一半;对于人和事的叙写,所占比例相对来说较少。而且其中关于物的内容颇为引人注目,故明代孔天胤在《西京杂记序》中说:“乃若此书所存,言宫室苑囿、舆服典章、高文奇技、瑰行伟才以及幽鄙,而不涉淫怪,烂然如汉之所极观,实盛称长安之旧制矣。”[21]46指出宫室苑囿、舆服典章、高文奇技等,才是《西京杂记》的主要内容。

《殷芸小说》是最早以小说名书的*参见殷芸《殷芸小说》,周楞伽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前言》第4-5页,周楞伽认为“最早以小说名书的,当以《殷芸小说》为嚆矢。”,虽然这本书在后世也散佚了,但鲁迅、余嘉锡及其女儿余淑宜均做了辑录的工作,其中尤以余先生的辑本为善。从余先生所辑录的文字,也可以大致了解其内容构成。周楞伽先生辑注的《殷芸小说》以余先生的为底本,共录有163条,其中以博物为主要内容的有36条,有怪异色彩的内容有23条,以人物或事件为中心的则有104条。由于受品评人物的风气以及《世说新语》等书的影响,《殷芸小说》中的志人内容占了绝大多数,但单就志怪和博物类小说这两类来说,博物类小说在数量上还是占优势的。这些博物内容的小说主要以介绍和说明各种事物为中心,如:

第7条:帝自代还,有良马九匹,皆天下之骏马也。一名浮云,一名赤电,一名绝群,一名逸骠,一名飞燕,一名绿螭,一名龙子,一名驎驹,一名绝尘,号为九逸。有来宣能御马,代王号为王良。俱还代邸。

第9条:武帝时,长安巧工丁绶者,为恒满灯,七龙五凤,杂以芙蓉莲藕之奇。又作卧褥香炉,一名被中香炉,本出房风,其法后绝,至绶始更为之,机环运转四周,而炉体常平,可致之被褥,故以为名。又作九层博山香炉,镂为奇禽怪兽,穷诸灵异,皆能自然转动。又作七轮扇,轮大皆径尺,相连续,一人运之,则满堂皆寒战焉。

第12条:武帝为七宝床、襍宝案、厕宝屏风、列宝帐,设于桂宫,时人谓之四宝宫。

第13条:成帝设云帐、云幄、云幕于甘泉宫紫殿,世谓之三云殿。

第16条:汉帝及侯王送死,皆用珠襦玉匣*以上各条均见于殷芸《殷芸小说》,周楞伽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9、11、16、17、20页。。

这些文字不以人物或事件为中心,也不具备任何神奇怪异色彩和叙事成分,而仅仅是一些说明性质的文字:介绍马的名字,恒满灯的样子,卧褥香炉、九层博山香炉、七轮扇的特点,四宝宫、三云殿名称的由来,汉代君主及诸侯死后的相关风俗等等。

所以,从《西京杂记》和《殷芸小说》的整体内容来看,博物小说在数量上并不占劣势,把它们单独视为一类更为合适。

而从古小说观念来看,诚如宁稼雨先生所言,博物类小说才是最符合古小说概念的一类作品。不管是庄子、子夏等诸子的论述,还是班固等人的界定,小说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就是“小道”,那么何为“小道”呢?

扬雄在《法言》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小”的论述:“或问大人,曰‘无事于小为大人。’请问小,曰‘事非礼义为小’。”[22]15扬雄对“小”的界定,就是凡与礼和义无关的均为小。这种观念体现了中国文化中重视伦理道德的倾向,并进而导致了对于各种技术、科学等的轻视。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我们可以看到利玛窦神父颇为惊奇地发现“中国所熟习的惟一较为高深的哲理学科就是道德哲学”,“在这里每个人都很清楚,凡有希望在哲学领域成名的,没有人会愿意费劲去钻研数学或医学。结果是几乎没有人献身于数学或医学,除非由于家务或才力平庸的阻挠而不能致力于那些被认为是更高级的研究。钻研数学和医学并不受人尊敬,因为它们不像哲学研究那样受到荣誉的鼓励,学生们因希望着随之而来的荣誉和报酬而被吸引。这一点从人们对学习道德哲学深感兴趣上,就可以很容易看到。在这一领域被提升到更高学位的人,都很自豪他实际上已达到了中国人幸福的顶峰。”[23]23,25而这正是对扬雄的话的印证:对于中国的知识分子来说,事关礼义的儒家伦理道德之说,才是大道,而与此相对的均是小道,如利玛窦神父所说的数学、医学,甚至包括农业、渔业、制造业等,都是小道。

这种小道观,在古人的论述中,较常见。如王充《论衡·别通篇》云:“卜卦占射吉凶,皆文、武之道,昔有商瞿能占爻卦,末有东方朔、翼少君能达占射覆,道虽小,亦圣人之术也。”[24]209视占卜之道为小。而三国时薛综注《西京赋》中“小说九百,本自虞初”句时说:“小说,巫医厌祝之术。”[25]45将小说等同于小道,并将巫术、医术、方术等均视为小道、小说。

