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发展相关问题浅析

2016-04-12 03:30冯丽
北方经济 2016年3期
关键词:工业化甘肃省城镇

冯丽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甘肃省作为欠发达地区,在城镇化过程中,必须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与特征

(一)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新型城镇化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宜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不仅仅是城镇建设。

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出台,标志着城镇化发展的重大转型。新型城镇化是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兼顾为原则,遵循城镇化以及经济发展规律,统筹城乡与区域发展,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城乡一体的城镇化道路。

(二)新型城镇化的特征

第一,科学规划、稳妥推进,走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第二,以人为本,不是为城镇化而城镇化;第三,强调发挥城市的聚集功能、辐射功能以及规模效益,实现城乡互补,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甘肃省城镇化发展现状

(一)城镇发展滞后

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城镇化支撑产业发展,经验表明,城镇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出高度的正相关性,是衡量地区发展的综合性标尺,也是解释地区发展差异的基本指标。城镇发展水平是我国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基本差异所在。通过对甘肃省14个市州的城镇化水平综合测度值显示,各地城镇化水平与发展水平高度一致,城镇化水平高的地区普遍较发达,城镇化水平低的地区普遍较落后。2000年甘肃城镇化率为24.01%,全国为36.09%,甘肃低于全国12.05个百分点;2014年甘肃城镇化率为41.68%,全国为54.77%,与全国的差距拉大到13.09个百分点。甘肃省城镇规模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东部地区的发展相比,城镇数量少、规模小且结构不完善。

(二)城镇结构失衡

按照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2014年,甘肃省无特大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万的大城市仅各有2个,省会城市兰州多年来人口增长缓慢,仅占全省人口的14%。但兰州市人口规模在全省城镇中的首位度极高,居于垄断性地位,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之间存在明显断层,城镇结构表现为“头重、脚轻、腰杆细”状态。这种失衡性结构使城镇之间形成中心依附的不对等分工关系,城镇之间缺少双向交流互动,无法相互支撑,甚至出现中心城市对中小城镇发展的抑制。一般而言,城市体系中各城市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在各城市之间存在城市职能的分配和相互补充的关系,形成完善的城市规模等级结构体系。甘肃省各城市之间职能、产业雷同,没有形成合理的分工合作系统。

(三)城镇化速度领先于工业化

在多数国家的现代化进程中,工业化与城镇化大体同步,即随着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农业人口进入城镇。2014年甘肃省一、二、三产业的比重为15.4:50:51.4,城镇化率为41.68%,比工业化率高8.57个百分点,说明甘肃省的城镇化水平高于工业化水平。经验与理论分析证明,城镇化过慢,工业化将缺乏市场需求的支撑而失去动力;工业化过慢,城镇化就会缺乏足够的产能供给,城镇化也将失去依托。

三、甘肃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机遇

(一)政策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市场机遇和政策基础

一是城镇化已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推进新型城镇化作出了战略部署,并指出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二是产业转移带动城镇化发展。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产业正在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由大中城市向县域地区转移,城镇化获得了快速发展的新机遇。从发展趋势看,中西部城镇化发展空间很大。三是户籍制度改革助推城镇化发展。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进一步放宽了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有助于加快城镇化进程。

(二)甘肃建设的快速发展将推动城镇化的加速阶段

众多权威资料表明,城镇化过程大体经历三个阶段。最初阶段城镇化发展比较缓慢,非常艰难,是社会生产力和经济实力较低水平的反映。当城镇化达到一定水平以后,开始进入城镇化的第二阶段,即加速发展阶段。随着工业比重达到40%左右、城镇化率超过30%,甘肃省进入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必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努力缩小与全国发展水平的差距。同时,按照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积极推进产业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快信息化和工业化高度融合的新型工业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市带动和中小城市支撑作用,促进人口、产业向城镇加快集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三)金融机构为甘肃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撑

一是城镇综合改造。包括土地整治和城镇的整体改造,都需要大量资金,政府有限的财力难以独立支撑,必然需要银行信贷支持。二是城镇专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对城镇的道路、水电、燃气、垃圾处理以及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产生大量有效金融需求。三是县域产业支撑建设。包括园区建设、园区企业、新兴服务业等领域的金融需求。四是县域房地产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需要亟大的金融支持力度。2014年末,甘肃省法人金融机构114家,网点4670个,实现乡镇全覆盖。近几年来,除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甘肃银行、兰州银行、农村信用社以外,甘肃省还相继设立了村镇银行16家,资金互助社4家,这些金融机构为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四)社会事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必然保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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