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的农村看点

2016-05-28 10:18杨静
农家书屋 2016年4期
关键词:经营性宅基地农村土地

杨静

2016年4月12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纲要》分8章共40节内容,主要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根本遵循,明确了今后5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支撑国土资源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和重大工程。农村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和改革,是“十三五”纲要的其中一个重要焦点,让小编来为您梳理一下相关看点。

坚决死守耕地红线,实施耕地保护补偿,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十三五”时期的约束性指标包括:全国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在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15.46亿亩以上,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256万亩。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产能,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综合考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建设性补偿机制。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公开征收信息,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补偿保障机制,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粮食等大宗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

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要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在全国复制推广。2015年中国在33个试点(包括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改革制度试点工作。今年年初,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6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中国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是试点的主要内容。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十三五”时期将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登记范围,规范登记行为。同时,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效运行,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实现资料及时移交、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有效融合,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的衔接工作。将逐步建成并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保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接入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全面完成农村承包经营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资产所有权实现形式,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完善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决策程序。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确定产权主体,创新产权实现形式。保护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公平分享自然资源资产收益。

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首先,实现土地整治与乡村建设的良性互动,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科学规划村镇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等空间布局。开展生态文明示范村镇建设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加大传统村落和民居、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力度,传承乡村文明,建设田园牧歌、秀山丽水、和谐幸福的美丽宜居乡村。其次,健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第三,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通过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第四,创新扶贫开发方式,让农民分享更多土地资产收益,探索资产收益扶持制度,通过土地托管、扶持资金折股量化、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让贫困人口分享更多资产收益。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1978年小岗村18户农民的“生死契约”掀起了全国农村的土地改革,“集体统一所有、农民家庭分散经营”的体制,是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重大创新,其重大作用已经被事实证明。我国一直在不断尝试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几十年过去,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国土资源“十三五”纲要的提出,无疑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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