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公文写作的创新

2016-05-14 00:28刘亚莉
现代语文(教学研究) 2016年6期
关键词:公务词语文章

公文,有狭义公文和广义公文之分。所谓狭义公文,是各级机关在处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广义公文除了狭义公文之外,还包括机关一般事务文书。不论是哪一种,公文都是实施社会管理的重要工具,是开展公务活动、处理公共关系的重要手段,总之是为了实用目的而制作的一种文字材料。由于公文承担着特殊使命和职责,就要求写作者在制作过程中要有所依据,这样写出来的文章才能保证其实用性。鉴于此,公文的写作就会出现很多条条框框。面对这些条条框框,初学写作者往往容易受其限制和束缚,无法自由的驰骋运作,以致写出一些读起来呆板、枯燥的复制文章,而缺少文章应有的灵性和个性。不容否认,“复制”的文章可能保证了公文实用效果的发挥,却让人感觉味同嚼蜡,这类文章不是我们需要的东西,我们需要的是既能发挥实用性,又能让人赏心悦目的公务文书。这就要求公文在遵循必要规范的前提下,具有创新性。

某种意义上,公文的规范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撰写者的主观能动空间,但这并不妨碍公文写作的创新,并不应该成为公文千篇一律、千文一面的理由,作为一种写作活动,创新是它的生命,没有创新就没有写作。相反,在一定的规则和规定范围内进行公文写作,要求撰写者应有更高的创造才能,写出来的公文才能独具特色,让人耳目一新,真正起到实施行政管理的作用。另外,尽管公文有一定的规范要求,但这主要是针对公文的格式和表达形式而言,现实工作中,公文所反映的内容是复杂多变的,任何人也不可能完全照搬现成。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变化,如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的不同,工作条件或工作重心的改变、文化背景方针政策的改变等等,这些都是公文写作要创新求变的内容。因此,公文形式是规范的,但这种规范和创新并不冲突,随着内容的不断变化,公文形式也必须相应地发展。有不少人认为公文写作,无需技巧、无需新颖,只要“依样画葫芦就行”。殊不知,葫芦变化千万端,不同的作者“依样”所画“葫芦”也是各不相同的。所以公文创新是必须的,这种创新主要表现在材料的选择、结构的安排和语言表述等方面。

一、材料的创新

绝大多数情况下,公文写作都属于主题先行的写作,由相关机关部门确定主题,撰文者在某个主题范围内运笔,这种情况下,在主题上有所突破较难。但是我们在选取能够表现主题的材料时,却可以从不同角度来选取。例如本院XX级学员参加了公安部大练兵的汇报演练,有多名学员立功受奖,之后在其写作的典型材料中有一篇非常突出。同样的训练作者却写出了新意,原因在于他选取的角度就很新颖,他从自己作为一名旗手的角度展开,尽管全篇仍然是写训练的刻苦与辛苦,但运笔行文中紧紧围绕“旗手”的责任与担当来写,抓住自己训练中为了举好手中之旗的几个典型细节,写出了精彩。当然,这种情况下公文选材的创新,指的是广泛意义上的公文,包括典型材料、调查报告等,在这些文种中,撰写者发挥和选择的余地还是比较大的。大多数情况下,特别是狭义层面上的机关公文,如请示、通知等,材料的使用只有一个角度。因为公文的主旨是服务于某一个具体的工作目的的,写作活动被限制在某一特定的背景之下,所以在材料的选择、使用上也就有了自己的特殊性和规定性。它们的材料新颖,更多的指时间要新,这样才能与公文的实效性强这一特点相一致。此外,对于公文撰写者来说,公文材料的创新要求作者具有捕捉问题的敏感性,这种敏感,指的是善于发现被人忽略、或被人误解的重要事实。同样也指善于发现或提炼解决当前各种困难和矛盾的新鲜经验,善于发现和捕捉能给人们以启迪的新思想,深刻地揭示人们观念上的新变化,善于发现和表现最能体现时代精神、对人们有较大激励作用的典型人物等等。敏感使写作者产生积极的写作思维,在尽人皆知微不足道的现象中发现异常;或者走出老思路,寻找反映材料的新角度;或者用新的方法做出新的概括。如果缺少发现问题的敏感性,许多有价值的选题或材料,便会从手中悄悄地溜掉。这就要求我们深入到实际的具体的工作中去,及时了解工作的新进展、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新近涌现出来的人和事,积极动脑,勤于思考,这样在写作时才能力求材料“新”的一面。

