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拥堵要“堵”更要“疏”

2016-03-19 17:06○胡
党政论坛 2016年1期
关键词:买车公车纳税人

○胡 艺



治理拥堵要“堵”更要“疏”

○胡艺

随着大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的加剧,不少地方与部门也在研究对策,比如征收拥堵费。

从理论上讲,征收拥堵费,扩大车辆限行范围与时间,有助于控制城市汽车数量,降低车辆使用频率,部分有买车打算的人或许会暂缓买车甚至放弃买车。这对缓解交通拥堵和环境污染确实有利。但是,如果征收拥堵费仍停留在对车辆“围追堵截”的阶段,并没有有效疏导民众的刚性出行诉求,其疏解交通拥堵的作用将有限。而且,在某种程度上,还会让交通消费变得精英化、富人化。公务车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即便征收拥堵费也是公款报销,公仆根本不会在乎。

为了佐证拥堵费的可行性,不少人喜欢拿伦敦收拥堵费的经验说事。其实,国内城市的情况与伦敦不尽相同。伦敦收拥堵费建立在公交系统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如果公共交通系统不够发达、便捷,盲目复制拥堵费经验可能会造成南橘北枳的局面。再说,车主已经缴纳购置税、车船税、燃油税等税费,再向他们征收拥堵费,法理依据并不充分。

在我看来,要解决交通拥堵难题,不仅要对车辆“围追堵截”,更要想办法增加道路资源,建立科学管理机制,优化交通资源配置,让人体会到“不开车”的好处。这依赖于城市深度推进公交优先政策,民众切实感受到公交经济、舒适的优点。

此外,政府要带头削减公车,引导交通潮流。公车过多影响环保,加剧拥堵,损伤。减少公车数量与使用频率,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减轻纳税人负担的路径。为拥挤的交通和脆弱的环境减负,这将比征收拥堵费,车辆限行更有说服力。

(本栏责任编辑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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