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动态

2016-03-28 11:31
财政监督 2016年8期
关键词:财政监督新农财政

监督动态

湖南衡阳:建立监督约谈制度推进财政文明执法

近年来,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在财政监督检查中建立监督约谈制度,告知被约谈人员违法行为的事实、社会危害,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听取被约谈人员对其违法行为的认识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以及对财政监督人员遵守财政检查程序及检查工作纪律情况的反映等等,不断提升财政执法的亲和力和说服力,更好地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一是统一思想,明确“为何谈”的问题。通过多种渠道、多个层级,采取召开谈话会、邀约谈话的形式,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从正反两方面,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实施约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约谈,减少与被监督对象的矛盾,达到规范自身执法行为,使被监督对象理解财政监督、支持财政监督的目的,不断提高财政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效能,从而树立财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是建立制度,明确“谈什么”的问题。该局专门出台《财政监督检查约谈制度》,明确在财政监督检查中,针对被监督对象相关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约谈。约谈实行领导负责制,重大事项由财政局长或分管局长负责约谈,一般事项由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约谈,约谈参加人员由检查人员、法制人员、被监督对象及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约谈情形分为六大类:即连续出现同类较大违法违规问题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出单位存在制度缺失、疏于管理等问题,容易再次出现类似行为的;被监督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财政处理处罚决定,经催办无果的;来信来访反映的内容社会影响较大,并经查证属实的;阻碍、拒绝接受财政监督或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的;其他需要约谈的情形等。

三是注重方式,明确“如何谈”的问题。约谈的过程中,找准着力点。通过深入分析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使被监督单位能够对其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思想认识,从而理解并支持财政部门执法,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财政监督人员在约谈中,通过面对面的沟通,准确掌握被监督对象产生违法行为的主客观原因,换位思考,为被监督对象着想,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此外,财政监督人员在态度上要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营造和谐的氛围,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达到执法与服务和谐统一的最佳效果。

(邹祥利胡娟)

湖北荆门:强化内部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要求落到实处

近期,依据《关于开展局属副县级单位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政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湖北省荆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行财科和监察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财政局所属的六个副县级单位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作专题报告。目前,检查通知已发至会计局、非税局、采购办、收付中心、农发办等局属单位。

检查的内容主要聚焦三个方面:一是2015年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专项治理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的问题。二是是否存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档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问题。重点检查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吃请,用公款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公务接待支出“四单”不全等问题。三是是否存在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重点检查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购物券等。

“打铁还须自身硬”,要压紧压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自身必须强化内部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洁纪律,带头倡导文明节俭过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持开展常态化的内部监督,既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财政内控的制度性要求,又是源头预防和惩治腐败、确保“两个安全”、压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财政“四提工程”建设的重要抓手。

(宋克军)

江苏沭阳: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为及时查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维护参合人员合法权益,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江苏省沭阳县制定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

该办法分对个人缴费收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县乡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

个人缴费收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县乡新农合管理和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由县卫计委、主管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给新农合基金、参合人员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区分违法违纪行为,分别处理。属于违法行为的,由县卫计委依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予以查处;属于违反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行为的,由县新农合管理机构按约定处理;情节严重的,撤销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违纪行为的,由县卫计委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医疗机构骗取新农合基金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罚,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由县卫计委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追回。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警告或者暂停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参合人员有违纪行为的,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给予经济罚款;造成新农合基金损失的,由县卫计委会同财政部门予以追回。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加大了对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了对骗保等不当得利的追回制度,加大了对经办机构人员不当行为惩处力度,对不作为等侵犯参合人员合法权利的行为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张江 李长城)

云南大关:“五着力、五突破”抓财政改革提升监督水平

云南省大关县在认真抓好税收征管、预算执行等工作同时,紧紧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13个重点任务,扎实抓好了预算编审、债务管理、绩效评价、硬化预算约束、预算信息公开、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同时,还结合实际,“五着力”抓财政改革,提升理财水平。

着力抓好财务审计工作,财政监管水平取得新突破。一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切实规范和提高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按照《大关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及《大关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规定,会同县审计部门,历时两个月,对全县91个预算单位开展了财务年审工作,对22家单位进行了表彰,考核结果将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通过开展财务年审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二是强化财政监督,切实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的监督管理。从2015年起会同审计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参与,对12个重点项目单位、9个乡(镇)近三年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大力提升财政监督水平,全力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着力抓好绩效评价工作,财政支出评价取得新突破。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印发了《大关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已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第一批纳入评价的项目15个,资金总量达1.67亿元。

着力抓好地方债务管理,债务控制化解取得新突破。为认真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印发了《大关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将债务化解、债务举借等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任用范围,对违反规定举借债务的严格问责。目前,已完成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新增债务联合审查等工作,随即将根据上级统一布置,适时将债务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着力抓好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取得新突破。认真组织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重点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借垫款进行全面清理,并取得阶段性成绩。截至2015年底,各部门结转2年以上项目且上缴国库资金1.18亿元,结转2年以内项目资金5.8亿元,清理财政借垫款1.13亿元。

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工作,财政监督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家对财政性资金使用管理要求越来越高,为切实抓好源头管理工作,大关县财政局牵头对全县近年来印发的财政性资金拨款程序、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民生资金管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扶贫项目资金整合管理、预算编审管理及财政内部控制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行梳理修改完善,经多方征求意见建议后报县政府研究印发执行,做到有章可循,为规范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王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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