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确立引发的思考

2016-05-24 15:00魏鲁西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9期
关键词:逆向选择道德风险金融机构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保护存款者利益,为了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存款保险制度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运而生。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酝酿20 年之久,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酝酿如此之久,体现着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及其自身的价值,但这项制度也有着不可避免的缺陷。本文将结合我国金融体系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利弊分析,并引发一系列思考。

关键词:道德风险;逆向选择;银行倒闭;金融机构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9-000-01

存款保险制度是要求存款的金融机构为其吸收的存款向存款保险机构投保的制度,当投保机构无法向储户支付存款时,则由存款保险机构先代为支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其本质是为了维护存款者利益以及金融业的稳定而设立。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酝酿了二十年之久,最终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世界各国各地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目的分为两种:一是单一目的,指保护存款者的利益,二是双重目的,指既维护存款者利益,又对破产倒闭的金融机构进行业务接管、提供资金支持或者营业转让给予资金援助。

确立存款保险制度是解决公众信心问题的手段。生活中,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了银行体系不能良好的运行。因为一旦银行倒闭,存款者将蒙受损失,存款者对银行的不了解将使其在存钱时十分犹豫,这样会使得银行生存能力下降。再者,由于存款者缺乏关于银行资产质量的信息,在存款受到威胁时,会争相提款,造成银行恐慌,从而使银行无法有效的运营。存款保险制度得设立,使得即使银行破产,存款者的资金都能够得到补偿。我国存款保险制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能够为99%的个人储户及各类企业提供全额保护。如此以来,存款人即便是对银行的运营有所疑问,也不用着急提款,这样就有效的遏制了银行间的挤兑现象和由此诱发的银行恐慌,使银行业整体能够稳定运营。

同时,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促进银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大而不能倒“的优势明显,为其在经营中无形的增加了保护层,这对中小银行的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优势,使中小规模的银行获得与国有银行同等的发展机会,取得公众的深度信任。从而促进银行业间的公平竞争,增强中小银行竞争力,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银行业的市场创造力。另外,存款保险制度还可以增强存款人对民间金融的信心,促进民间金融的发展,优化金融体系结构。

存款保险制度能够完善商业银行破产退出机制,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则。当某家银行因经营不善,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并继而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只要不危及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原则上就应当允许其破产。但是由于银行不同于一般企业,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机构,它具有很强的扩散性,尤其在中国,对待银行破产必须谨慎,设计出合理的退出机制。存款保险制度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补偿机制,能够合理分散银行倒闭带来的经济损失,将退出市场的负面效应降到最低。这样就为银行建立了安全有效的市场退出通道,同时也能保护90%的中小存款者的经济利益,还能够降低政府及监管机构的监管支出。

虽然存款保险制度有其优点,但不可避免的存在着许多弊端。存款保险制度最严重的弊端来自于道德风险。因为保险制度的存在为银行从事冒险活动提供了更大的刺激,而冒险活动的失败又会导致保险赔偿。拥有存款保险的储户知道,如果银行倒闭,他们的存款将不会遭受损失,所以,即使当他们怀疑银行的冒险活动承担了很高的风险时,他们也不会通过提款将市场的约束规则加在银行身上。因此,相对于未投保而言,进行了政府投保的银行会冒更大的风险。

存款保险的另一个弊端源自逆向选择。因为从事那些冒险活动而最有可能产生不利结果的银行,正是那些最大限度想充分利用保险优势的银行。由于受到存款保险保护的储户没有理由对银行施加约束,热衷于冒险的企业家可能会发现银行业是非常有诱惑力的行业,这个行业将能够从事高风险的活动,并使其远离欺诈和贪污的制裁。所以,存款保险制度不是面面俱到的,显而易见它不能取代监管当局的监管职能,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以及政府用财政维护金融系统稳定的职能。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还将会加大银行业的经营成本,也会使内部风险管控面临挑战。因为进行投保的银行必然会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用,这必将会增加银行资金成本,使得可用资金减少,导致银行经营收益和资本利润有所下降。并且,由于保费用计费原则不同,使得各类银行所受的影响也不同。目前,我国及大多数国家采用存款保险费率制。另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对银行内部风险管控的要求也将有所提高。因为经济体不再对各类银行的债务提供兜底保护,所以在同业交易市场上,银行可能会因交易 对手的破产而受到波及,从而遭受严重损失。所以银行必须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控制水平,密切关注同业的风险状况,及时采取应对风险的措施,尽最大程度的努力规避损失。

随着金融体制不断的改革,我国已形成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在内的种类齐全、机构众多的银行业组织体系,社会公众的金融风险意识明显增强。存款保险制度的出台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上述的一些因素仍留待我们去解决:出于对营运成本增加的考虑,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存款保险体系的需求不足;中小银行类金融机构迫切需要借助存款保险制度体系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但其自身所能积累的保险基金相当有限;由于存款保险制度所导致的道德风险和防止银行倒闭的意图使得银行监管者陷入两难境地,大银行的倒闭会造成一场大金融灾难;银行监管者不愿意让大银行倒闭,直接导致了大银行道德风险动机的增加,从事高风险业务的可能性更大,从而倒闭的可能性也加大。出于对种种因素的考虑,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的改进。

作者简介:魏鲁西(1992-),女,河南省新乡市人,工作单位: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职务:学生,研究方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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