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视阈下网络谣言传播特征及消解路径探析

2016-05-09 13:39李海燕
青年文学家 2015年8期
关键词:消解网络谣言自媒体时代

李海燕

课题名称:网络谣言语言模式与消解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2013PYYY01。

摘  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网民数量的增加,以网络谣言为主要形式的网络舆情负效应也在不断滋生与蔓延。本文正是立足于网络自媒体的时代背景,网络的开放与管理的法治、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谣言传播特征、消解网络谣言的整体联动三个层面,对自媒体视阈下网络谣言传播特征及消解路径进行研究。

关键词: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传播;消解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5)-08--02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治理网络谣言是社会治理创新的题中之意。因此,迫切需要政府进行自我革新,加强对网络谣言的监督和控制,研究网络谣言产生的条件和传播的特征,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促进网络健康安全,进而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矛盾:网络的开放与管理的法治

网络的开放性必然导致网络监管的漏洞和不足,使网络谣言滋生,而社会治理和服务型政府的法治性,必然要将网络舆情监控于法律框架之内,促进网络发展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只有正视网络的开放与管理的法治二者之间的矛盾,才能为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传播特征及消解路径进行深入分析。

在自媒体时代,随着民主意识的增强和网络使用的普及,公民可以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交流和互动,中国乃至全世界的事情都会以网络资源的形式呈现在公民面前,影响着公民对社会问题和各个事件的认知与行为。这种网络使用的开放性和普及化在方便公民进行搜集资源、交流互动的同时,也会导致网络谣言的滋生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政府社会治理带来了一系列难题。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们面临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这就为治理网络谣言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各级政府在治理和消解网络谣言中,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进行,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职能、行使相应的权力,依据法定程序履行法定义务。在保证公民有畅通的诉求表达渠道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监控网络舆情,坚决惩治网络谣言发起人。这样既能促进网络交流沟通的方便快捷,又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安定有序。

二、属性: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谣言传播特征

众所周知,传统的谣言都以人作为媒介进行传播,而自媒体时代谣言有了可以依赖的土壤和媒介——网络,它成为网络谣言传播的催生剂和传播体,因此,自媒体时代的网络谣言传播有其特殊的传播特征。根据传播学理论,语言传播具有主体、客体、内容、方式等几方面,我们从传播主客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传播结果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网络谣言传播主客体具有匿名性。网络谣言的语言具有匿名性特征。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虚拟性特征,超越了人与人之间的空间限制,为网络谣言的传播和蔓延提供了条件。网络交流的匿名性和虚拟性使得网络交流主体具有隐蔽性,在虚拟的网络中对其网络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加速了信息传播速度和波及的范围,这样无序的匿名特征加剧了网络谣言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使得每一个网民既是网络谣言的接收者,也是网络谣言的传播者,具有网络状态下的语言传播主体的“双重身份”。

2、网络谣言传播内容具有变异性。网络谣言的语言文字在传播过程中,文本被修改和增删进行再次加工,甚至是在遣词造句上断章取义,并非是最原始语言的真实解读信息,使得不是谣言的成为谣言,是谣言的却具有多个版本。这样由于主客观等多重因素,对原版的语言文字进行修改,使谣言出现变异现象,利用网络交流快捷的特点,进行蛊惑大众、散布虚假信息。

3、网络谣言传播方式具有互动性。网络谣言传播却不仅是简单的人传人方式,而是通过网络社交网站、社交论坛、交流软件等手段进行互动,这种信息的交流在很大程度是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以现代传播媒介进行的深度沟通、分析和互动,受众面极其广泛,偏离现实的可能性会加大。

4、网络谣言传播结果可控性较难。网络谣言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进行传播的,谣言一经传播出去就会很难得到控制。加上一些网民对一些信息真实性的甄别能力较差,一些网站对网络信息的监管审核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网民会不假思索地转发、传播,形成网络舆情的负效应。

三、建构:消解网络谣言的整体联动

自媒体时代,网络谣言的治理和消解需要采取整体联动的模式进行,抓住网络谣言传播的特殊属性,找准网络谣言的治理路径。针对语言传播的主客体、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传播结果的特殊性,采取“道德根治+管理创新+舆论引导+技术保障”的整体联动模式。

1、道德根治:铲除谣言滋生条件。消解和治理网络谣言的根本是利用中华传统文化进行道德根治,营造文明的网络舆论环境。我们要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其成为消解网络谣言的有益养分,运用道德的力量去支撑网络健康文明,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净化网络生态。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让价值的、伦理的、日常生活世界的连续性按照自身的逻辑展开,而不是又一次被强行纳入另一种话语和价值系统中。”使网民遵守网络道德规范成为内化为自觉,外化于网络交流行为之中。

2、管理创新:拓宽民众知情渠道。消解和治理网络谣言,必须加强政府管理创新,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网络谣言之所以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民众对信息的知悉不到位和对真实信息感到模糊造成的。所以,“政府要整合资源建立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互动平台。”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问题、及时回复民众问题,做到科学有效信息沟通,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发布、第一时间解决,防止民众“信息孤岛”造成的谣言出现,更好地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是很多网络谣言不攻自破。

3、舆论引导:提升网络人员素养。提升网络人员素质不仅包括提升网络使用主体的素质和信息甄别能力,还包括媒体从业人员的素养和能力,这对于根除和抑制网络谣言的恶性循环至关重要。强大的舆论压力可以使网络谣言得到很好的抑制和控制,因此,加强舆论引导对于提升网络人员的素养和能力非常关键。随着信息传播方式的不断变化,主流意识形态在很大程度上要通过媒体来实现,着力运用互联网等新媒体,形成强大的舆论环境。通过舆论对网民进行引导,使其对信息真伪进行甄别,不盲从网络传播的信息;对媒体从业人员进行引导,使其了解网络信息传播的特性和鉴别网络谣言的手段与能力。

4、技术保障:强化网络舆情监控。消解和治理网络谣言必须要形成整体联动的网络工作格局。而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离不开先进技术的支持和保障。为此,要顺利实现治理目标,我们必须要强化技术支持和保障,根据监控网络舆情的实际需要,及时更新设备,采用新技术设备,实现网络舆情监督设施的更新换代和功能升级,以现代的技术设备优化和提升网络舆情监控能力,以求实现监管部门“全天候、一体化、立体式”①的工作格局。

注释:

[1]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参考文献:

[1]张旭东.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认同[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2]陈鹏.针对网络谣言的政府义务[J].浙江社会科学,2012 (02)

[3]余建清.网络条件下流言的传播机制与特点——非常态传播的个案研究[J].理论与现代化,2008(02)

[4]柴艳茹.网络谣言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及其治理[J].公共治理,2013(07)

[5]姜胜洪.我国网络舆情的现状及其引导[J].广西社会科学,2009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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