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莆田“高颜值”

2016-03-22 03:02
福建质量管理 2016年3期
关键词:莆田环境生态



美丽莆田“高颜值”

【核心提示】

莆田市委、市政府早在2004年就提出了创建生态市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始终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着力点来抓,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的一件为民实事来抓,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十二五”以来,我市投入环境保护资金128.45亿元,占GDP比重3.57%,推动实施72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补助生态创建奖励资金约471万元。四年来,莆田生态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先后获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城市等荣誉称号。全市已创建4个省级生态县(区)、51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和73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54个乡(镇)街道均已挂牌成立环保工作站(所)并配备专(兼)职人员。

◆ 产业转型,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

莆田通过创建倒逼产业转型,优化经济增长,实现了工业生态化、农业生态化、旅游生态化。

一是生态工业加速了莆田的绿色崛起。着力打造生态环保的现代产业体系,淘汰造纸等落后产能企业17家;加快清洁能源建设,优化能源结构,陆上风电投入约15.5亿元,海上风电投入约6.6亿元;重点推进天然气(LNG)利用工程建设,建成目前国内储能最大的福建LNG接收站,形成LNG产业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全市建成30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2个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实施239个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对全市39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责任减排、政策减排5大措施,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2014年,全市单位GDP 综合能耗下降到0.498吨标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到4.5立方米/万元,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下降为0.7千克/万元,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下降为2.75千克/万元。

二是生态农业开启了农村的现代模式。推行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立体式开发模式;鼓励扶持节水、节肥、节地、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大力推广利农现代设施农业模式。拥有省级有机食品基地7个,天怡现代农业在香港成功上市;莆田荔枝、仙游金沙薏米列入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名录;出口蔬菜质量安全示范区荣获“国家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获得“中国花蛤之乡”称号;莆田鲍鱼、莆田花蛤入选全省十大特色渔业品牌。

三是生态旅游推动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建立绿色旅游管理机制和经营理念,开发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生态旅游项目,积极发展休闲养生等新型旅游业态。以湄洲岛为中心打造世界妈祖朝拜旅游区,建成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以南日岛为中心打造海上休闲渔业旅游区,大力发展以滨海观光为主的蓝色生态旅游;依托广化寺、南少林、木兰陂、石室岩等人文景观,开发宗教民俗朝圣和文化旅游区;以城市休闲为重点,依托木兰溪溪滨景观带、凤凰山公园、绶溪公园等景点,形成山水观光、城市观光、休闲度假、温泉疗养及娱乐为一体的城市观光旅游区。全年接待游客1725.1万人次,获得“中华美食名城”称号。

◆ 区域统筹,构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

我市紧紧围绕宜居港城的发展目标,统筹城乡环境保护,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加强重要功能区保护,大力推进“美丽莆田”建设,构建以北部山区块状生态林为主体、南部丘陵点状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及沿海防护林为支撑的城市生态屏障。

一是积极推进“四绿”工程建设。全市累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67.90万亩,规划控制木兰溪两岸60多平方公里的“生态绿心”,建设绶溪公园、泗华水上公园、土海湿地公园等29个城市公园,建成75.6公里慢行绿道,40多万平方米滨水荔枝林景观带。“森林莆田”建设成效显著,全市森林覆盖率达59.82%;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5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86平方米;建成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九龙谷国家级森林公园,老鹰尖、木兰溪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达1803.55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44.42%。

二是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对江口镇、西天尾镇、枫亭镇和大洋乡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切实改善了农村的生态环境。

三是注重污水处理、生活垃圾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处理方面,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7.46%,80%以上乡(镇)因地制宜建设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接驳管网,投资25.6亿元建成6座城乡污水处理厂、30个提升泵站,铺设2088多公里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1.8万吨/日。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市垃圾日均处理能力1300吨。加大实施农村改水工作,农村改水受益人口262.28万人,受益率95.35%,农村自来水受益率94.58%,累计农村改厕67.91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94.06%。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健全危险废物台账,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运输、处置利用全过程实行监管。

