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投融资创新路径研究

2016-04-11 05:42童学淑
生物技术世界 2016年3期
关键词:林权投融资林地

童学淑

(通海县林业局 云南玉溪 652700)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投融资创新路径研究

童学淑

(通海县林业局 云南玉溪 652700)

在我国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其主要的问题因素是林业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阻碍了林业的进一步发展。在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后,大幅度的提升了林业投融资创新发展。基于此,本文就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投融资创新路径研究为课题,系统的进行阐述和探析。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投融资创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农村改革的延伸。众所周知,我国的林业分布主要集中广大农村区域。然而,要想推动现代林业的发展除了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外,还需要加强林业投融资创新,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林业投入资金不足的诟病。在当前的林业发展中只有获得金融业的融资支持,才能使林业逐渐向现代化迈进,这也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与此同时,林业投融资创新也是实现金融业、林业双赢的一个重要契机。

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以及改革前的困境

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的困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将林权归属于农民,但是农民若要进行造林、营林等活动则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由于农村地区的农民经济收入十分有限,因而根本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林业的发展投资[1]。此外,虽然农村区域有着丰富的林地资源,但由于资金的限制使得农民只能经营一小部分的林地进行林业种植,而且林业的经营周期较长,木材的销售收入集中,从农村人民的经济发展角度来看,与林业相比,种植业更加贴合农村区域的实地发展,因此大部分的林地则被开垦成荒地,造成林地资源的缩减,严重影响了林业的运营发展。

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林地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核心内容的一项综合改革。本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目的是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基础上,在农村区域通过家庭联产承包的方将林地承包的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手中,这也是充分的落实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其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要通过,完善政策,健全林业服务,规范林业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进而实现林地资源增长、农民经济增收、生态环境良好的目标。此外,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是缓解当前农村区域人民的经济压力,保护林地资源不被侵占,并借助于集体林权制度的约束,推动农村区域的林业发展。

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投融资创新路径

2.1 发展林权证抵押贷款模式

由于林业大部分都是集中在农村区域,而农民的收入普遍偏低一时之间难以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到林业的运营发展当中。林权证抵押贷款是以农民手中的林权证为抵押凭据,在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为了能将森林资源彻底资本化,体现林权证的经济效益价值[2]。此外林业部门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密切协助,也是为农村区域的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且实施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为核心的,林业投资改革,为农村区域的林业资金投入提供了一个可供发展的新渠道。

长期以来,农村区域的林地经营者,一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另一方面,面对丰富的森林资源却苦于没有足够的资金注入,使得造林、营林的发展受到制约,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创新模式正好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林户的两大难题,为林业的发展扫清了众多阻碍。

2.2 发展林业龙头企业以及林户之间的贸易信贷

龙头企业的发展本身就自带一定的连锁效应,基于农村区域林业发展资金受限的现状,借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开拓市场,引进科学技术实施林业创新发展,逐步实现林业发展的科学化、信息化。然而,要想实现此目标,需要以市场发展需求为导向,林业经济效益的增长为中心,科学技术为先导力量,林地资源为基础,借助于当地的资源优势,大力的发展扶持龙头企业。

另外,企业为了保证林木材料的供给,降低林木零散采购成本和方向,最大限度的节约林地资源管理经营成本,增强林业发展的外来风险抵御能力,才能有希望促成贸易信贷。最后通过产品贸易和信贷贸易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实现林业投融资创新。

2.3 发展农村区域的林业组织

伴随着当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农村区域的林业发展创作了良好的先决条件,但是要想整体的推动农村区域的林地发展,依赖于单家散户是万万不可能的[3]。发展农村区域的林业组织,实现林地资源的集体发展。通过成立股份林场、家庭合作林场等合作经营组织,克服之前林业小农化的阻碍,真正意义上实现林业生产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再者,通过组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筹集林业发展运营资金解决林业发展的资金阻碍,为农村区域的林业投融资创新提供一个新的发展路径。

3 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前,农村区域的林业发展遭受到众多阻碍,其中林业运营资金受阻便是制约农村区域林地发展的最大阻碍因素。鉴于此,要想推动当前林业投融资创新,还应该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基础上,建立专业化的林业经营组织、发展林业龙头企业以及林户之间的贸易信贷以及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创新模式,解决当前农村区域林业发展的资金阻碍,使林业经营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1]孙才涛.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带动林业投融资法律制度环境的全面优化[J].法制与社会,2015,(10):37-39.

[2]江西省林业会计学会.构建林权融资平台 激发林业发展活力[J].绿色财会,2015,(1):26-29.

[3]福建省林业会计学会.福建省林业融资的实践与思考[J].绿色财会,2015,(1):24-25.

S7-05

A

1674-2060(2016)03-00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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