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十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馥秀谈工会维权维稳工作

2016-05-15 03:10廖巧玲通讯员赵毅袁丽
工友 2016年2期
关键词:十堰市工会干部异地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赵毅 袁丽

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
——十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馥秀谈工会维权维稳工作

本刊记者_廖巧玲 通讯员_赵毅 袁丽

近年来,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急剧增长、职工权益意识不断提升,这对工会工作法治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十堰市总工会为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破解工会干部不敢维权、不会维权、不善维权的难题,提高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在维权体制机制建设和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两个方面狠下功夫,维权维稳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一定程度上挽回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收入,为全市精准扶贫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堰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馥秀

《工友》:请介绍一下十堰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概况。

李馥秀:2007年以后,我市国有集体企业全面改制,地方经济民营化。基层工会干部,包括工会主席饭碗都掌握在老板手中,导致不敢维权。工会维权工作由基层上移到地方总工会,但县级地方总工会人员少,法律人才缺乏,依法维权能力欠缺。十堰市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到70余万,带活“打工经济”140余亿元,约占农村经济收入的75%。与此同时,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遭受侵犯,在当地得不到解决后,返回家乡信访要求维权。

总结近几年来职工反映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三方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改制方案是否通过职代会、改制职工安置不到位历史遗留的问题;异地农民工权益侵害的问题等等。因此,十堰工会维权维稳压力大、任务重。

《工友》:十堰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特色或亮点体现在什么地方?

李馥秀:最大亮点体现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维权体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

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工会干部选配管理模式,自2008年开始,率先推行公开选配执业律师担任县级地方工会兼职副主席,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均配备一名律师兼任工会副主席。通过把维权力量下沉到最基层,增强了工会组织社会参与、社会对话、社会运作的水平,获得了全国、省市多家媒体的广泛报道和赞誉,中华全国总工会也推广了十堰经验。2015年,聘请50名律师担任三级工会法律顾问,市总工会3名,县级总工会10名,乡镇工会37名。同时,加强工会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目前十堰市总工会法工部1名工作人员获得公职律师资格。成立十堰市工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团,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工作,将职工维权下沉到最基层,打通了职工(农民工)维权“最后一公里”。

第二个亮点在于维权体制机制建设。十堰市二元结构突出,农村外出进城务工人员数量庞大,遭受工资拖欠和工伤等权益受损事件屡屡发生,在当地无法得到解决时返回家乡信访部门要求维权,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为更好维护我市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我们与外出务工集中的地市建立农民工异地双向维权机制,与全国17个地市州签订异地双向维权协议,覆盖198个县市区,初步形成了输出地与输入地农民工维权网。运用农民工输入、输出地工会组织优势,双方议定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将“异地维权”变为“当地维权”。

《工友》:十堰工会维权维稳工作的实际效果如何?哪些地方做得比较突出?

李馥秀: 2015年,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7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7件,共帮助119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万余元。

2015年8月11日,市总工会接到市群众来访接待中心《闫智涛来访事项转办单》。农民工闫智涛等110名农民工于2014年8月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龙头山隧道务工,2015年4月工程结束,尚欠闫智涛等农民工工资及暂付款(生活费、自带工具、小额工程设备等)共计116万元,多次索要,项目部以老板不在为由拒绝付款。闫智涛等人多次找当地相关部门,仍无结果,于是回到家乡上访。接到市信访局转办单后,我当即批示按异地维权程序依法妥善调处,并立即组成由党组成员、经审委主任赵国民为组长的维权专班赴贵州协调处理。2015年8月14日,赵国民带领工作组赴贵州省黔西南州协调处理该事件。在当地工会组织的配合支持下,8月19日,由兴义市总工会组织双方代表及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形成一致决议:由工程发包方兴义市博大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筹集资金116.485万元,于8月底之前支付给农民工。

《工友》:从目前来看,工会维权维稳工作存在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

李馥秀:最大问题是人才紧缺和经费不足,市县两级工会在人员编制和经费上都存在很大缺口,工会干部在维权维稳工作能力上需要提高。虽然我们在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积累了工作经验,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待遇未落实。律师兼职县级工会副主席,既不占领导职数,也不享受行政待遇,这在现行干部体制下还需要研究;二是工作视野不够开阔。兼职副主席的工作大部分限于帮助职工维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传统工作上,对于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兼职副主席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双重身份的作用;三是工作津贴偏低。兼职副主席每年只有3000元津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维权的积极性;四是双向异地维权机制有待进一步做实,如何真正将“异地维权”转为“当地维权”,抓好机制维权、源头维权也留给我们很大的思考空间。

《工友》:您如何看待工会维权维稳?

李馥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做好维权维稳工作是党对工会寄予的期望与重托,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所在,也是时代赋予工会的历史使命。

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职工队伍结构也呈现出多样化,特别是第三产业和非公企业的迅猛发展,农民工和非公企业职工、劳务派遣工等维权能力弱。在这种新形势下,必须不断满足职工队伍的多样化需求,更好地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

当前部分地方职工群众听不到工会的声音,工会干部离基层较远、离职工群众较远现象比较突出,影响了工会组织尽责履职,也制约了党的群团工作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做好职工维权维稳工作,回应职工群众的呼唤和期待。

在新常态下做好工会维权维稳工作,我觉得应该坚持党政主导、工会运作的维权机制和社会维权的大格局。工会开展维权维稳不能单打独斗,必须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积极主动与人社、财政、司法、法院、信访等部门联系沟通,形成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的社会化大维权格局,增强维权维稳工作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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