在《晋书·艺术传》中,亦有:“详观众术,抑惟小道,弃之如或可惜,存之又恐不经”[26]2467之说。此处又将各种艺术视为小道。而据《后汉书·伏湛传》所记:“永和元年,诏无忌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其下注云:“艺谓书、数、射、御,术谓医、方、卜、筮。”[27]898可见,艺术所指即是射御书数及医农卜筮等技艺。

这种视各种技艺为小道的观点,在后世一直被承袭,如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注释子夏所说的“虽小道,必有可观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时说:“小道,如农圃医卜之属。”[28]188同样的论述在《朱子语类》中,也可以看到:“小道不是异端,小道亦是道理,只是小。如农圃、医卜、百工之类,却有道理在。”[29]1200也是视农、医及各种技艺为小道的,而且与子夏的小道可观之说是相同的。

相对于儒家的伦理道德学说,这些技艺性的知识更偏重于物质层面,它们的对象多是物质世界中的各种具体的事物。所以这些关乎小道的小说,就毫无疑问地成了各种具体事物层面知识的载体。而博物,也就成了小说最重要的职能。

在《隋书·经籍志》中,除了承袭《汉志》的小道、街谈巷语等说法之外,还提到了诵训、训方氏等官职。而据《周礼》的记载,他们都是记录各地风俗、事物的官员。可见《隋志》对小说的认识,也强调小说的博物功能。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博物志》时说:“其书今存,乃类记异境奇物,记古代琐闻杂事,皆刺取故书,殊乏新异,不能副其名,或由后人缀辑复成,非其原本欤?今所存汉至隋小说,大抵此类。”[20]23认为现在所能见到的汉代至隋朝的小说,大多数都和《博物志》相似,这种判断除了其创作方式的抄录故书以外,应该还有内容方面的相似,也就是说这个时代的小说大多数都具有类似《博物志》的博物色彩。

而后人在收编小说的时候,也明显地表现出以博物为宗的倾向。如曾慥在《类说》中所著录的作品,往往不是全篇著录,而多是摘录,并在每条前加一个小标题。而从这些摘录的内容及标题来看,曾慥表现出对写物的内容有更为浓厚的兴趣。如对《穆天子传》,曾慥并不是著录整本书,而是选择性地摘录了“八骏”“金鹿银麕”“策府”“木禾”“天子之弓”“大木硕草”“珠泽”“悬圃”“白鹤之血”等内容,都是动物、植物、玩物、地名等。即便如《赵后外传》这样的志人小说,《类说》中摘录的也多是如“新兴髻”“慵来妆”“远条馆”“温柔乡”“唾袖”“七香豆蔻汤”“万年蛤不夜珠”“二十六物”“合宫之舟”“留仙裙”等写物的内容,也是将一个故事分解成诸多关于物的知识或传说加以著录的,而不是关注故事本身。《西京杂记》所录有“绨几”“常满灯”“七夕穿针”“九枝灯”“珠褥”“玉匣”“菊酒”“饮酎”“连枝草”“远方异果”“紫泥玺室”“宝跗金驱环”“吉光裘”“金屋贮阿娇”“玉搔头”“岁星不见十八年”“吞文石”等,均是有博物色彩的内容。即便专门记人的小说,曾慥在著录时,也偏重其物的知识,如《列仙传》录有“金床玉几”“玉女洗头盆”“青鸟”“五色烟”等,《神仙传》录”五色云母“碧藕白橘”“飚车羽轮”“修本草”等。卷三十五竟将《尔雅》也录为小说,所摘录的有亚婿、牵牛、太白星、羊枣、天鸡等,也都是对事物的解说。

在《说郛》中,我们可以看到众多与今天小说观念格格不入的作品。而它们之所以被著录为小说,也是从小道、博物这一角度考虑的,如《画鉴》《洛阳花木记》《三器图义》《山居草木记》等都是如此。再如其中著录的沈括的《忘怀录》,所记为各种器具的作用,尤其对作法有十分具体的论述,比如怎样做安车,其形状、大小、配套设施的情况等。可见,这些技术性方面的知识,在古人观念中就是小道、小说。小说,成了传统的德性文化之外的智性文化层面知识的收容站。再如其中林洪的《山家清供》,所记为各种饭菜的名、状、性及做法,颇似菜谱。还有无名氏的《山家清事》记相鹤诀、种竹法、酒具、山轿、山备、梅花纸帐、火石、泉源等知识。可见,小道表现了文人的一部分生活情趣,是对治国平天下的君子人格的补充,更多关注物质层面的生活,因而主要以各种事物为主要内容。

