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山南地区耕地保护现状及对策探讨

2016-04-05 20:06陈秋林达娃
科技视界 2016年8期
关键词:耕地保护保护对策现状分析

陈秋 林达娃

【摘 要】本文通过实地调查山南地区耕地保护工作现状,分析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明确了耕地保护的现实意义,提出了适用于山南地区耕地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耕地保护;现状分析;保护对策;山南地区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闪失。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1 山南地区耕地保护现状

1.1 任务重,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更少

据统计,目前山南地区共有84人参与土地资源管理,这其中还有一部分人员是事业编制或公益性岗位。同时,这些人员还要参与驻村工作或被借调,实际参与国土管理的工作人员远少于统计的数字。而且,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因人员少等原因,没有设立专职开展耕地保护工作的岗位,这造成耕地保护工作不能及时到位。

长期以来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少,技术长期得不到更新,基础力量较为薄弱。土地管理人员和专业法学人员相对较少,测绘、地质勘测、信息与计算机方面的人员更少。且由于人员流动性大,而耕地保护工作的专业性较强,技术、人才得不到沉淀,严重影响管理效率和水平。

1.2 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尽管地区行署、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但是乡镇、村基层的责任心有待提高,无法切实做到违法用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将违法用地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各县建立了国土管理乡镇协管员制度,聘请了乡镇干部、村委会干部作为国土协管员,但是由于没有专门的经费保障和缺乏相应的业务指导,基本上处于流于形式,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1.3 耕地保护政策倾斜力度小

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年终综合目标考核,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县、乡镇政府领导保护耕地的意识,但对提高普通老百姓的耕地保护意识没有效果。对耕地保护工作先进的县、乡镇政策倾斜,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项目,对项目区进行修路、打井、供电等配套,方便农民耕种,提高耕地质量,很受农民欢迎,但对农户、农民的奖励基本上没有。

1.4 耕地质量评价相关工作尚未开展,导致耕地质量管理成为空谈

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摸清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是制定各项土地管理政策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护协调管理转变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根据土地调查成果、规划土地用途和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评定土地等级”。但山南地区由于各种原因还没有对耕地质量进行等级的划分认定,也未进行耕地质量调查评价与管理。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验收时也没有开展此项工作,使得耕地只有数量管理而没有质量评价。

2 耕地保护对策

2.1 合理配置国土资源管理人力资源

2.1.1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人员的优化配置

对国土资源局系统内外的下设单位人员进行合理整编、优化配置,逐步带动人员积极工作,共创竞争意识团队,增强队伍协作能力,提高集体凝聚力、战斗力。为国土资源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同时,山南地区人多地广,且耕地分散,监管难度较大,应增加管理人员的编制,扩大管理队伍。

2.1.2 设立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基层国土所建设越来越被上级重视,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24 号,对提高基层国土资源服务与管理水平作了进一步强调。《意见》指出,乡镇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加强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关键环节。

2.1.3 强化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培训工作

强化国土资源系统人员责任意识与积极工作精神,同时要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对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实行业务技能素质的强化培训,以促进人力资源系统的职能效用全面性发挥,并构建出国土资源系统的培训管理强化体制,从而有利于基层人员业务水平的综合提高。

2.2 增强法律对耕地保护的严肃性

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树立全民保护耕地意识,让干部群众都知道,耕地是我们的生命线,耕地是母亲,没有了耕地,就没有了衣食父母。要强化基层干部群众,特别是村组干部的耕地保护责任。村组干部、群众对当地的违法用地行为是最先知道,他们是土地执法监察强有力的“后备资源”,目前这部分的力量在保护耕地中的监察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应该想方设法调动村组干部群众对保护耕地的责任,以弥补土地执法人员人手少,违法用地行为不能在第一时间内被发现和查处的不足。

2.3 积极开展耕地质量评价相关基础工作

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工作,摸清耕地质量等级状况,是制定各项土地管理政策及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实现土地管理由数量管理为主向数量、质量、生态管护协调管理转变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质量评价工作。根据《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开展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工作,全面掌握年度内耕地现状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保持耕地质量等别数据的现势性,服务于土地管理的日常工作,并为制定相关的耕地保护政策提供依据。

2.4 建立耕地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

充分考虑耕地保护的外部性,形成对农民耕地保护行为的社会化补偿机制,从而调动农民对耕地保护的积极性,提高对耕地保护的投入。耕地不只是给农户带来经济收益,耕地保护在维护国家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方面具有极大的意义。另外,耕地保护也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耕地上种植的作物是生态绿化和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耕地带来的这种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被公众所享受,因此耕地具有一定公共属性,可归属于准公共物品。而农户作为耕地保护的直接行为主体,他们的耕地保护行为理应受到全社会的支持,其中最根本的支持就是要保证农户的耕地耕种能获得应有报酬,包括经济收益及社会福利等多种形式。应该注重多层次、多角度地耕地资源生态补偿机制设计,建立多样的补偿制度,健全合适的补偿途径,完善立体的补偿网络。

【参考文献】

[1]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527/c40555-27063237.htm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OL].

[2]高林远,杜伟,黄敏,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激励机制研究——基于四川省改革实践的思考[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3]杨珍惠.关于我国耕地保护工作的理性思考[J].资源与人居环境,2015,2.

[4]刘菊鲜.新形势下耕地保护问题研究[J].广东土地科学,2015,2.

[责任编辑:杨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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