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神的殉道

2016-05-14 23:39刘阳春
北方文学·下旬 2016年6期
关键词:普罗米修斯

刘阳春

摘 要:普罗米修斯与女娲同为造人神,又同样为人类之幸福而殉身,炼石补天与盗火救世的殉道精神使他们升格为完美道德的化身。但在中西不同的文化背景与道德环境中,两者所展现的道德人格又有所不同,女娲身上表现出理性的博爱,而普罗米修斯身上却更多非理性的人性冲动。理性神话模型更多表现为封闭道德的教化,而非理性的神话则象征着开放道德的召唤。

关键词:封闭道德;开放道德;女蜗;普罗米修斯

柏格森认为,以社会义务为基础,所构建起的严格道德体系,即“封闭道德”,源于社会对个人形成的压力,在这种压力之下,个人行为便是在权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后做出的一种妥协。相比于“封闭道德”,作为人类生命冲动表现形式的“开放道德”,并不强调个体对集体的服从,而是试图通过榜样召唤的力量来唤起普通大众的道德热情,因此这是一种真正的“人的道德”。正是柏格森的道德理论,让我们找到了女娲与普罗米修斯比较之中新的理论基点。

女娲补天可算是中国古代神话中最奇伟壮丽、动人心魄的神话之一。《淮南子·览冥训》记载有:

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背方州,抱圆天。

在宇宙洪荒、天地崩裂之时,女娲为拯救生民于危难,毅然炼石补天,使沉溺于痛苦深渊中的人类得以甦生。在中国古代神话历史之中,女娲补天神话有着极强的生命力,并不断被改造,不少神话中讲女娲为补天,不辞辛劳地到处采集五色石,或用自己的唾液及精气把它们炼成补天的材料,历尽千辛万苦,虽然最终补好了天上的漏洞,但她也因劳累而死,或是在仅缺一块石料的情况,毅然以身补天。

与女娲补天救世相同,普罗米修斯的盗火也是以牺牲自我福祉而救赎人类生灵殉道历程。当宙斯拒绝给人类为了完成他们文明所需的最后一物——火,为了拯救人类,机敏的普罗米修斯“摘取木本茴香的一枝,走到太阳车那里,当它从头上驰过,他将树枝伸到它的火焰里,直到树枝燃烧。他持着这火种降到地上,即刻第一堆丛林的火柱就升到天上”[1]。为了惩处普罗米修斯违抗天意的行为,宙斯命令赫淮斯托斯用铁链把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的悬崖上,派一只恶鹰每天早晨啄食他的肝脏,但到夜晚肝脏又恢复原状,普罗米修斯天天都要受到恶鹰的凶残折磨,这种痛苦将延续到有人自愿出来替他受罪为止。直到英雄赫拉克勒斯射死恶鹰,普罗米修斯才得到解放,其时他已经在极端的痛苦中度过了3000年(一说是3万)[2]。

舍身补天与舍身盗火都凝聚了原始神话将人类整体利益作为道德义务价值的理性精神,融合了圣者与殉道者双重身份的女娲和普罗米修斯以其伟大的人格奠定了其典范地位。但在中西文化背景的影响之下,女娲与普罗米修斯形象又有所不同,其展现的人类之爱也是侧重与不同的侧面,总体来说,女娲的献身更多体现了中国传统封闭道德体系下的义务归属,而普罗米修斯的殉道则更倾向开放道德烛照下典范人格的感召力。

中国古代神话与其文化环境有着不可磨灭的联系,经过历史改造与史官文化熏染的神话带有越来越明显的“尚德”倾向。在文化的惯性牵制下,神的个性与非理性被消解,只剩一副威严、庄重而缺少人性体温与生命色彩的形象,神与人是分离的,人以敬畏的目光仰视着诸神,而神则俯下身来解救世人,履行职责。女娲所展现的是威严而神秘的遥远形象,是拥有无穷神力而又冷峻、无私却又不食人间烟火的神,其神性光芒笼罩了一切。无论如何体察,亦无法感受到作为生命存在的女娲内心世界情感的流动与非理性冲动的挣扎,面对裂开的天空,人类所应产生的恐惧、惊悚、忧郁乃至临近生命尽头的兴奋与狂热在女娲的神性之中均被消解。远离了一切非理性情绪的女娲成为了伦理与道德的符号,神作为人类的保护者,其义务定位与价值坐标即在于无畏牺牲与殉道,牺牲与毁灭是女娲完成使命的手段,而在抛弃一切不应有的情愫之后,女娲的塑造也就完成了“人”与“神”的分离,成为纯粹理性与天下为公至上伦理的标志。

