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桯史》之“桯”音义辨

2016-05-12 00:28黄学仕
博览群书·教育 2016年2期

黄学仕

摘 要:《桯史》的“桯”,历来对其音义说法不一。文章叙述了学界观点,并结合古籍记载和出土文物,论证此处的“桯”应读作tīng,其义应是指置于床前或榻前的长案。

关键词:岳珂;《桯史》;桯;长案

《桯史》十五卷,南宋岳珂(1183-1243)撰,是一部记载两宋朝野见闻的笔记小说。岳珂自序“嘉定焉逢淹茂岁圉如既望珂序”,“焉逢”是指天干“甲”,“淹茂”是指地支“戌”,那么此书成于宋宁宗嘉定七年(1214)。纵观历代学者对此书名的考释,观点有三:一是“桯”应读作tīng,释义为“床前几”,《桯史》即写于几案上的史书;二是“桯”应读作yíng,通“楹”,释义为厅堂前部的柱子,《桯史》是取“犹言柱记也”之义;三是避而不谈其音义,其原因有的认为是野史,有的是以疑存疑。笔者以为“桯”应读作tīng,是不同于普通的“床前几”,而是比较长的案,“介几间”的几是指“隐几”。学界已有研究基本囿于民国以前的书面材料,笔者将在此基础上结合考古发现,以论证之。

一、古今学者之见

1.读tīng,“床前几”

此说立足于文字训诂法,认为《桯史》是写在几案上的史书。对“桯”解释最详的是《说文解字注》:“桯 床前几。《方言》曰:‘榻前几,江沔之间谓桯,赵魏之间谓之椸(yí)。按:古者坐于床而隐于几。《孟子》隐几而卧,《内则》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是也。此床前之几,与席前之几不同。谓之桯者,言其平也。《考工记》盖桯,则谓直杠。从木呈声。他丁切。”[1]P257段氏认为,床前几与席前几不同,但他没有指出不同之处在哪儿。第一个认为《桯史》的“桯”应读作tīng的学者,应是焦竑,《俗书刊误》卷五载:“桯音厅,床前横木也。床前几,亦曰桯。岳珂《桯史》用此。”[2]P562焦氏直说岳珂取书名是用“床前几”一意。方以智在《通雅》卷三四中引用了焦氏的说法:“又曰横者曰桯,植者曰橛。弱侯曰床前横木曰桯(音汀),床前几亦曰桯,岳珂《桯史》取此。”[3]P659这似表明方氏认同焦氏之说。周中孚《郑堂读书记补逸》卷二八载:“此本前有嘉定甲戍倦翁自序,称亦斋有桯焉,介几间,髹表可书……月率三五以为常云云。则桯为床前几,盖无疑义。”[4]P653此是周中孚认可“桯”是“床前几”之证。李慈铭在《越缦堂日记》之《荀学斋日记》壬集下里写道:“(光绪十四年二月)十二日,甲午,晴,晡后有风。阅岳倦翁《桯史》,桯,床前小几也。此因李卫公书名而用之,取几案间私史之义,不过与笔记箧衍等类耳。”[5]P11690“几案间私史”说明李氏也认可“桯”是“几案”之义。学林出版社1993年出版由王杏根、冯芝祥主编的《古籍书名辞典》,在解释《桯史》时将两种读音都收录在内,但没有表明编者自己的态度。

2.读yíng通楹,“柱也”

