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行政化背景下的大学内部学生权力

2016-05-14 08:56孙姗姗
青春岁月 2016年8期
关键词:去行政化高校

【摘要】我国高校内部权力呈现出行政权力膨胀、学术权力微弱、学生权力缺失的态势,去行政化已成为高校改革不可避免的问题。以往对高校去行政化的相关对策的探讨明显忽视了学生权力这重要一级。分析我国行政化管理体制下大学内部权力结构的现状可知,高校行政化是造成学生权力缺失的根源,而学生权力的缺失又进一步加剧了高校的行政化。基于权力制衡理论以及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探讨也可以看出大学去行政化必须彰显学生权力。目前当从转变学生权力观念、健全法律法规章程以及加强学生权力组织建设三方面来构建学生权力运行和保障机制。

【关键词】去行政化;学生权力;高校;内部权力

一、行政化管理体制下的大学内部权力结构

高校的内部存在各种权力,而每种权力又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以教师群体为主的学术权力和以学生群体为主的学生权力以及以行政管理人员为主的行政权力共同构成了大学内部的三大权力体系。它们本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能,共同为高校的有序运转服务,但在行政化的推波助澜下,行政权力自行扩张,挤压学术权力和学生权力。而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是交叉重合的,教授多有“一官半职”,实际上高校内部仍然呈现着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二元治理模式,学生权力始终处于被遮蔽的状态。高校作为教授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组织机构,应以学术和学习为活动中心,教授和学生同是高校的主体,对学生权力的漠视显然不利于高校管理体制的完善和改革,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是高校不可忽视也不能忽视的群体。

二、高校内部权力运行行政化与学生权力关系

学生权力不仅是大学内部权力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构建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的应有诉求。它的扩张既是大学以人为本、大学自治的体现,又是遏制行政权力泛滥的必备力量。

1、行政化是造成学生权力缺失的根源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都呈现出行政权力一统天下的局面,学术权力也不得不伦为了行政权力的附庸,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相互交织又进一步使行政权力无限扩大,反观学生权力,在有限的权力范围内几乎没有了生存空间。虽然近几年来政府通过法律条文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但却未有关于学生权力和学生参与学校内部管理的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学生始终是规则制定下的服从者。行政化不仅是造成学生权力式微的“罪魁祸首”,而且给高校学生权力形成和成长带来了各方面的侵害:如学生主体地位缺失,维权意识淡薄;学生权力组织弱化,缺乏维权途径;高校官僚气息浓厚,侵蚀学生思想;内部集权管理,侵害学生合法利益。

2、学生权力的缺失加剧了高校的行政化

现行行政化的管理体制下,大学权力结构紊乱,学生权力的缺失更加加剧了行政权力的扩张。由于缺乏科学制衡和多元治理的管理机制,行政权力更加肆无忌惮。一方面行政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机构间交叉重叠,相互推诿责任效率低下;另一方面,人心浮躁,教授不顾学术追名逐利,损害大学精神和大学的发展,究其原因是因为缺乏民主和监督机制。学生作为高校的权力主体之一,参与管理是大学民主自治的内在要求,学生权力得不到落实,就会缺乏一定的监督和评估力量,高校内部的腐败也就“长久不衰”。改革这种行政化的管理体制和大学权力结构就必须让学生有发言权,才能保持大学的民主和法治,从而有效的遏制行政化的无限扩张。

三、高校内部去行政化必须彰显学生权力

1、基于权力制衡理论

当前改革大学的行政管理体制并削减行政化倾向,必须重构大学权力结构。“过于集中的权力成了高等教育系统运转过程中的最大危险,对权力任何形式的垄断只能体现部分团体的利益的和观点,而其他团体的利益却遭到了排斥。”孟德斯鸠认为“一切行驶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要防止权力滥用,就要用权力制衡权力。”正是由于缺乏学生权力的制衡,行政权力更加肆无忌惮的掌管各种资源从而形成了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为改变这一现状就必须完善内部权力分配结构,对权力进行合理分配后再建立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权力与运行机制,实现学生权力学术权力对行政权力的分割制衡。学生权力不仅对行政权力有监督作用,可遏制权力泛滥,而且学生权力的提升有助于决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理论最早被用于分析企业利益,近年来逐步被运用到高等教育领域中并确认了学生在利益相关者中的位置。 胡赤弟谈到“没有学生就没有大学,学生毕竟是学校存在的理由。从这一意义上,学生是大学的主要利益相关者。”

之所以确认学生是核心利益相关者主要因为作为高校主体的学生群体具有多重身份。首先,作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高校学生所具有基本的公民权力:生存权和自由权。学校自入学起就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担负责任,高校本身以博众家之长包容兼纳而繁荣,学生思想自由是其创造性的源泉,学生权力的有效运行可以更好的保障学生生存权、自由权的实现。其次,作为消费者的学生也具有的多种权力。现代大学实行了成本分担政策,学生须要缴纳学费才能接受高等教育。收费制度的推行,让学生成为了大学的消费者,这无疑提升学生的地位让学生的最基本的权利包含知情权、选择权、评价权和申诉权得以体现。

四、构建学生权力保障和运行机制

重构大学内部权力是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要求,加强学生权力的运行是“去行政化”的有利途径。

1、转变学生权力观念是重塑学生权力的思想基础

科学的学生观是学生权力有效运行的思想根基。一方面,管理者和教师要改变以往对学生权力的看法,应充分认识到学生权力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学生作为高校主体要不断提高权力意识,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学生权力是实现自身利益和体现意志的重要支撑。

2、健全法律法规章程是提升学生权力的制度保障

学生权力的运行必须依靠相关的法律法规,近年来,我国的学生权力虽然逐渐被重视,但是相关的法律法只是泛化的一笔带过,总的看来不仅缺少具体的运行细节而且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建设,对学生权力的范围、内容、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以法律法规条文具体而详细的表述是必要的。

3、加强学生组织建设是构建学生权力的运行平台

学生组织是保证学生权力生存和运行的平台,是学生权力实现的途径和载体。我国高校要加强学生组织的建设,学生权力组织既要制度化,从学生代表的选拔方式,经费来源,组织的作用与宗旨,组织运行流程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都要以书面的形式加以确定;又需构建新的组织机构来增加学生权力组织的多样性和稳定性,如学生权力维护中心、学生事务仲裁机构、学生监督决策委员会等等;同时还要构建新型学生组织的建设形式如虚拟网络组织的建设,从而增加可推广性和提高效率。

综上所述,高校去“行政化”核心就是权力的正当运行,而提升学生权力既是监督和制约权力泛滥的途径,又是实现高校民主自治和学生自我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必须也应当重视学生权力。但是,高校学生具有相对不成熟性,学生在高校学习的短期性又造成了学生权力主体的不稳定性。这些自身的特点都要我们认识到,学生权力是一种有限存在的权力,对学生权力的赋予和行驶都要有所控制和监督。只有合理的限制学生权力才能真正的保障高校内部权力主体间平衡,使高校内部权力系统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美﹞克拉克. 高等教育系统[M]. 杭州: 杭州大学出版社, 1994.

[2] 孟德斯鸠. 张 雁, 译. 论法的精神[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95:154.

[3] 胡赤弟. 高等教育中的利益相关者分析[J]. 教育研究, 2005(3):38-46.

【作者简介】

孙姗姗(1990—),女,硕士研究生学历,单位:山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主要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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