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微腐败”变成大祸害

2016-05-17 19:42辛秀兰张万盈
当代党员 2016年8期
关键词:微腐败群众利益政务

辛秀兰+++张万盈

一棵偌大的桑树,几条小小的蚕。

表面上看,蚕吃得很少很慢,却几乎一刻不停。

刚开始并不觉得有多厉害,可过几天再一看,蚕的身形不断变大,食量也跟着变大。

一条蚕一生一般要吃掉0.4~0.6公斤的桑叶,算下来,几条就可以吃光一大片桑树叶。

当然,蚕是无害的。

可是,如果在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党员干部中出现“蚕食”群众利益的情况,后果就很严重了。

这样的腐败案件,往往涉案金额不大,是典型的“微腐败”。但它们却不断蚕食党的信誉和执政根基,造成的影响极其巨大。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征程中,基层党员干部必须要不断警醒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处置!

“微腐败”解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在现实生活中,较之那些动辄贪污受贿上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老虎”,基层贪腐行为数量往往不大却影响恶劣,被形象地称之为“微腐败”。

微,顾名思义即为“小”之义,所以又称“小腐败”,与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苍蝇”式腐败有异曲同工之义。

“微腐败”面面观

小官小贪,花样繁多。

“微腐败”形式花样繁多,包括截留农村低保户的“养命钱”,骗取农业保险的“救灾钱”,贪占社会抚养费的“孩子钱”,冒领已故五保老人的“死人钱”,侵吞农民耕地补偿款的“土地钱”,克扣贫困家庭“扶贫款”等。在基层,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肆意妄为,涉及的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几乎无一幸免。

领域集中,手段简单。

案发领域主要集中在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采取的手段一般无非五种:截留贪污、虚报冒领、私自挪用、收受贿赂、吃拿卡要。

沆瀣一气,窝案多发。

表现为村支“两委”干部之间互相勾结,也有的与乡镇干部、上级职能部门公职人员上下串通,尤其是掌握着惠农资金申报审批权力的乡镇“七站八所”人员,成为“蚊蝇腐败”重灾区。

手段隐蔽,难于发现。

2006年,河南省舞钢市八台镇干部李颂华通过伪造虚构材料、未注销已故老党员资料的形式,骗取、冒领4名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补贴。此后近10年中,这种贪占作为一种“潜规则”不断被沿袭,截至2015年案发,涉案金额已近6万元。

“微腐败”病因探源

监督不力。

权力不受约束,就容易成为腐败的根源。“牛栏关猫”,监督制度自然形同虚设,用“打虎棒”拍“苍蝇”自然容易“抓大放小”,导致监管漏洞层出不穷。现实中,客观上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软、自我监督太空、组织监督太短、纪检监督太晚”的现象,为权力的滥用、腐败的滋生留下了空间。

基层人情社会的影响。

在中国,越是到最基层,人情的影响力就越大,因此,面对基层“熟人社会”,在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圈子”里,尽管大家都“心知肚明”,但不少人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见惯不怪,认为吃吃喝喝、小敲小打、小贪小腐算不上多大的事。

政务公开不到位,群众监督疲软。

一些基层政务不公开、不透明,群众对基层事务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往往落空,徒有其表。

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的个人素质问题。

有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加强学习、思想锤炼和道德修养,不节制个人贪欲,从小贪小腐开始,逐渐变得为所欲为,最终走向腐败深渊。

“微腐败”其实是大祸害

切莫小看“微腐败”,其危害不可小视。

损害群众利益最直接。

“微腐败”的事主以基层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手中的权力看似不大,但由于他们处在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前沿,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最多,其腐败行为损害的群众利益也最直接。

严重损害社会风气。

由于这类腐败行为就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的感知最为直接,“官风不正,民风必歪”,一旦贪腐之风蔓延到社会,人们会对谋取私利的“灰色行为”甚至“黑色行为”采取默许和宽容,导致全社会的道德败坏。

催生“塔西佗效应”。

基层干部职位再小,但在百姓心中也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其一言一行都关乎党和政府的形象,其为政成效如何直接影响政府公信力的高低。“微腐败”虽微,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的和谐稳定,还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使政府公信力大打折扣。

“微腐败”怎么治?

2016年初,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反腐无死角,“微腐败”当然也不例外——

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打铁还需自身硬,唯有一身正气、坦荡干净,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才能增强自我拒腐防变的能力。说到底,这事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

规范基层权力使用。

精简放权,规范用权,防止权力滥用。坚持凡有权力的地方,都必须做到阳光用权,确保权力公开运行;凡有权力的地方,都必须做到规范用权,让权力在规范轨道上运行;凡有权力的地方,都必须做到权责统一。

强化党内党外监督检查。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审计、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干部下访、信访举报工作,多渠道收集和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苍蝇式”腐败的苗头和线索。重视网上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舆情的监控、处理工作,及时掌握和搜集网络舆情信息,快速查处网上信访举报案件,切实发挥网络监督的作用。

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越是到基层,越要将政务公开推行到位,不能想着骗瞒哄群众;政务公开,还要让群众能一眼看明白,不能整得云里来雾里去的。

重拳整治,以示警戒。

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集中纠正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突出查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发生在社保、低保、扶贫、救灾救助等领域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查出一起,处置一起,绝不姑息,形成警戒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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