将“桯”读作yíng,也是文字训诂法。《周礼注疏》记载:“桯围倍之,六寸。围六寸,径二寸,足以含达常。郑司农云:‘桯,盖杠也。读如丹桓宮楹之楹。○桯,读为楹,音盈。【疏】注‘围六至‘之楹○释曰:此盖柄下节,粗大常一倍,向上含达常也。先郑引‘丹桓宫楹之楹者,按莊公二十三年,为迎姜氏,为华饰,故丹桓公庙之楹柱。引之,证此盖柄之桯,楹柱之类也。”[6]P1263《说文》将“楹”训为柱,但没说“桯”和“楹”是通假字。将“桯”训为“楹”,“楹史”就是指写在柱子上的史书。最先将“桯”训为“楹”的,应是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一载:“《桯史》十五卷 岳珂撰。‘桯史者,犹言柱记也。原注:《说文》:桯,床前几也。”[7]P338看来陈振孙也不是十分肯定,所以用了“犹言”,且将《说文》对“桯”的解释注于其下。马端临在《文献通考》卷二一七写道:“《桯史》十五卷 陈氏曰:岳珂撰。桯史者,犹言柱记也。”[8]P1770马氏只引用了陈氏的观点,没有给出自己的看法。上文提到方氏在《通雅》卷三四中引用焦竑的说法“桯”是“床前几”,但《通雅》卷七在解释“契楹”时,又记载了另外一说:“考工之程(按:应作桯)与楹同,即柱也。犹‘栾盈之为‘栾逞。岳柯作《桯史》,弱侯曰岳亦斋取此义。”[3]P191为何同书记载会前后矛盾?且焦氏明确说《桯史》的“桯”是“床前几”,而此处方氏却说是“楹”。这恐怕是作者有失严谨之误。沈家本在《日南随笔》卷一中写道:“《桯史》宋岳珂撰《桯史》十五卷。其名沿于李德裕,四库目录谓其名不甚可解。按:桯字本义,《说文》曰:‘床前几也,义无所取,当是用晏子凿楹纳书事。《考工记》注:‘桯读为楹,以桯为楹,乃叚借字。”[9]P265据《晏子春秋·内篇杂下第六》记载:“晏子病,将死,凿楹纳书焉,谓其妻曰:‘楹语也,子壮而示之。”[10]P340但晏子是凿楹纳书并非将书写在柱子上,这与岳珂的做法是不同的。瞿镛在《铁琴铜剑楼藏书目录》卷一七中记载:“桯史七卷宋刊残本宋岳珂撰。《直斋书目》云:‘《桯史》,犹言柱记也。《集韵》训‘桯与‘楹同。大约取楹书之义。” [11]P449从瞿氏所引来看,他也认为《桯史》即是“楹史”。胡玉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补正》卷四一补正道:“陆氏《藏书志》有元刊本,并载嘉定七年自序云:‘亦斋有桯焉,介几间,髹表可书,余或从搢绅间闻闻见见归,倦理铅椠,辄记其上,编已,则命小史录臧去,月率三五以为常。每窃自恕,以谓公是公非,古之人莫之废也,见睫者不若身历,滕口者不若目击,史之不可已也审矣。是桯史取义,自序甚明,《提要》所据本,岂缺此序耶?瞿氏《目录》引《直斋书录》云:‘桯史,犹言柱记也。《集韵》训桯与楹同,大约取楹书之义。说虽不误,而亦未能引自序以明之。《荀学斋日记》壬集下五九云:‘桯,床前小几也。此因李卫公书名而用之,取几案间私史之义,不过与笔记箧衍等类耳。” [12]P1116-1117“说虽不误”,这表明胡氏认同《桯史》是“犹言柱记也”的说法。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一八载:“嘉锡按:沈家本《日南随笔》卷一云:‘当是用晏子凿楹纳书事。《考工记》注:‘桯读为楹,以桯为楹,乃叚借字。” [13]P1109从按语看,余氏似也同意将“桯”解释为“楹”。《中国古籍书名考释辞典》在收录《桯史》时写道:“关于以‘桯为书名,历代多有解说,如陈振孙之《直斋书录解题》曰:‘桯史者,犹言柱记也。沈家本《日南随笔》卷一:‘当是用晏子凿楹纳书事。《考工记》注:‘桯读为楹,以桯为楹,乃叚借字。” [14]P255从所引材料看,该辞典的编者认同将“桯”训为“楹”。此外胡天明在《<桯史>书名考释》一文中认为,“桯”同“楹”,它既不是“床前几”,也不是“楹柱”,而是一块用柱子之类的木料做成的木板,这块木板立在两个几之间。可是,无论是读作tīng抑或是yíng,从来就没有解释为木板的释义,请恕笔者实在不知此说法所据何在。