从小道这一观念来看,小说成了关于各种技术、事物的知识的载体。于是,博物知识成了小说的主要内容。所以说博物小说最符合中国古代小说的本来面貌是有其道理的。

综上所述,博物类小说虽然在今天被放在志怪小说之中,但它们与志怪小说有较大差异:志怪小说要讲述怪异的故事,而博物小说则要传达平实的事物之理;志怪小说以怪为中心,博物小说则以物为中心;志怪小说重叙事,博物小说重说理。而从具体小说作品和古人的小说观念来看,博物小说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是最符合古代小说观念本来面貌的作品。从传统目录学的角度来看,大量的志怪小说如《神仙传》《搜神记》《幽明录》等,在唐前都被著录于史部的杂史或杂传类。它们被视为以叙事为宗的史部,可见其叙事性是非常突出的。而博物类小说则被著录于以说理为主的子部,少有或者可以说没有故事情节。从这个角度来说,志怪小说与博物小说,一者为叙事,一者为说理,两者有本质的不同。而上述志怪小说之所以被逐出史学队伍,就在于其内容“荒诞不经”,是谈说鬼神灵异等怪异之事的。但博物小说却并非如此,一方面,它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各种物的知识,而不是怪异之事;另一方面,它有不实的内容,但其大部分叙述都是趋实的,甚至有的还带有考辨色彩,如《博物志》中的《人名考》《地理考》《文藉考》《器名考》《物名考》等等,与志怪截然不同。

但学界将博物小说划归志怪,亦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在博物小说的孕育、产生的过程中,相关作品确实含有志怪元素。作为博物小说源头的《山海经》,是以介绍地理知识为主的,其中有大量关于各地物产的记录。这些博物知识多为实录。但限于那时的认识水平和表达水平,其中的有些内容在后人看来就显得比较怪异,以至于后人称《山海经》为“语怪之祖”。博物知识在汉代发生了分化:学者讲求博物知识的真实性、确定性,于是当时出现了大量以“辨其名物”为宗旨的小学著作、子书;而方士为了"自神其教"则开始虚构仙境、仙人、异物,在他们所创作的“地理书”“史书”中,开始对不存在的事物进行虚构。正是这些方士们的无稽之谈,成了古代小说向现代小说发展的桥梁,使得古代小说中出现了现代小说非常注重的一个特质:虚构。而虚构必然带来怪异、神秘,所以,怪也是方士博物知识的一大特征。魏晋六朝时期,《博物志》的出现标志着博物小说的形成。该书不仅内容博杂,涵盖了人类生活中各层面的事物;其博物知识亦体现出“不粹”的特点:学者般的辨析名物者有,方士的虚假之辞亦有。这正体现了古代文人对博物知识的态度:视其为“小道”,不愿对它加以试验、研究;而且盲从古人、迷信书本,大量的博物知识都是从前人著作中抄录而来的。这就导致了《博物志》的内容有的平实,有的怪异,既有审慎的辨析,也有姑妄言之的传言。故博物小说虽与志怪小说有重合的地方,但两者却不是一类,志怪并不能涵盖博物小说的所有内容。除在叙事和说理上有本质不同外,志怪小说和博物小说在创作时所关注的中心也是不同的:志怪以怪异为中心,它所反映的是怪异之人、怪异之物、怪异之事;而博物则以物为中心,它主要记各种关于物的知识:山川地理、鸟兽草木、典章制度、器物风俗等都是这类作品所关注的对象。

所以,博物类小说是古人崇尚博闻、博识的产物,是传承古人博物知识的载体,其主要特点是以物为中心,以明理为特征。这与现代小说观念所强调的虚构和叙事有较大的距离,也与现代小说观念影响下的归属于志怪的判定格格不入。我们在研究古代小说时,应该将博物小说从志怪小说中独立出来,成为和志怪、志人相并列的一类,并结合古人的小说观念来实事求是地研究它们,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掘中国古代小说的民族性和独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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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韦杨波]

A Study of the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 of Encyclopedic Fictions

ZHANG Xiang-li

(School of Literature,Guizhou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Guiyang,Guizhou 550025,China)

[Abstract]Encyclopedic fictions have been studied as one part of mystery novels,which leads to emphasis on narrativity and eeriness.But in ancient novel classification,encyclopedic fictions were independent.And today's scholars have noticed that encyclopedic fictions have their own system and characteristics.Ancient novels recorded a lot of knowledge in natural science.There are lots of natural history knowledge in the works of Miscellany of the Western Capital and Yin-yun Novels.In view of the comptling method of Lei Shuo and Shuo Fu,the ancients attached great importance to natural history knowledge.Because the ancients looked novels as small path,encyclopedic fictions conformed to the ancient novel concept.Therefore,encyclopedic fictions should be separated independently and be paratactic with mystery novels and novels on people,by which can study of Chinese ancient novels reveals its true face.

[Key words]encyclopedic fictions;the statistical classification;mystery novels;small path

[中图分类号]I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021(2016)01-0001-12

[作者简介]张乡里(1980-),女,安徽省宿州人,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小说。

收稿日期201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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