“尚德”文化环境下,对社会性与社会责任的重视往往渗透到神话的构思与生成之中,由此所衍生的“神人分离”使得女娲神话中的教化意义更加单纯。褪去了人性因素的干扰,其殉道济世所折射出的对使命与责任的重视,倡导天下为公和绝对无私的伦理观的现世教化倾向也就愈发强烈。因此,女娲只有“神性”而无“人性”,只是平面的道德符号而非立体生命存在,无其他感性体验与非理性生命冲动,更无情感与理智的两重性对抗。神与人的分离更是神格与人格的分离,庄严无畏的神格所代表的绝对理性与人格中的非理性形成了二律背反的矛盾,因此女娲殉道是神的殉道,是神格的殉道,是非人格的社会要求所内化的重视责任与义务的道德教化,其绝对无私与博爱的倡导暗示着对纯粹奉献与修身济世的伦理道德的重视,要求个体以完成社会使命与义务为己任,由此看来,这种道德感召更倾向于道德教化,将责任与义务强制灌注到人们的无意识之中,并压抑自我人格。这种道德模式实质上与柏格森所讲的封闭道德有着相似之处。封闭道德一般通过理智,而很少借助情感方式去解决问题。由于其来源于义务,而义务只是一种个人在社会压力下所形成的潜意识行为习惯,所以受制于义务而行动的主体,首先必须压抑个人的爱好与情感,个体不能只根据自己喜好什么,什么对自已是有益的去行动,而必须根据自己应该做什么,什么对社会有益去安排自己的生活。从这个层面来看,女娲的殉道可以看作无情感地完成使命,因此是神格的殉道,无生命个性的殉道,封闭道德体系下的殉道。

与女娲不同,普罗米修斯的形象融合了大量的个性与非理性冲动,在道德的化身之外,普罗米修斯更是感性的生命存在。马克思曾这样对普罗米修斯作过精妙的阐释:“普罗米修斯是哲学日历中最高尚的圣者和殉道者。”[3]对神王宙斯的反抗,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盗火,高加索山上肝脏一次又一次被啄食的剧痛。作为神的普罗米修斯会感知自己的苦痛,但他又在厄难之中以忍受的方式超越命运的折磨,完成对宙斯的精神反抗。

这囚徒的苦病被判定是永久的,或者至少有三万年。他大声悲吼,井呼叫着风,河川和无物可以隐藏的虚空和万物之母的大地来为他的苦痛作证,但他的精神仍极坚强。“无论谁他学会定数的不可动摇的威力”,他说“便必须忍受命运女神所判给的痛苦”[4]

由此看来,普罗米修斯不是高高在上的道德符号,他能够感受痛苦,有着与人类同样的血肉之躯,与人类群体同呼吸而共命运,是披着神祇外衣的“普通人”。相较于女娲的冷静与理性,普罗米修斯对神王的反抗与对厄难的承受,使得其殉道能够触及人类的灵感、直觉与情绪,人性与神性的融合更使得其所代表的道德意义超越了一般理性的层面,盗火与救世的意蕴象征包含了更具生命力的热忱。“这种热情就像熊熊燃烧的烈火,在人的心中燃烧不止。”[5]在体察盗火救世的神话时,人们得以与被束缚的普罗米修斯进行对话,类似的精神需求在共同的人格模仿中产生了相似的道德渴望。

在封闭道德体系下,道德在个人身上体现为对个体的压抑和要求个人对社会的服从,这种道德源于社会对个体的压力。而在开放道德体系之下,典范道德的无限性即体现在伟大人格与全人类的沟通与交融中,滋生出最为博大的爱。尤其是具有感性生命体验的个体所折射出的道德光芒则具有更强大的召唤作用,也更能够激发人类群体的共同的生命冲动,在生命之流中生发出对道德的集体渴望。女娲与普罗米修斯的殉道虽同是博爱精神的化身,但双方的道德倾向却是不同的。缺少感性体验与人格色彩的女娲,其舍身补天的过程更可以看作是神之义务的履行,脱离了人格的神格通过补天救世完成其价值归属与博爱教化,情感与道德的双重性也就不复存在,其救世让人们更多感受到理性的责任意识与道德要求,强调个人对社会的服从与社会责任完成的必要意义,因此更加倾向于封闭道德的教化作用,将冰冷的道德意识植入人们无意识的深处,使之形成对自由人格的压抑。普罗米修斯的盗火与受难则展现出了更为热切的非理性与生命激情,拉近了人与神的距离,使人类在与神的对话中感受超越理性的道德热忱,从而激发起生命冲动中的道德渴望,因此这种道德典范的召唤作用更近乎一种“人的道德”。

参考文献:

[1](德)斯维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上[M]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5 .

[2]中国大百科全书:外国文学[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2.

[3] 外国文学教学参考资料 [M].福州 : 福建人民出版社,1980.

[4](德)斯维布.希腊的神话和传说:上[M].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6 —10.

[5] [法]柏格森著.道德和宗教的两个来源.彭海涛译[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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