二、结构的创新

公文是文章,公文写作需要技巧,这就要创造,无创造谈不上技巧。但是在公文写作中,每一种公文文体的结构有相对稳定性,具有一定模式,如请示的写作,不论内容写什么,在结构上都涵盖三方面:请示的缘由、请示的事项和请示的结束语,并且这三个方面的前后顺序不可改变。尽管如此,公务文章的结构仍可求“新”,或者说仍需求“新”。

这种“新”,首先体现在不同的文种之间,它们在模式上存在着明显差异。如“报告”有报告写法,“通知”有通知写法,“雷池难越”。这种“新”,还体现在同一文种中,由于写作内容和目的不同,即使同一文种,文章的结构模式也不能一概而论。如通报,既有表扬和批评性通报,又有情况通报,而这二者在结构上是迥然不同,相差甚远,写作时绝不能套用彼此的结构模式。又如军队机关公文中的命令,多由发布命令的缘由,命令的事项、希望和要求三部分组成,具体运用时如果生搬硬套当然没有错,但要达到高水平、高质量恐怕很难。毛泽东同志的《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其结构同样是由三部分组成的,但三部分内容浑然一体,文章犹如大河奔流一泻而下,显示出排山倒海的气势和不可抗拒的力量。不难想象,如果在写作时完全按命令固有的结构去写,把三个部分分得非常清楚,文章就不会产生这种效果。另外公务文书结构的外部形态中,开头、主体、结尾在文面上该如何安排,其中的起承转合等方面都充满着创造性劳动,这一切大有创新的余地,为公文撰写者提供了创新的广阔空间。

总之,公文写作需要套用结构模式,但又不能拘泥于结构模式。

三、语言的创新

公务文书在语言运用上多数属于事务性语体的范畴,这种语体在风格上往往表现为庄重、平实、明快、简约的特征。公文有一套自己专用的词语来适应实用的需要。比如说常用一些专用词语、文言词语,一些常用的“的”字短语;在句式上,常常使用陈述句和祈使句,等等。公文语言的这些特点,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体的主要特征。但背景千差万别、内容丰富多彩的公文不能都是一个套路,否则就会呆板僵化走入死胡同。公文语言也需要创新,公文语言的创新能够很好地体现公文写作的创造性。

公文的语言创新是指公文要体现出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要与时俱进使用能够体现执政者、管理者的新理念的术语,以体现公文语言的政治色彩和时代色彩,增强公文语言的表现力。如目前公文中频频出现的“和谐社会”、“菜篮子”、“豆腐渣工程”、“挑大梁、走前头”等表意明确、语言简洁的新提法,让人印象深刻,对增强公文的表现力和执行力都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此外可以在公文中使用一些具有正面思想的流行语、网络语言等“新鲜”语,既通俗易懂,又能为文章增添生动活泼的气息。近年非常流行的“给力”一词,就经常出现在一些机关单位的公务文书中。但使用这些流行语,需要把握使用的一个“度”,这是公文写作中必须注意的问题。我们一定要知道,公文写作,其内容、语气应和制发者的地位相称,用语要和写作者的身份、受文对象、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客观环境和谐一致、恰到好处。特别要注意,一些不合规定、表意不清的词语不应以创新做借口出现在文章之中,如在我们的习作中曾有过“立体交叉式的谈心活动”等语言,此类词语不是创新,而是生造。公文语言的创新绝非是语言的生编乱造。

公文的语言创新是指我们在坚持“辞达而已矣”古训的同时,对语言的合理运用,用恰如其分的语言,准确的表情达意。如:“通过学习,青年人克服了娇气,树立了志气;中年人消除了怨气,振作了士气;老年人减少了暮气,增添了朝气。” 这句话中,虽没有华辞丽句,但通过词语之间合理的搭配、同义词的对比,使语言配合得当,达到整体和谐的效果。

公文写作的创新既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有限”是指公文选择必须严格遵循结构格式要求,不能随意改变。说它“无限”,是指撰写者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借用自己的智慧,写出一篇美而实用的文章。

(刘亚莉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副教授 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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