3.回避“桯”的音义

究其原因有的是不知该取何说,有的是认为此书是野史,因此不谈其音义。中华书局1981年版《桯史》附录记载:“明成化刻本江泝题记:《桯史》一书,宋末岳先生珂之所著也。所载皆当时史书不及收者,暨贤达诗文,世俗谑语,或倔奇峻怪之事,不纯于史体,故曰《桯史》,示止备私居记述尔。”[15]P181-182江氏认为是野史,故此取名《桯史》。后来此同样看法的,大概就是受江氏题记的影响。王士禛在《古夫于亭杂录》卷一《桯史》取名条记载:“唐人《常侍言旨》记明皇迁西内事云,出朱崖太尉所续《桯史》。朱崖者,赞皇公也。宋岳侍郎珂著《桯史》盖袭取赞皇之书以为名字。”[16]P10王氏认为取名是沿用李德裕的《桯史》,但《四库提要》疑李氏《桯史》即是《次柳氏旧闻》之别名。而且,学界对李德裕《桯史》之名也存在异议,李慈铭认为是“取几案间私史之义”,而沈家本则认为两部《桯史》的“桯”都读作yíng。王氏认为岳珂是沿用李德裕的书名,但后人却不知在王士禛那里,“桯”是读tīng还是yíng。《四库提要》在论及此书时,不知该取何说,干脆存疑。三秦出版社2004年版《桯史》校注者吴敏霞在前言中写道:“《桯史》,南宋岳珂撰,为记述两宋朝野见闻、品评人物事件的历史琐闻类笔记小说。所以名‘桯史者,作者谦谓其为私居记述,而与官方之正史不同。”[17]P4吴氏似也认同是私家野史。吴松青在《<桯史>三题》中指出:“我谨以为‘桯史之名,其实很简单,以家居之物代指私人著述之意,非官家所修史书,即我们平常所说的野史笔记而已。”[18]P46即便岳珂自认为该书是野史,但是取名“桯”总该是有所指,我们不能也不应回避“桯”的音义。

二、笔者管见

窃以为岳珂取名为《桯史》,和楹柱无关,更不是谦谓其为野史,而是取自他书斋里床前或榻前的长案,和另外两个几有所不同。《方言笺疏》记载:“《说文》‘桯,床前几,徐锴《传》云:‘几所凭也,今言床桯,义出于此。又:‘桱,桯也,东方谓之簜。又‘杠,床前横木也,徐锴《传》曰:‘即今人谓之床桯也。是‘桯与‘杠同。《广雅》〔《释器》〕‘桯,几也,曹宪音‘馀征、馀经,又音呈,王氏云:‘桯之言经也,横经其前也。床前长几谓之桯,犹床边长木谓之桯也。” [19]P204依王念孙的解释,“桯”似乎是一种长案之类的家具的总称,床前长几也属“桯”。扬之水在《古诗文名物新证合编》中写道:“与案类似还有桯。桯和案都属于‘几类。若细分,大约桯比案更长……包山楚墓二号墓出土的一件可为一例。器长一百八十二点八厘米,宽八十五点四厘米,通高十三点六厘米。案面系由两块木板拼合,四周做出边抹,通体髹黑漆,四角有妆饰勾连云纹的错银铜包角,包角在外拐角处上侈成尖角,案底有两道燕尾槽,槽里楔进燕尾形的楔子,楔子两端分别套接马蹄形的铜足,足上端为铺首衔环。” [20]P265-266

从所引资料看,包山楚墓出土的食桯,其大小和现在的普通书桌或办公桌相似,这是否就是岳珂书斋里放置的“桯”呢?扬氏在书中还写道:“又有置于帷帐之前的长案,时或称作桯。桯的上面可更置食案与书案,情景如洛阳朱村东汉墓壁画所绘。男女主人端坐在帷帐,帐前设桯,桯的一边置食案,一边则是书案,书案设卮灯与砚。” [20]P360壁画所绘长案(或桯)比较宽大,和上所引“食桯”非常相似。即便到了南宋,长案发生了变化,但总体上应该和此处所举的两种差别不大。这样的长案自然要比柱子适合书写的面积要大,且方便书写。因此岳珂书斋里的“桯”很可能就是上述两种长案中的一种,这张“桯”的两边各有一张几,这几是用来凭倚的。《说文解字注》载:“几:凥几也。凥各本作踞。凥几者,谓人所凥之几也。凥,処也;処,止也。古之凥今悉改为居,乃改云。居几,既又改为蹲踞俗字。古人坐而凭几,蹲则未有倚几者也。”[1]P715《方言笺疏》也有类似的记载,兹不赘述。几是用来凭倚的,盖无疑义。扬氏对几也有论述:“与案并称的尚有几……几的用途本来与案不同,案是用来置物,几则用作凭倚,《说文·几部》:‘几,踞几也。徐锴《系传》则曰:‘几,人所凭坐几也。几因又称凭几或隐几。”[20]P363-364对于隐几,扬氏解释道:“隐几,又称作凭几,或单名曰几,曰机。隐与凭,这里都是依倚的意思。”[20]P321岳珂自序:“进不得策名兰台以垂信,退不得隐几全其忘言之真。”提到的“隐几”很可能就是序言开篇“介几间”的几。

综上,笔者认为《桯史》的“桯”应读作tīng,其义应是放置在两张隐几之间的长案,《桯史》即是写在长案上的史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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