四是推进开展内河综合整治。实施“清淤、景观、截污”内河整治工作,完成20条65公里的内河治理,实施了11条40公里的中小河流整治工程建设。

五是抓好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卫基础设施,强化工作实效,着力破解乱张贴、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市容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切实为市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噪声、交通干线噪声达标率保持稳定并达到要求。

六是推进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我市46个乡镇、6个街道办的919个村(居)纳入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垃圾整治,全市垃圾日转运量1979吨,受益农民达280万多人。

七是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幸福家园”试点建设,3个试点镇和46个试点村实施313个项目、完成投资35亿元,4个村列入全国“美丽乡村”试点村。

◆ 综合整治,构建环境重点目标保护先导区

我市以大气、水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着力解决重点环境生态问题,构建起环境重点目标保护的先导区。

一是加强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积极编制并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认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坚决治理黑烟污染、城市扬尘污染、工业企业污染、餐饮油烟污染等行为;推进燃煤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等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深化实施非“绿标车”禁行工作(约30%主城区),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强力推进机动车工况法检测工作;积极推进公交车和出租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石化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二是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加大木兰溪、萩芦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坚决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强化重点流域内工业园区污染整治,推进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加快流域内生活截污工程建设,防止生活面源污染。两溪(木兰溪、萩芦溪)除2011年木兰溪水质功能达标率为97.2%,其余均为100%,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先后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规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饮用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方案等,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调整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将全市27个乡镇级以上饮用水源集雨面积范围全部纳入为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实现饮用水源109项全指标分析检测;开展东圳水库水环境综合治理,保护莆田市人民的“大水缸”。三库(东圳、外度、古洋水库)水质功能达标率均为96%以上。

四是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强化水土流失区的造林绿化,加强对流域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十二五”以来,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3万亩。

五是加强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实施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安排产业结构、布局和规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海,积极推广生态养殖,大力推进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和沿海防护林带建设,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

◆ 强力监管,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服务区

我市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着力保障环境安全、生态安全,构建起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的服务区。

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口。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认真执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机制,切实把好项目准入环境关。

二是强化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测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善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配备了近400台(套)总价值为3500多万元的仪器设备,监测项目324项;完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全力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全市已建成东圳水库、市政府、荔城区仓后路、涵江区六中和秀屿区区政府5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并按空气质量新标准进行监测。投入2340万元新增建设东庄镇等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加强水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科学有效实时监测网络。充分运用网络和数字远程传输技术、自动监测技术实时监控,在东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建成了1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水质实时监控;正在建设木兰溪城厢山尾(仙游县—城厢区交界)、萩芦溪狮亭桥(控制断面)2个新的水质自动监测站。

三是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成立“莆田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完善应急机构设置;编制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提升环境风险防患和处置能力,保障我市环境安全。

四是加大日常性、经常性环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污染源专项整治等环保专项执法,充分发挥12345政府热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和莆田环保门户网站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四年来,全市共受理环境污染投诉件12711件,处理率100%,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9件,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

五是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对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全部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出台《莆田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规定(试行)》,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

◆ 宣传引导,构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试验区

我市始终坚持生态建设人人有责,注重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市民主体地位,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与满意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一是集中力量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拓展和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营造舆论氛围,经常性地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的生态文明素质。

二是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投入300万元采购500辆公共自行车,已建成9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新招标公共自行车棚20个,办理市民公共自行车租赁卡4300张,低碳环保出行方式愈来愈受到群众的青睐、支持和参与。

三是环保志愿者活动有声有色。我市环境科学学会联合莆田学院、百威英博等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志愿者活动,鼓励更多环保爱心人士加入绿色志愿者队伍,努力让绿色生活成为城市新的生活时尚。

四是增强与公众的信息沟通渠道。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加强环保部门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公开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状况等相关环境信息,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在湄洲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及时公布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相关信息,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公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强化“110”联动,畅通“12345”政府热线和“12369”等环境污染投诉热线,进一步发挥群众对生态建设的监督促进作用,使群众更好地参与到生态建设中来。

(莆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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