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共性问题与对策

2016-04-29 08:27朱林峰
经营者 2016年3期
关键词:财务信息化事业单位

朱林峰

摘 要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应注意结合军工科研行业特点,使财务信息化真正做到业财融合、实用易用,满足上级机关和单位内部管理的多重需求,以及军工科研生产项目的成本管理要求,使财务信息化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针对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与应对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 军工科研 事业单位 财务信息化

企业事业单位通过实施财务信息化,提高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是企事业单位在当前时代环境下的必由之路。梳理这些共性问题,研究相应的对策,有利于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更好地设计和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

一、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进行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一)满足单位内部管理需求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在进行财务信息化方案设计的时候,结合实际工作中与财务有关的业务需要,往往对财务信息化建设寄予较高的期望。财务信息化建设不仅仅是将原有业务流程“上网”,更重要的是对原有业务流程的优化和重构,推进业务与财务融合、信息与资金融合,把整个单位的内部控制、预算管理、资金收支、会计核算、成本管理、经济运行、业绩考核等多方面工作融为一个基于电子信息平台的有机统一整体,从而大大提高整个单位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风险管控水平。

(二)满足单位外部管控要求

在组织架构上,军工科研事业单位隶属于军工集团管理。军工集团作为国资委直属的中央企业,为了对下属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履行出资人管理职责,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通常要在集团公司整体层面上采取资金集中、报表合并、财务分析、风险控制等管理措施,以强化集团管控能力,确保军工集团整体战略与规划落地。在这方面,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作为一种具体并且高效的手段,为军工集团加强整体管控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军工科研事业单位财务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共性问题

(一)业务与财务系统衔接不畅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财务系统往往由军工集团统一定制,数据标准由军工集团统一定义,而业务系统则是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开发或采购,因此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的互通互联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问题。如果财务系统不能与业务系统有机结合,实现业财融合,就会形成信息化平台上各系统的信息孤岛,信息化建设的作用将大打折扣。信息化建设的效果严重偏离预期,不但不能助力管理水平的提高,反而有可能造成事倍功半的消极局面,给实际工作造成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有违信息化建设包括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初衷。

(二)复杂的会计核算制度

复杂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给财务系统的系统设置造成一定的困难,对年中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有较大影响。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项目收入与成本核算要分情况处理。对于周期较长的项目,往往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项目类别、完工进度及实际收款等情况,逐项核定项目收入、成本和收益。对型号研制、军品生产、预研课题、技术服务、外贸合同等不同类别的项目,分别适用完工进度法或成本加乘法等不同的收入核算办法。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对研制项目实行完全成本法核算办法,需将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等间接费用定期分摊计入项目成本,分摊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酌情选择,可供选择的费用分摊办法包括工时比例法、直接成本比例法、收入比例法等。在实际工作中,费用分摊工作往往不太及时,有的季末分摊,有的年末分摊,由此导致过程中的项目成本不完整,收入利润核算不及时、不准确,进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三)内外有别的管理需求

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内部考核看重实际资金收支情况,外部评价看重财务报表的损益指标,因此财务信息化需同时兼顾内外不同的管理需求,才能全面满足决策支持的需要,仅凭平时的总账、资金、报表等财务系统是不够的。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包括运营管理、工作量化、业绩考核等,实际上更加关注合同签约与执行,尤其是单位决策层往往以实际的资金收支情况,作为判断单位整体和内部责任制部门经营情况好坏的主要依据。而军工集团作为出资人,首先关注的是收入、利润、净利润、经济增加值等财务报表效益指标,国资委考核军工集团也是以这些指标为主。

(四)数据传输与集中的现实障碍

互联网时代数据的分发与集中似乎不是难事,但军工科研事业单位普遍存在保密管理要求,大部分办公计算机、服务器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对办公区分散的单位、设立异地分部的单位,如何及时进行财务系统数据的传输与集中,显然是一个问题。此外,在不使用互联网的条件下,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成员单位如何经常定期向军工集团总部报备财务系统数据,军工集团总部如何通过财务系统对成员单位实施及时有效的管控,更加是一个问题。

三、应对措施

(一)统一标准,确保业财融合互通共享

在数据标准体系的问题上,由军工集团总部牵头,在全集团范围内自上而下推行一套统一的财务信息化数据标准体系,包括基础档案数据定义、会计科目与辅助核算设置、财务报表定义等。数据标准体系要以确保顺利完成军工集团层面数据传输与集中为前提条件,兼顾成员单位个性化的实际情况需要。成员单位应遵照军工集团总部的统一要求完成财务系统的系统设置,并同步做好业务系统基础档案维护以及系统之间的流程与数据衔接,确保信息化平台上业务与财务一体化,以实现业财融合、流程互通、数据共享的财务信息化建设要求。

(二)预算牵引,促进会计核算及时准确

项目预算包括项目全周期预算和项目年度预算。做好项目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是提高项目经费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设置判断公式,使财务系统能够根据具体项目的类别、完工进度及实际收款等情况,选择当年该项目适用的收入、成本和收益核算办法,并建立核算所需数据的取数规则,有效提高项目经费核算工作的效率与准确性。对于需及时分摊计入项目成本的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费等,可采取每月末按照年度预算的序时进度进行暂估入账,以提高年中项目成本的完整性,以及月度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会计年度完结后,再将费用分摊预算的实际执行差异计入项目成本。

(三)数据共享,提供重要决策支持数据

基于统一的数据标准体系,建设相对独立的数据支持系统,及时定点采集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目标数据,配备常用的数据挖掘工具和分析结果呈现界面。管理决策所需数据是跨系统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系统,它离不开人员管理、供应链、固定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管理等信息系统的数据支持。管理决策所需数据往往是纵向连续的,业务系统有时只能提供当前最新时点的数据,却未必定期记录历史数据,而且逐项查询和输出极不方便。数据支持系统将各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有关数据进行定期采集和集中存储,形成统一的管理决策数据输出界面,用于满足来自各个方面的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适应了当前流行的大数据管理理念,使管理决策者感到实用、易用。

(四)双管齐下,实现财务数据定期集中

一是租用专用线路实现异地系统组网,既能满足军工科研事业单位的保密管理要求,又能确保信息系统流程畅通、实时控制与数据集中。这种方法需要承担一定的线租费,长期使用将显著增加信息化系统的运行费用。二是采用存储介质定期复制系统数据,自下而上提交系统数据,满足数据集中的需要。这种方式难以满足流程管控的需求,且需要定期的人工操作,事实上也发生一定的人员维护费用。军工科研事业单位和军工集团应该因地、因时制宜,综合考虑本单位或本集团的实际情况,灵活应对。

(作者单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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